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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课程论文-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2017-10-18 9页 doc 24KB 6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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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课程论文-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马克思课程论文-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结课论文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 ——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 课程名称 方法论 授课教师 王歆 姓 名 陈娟 学 号 20162116171 专 业 金融专硕 中国?新疆?石河子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 陈娟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金融专硕 引言 社会调查必须在研究伦理的框架之...
马克思课程论文-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马克思课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结课论文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学习心得 ——以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为例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 课程名称 方法论 授课教师 王歆 姓 名 陈娟 学 号 20162116171 专 业 金融专硕 中国?新疆?石河子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 陈娟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金融专硕 引言 社会调查必须在研究伦理的框架之内进行, 这一点在中国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上规定研究伦理的基本准则是尊重、受益与公平。国内外的大部分文献仅仅是从道德权利的角度来谈论伦理, 但是社会科学研究还应该从方法论角度认识研究伦理的贯彻对于提高调查质量的积极作用。研究伦理的重要性来源于社会调查的“互动”、“ 交换”和“ 主体建构”的理念。任何以“ 人”为对象的社会调查都需要贯彻三项基本研究伦理:知情同意、平等与尊重、无伤害与受益, 并要求调查者要真正地做到为被调查者着想、以“ 平常心” 对待。这些伦理原则的贯彻有助于促进调查过程中的互动, 提高调查质量。任何社会调查都要贯彻研究伦理, 这是一种刚性的要求。 一、问题的提出 (一)社会调查中研究伦理的缺失 社会调查是社会科学界使用最作为研究社会的一种实践方法与技术手段, 多的研究方式之一, 也是人们认识社会现象、探索社会问题的有力工具。我国学术界围绕社会调查展开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各种方法与具体的技术, 对于研究伦理在社会调查中的重要性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 尤其是对于如何在研究过程中尊重、保护被研究者, 以及研究伦理的贯彻与否如何影响调查质量这些重要的方法论问题没有进行详细讨论。国际上对于社会调查中研究伦理的关注是从20 世纪中期开始, 以“ 塔斯克基梅毒实验”(Tuskegee Syphilis Study)为一个关键性的事件。从1932 年起, 美国政府资助的塔斯克基梅毒实验在持续40余年的连续研究中, 对黑人进行梅毒试验、检验却不给予治疗。这一实验使得美国政府臭名昭彰, 也成为医学伦理史上的一个负面例子。这之后, 国际上对于研究伦理问题开始关注。尊重、受益、公平被规定为三个基本的研究伦理原则。在中国,与伦理相关的讨论集中在四个方面。 首先, 在哲学的范围内讨论伦理的问题, 即我们通常所认识的“伦理学” 或者道德学, 被定义为研究人际关系中人的行为的科学。尤其是近年来的若干社会现象, 譬如克隆人、脑移植、人工流产等社会热点话题引发了“生命伦理学” 的相关讨论。 其次, 围绕着“价值中立” 和“价值关联” 问题, 社会科学界在199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了十余年的争论。尽管这场争论几乎没有直接涉及研究伦理的范畴, 但是研究者的立场以及研究者对于调查研究的影响开始引起关注。 第三, 在社会调查的方法书尤其是译介性质的教科书中, 有一些关于研究伦理原则的介绍。 第四,千禧年世纪之交在中国兴起的艾滋病干预与防治项目第一次在实践层面上推进了公共卫生领域伦理研究的讨论与培训。国际合作项目的增加也促使中国的相关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一些大专院校)建立了伦理审查委员会。 以上这四个方面都多多少少涉及研究伦理问题。但是, 国际上通用的伦理学在中国的情境中是否适用、如何变通等问题没有被很好地讨论;基于国际压力、为了应付合作项目的通过而做的伦理学审查中, 泛泛而论相当多;研究伦理的讨论主要还是局限在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医学、公共卫生与生殖健康领域。