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修理)验收报告书电梯安装、修理、改造 竣工自检报告书
(施工企业自检用)
用户单位天津市秋晨家园经济适用房
施工单位 富士电梯(四川)有限公司
自检时间 2009年06月21日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制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的编制依据是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本报告书适用于客梯、货梯、观光梯、医用梯、无机房电梯安装、大修、改造后自检,不适合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电梯安装、修理、改造 竣工自检
书
(施工企业自检用)
用户单位天津市秋晨家园经济适用房
施工单位 富士电梯(四川)有限公司
自检时间 2009年06月21日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制
填写说明
1、本报告书的编制依据是GB10058—97《电梯技术条件》、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本报告书适用于客梯、货梯、观光梯、医用梯、无机房电梯安装、大修、改造后自检,不适合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汽车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3、本报告书由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编制,不得翻印。
4、电梯质量检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5、本报告书无质量检验员、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单位代表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无效。
6、本报告书各项检验实测栏应填写实测数据和试验情况,各项检验结果栏应填写结果用语,结果用语为“合格”、“不合格”、“无此项”、“见附页”。
7、本报告书检验结论栏和复检结论栏由质量检验员填写。检验结论用语为:“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
8、本报告书应在申报验收检验前完成。
安装修理单位
富士电梯(四川)有限公司
使 用 地 点
天津市北辰区志诚道
制 造 厂 名
富士电梯(四川)有限公司
型 号
FP11
设 备 编 号
梯
出厂编号
额 定 载 荷
Kg 人
额定速度
1.75m/s
曳引机型号
GTW2
曳引绳
直径10mm 根
电动机型号
功 率
kw
转 速
r/min
额定电流
A
开 门 方 向
左 中 右
开门方式
自动
层、站、门数
层 站 门
提升高度
m
顶 层 高 度
m
底坑深度
m
轿 厢 轨 距
mm
对重轨距
mm
限速器型号
XS3
限制速度
限 速 器
出 厂 日 期
轿厢规格
l×b×h,mm
控制柜型号
制动器电压
DC110V
生产许可证号
TS2310175-2008
资格证书类别
安装、维修、改造
资格证书级 别
A
资格证书编 号
TS3310065-2008
安装合同号
备案情况
检测仪器设备
序号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精度要求
备注
1.
万用表
±5%
2.
钳型电流表
±5%
3.
接地电阻测量仪
±5%
4.
绝缘电阻测量仪
±5%
5.
转速表
±1%
6.
游标卡尺
0.02mm
7.
钢直尺
1级
8.
卷尺
1级
9.
塞尺
1级
10.
声级计
0.1dB(A)
11.
照度计
±5%
12.
测力计
±1%
13.
磁力线锤
14.
温湿度计
±5%
15.
放大镜(20倍)
16.
常用电工工具
17.
便携式检验灯
18.
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装置
±1%
选用
19.
加、减速度测量仪
选用
20.
钢丝绳探伤仪
选用
21.
导轨垂直度测量仪
选用
22.
电梯综合性能测试仪
选用
23.
照相机
选用
24.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A1试片
选用
25.
压力表
压力P≤200kPa时±1%,
压力P>200kPa时±5%,
液压电梯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 验 内 容 及 要 求
实测
结论
机
房
1
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通畅,且应有永久性照明。如采用梯子应保证安全可靠。
符合
符合
合格
2
机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门应有锁,向外开启,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机房应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
符合
合格
3*
应有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进行紧急操作的慢速移动轿厢措施。如所需的操作力不大于400N,可采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否则机房内应设置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
符合
合格
4
机房内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平层标记。
符合
合格
5
松闸扳手应漆成红色,盘车轮、曳引轮、限速器轮应漆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可拆卸的盘车轮,应有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并最迟应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在电动机或盘车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符合
合格
6
每台电梯应设有独立的主电源开关,开关应安装在入口方便操作处,其容量应能切断该电梯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并有易于识别和区分的标志。
符合
合格
7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照明和通风。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机房内电源插座。
.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
.电梯井道照明。
.报警装置。
符合
合格
8*
每台电梯应设置有效的供电系统断、错相及过载保护装置。
符合
合格
9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别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与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通性应良好,且之间的电阻值不大于0.5Ω。
符合
合格
10*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ΜΩ,照明电路和其它电路不小于0.25ΜΩ。
动力0.6MΩ 照明0.30MΩ
合格
11
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专用保护线。如果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2根。
符合
合格
12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导线在线管、线槽内的布置应符合GB10060–93中4.1.4项的规定。
符合
合格
13
控制柜的前面和需要检查、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提供不小于0.6m×0.5m的空间。
柜前1.1mX3.5m盘车2.0MX5M
限速器:1.0X2.0
合格
14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孔25mm
台60mm
合格
15
曳引机承重梁埋入墙内部分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
于75mm。
100mm
200mm
合格
机
房
16
曳引机工作无异常。油量适当,除蜗杆伸出端外无渗漏。曳引轮涂黄色。曳引轮应装有挡绳及护罩,护罩的安装应便于曳引绳磨损情况的观察。同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编号区别。
符合
合格
17
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
符合
合格
18*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开闸间隙不大于0.7mm.。
符合
合格
19*
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由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符合
合格
20
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时,防护应符合
规定。轮槽不应有严重不均匀磨损,磨损不应改变槽形。
符合
合格
21*
限速器选用应与电梯运行速度相匹配。标牌应标明限速器及电气开关工作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移动痕迹。
符合
合格
22*
