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记述规定实施指南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2006年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津资统表零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该表示规范GB50300-2001第3.0.1条的附表,是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是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基础,目的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
2. 在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填写,将有关文件的原件附后(直接将有关资料的名称填写上,资料多时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
3. 一般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如分段施工、人员变动,或管理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
4.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否则不准开工。
二、 栏目说明
1.“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设计文件、
或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
2.“施工许可证(开工证)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
3.“建设单位”栏:应填写合同文件中的建设方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5.“设计单位”栏:应填写设计合同中的单位全称,与合同和图纸签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设计单位负责人”栏:应填写设计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7.“监理单位”栏:应填写监理合同中的单位全称,与合同、
书和招投标文件签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中或经建设单位签认变更明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
9.“施工单位”栏:应填写施工合同中的单位全称,与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签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10.“项目经理”栏:应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一致。
11.“项目技术负责人”栏:应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
表头部分可由填表人统一填写。
检查项目栏填写说明: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1.“现场#管理制度#”栏: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奖罚办法,质量例会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程操作上岗证书”栏:测量、起重、塔吊垂枝运输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防水工等建筑结构工种,以及电工、管道工等的上岗证书。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有管理分包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栏:查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图纸审查合格备案书并填写编号。
6.“地质勘查资料”栏:有勘查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及审批”栏:检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及批准人,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当施工方案有“三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应按建设部建标[2005]124号文件执行。
8.“施工技术
”栏:指承包单位编制的企业标准,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质量的基础。要有批准程序,有企业的总工程师或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施工现场应有齐全的施工技术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厂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检、试验制度;三是竣工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定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
,作为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依据。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得库房等。
12.“检查结论”栏:在开工之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以上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结论见范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津资统表一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是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最后一份资料。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代表都需签字,并要由各单位加盖公章。
按照《统一标准》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填写前有另外四种验收表与之对应,他们分别是“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津资统表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津资统表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津资统表四);“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津资统表五)。只有以上四种验收表都确认符合要求后,才能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津资统表一)。
二、 栏目说明:
1. 表名及表头部分的填写: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的名称填在表名之前,并将表名中“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二者划掉其一。其它子项的填写参照(津资统表零)的填写要求。
2. “分部工程”栏:本栏根据“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津资统表五)填写。应对所含各分部工程逐项检查,核查确认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在“验收记录”栏注明共验收了几个分部,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有几个分部,表中右侧的“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
3.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栏:本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津资统表二)的核查结论填写,施工单位自查合格后,将(津资统表二)中的发生项目进行统计,并记入“验收记录”栏中(“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当验收出现不合格项,需要检测鉴定时发生此项);然后由监理单位对(津资统表二)中的发生项目进行逐项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在表中右侧“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
4.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栏:本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津资统表三)的核查结论填写。对于分部工程验收时已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达内工程验收时不再重复检测,但要检查一下内容:
1 单位工程验收时按规定、约定或设计要求,需要进行的安全功能抽测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具体检测项目有无遗漏?
2 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 抽测结论是否达到设计及规范规定?