因此, 尽管在中国的人文社科领域伦理学也是一门专门的学科被不少哲学家和社科研究者所讨论, 尽管不少学者在实际操作中有意无意地会考虑到研究伦理问题, 但是普遍而言, 社科研究中的伦理问题还没有作为一个显性话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讨论。而且, 已有的讨论基本上都是在“道德” 层面上展开, 在社会调查方法论领域尚缺乏认识、推广和贯彻。 (二)我们的调查经验与反思 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伦理问题还与我们自己的调查研究背景紧密相关。首先, 我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底层社会与边缘人群。其次, 研究主题的敏感性(与“性” 相关)也促使我们在与被调查者交谈的过程中要时时思考如何让被调查者开口, 如何取得比较真实的信息, 如何让被调查者减轻心理负担, 如何落实保密原则,以及如何努力化解社会学调查过程中的“隐私屏障”。此外,性社会学研究本身的边缘地位也使得我们在获取调查资源方面处于一定的弱势, 例如无法借助现存的社会管理系统、很难进行调查前的必要宣传等等。这使我们不得不靠自己的力量、通过平等的互动和交换与被调查者打交道(如红灯区的研究)。20余年的调查实践经验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无论是定量调查, 还是定性调查, 研究伦理的考虑都非常重要。 二、研究伦理的讨论:从道德层次到方法论层次 在社会调查中, 道德层面上的伦理学探讨非常重要,但是,我们认为研究伦理的讨论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层次上的认识和提倡。我们还需要从方法论以及更为具体的方法操作层次上探讨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问题。其意义主要有两点。第一, 道德层次的伦理探讨往往容易“泛泛而谈”,缺乏可操作性,而方法论和具体操作层面的讨论则有利于在社会调查中切实地贯彻和落实伦理原则;第二, 道德层面的伦理比较倾向于“约束” 调查者以避免对被调查者造成损害,而方法论层次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从正面来认识伦理原则的贯彻可以如何促进我们的社 会调查,提高研究质量。本文正是从这两点意义出发,着重从方法论的角度谈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 (一)社会调查过程中的“互动” 与“交换” 以人为对象的社会调查不应该把被调查者看作纯粹的“客观对象”, 而是一种人际交往, 是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 互动” 过程。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权势关系, 包括研究的资助方的背景对于调查过程和调查质量的影响都要被纳入伦理考虑之中。 “互动” 首先需要一种平等的关系为基础。但是,在社会调查的互动过程中, 调查者是互动的发起者、控制者与评判者(在付酬的调查中尤其如此), 往往具有先决的优势地位,很容易造成与被调查者的不平等关系。如何促进一种平等的互动, 就需要研究伦理的考虑。这不能仅仅依赖于研究者的良心,还需要学术规范的限制;不能仅仅以“调查有利于社会发展” 这样的大道理来忽视被调查者拒绝的权利, 来抹杀在互动中可能对被调查者造成的伤害(可能是直接的、即时的伤害, 也可能是间接的、长远的伤害)。这种伤害可以大到影响被调查者的生活, 也可以小到仅仅让被调查者感到不舒服;更直接的影响还有调查研究的过程和质量问题。研究者(包括如资助方之类的第三者, 我们把这些影响都体现在“研究者” 这个概念中) 应当将整个研究、对被研究者的影响(不管是显在的还是潜在的)纳入分析和反思中, 乃至最初的之中。其次, 任何互动都需要相互“交换” 来维持下去。换言之, 我们应该把社会交换理论应用到社会调查过程中。这是因为, 我们没有权利、也不可能要求被访者无偿付出, 哪怕是用“有利于社会” 这种借口。平等的人之间, 没有什么单向的“ 请您配合”,而只能是交换。“配合”式的问话只能得到一些表面的、敷衍式的回答。因此, 我们在调查之初就应该充分考虑:我们拿什么去交换对方的信息? 这种交换对对方来说有价值吗? 这就涉及研究的伦理问题。这种“互动” 与“交换” 的理念不仅仅适用于定性调查, 同样适用于定量的问卷调查,只是互动的程度有所不同。尽管定量调查要求尽量降低调查员的影响, 达到“化”和“ 客观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 这种影响是抹不掉的。问卷调查之初调查员如何动员、说明问卷情况,调查员的性别、年龄、身份、举止言行等等都会被带到调查的互动之中。可以说, 研究者的权势、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这种互动关系, 构成了任何针对“人”的社会调查中研究伦理考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如果社会调查的研究者不具有这样的伦理敏感性, 或者没有把这种考虑纳入设计之中, 而是被动地在事后进行反思(尤其是后悔), 那么, 这项社会调查本身就会受到质疑。这种质疑除了道德方面之外,还包括从方法论角度对调查质量的质疑。试想,一个调查研究如果让被调查者感到不舒服,或者受到侵犯, 那么 调查所得到的数据和资料的可信度有多高? 研究者对于被调查者的“理解”能有多深?调查本身的质量又如何得到保证? (二)研究伦理的贯彻有利于提高调查质量 社会调查过程中的“互动”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到中国人的国民性, 小到某个访谈者、被访者个体的性格特征等等。研究伦理的考虑是促进社会调查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互动、提高调查质量的必要条件。 