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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国际儿童节串词

2017-10-10 2页 doc 12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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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国际儿童节串词邛崃市牟礼、文君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效节水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1月编制说明:一、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招投标文件中项目进行编写,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依据具体技术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二、本监理实施细则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监理工作规程、第二部分为监理实施细则、第三部分为常见表格。批  准:XXX编写人员:XXX、XXX、XXX、XXX目录第一部分1监理工作规程1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2二、内部工作管理要求4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8四、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1五、投资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7六、工程索赔监理...
六一国际儿童节串词
邛崃市牟礼、文君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效节水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1月编制说明:一、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招投标文件中项目进行编写,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依据具体技术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二、本监理实施细则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监理工作规程、第二部分为监理实施细则、第三部分为常见表格。批  准:XXX编写人员:XXX、XXX、XXX、XXX第一部分1监理工作规程1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2二、内部工作管理要求4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8四、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1五、投资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7六、工程索赔监理工作规程21七、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26八、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30九、测量监理工作规程34第二部分38监理实施细则38一、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9二、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6三、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3四、水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9五、供水管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3六、微灌、喷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8七、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71八、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81第三部分84常见表格84第一部分监理工作规程一、监理人员守则和内部管理制度1.总则1.1遵法。认真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法令法规,遵守监理工作规程及各项监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企业统一领导和安排,做到奉公遵法、忠于职守。1.2公正。严格根据协议和业主授权实施对工程建设监理,秉公办事,维护协议双方正当权益。1.3科学。监理工作中要坚持科学态度、严谨作风,认真钻研监理业务,熟悉工程协议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及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文件,严格推行自己岗位职责,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和监理水平不停提升。1.4廉洁。监理工作期间,不得在施工、物资供给、设备制造等单位兼职,不得参与承包商、设备制造和材料供给单位多种经营性活动,不得接收上述单位提供回扣、补助或其它酬劳,更不得徇私舞弊和承包商进行多种不正当交往。1.5敬业。热爱监理事业,全身心地投入监理工作,坚守工作岗位,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第一手资料,充足利用自己职责和技能,高质、高效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促进工程建设总目标得以最优地实现。2.职责和责任2.1监理部统一实施对监理项目标管理。施工中通常技术问,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协商和处理,并通报总监办责任人;重大技术问题,疑难问题,由各站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必需时,由监理部报请企业相关专业部门研究处理。2.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搜集、审核承包商施工原始统计、报表等第一手资料,立即整理分析,按要求填报工程监理统计报表交信息管理部处理。2.3监理员应参与相关工程项目开工(开仓)证初签,并立即报请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发或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2.4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项目验收及签证,负责准备并提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或工程项目验收签证意见。2.5严格实施内部监理会签制度。综合性或跨专业工程项目标单元验收,由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确定内部会签程序,组织完成会签手续后,作为该项目验收质量签证内部负责依据。2.6严格校审制度。对外发送监理文件(报表),必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代表签发。2.7总监办负责内外来往公文、函件、资料、档案管理、监理大事记、会议统计、报表填送、材料打印,宣传报道和后勤、考勤、财务等行政管理事务工作。2.8严格遵守工程保密制度。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严禁泄露业主和监理部申明秘密,也不得泄露设计单位和承包商提供并申明技术、经济和协议商务秘密。