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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杭州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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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杭州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943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5-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943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6]1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6年7月15日到杭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杭州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943号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2006-05-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943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6]1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6年7月15日到杭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演出日期1日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等演出场所合格。    此复。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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