中国人的性格特征或许具有“不善于拒绝”的特点,而且深受“表态文化”的影响, 所以我们很可能碰到应答率高、但是数据质量低的情况。如何让被访者尽量减少顾虑、贴近真实地表现自己? 如何尽可能地减弱“表态文化”对于互动的影响? 这首先需要分析“表态文化”在方法论意义上的表现。 在我们看来,“表态文化”主要是指在公开或者公众的场合里凡事都表示一种顺从主流文化的态度,而且仅仅是表明顺从态度而已,与自己的实际行为往往没有关系。这已经在当今中国成为一种文化。它不仅是被访者基于对调查风险的评估而做出的自我保护举动, 更是被社会长期型塑出来的一种非自觉的集体无 对于任何主题的调查研究, 被访者首先想到的是“如果我的(真实)意识。因此, 回答不符合社会主流, 会带来什么影响? 我可能需要负什么?”等等。这种影响大到可以被标为“反动”(比如政治敏感性的话题), 或者是有经济问题(比如过多灰色收入、逃税漏税), 或者是个人道德问题(比如性方面的话题), 或者仅仅是自己觉得心理有顾虑(比如研究者会拿这些问卷的调查结果来干什么), 感到在公共空间(哪怕只有两个人) 中“说话” 是一种责任负担。这些顾虑和负担不见得“果真如此” , 而更多的是被访者自己对于“潜在风险” 的构建和对于“个体责任” 的一种想象。针对不同的个体, 这种风险的构建和想象可能是相似的(即具有群体特征), 也可能是不同的(具有较大的个体性差异)。在这种风险的构建下, 被访者会不同程度地进行“表态式” 的表述, 尽可能地给出主流社会所“期望的回答”,从而降低自己的暴露风险,消除自己的责任。 因此研究者应该通过知情同意的过程、通过平等对待等伦理措施,了解被访者担心什么,他们认为的风险有哪些, 哪些是主要的风险, 即了解被访者所构建的风险的差序格局, 然后再想方设法去破解这些风险, 尽量客观地去分析研究可能给被访者带来的风险以及告知被访者我们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比如保密), 从而降低被访者的风险评估和责任负担以及实际的风险, 促使被访者能够尽量地打开心扉。 三、研究伦理具体应用的方法论来源 以人为研究/试验对象的科学研究所应该遵循的三个基本伦理原则是:尊重 个人、对方受益和公平原则。 这个原则被国际医学界和社会科学界广泛应用。结合中国的现状, 我们把这些原则稍做调整和综合, 运用到实际操作中, 认为社会调查至少要做到:知情同意、尊重与平等、无伤害与受益。 (一)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是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在以人为研究/试验对象的任何科研领域, 研究者必须获得研究对象/参与者的同意。具体是指在潜在研究对象/参与者获得了关于该项研究的所有必要信息并充分理解了这些信息后, 在没有强迫、不正当压力和引诱的情况下,自愿做出是否参与科研以及在科研过程中是否退出的决定。研究者提供信息、对方完全理解、对方完全自愿, 这是知情同意的三大要素。 (二)尊重和平等 尊重和平等是非常重要的研究伦理原则, 且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切实地得到体现。这种态度不仅是书面上的承诺, 还包括眼神、言语和肢体动作上的平等, 最为重要的是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平等。尤其是对处于边缘地位人群的研究, 更需 不是从上而下的、“我帮要如此。最重要的是培养我们自己的多元平等、平常心( 助你” 性质的、猎奇的)的心态。 (三)无伤害, 然后是受益 无伤害是社会调查研究的最基本原则。首先要做到的是对被调查者无伤害, 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伤害, 然后才能谈到受益。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 无伤害首要的和最基本的是保密, 即不泄漏被访者的信息, 包括文字的和声音影像的。要做到保密, 通常的做法是:不留名字, 资料中不出现能够辨认出被访者身份的个人信息。因此, 需要强调的是:执行研究伦理的好坏, 与其说是一个道德意愿问题, 不如说是一个学术水平问题。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强调, 任何以“人” 为对象的社会调查研究(包括定量调查和定性调查)都要关注和贯彻研究伦理问题, 而且, 不仅仅是从道德权利的角度谈论研究伦理对于调查者的制约作用,更需要从促进调查过程、提高调查质量的方法论角度来阐明研究伦理的建设性意义。 社会调查的“互动” 和“交换” 的性质要求我们把被研究者视为“信息的主体” , 被调查者所提供的信息不再简单地被视为一种客观事实, 而是被调查者作为主体对于自己的想法、行为、意义的构建结果。调查者也是一个主体, 研究者的主体性首先表现为他/她是一个带有价值判断的主体, 这种价值判断的介入、道义责任的选择对于调查过程的影响需要被有意识地加以分析与反思。研究 者的主体性还表现为其对于所获得的信息的主观性解读(而非客观性再现)。调查过程其实就是这两个主体之间的人际互动, 而调查的结果则是双方共同建构出来的。我们把这种认识归纳为“主体建构” 视角。 正是社会调查中这种“主体建构” 视角要求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要切实地贯彻伦理原则, 做到“知情同意” 、“平等与尊重” 、“无伤害与受益” , 只是不同类型的社会调查研究在贯彻伦理原则的侧重点与程度上会有所差别。越是难以在一种平等的关系下获得贴近主体“真实” 表述的研究, 对于研究伦理的要求也就越高, 所需要的考虑也就越充分。不管贯彻的程度如何, 任何社会调查中伦理原则的贯彻过程和局限性都需要结合在调查过程之中呈现给读者, 以促进学术监督与讨论。对于研究伦理的充分考虑与切实的贯彻, 以及对于研究伦理在方法论上的意义的充分认识, 可以提高社会调查的数据质量和整个学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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