2.9严格遵守专利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剽窃或转借相关技术结果。不得私自转让和非法占有监理部技术结果。2.10监理人员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职务技术活动中,不得将属于单位收入占为已经有,不得利用职务上便利索取对方财物。3.制度和纪律3.1监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均应事先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按监理部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开。3.2监理人员违反监理工作制度、行为规范或纪律,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或监理部声誉造成损害者,监理部视性质及后果给批评教育,或要求派出单位撤换人员,触犯法律将追究刑事责任。3.3严禁监理人员当班饮酒,严禁赌博和接收色情服务,违者给予除名。3.4工作时间,现场人员必需坚守岗位,内业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严禁做和工作无关事情(如聊天、看报纸等)。3.5珍惜监理部设备,尤其是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专员负责管理,严禁随意拆装软、硬件,删除文件前应得到部门责任人同意。3.6本守则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部工作管理要求1.总则为加强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理工程师本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监理质量,依据国家相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内部要求。2.现场值班统计要求2.1现场值班时要求值班人员实事求是、正确、立即地做好现场统计,客观反应工程建设中出现多种问题,并立即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长审阅。现场统计应注明统计人员姓名、日期。2.2值班统计本不得涂改、缺页、损坏和遗失,采取钢笔填写。2.3监理值班统计应编页,只能存放在监理部,不能带出工地,以免发生意外。另外,每个监理人员应携带小型笔记本,对现场情况进行立即统计,回驻地整理后,载于监理日志上。2.4现场值班统计关键内容有:当日施工工程部位、工作内容、进展情况及完成工作量。各工程部位当日投入人力和机械设备情况,工作环境。当日气象及水文资料:包含气温、晴雨、雨量、关键特征水位、流量等资料。当日现场检验和验收情况:在施工中出现多种问题和监理人员对问题处理经过和结论意见;依据现在施工情况,以后可能出现问题和现在工作改善意见;当初在场人员名单。业主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之间工作联络情况。多种会议关键议题,参与人员,会议结论等情况。当日收到各单位文件内容和处理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本专业多种情况作具体统计。现场统计除通常文字记载外,还应附有合适图表,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等。3.现场人员交接班要求3.1为了使监理工作在整个工程实施阶段顺利开展,使监理人员充足了解和掌握工程情况,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轮换。3.2监理人员轮休交接班时,应有12天时间作为交接班工作移交时间。其程序为:移交现场值班统计。着重移交前任值班时间发生较重大问题及处理措施;现在工作存在问题和必需立即处理事项;下阶段工作关键。巡察施工现场。移交多种资料和物品设备。全部移交内容必需由前任值班人员以书面形式记载于“交接班统计本”内并由下任值班人员署名验收。4.信息反馈要求4.1工程施工时,天天全部有大量信息发生,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多种信息必需快速反馈给各相关部门责任人,方便立即对多种信息进行研究处理。4.2由总监理工程师不定时主持召开监理人员碰头会,会上各站点责任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将现场发生情况进行汇报交流、互通信息。总监理工程师依据大家汇报情况汇总。通常问题立即提出处理处理措施;相关重大问题和业主交换意见后研究处理。5.文件处理措施5.1凡外来公文、传真、信函,一律纳入统一编号登记,由监理部专职资料员负责并填写文书处理单,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指示后分转相关人员阅办。5.2阅办事项必需有拟稿、核稿、审查、签发、打字、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发出。紧急公文,按总监意见限期办理。5.3传阅或处理文件,每转入一个部门必需严格交接签收。5.4已处理完成公文,应立即返回文件处理单,信息管理部文管人员根据来文编号立即归档。5.5对外行文可用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汇报、请示、要求等文件。5.6公文通常由标题、发文号、拟稿、核稿、会签、审查、签发人、密级、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日期及专题词组成。5.7严格文件处理程序。每个文件必需遵守以下程序:撰写文稿、站点责任人核稿、相关部门会签、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草签、编号、登记、打字、查对,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字、发送、存档。5.8严格文字标准格式:⑴拟稿人要依据来文要求和会议决定或领导授意,明确行文目标,并了解行文前因后果,行文应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事实撰写文稿。⑵题要简单、切题、明了。⑶正文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实事求是,见解鲜明,书写工整,标点正确。⑷每个公文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标准。⑸引用其它公文作依据时,应注明发文机关、文号、标题和发文日期。⑹公文用词用字要正确,规范;使用单位简称时,必需先用全称并加注明;人名、地名、资料数据引用要正确;文中数据除发文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和其它必需用阿拉伯数码外,通常应用汉字数码。⑺写文稿,修改,签署一律用钢笔(兰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⑻如有附件,需在文稿上写明附件全称和序号。⑼审核、会签、签发公文、要认真负责,签署自己姓名和日期。6.监理档案管理措施6.1监理档案管理应实施相关档案工作管理要求。6.2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在总监领导下由总监办负责。归档工作应作为监理工作一项关键工作来抓。6.3归档范围。工程档案是反应工程建设过程中真实情况,所以在监理过程中,形成文字资料、图纸、声像全部属归档之列。具体归档范围为:⑴上级单位,相关领导,业主对监理工作相关指示、要求、批复文件。⑵设计单位、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修改通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方法等资料和监理部内部提出方案、方法、意见和提议。⑶监理部发出文件、汇报和信函。⑷监理协议和工程施工协议。⑸监理月报、年报,工作总结,工程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汇报。⑹监理方提出多种相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提议和专题汇报。⑺监理方发出开工令、暂停、复工令、违规等通知书、通报、会议纪要和备忘录。⑻监理方制订多种规章制度、要求、措施等。