经核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在“验收结论”栏填写“同意验收”。
如发现某些抽测项目不全或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可进行返工处理,使之达到要求。
5. “观感质量验收”栏:本栏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津资统表四)的检查结论填写。
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在建设单位主持下,对观感抽查,共同作出评价如确认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符合或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应评价为“好”或“一般”。由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
6. “综合验收结论”栏:本栏应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组各单位对表(津资统表一)中的各项要求,经核查确认均符合要求后,在“综合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验收”的结论。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津资统表二
工程名称
*******工业厂房
施工单位
*****建筑公司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建筑与结构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
有效齐全,符合要求
**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排水与采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风、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筑电气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津资统表二(续表)
工程名称
天津LG渤化乙烯压缩厂房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通风与空调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电梯
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智能建筑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结论:
同意验收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津资统表二填写说明
1. 对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项目分别进行,施工单位应先将资料分项目整理成册,项目顺序按本表顺序。每个项目按层次核查,判断其能否满足规定要求,并填写份数,然后提交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进行核查和填写。
2.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应按分部(子分部)工程逐项检查,独立得出核查结论,核查合格后,在“核查意见”栏填入相应的结论(见范表),竣工验收组专业负责人在“核查人”栏内签字确认。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在表下部“结论”栏内签字确认。
4. 表中按实际发生项目填写,未发生项注明“无”或“/”。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津资统表三
工程名称
天津LG渤化乙烯压缩厂房工程
施工单位
定州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
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
份数
核查意见
抽查结果
核查(抽查)人
1
建筑与结构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
齐全
符合要求
***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
/
/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
齐全
符合要求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4
齐全
符合要求
6
幕墙及处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砌体裂缝检查验收记录
11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1
给排水与采暖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每套器具均满水试验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道通球试验记录
1
电气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1
通风空调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运行正常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
电梯
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检测合格
1
智能建筑
系统试运行记录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检测合格
结论:
同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津资统表三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并填写份数后,再提交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核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抽查,有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2. 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要核查其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项目,要核查其项目是否与设计内容一致,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抽测报告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二、 栏目说明
1.“核查意见”栏:按项目分别进行核查和检查,对在分部、子分部已抽查的项目,核查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填写核查意见。
2.“抽查结果”栏: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决定。对在单位工程(子单位)抽查的项目,应进行全面检查,并核实其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抽查结果”栏填入相应的结论(见范表),具体核(抽)查人员分别在“核(抽)查人员”栏内签字。
3.“结论”栏: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如果认为核查、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中“结论”栏填入“同意验收”并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在栏内签字确认。
4.表中按实际发生项目填写,未发生项注明“无”或“/”。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津资统表四
工程名称
天津LG渤化乙烯压缩厂房工程
施工单位
定州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项 目
抽 查 质 量 状 况
质量评价
好
一般
差
1
建筑与结构
室外墙面
√
O
√
√
√
√
√
√
√
O
好
2
变形缝
3
水落管、层面
4
室内墙面
5
室内顶棚
6
室内地面
7
楼梯、踏步、护栏
8
门窗
1
给排水与采暖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
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
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
4
散热器、支架
1
建筑电气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
2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
3
防雷、接地
1
通风与空调
风管、支架
2
风口、风阀
3
风机、空调设备
4
阀门、支架
5
水泵、冷却塔
6
绝热
1
电梯
运行、平层、开关门
2
层门、信号系统
3
机房
1
智能建筑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
2
现场设备安装
3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好
检查结论
同意验收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津资统表四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2.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通过现场全面检查,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意见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不论评价为“好、一般、差”的项目,当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都可以作为符合要求的项目;评为差时应修复,不能修复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5.0.6条第四款处理。
二、 栏目说明:
“抽查质量状况”和“质量评估”栏:
1. 单项工程评价为“好”用“√”表示,检查10个点应至少有5点(含5个点)“√”(好),不得出现“差”的点,则该评价为“好”或(√)。
2. 单项工程评价为“一般”用“O”表示,检查10个点少于5点(好),不得出现“差”的点,则该项评价为“一般”或(O)。
3. 单项工程评价为“差”用“×”表示。如有一点评为“差”,则该项评价为“差”。
4.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好”时,累计单项评价“好”的百分率大于等于80%且单项评价吴差项。
5.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一般”时,累计单项评价“好”的百分率小于80%且单项评价无差项。
6.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为“差”时,单项评价出现“差”项。
7. 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观感综合质量评价”和“验收结论”栏内填写综合评价意见“好”或“一般”并在检查结论中注明“同意验收”的结论。
8. 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后重新评价。
主 体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津资统表五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并注明是分部还是子分部。
2. 验收内容共有四项: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观感质量验收。资料审查要按子分部或分项工程分别检查,并按层次依据津资统表二、三中的发生内容进行审查后判断其能否达到完整的要求。
二、 栏目说明:
1.“分项工程名称”栏:如是子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栏应统计所对应的分项数量;如是分项工程则“检验批数”栏应写明检验批地数量。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每一分项中所含检验批均达到合格标准,施工单位填写“合格”或“√”;资料审查应按分项并分层次进行,并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判断其达到完整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填写“合格”或“√”。
3.“验收意见”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栏内签注“同意验收”。各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栏:依据津资统表二、三中发生的项目,其每项纪录、检验报告齐全、完整时,施工单位填写“合格”或“√”;监理单位填写“同意验收”。
5.“观感质量验收”栏:按单位工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附评价表。观感质量验收时一个综合的验收,评价“好、一般、差”。
6.“验收单位”栏:各方参加验收的代表亲自签名,以示负责。
勘查单位需签认:地基基础分部工程;设计单位需签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应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工程;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未委托监理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认验收。
砖砌体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津资统表六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分项工程验收前,要求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检验批均已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此表。分项工程实际上是若干个检验批地集合,分项工程验收,实际是对多个检验批地统计与汇总。分项工程验收并没有需要独立进行检查验收的实体,而仅仅需要进行核查,核查其所包含的所有检验批是否均已通过验收,检验批验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检查所包含检验批是否齐全?有无遗漏的部位?