限速器应有可防止轿厢上、下两个方向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电气开关。
符合
合格
23*
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和封记移动或动作出现异常及使用周期达到2年时,应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符合标准规定。
符合
合格
24
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符合
合格
25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小于120mm。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膨胀螺栓只能用于井道具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墙面,膨胀螺栓应垂直于墙面。固定应牢固可靠。
符合
合格
井
道
26
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的相对最大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2mm。
符合
合格
27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2~0mm,对重导轨为+3~0mm。
轿厢1mm
对重1.5mm
合格
28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接头处台阶不大于0.05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缝隙不大于1mm;接头处台阶不大于0.15mm。导轨连接可靠。
符合
合格
井
道
29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撑在地面坚实的导轨座上。
符合
合格
30
装有多台电梯的轿厢和对重的井道,应在井道下部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轿厢和对重)之间设置隔障。隔障高度不小于2.5m。当电梯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3m时,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且宽度符合要求。
高度 m
无
此
项
31*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但减速被监控时按GB7588规定情况减少):
.导轨应提供不小于0.1+0.035 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b.轿顶可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 V2(m);
c.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 V2(m);与轿顶部件最高点的间距不小于0.1+0.035 V2(m);
d.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
a: 1 m
b: 1.4 m
c:1 m
d:
1m×1 m×1.4m
合格
32
电梯井道除标准规定的开口外,应用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
符合
合格
33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且应有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在井道内当上述门锁闭时,不用钥匙也能开启。并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保证只有当上述门全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34
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lx。封闭井道内应设置固定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位置0.5m内各设一盏灯,井道中间每隔7m设一盏灯。井道灯的开关应分别设在机房和开门去底坑处且易于接近。
80lx
合格
35
电缆应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开关等装置相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符合
合格
36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生卡阻。固定应可靠。
符合
合格
37*
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限位和极限开关。上下限位开关不应与上下极限开关同时动作。它们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上下极限动作时应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电梯不能自动恢复运行。
符合
合格
轿
厢
和
对
重
38
轿顶应设检修控制装置、照明和电源插座。距入口不大于1m处的易接近位置,应设急停开关。并有相应标志。
符合
合格
39*
轿顶检修控制装置应由一个双稳态开关操作,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应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重新恢复正常工作;
.轿厢运行应依靠一种持续揿压按钮,防止误操作,并标明运行方向,轿厢运行速度不应大于0.63m/s;
.轿厢运行仍应依靠安全装置。
符合
合格
40
轿顶检修控制应优先于其它检修控制。
符合
合格
41
轿顶护栏应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扶手高度应为:a.当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0.7m;b.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不应小于1.1m
护栏:
1.1 m
合格
42
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和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以避免悬挂绳脱槽伤人和进入杂物。
符合
合格
43
如轿顶设有安全窗,应有电气保护装置。对于有一个或二个轿厢入口没有设轿门的电梯必须设置安全窗。
无此项
无此
项
44*
在轿顶、滑轮间应设有紧急停止开关,应能使电梯包括自动门保持不服务状态。开关应为红色、双稳态,能防止误动作释放的安全触点。
符合
合格
45*
轿厢内应有标明额定载重量、人数、制造单位的铭牌。轿厢有效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符合
合格
46
轿厢地坎上应装设护脚板,高度至少0.75m,宽度应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护脚板:
0.8X1.7m
合格
47*
轿厢内应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之间应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置报警装置。上述装置在停电时应由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电源供电。
紧急报警装置应保证建筑物内的组织机构能有效地应答紧急呼救。
符合
合格
48
轿厢内操纵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显示清晰,控制功能正确有效。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重装置动作可靠。
符合
合格
49*
额定速度大于0.63m/s地轿厢和额定速度大于1m/s需设置安全钳地对重,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它情况下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若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装置,应全部采用渐进式安全钳。
楔块式()滚柱式()渐进式(√)
50
应设有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动作使曳引机停止转动的电气开关,开关工作应可靠有效。
符合
合格
轿
厢
和
对
重
51
对重和导靴应可靠固定。
符合
合格
52
轿厢与对重之间的间隔距离应不小于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重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70mm
合格
53
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不应超过3/1000。
2/1000
合格
54
轿架上若安装有限位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1mm
合格
55*
曳引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报废标准。当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少7%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绳也应报废。
符合
合格
曳
引
绳
56
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粘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
符合
合格
57
