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南宁市卫生局:
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 。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报告单位(签章):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20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南宁市卫生局:
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 。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报告单位(签章):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20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样式)
南宁市卫生局:
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南宁张XX内科诊所 ;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 青秀 城区 桃李 路 桃花 (小区)第 五 栋第 1,3 层第 —— 号房(铺面)( 黄XXX 出租屋)。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南宁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南宁市区域卫生
。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5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米内无卫生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内科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75平方米,使用面积6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内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签章): 南宁张XX内科诊所
报告人(签名):张XX 报告日期:20 XX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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