2. 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龄期后试压能否达到设计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评定)。
3. 检查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并做统一整理,依次登记保管,为下一步验收打下基础。
二、 栏目说明:
检验批的名称、部位、区段等要填写齐全。
1.“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可填写“合格”或“√”。
2. 表下“检查结论”栏: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合格”,然后监理单位验收。
3. 表中部右侧“监理单位验收结论”栏:监理工程师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如有不同意项应做标记但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对不同意项,监理工程师应指出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4. 表下部“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在确认各项验收合格后,填入“同意验收”。
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03-2002
津资K-J9-Q-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住宅楼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主体、屋面)
验收部分
一层墙
施工单位
*******建筑公司
项目经理
***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组织设计及砌砖工艺标准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
主控项目
1
砖强度等级
第5.2.1条
2份试验报告 Mu10
符合要求
2
砂浆强度等级
第4.0.12条第5.2.1条
试块编号:******
3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
第5.2.2条≥80%
90
*
*
*
*
*
*
*
*
*
4
斜槎留置
第5.2.3条
/
5
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
第5.2.4条
√
6
轴线位移
第5.2.5条≤10mm
10处平均4mm,最大7mm
7
垂直度(每层)
第5.2.5条≤5mm
3处平均3.8mm,最大5mm
一般项目
1
组砌方法
第5.3.1条
√
合格
2
水平灰缝厚度10mm
8~12mm
9
10
11
*
*
*
*
*
*
*
3
基础顶面、楼面标高
±15mm
*
*
*
*
*
*
4
表面平整度(混水)
8mm
*
*
*
5
门窗洞口高、度宽
±5mm
6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mm
7
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
10mm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
施工班组长
***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同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按统一用表中实际发生的各项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
二、 栏目说明:
1.“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栏:填表时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是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企业标准,可以是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企业标准应有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时间、标准名称及编号。
2.“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验收资料的填写,应根据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施工执行标准、现场检查的结果如实填写。
3.“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
对定量项目(应记录项目:检查数据、各种材料、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规范内容有不同的要求)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
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
4.“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栏:监理工程师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
5.“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并将表准确填写,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
6.“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待出具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签字。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记录
津资 K-J2-1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津资K-J2-2填写说明
1、 施工单位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测量专业人员,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物红线桩和标高,及时做好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记录,复测无误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复测。
2、 定位测量放线要绘制出定位示意图,水准点引测要绘制出水准点引测示意图,水准点引测示意图的记录内容还应包括相邻建筑物距离、控制桩位置等,水准点引测过程顺序应有编号。施工单位对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得经过记录要详细,过程记录应齐全。
的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津资 K-1(通用)
工程名称
天津LG渤海化学有限公司工程循环水CA/VCM装置工程
施工单位