曳引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绳端固定可靠,符合GB7588—1995中9.2.3.1要求。弹簧、螺母、开口銷部件无缺损。
3%
合格
58
电梯额定速度大于2.5m/s时,应使用带有张紧轮的补偿绳,并装有检查张紧状况的 电气开关。张紧轮应有防止绳脱槽装置和防止异物落入的防护罩。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应有防跳装置,并通过电气装置保护。电气装置和防护措施应可靠有效。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59
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应使用带有张紧轮的补偿绳,并装有检查张紧状况的 电气开关。张紧轮应有防止绳脱槽装置和防止异物落入的防护罩。应有防跳装置,并通过电气装置保护。电气装置和防护措施应可靠有效。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补
偿
绳
60
补偿绳(链)不应有过度磨损等缺陷,绳报废按曳引绳报废标准执行。绳(链)端固定应可靠,部件不应缺损。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61
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5mm。水平距离偏差为+3~0mm。层门地坎应牢固。
标称距 离30mm
合格
层
站
层
门
和
轿
门
62
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符合
合格
63
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符合
合格
64
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大于6mm,货梯不大于8mm。在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最不利点上时,间隙不大于30mm。
符合
合格
65
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门或门框的间距不大于0.15m。
符合
合格
66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的间隙为5~10mm。
符合
合格
67*
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
符合
合格
68*
层门、轿门运行不应卡阻、脱轨或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符合
合格
69
轿门自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门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每个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层门装置,且工作有效。采用重锤式自动关闭装置应有防止重锤坠落的措施。
符合
合格
层
站
层
门
和
轿
门
70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有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且工作有效。
符合
合格
71
每个层门都应有紧急开锁装置,并能用钥匙打开层门,开锁后能自动复位。
符合
合格
72*
当保持锁紧的弹簧(磁铁)失效时,重力不应导致开锁。
符合
合格
73*
锁紧元件及其附件应是耐冲击的,应用金属材料制造或加固;锁紧装置与安全触点元件间应是直接的和防止误动作的连接。门锁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符合
合格
74*
层门与轿门的锁闭应满足如下要求:
.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
.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的任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和继续正常运行;
.应有检查关闭位置的电气装置(GB7588规定的除外),如层门门扇由间接机械连接时,未被锁住的门扇也应有这种电气装置。
符合
合格
75
消防开关应设在基站和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完好,并标有“消防”字样。
消防开关动作后,此时外呼和内选信号无效,轿厢应直接回到制定撤离层,将轿门打开。
符合
合格
76
如果轿厢或对重之下确实有人们能够到达的空间存在,应将对重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实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或对重上装设安全钳装置。
符合
合格
底坑
77
底坑不得有污水和杂物,底坑高度为1.6m以上时,应设梯子。
坑深 1.75 m
合格
78*
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和电源插座,且工作有效。
符合
合格
79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碰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
S1:
mm
S2:
mm
合格
80
轿厢、对重装置的碰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基础上的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中心偏差:2 mm
高度偏差:1 mm
合格
81*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应满足:
a. 轿底应有一个能放入不小于0.5m×0.6m×1.0m矩形体的空间;
b. 底坑底与轿厢最低部分之间净空距离不小于0.5m(c除外);
c. 底坑底与导靴、安全钳、护脚板等部件之间距离不小于0.1m。
a: 0.8
b:0.9m
c:2.0 m
合格
底
坑
82
对重侧应设防护栅栏,其高度不低于2.5m。
2.8m
合格
83
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张紧装置应设检查限速器绳松弛和断裂的电气装置,且可靠有效。
符合
合格
84*
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V≦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适用于任何速度的电梯。缓冲器固定应可靠。
行程110mm
合格
85
液压缓冲器安装应垂直,油位正确,柱塞无锈蚀。
无此项
无此项
86
液压缓冲器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安全开关。
无此项
无此项
87*
新安装具有型式试验证书的瞬时式(或渐进式)安全钳,轿厢承载额定载荷(或1.25倍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作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安全钳工作应可靠。
符合
合格
88*
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复位时间应不大于120s。
s
无此
项
89
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实测值0.47
合格
功
能
试
验
90*
轿厢承载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停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符合
合格
91*
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空轿厢应不能被提升。
符合
合格
92*
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需要150%额定载荷作曳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符合
合格
93
轿厢在空载和额定载荷范围内的平层精度应满足标准要求。
符合
合格
94
当电源为额定电压、额定频率时,电梯轿厢半载,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也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0.97m/s
合格
95
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1.5m/s2。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1.0m/s≤V≤2.0m/s时,其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48m/s2。2.0m/s≤V≤2.5m/s的电梯,平均加、减速度不应小于0.65m/s2。
符合
合格
96
乘客电梯轿厢在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5cm/s2和15cm/s2。
垂20cm/s2
水平10cm/s2
合格
功
能
试
验
97
电梯的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得有异常振动和撞击声响。电梯噪声(货梯只考核机房噪声)值为:机房平均噪声不大于80dB(A);额定速度小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55dB(A);额定速度等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轿内最大噪声不大于60dB(A);开关门噪声不大于65dB(A).