定州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触(钎)探记录
津资 K-J8-2-1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触(钎)探记录
津资 K-J8-2-2
序号
触(钎)探步数(mm)
序号
触(钎)探步数(mm)
0∫300
300∫600
600∫900
900∫1200
1200∫1500
1500∫1800
1800∫2100
备注
0∫300
300∫600
600∫900
900∫1200
1200∫1500
1500∫1800
1800∫2100
备注
津资K-J8-2-1(-2)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基坑完工后对槽底进行钎探,钎探要绘制探点平面图,根据布点位置进行钎探,钎探深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确定地基的允许承载力及浅层土的均匀性,钎探结果填写本表。
2、 钎杆每打入土层30CM时,记录一次锤击数。钎探深度、布点间距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按下表进行。
槽宽(CM)
钎探孔排列方式
间距(CM)
深度(M)
小于80
中心一排
1.5
1.5
80~200
两排错开
1.5
1.5
大于200
梅花型
1.5
2.0
柱基
梅花型
1.5-2.0
1.5,并不浅于短边
3、 槽底钎探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注明情况需要进行地基处理时要将处理范围标注在探点平面布置图中,但对有以下情况的可停止钎探:
、若贯入30cm的锤击数超过100或贯入10CM的锤击数超过50。
、基坑不深处有承压水层,钎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或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厚度符合要求时可停止钎探。
4、 桩基工程不进行钎探,复合地基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钎探,没有要求的不进行钎探。
二、 栏目说明:
1、“槽底标高”、“基槽尺寸”、“钎探工具”栏:注明实际情况。
2、“钎探点布置图”栏:可以另附图详细注明实际钎探点的编号,注明主要轴线等。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津资 K-J8-1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部 位
基坑(槽)
验槽依据
设计图结施-1、地质勘查报告
放坡比例
1:0.5,根据土质适度放坡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位置及几何尺寸
长91M*宽21M
2
槽底标高
-1.550M(±0.000)
3
土质情况
土质较均匀;
4
地下水情况
槽底表层无水
5
槽底是否有异物情况
无
6
排降水方式
设盲沟、集水井用水泵排水
7
支护位移情况
无
附基坑(槽)平面、剖面示意图
津资K-J8-1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基坑(槽)挖至设计标高后要进行验槽,结果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ie、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二、 栏目说明:
1、“位置及几何尺寸”栏:注明实际尺寸或注明见附图由平面图中反映尺寸。
2、“槽底标高”栏:由±0.000反映的实际槽底标高。
3、“土质情况”栏:检查土质是否均匀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
4、“地下水情况”栏:检查槽底表层是否有明水、淤泥。
5、“槽底是否有异物情况”栏:检查槽底异物情况,如发现有异常,需要进行地基处理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处理方法要经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同意。
6、“排降水方式”栏:检查采用排降水的做法详细注明。
7、“支护位移情况”栏:检查基坑(槽)支护是否位移,特别是深基坑还应单独进行位移观测。
8、“附制基坑平面、剖面图示意图”栏:注明实际尺寸,由±0.000反映的实际槽底高度,施工现场的自然地坪标高、轴线等。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1.7)
基坑、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表7.1.7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体位移监控值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
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开挖深度大于10m;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加保护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记录
津资 K-J8-3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原因
基槽局部发现一处设备基础,深度为-1.6米~-1.95米。长为5.4米,宽度为3.2米。
津资K-J8-3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地基经过验槽、钎探后发现问题,应进行地基处理,地基处理工程完成后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复查,处理结果必须得到建设、设计、勘察单位同意。需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2、 处理原因写具体经过,地基处理意见和方法按设计要求填写。
二、 栏目说明:
“处理范围示意图”栏:地基处理附图中的平面、剖面图各种尺寸应记录详细。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应有1点,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复合地基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津资 K-J8-4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复合地基种 类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分包单位
***土地基础工程公司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原材料
水泥出厂合格证和复式均合格、砂、石复式均合格
2
桩径
***mm
3
桩长
***m
4
桩体强度、干密度
混凝土强度均大于设计要求
5
地基承载力
静载试验*根桩、满足设计要求
6
桩孔垂直度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
桩顶标高
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见竣工图)
8
桩体偏移