机房70dB(A)
轿内 40dB(A)
关 门
445dB(A)
合格
98*
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h,各起、制动运行1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温升不应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85℃。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只允许有轻微的渗漏油,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符合
合格
99
电梯在110%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的情况下,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停止,曳引机工作正常。
符合
合格
无 机 房 电 梯 附 加 项 目
无 机 房 电 梯 附 加 项 目
无 机 房 电 梯 附 加 项 目
100
在轿顶上进行机器设备的检查或维修工作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有一个机械装置,防止轿厢的任何移动
②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与该机械装置联锁,防止轿厢移动
③该机械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维修检查人员能正常工作并可安全离开工作区域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1
在底坑内进行机器设备的检查或维修作业时,如果此工作需要移动轿厢,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提供一个机械装置,能机械地制停以额定载荷、额定速度运动的轿厢,使工作区域的地面与轿厢最低部件(如轿架、吊具和护板等)间的自由距离不小于2m。除安全钳外,其他机械装置的制停减速度不应超过缓冲器作用时的值;该机械装置应能保持轿厢停止;该机械装置可以用手动或自动进行操作
②当该机械装置动作时,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防止轿厢的一切运动
③当该机械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维修检查人员应能安全离开工作区域
④当该机械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应当仅能从检修控制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运行
⑤有一个设于井道外的电气复位装置,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应设置在有锁的箱内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2
在平台上进行机器设备的检查或者维修作业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该平台是永久性安装的。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运行的通道中,它应该能够缩回
②如果平台位于轿厢、对重运行通道中,轿厢应当用带有电气安全装置的机械装置锁定;如果平台位于需要移动轿厢的地方,应当用可移动的停止装置将轿厢的运行区间限定。可移动的停止装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能够从井道外操作
b.有符合要求的缓冲器和只有当可移动的停止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的电气安全装置
c.当可移动的停止装置处于工作位置时,仅能用检修控制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运行
d.如果轿厢从上而下向平台运行,应当能使轿厢至少停在上方距平台2m处
e.如果轿厢从下而上向平台运行,应当能使轿厢至少停在平台下方符合本规则中井道顶部空间规定的位置
③任何可缩回的平台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a.设有一个能够确认平台完全缩回的电气安全装置
b.设有一个可以使平台进入或者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可以通过在底坑或者井道外封闭的控制箱操作
c.进入平台的通道门应有防止人员坠入井道的措施
④平台应当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设置护栏。护栏设置要求应当与轿顶护栏要求相同,并且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a.平台地板与入口通道平面间台阶高差不超过0.50m
b.平台与通道门的门槛之间不能有可通过直径为0.15m的球体的间隙
c.完全打开的层门板与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间隙不能超过0.15m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3
(4)机器设备区间的工作区域应当安装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地面的照度应当足够,该照明可以是井道照明的一部分,在靠近工作区域入口处应当设有照明开关,在每个工作区域应当设有电源插座(2P+PE型)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4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5
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如制动试验,曳引试验,缓冲器试验及轿厢超速保护试验)所必须的装置应设置在能够从井道外对其进行操作的地方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6
进行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的装置,应设在封闭的紧急操作箱内,紧急操作箱门应该加锁。该装置应该能直接观察或者显示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该装置上应当设置永久性照明,照度足够,并设置照明开关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7
(1)除轿顶上的检修控制装置外,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内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应当在相应位置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副检修控制装置,此时,应有一个符合以下要求的互锁系统:
①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通过持续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运行电梯
②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位置,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的按钮时,应该能够移动轿厢
(2)副检修控制装置应当满足对检修控制装置型式的要求
(3)每台电梯只允许设置1个副检修控制装置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108
在停梯困人时,应当具备慢速移动轿厢、平层放人的功能;在轿厢轻载冲顶和满载蹲底等故障时,该功能应当有效。有符合2.10(4)要求的救援说明
无
此
项
无
此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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