经技术复核,桩位偏移最大的为***号南移*CM,**号东移**cm。可以判定:桩身位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见竣工图)
9
嵌固层
/
10
灌砂量
/
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勘察单位验收结论
设计单位验收结论
同意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分包单位检查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检查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自查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请
同意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津资K-J8-4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复合地基包括: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砂桩,不同类型的桩应按规范要求发生项做好桩基施工和检验记录。
2、 复合地基工程完工后要绘制有桩位偏移、桩顶标高竣工图,对于桩基中偏移或标高超过规范要求时,均应附详细记录说明,和有附图具体注明桩号,结论应确切,注明设计变更图号或内容。
3、 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对复合地基工程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4、 补桩、桩头处理时,只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二、 栏目说明:
1、“原材料”栏:发生时注明材料合格证书和复式、结论。
2、“桩径”“桩长”栏:注明设计和实际情况。
3、“桩体强度”、“干密度”栏:根据不同复合桩情况,发生时注明设计和实际结论。
4、“地基承载力”栏:注明设计和实际结论。
5、“桩孔垂直度”栏:注明设计和规范要求。
6、“桩顶标高”栏:按照设计注明桩顶标高,进行修正时见竣工图。
7、“桩体偏移”栏:按照设计注明桩顶表高,进行修正时见竣工图。
8、9、同上。
四、《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技术复核记录
津资 A-J4-1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复合记录---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技术复合是对楼层平面放线的复测和楼层标高的复测,每楼层控制线、墙、柱轴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楼层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在放线、测量后都要进行复测。
2、 应由垫层墨线开始对楼层平面放线和楼层标高进行记录。(框架结构填充墙可不用重新进行记录)
二、 栏目说明:
1、“轴线示意图”栏:图中注明轴线编号、数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标高测量经过”栏:填写时注明每层的实际高度与相关楼层的关系,检查数据应详细注明。(框架结构填充墙可不用重新进行记录)
3、“检查结果”栏:标注放线尺寸、位置及水准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津资 K-J8-5
工程名称
边村平房改造项目工程
分包单位
*****土地基础工程公司
施工单位
河北相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承载力
***KN
桩基种类
混凝土灌注桩
规格、数量
***桩径 ***米 ***根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桩顶标高
2.1(大沽高程)经复核,少数高于或低于设计标高的桩头,将按照设计已经给出的处理意见,在进行承台施工时修正。(见竣工图)
2
桩位偏移
经桩位复核,偏移最大的为**号,南移**CM,东移**cm,可以判定桩身位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见竣工图)
3
桩体质量或混凝土强度
设计混凝土强度C30,试验混凝土强度大于设计等级(混凝土灌注桩);
生产厂家质量合格报告齐全,符合设计要求(预应力管桩)。
4
承载力检验
按要求随机抽取**根桩体进行承载力试验,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见承载力检验报告)
5
成桩质量情 况
采用动测法对成桩质量进行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6
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勘察单位验收结论
设计单位验收结论
同意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分包单位检查结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检查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自查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请予以验收
同意
项目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桩基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桩基工程包括:静力压桩,混凝土预制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不同类型的桩应按规范要求做好桩基施工和检验记录。
2、 由建设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邓联合对桩基工程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3、 静压管桩或预制桩接桩处发生焊接、补桩、桩头处理等,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 桩基工程竣工后要绘制有桩位偏移、桩顶标高情况的竣工图,对于桩基中偏移或标高超过规范要求时,均应详细记录说明,和有附图具体注明桩号,结论应确切,注明设计变更图号或内容,经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签认。
二、 栏目说明:
1、“桩顶标高”栏:按照设计注明桩顶标高,进行修正时见竣工图。
2、“桩体偏移”栏:按照设计注明桩顶标高,进行修正时见竣工图。
3、“桩体质量或混凝土强度”栏:根据不同桩情况,发生时注明设计和实际结论。
4、“承载力检验”栏:注明设计和实际结论。
5、“成桩质量情况”栏:注明设计和实际结论。
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单柱单桩每根桩留一组试件)
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5.1.6 桩身质量应进行验收。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检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