⑼其它关键材料如监理大事记,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等。6.4归档要求⑴监理工作归档,应遵照档案管理措施要求要求进行归档。监理档案应以日常归档为基础,列出目录,分别归入。⑵依据“年度---机构”立卷标准,现在工程监理只局限于施工监理,所以监理档案可分为技术管理、施工监理、协议管理等卷宗。⑶归档材料努力争取内容完整、系统、正确,信息管理部经理应对归档材料作扼要判定。对同一内容来函复函请示及批复,正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转发件和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⑷凡归档材料应依据档案制度要求,一律采取兰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⑸全部归档案卷必需统一采取档案封皮,卷内附有目录,卷内材料要编页,不得将缺页、破损材料归档。⑹当年不能完工归档材料、文件,可放在结束年立卷归档;计划、总结、概预算,通常在当年度归档。6.5归档时间。⑴凡处理完成文件和材料应立即归档。⑵第二年初应把上年度归档材料向监理部资料室正式立卷归档。⑶监理工程阶段验收后可把验收部分档案归档。工程完工验收后,监理全部档案应在六个月内全部移交监理部资料室。6.6档案使用。⑴要调阅已归档材料,必需在信息管理部办理调阅手续。⑵档案材料要严加保管,注意防潮、防偷和防火。7.其它7.1本管理要求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总则1.1依据监理协议和经经同意监理计划,承包人和发包人签署施工承包协议、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相关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要求编制。1.2本细则适适用于监理范围内各工程项目标施工进度监理。1.3承包人应依据施工承包协议要求协议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资源投入,做到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抢工期和赶工局面。1.4承包人应按施工协议要求,亲密配合、支持监理人落实工程进度监理实施。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应依据协议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在监理人公布进场通知后10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含以下结果资料:1.项目概述;2.施工管理组织和机构;3.施工总部署图;4.施工总进度表,包含横道进度表和网络进度图;5.关键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方法;6.关键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安排计划;7.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确保方法;8.安全防护方法及安全作业规程;9.施工环境保护方法。2.2各单项(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相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期限和内容向监理人报送具体单项工程施工方法计划。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方法计划应于该项工程开工前28天送达监理人,而且最少包含以下内容:1.单项工程概述;2.施工组织和管理机构设置;3.施工部署;4.施工程序、方法和方法;5.关键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安排计划;6.质量控制方法;7.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方法。2.3承包人必需在每个月30日前,递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含:包含临建工程在内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工程形象和工程量;关键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计划耗用量;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多种施工设备投入计划;5.材料设备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和下期估计完成工程投资额;7.其它需要说明事项。2.4因为承包人原因或非承包人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必需进行修改时,承包人应提出修改具体说明,并提交修改善度计划报监理人同意。2.5承包人必需于每个月5日前,向监理人递交上月施工月报,汇报中应附有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使监理人能有效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施工月报应最少包含以下内容:承建项目范围内各分项、分部工程情况介绍;承建项目范围内完成各分项、分部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关键物资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量;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总计、逐月累计和所占计划百分比;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和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影响原因和克服这些原因以重新达成计划进度所采取方法;和发包人、监理人之间来往函件情况;水文、气象等资料;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其它相关事项。2.6上述第15条文件按施工协议要求份数,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对于必需报批进度计划,监理人在报送文件送达后714天内完成审阅,并将审批意见发送给承包人。审批意见包含“照此实施”,“按意见修改后实施”,“修改后重新报送”或“不能实施”四种。2.7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意见将被作为承包人申请开工(仓)许可证审批依据之一。2.8假如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人报送上述文件,所以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程价款结算或其它支付签证拖延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3.进度监理职责3.1监理人应立即审批承包人报送施工计划文件。对于必需报批进度计划汇报,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人审签意见,将视为已同意了承包人进度计划。3.2对于承包人提出提议和意见,监理人应严格按实际情况慎重处理或报发包人审批后实施,并负责监督、检验实施情况。3.3依据相关协议条款或接收承包人申请,审查、处理相关延长工期问题。如发觉因为承包人原所以延误工期,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提出补救方法,限期达成设计要求;如仍不能按期完成进度,拖延工期达30天以上时,则发包人后有权令其停工整理。3.4假如发觉各承包人之间工程进度计划相互矛盾,以致有可能影响整体工程工期时,监理人有权召集相关承包人协商、修改工程进度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批;假如相关承包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监理人可直接向发包人提出汇报和提议,申请修改相关工程进度计划。3.5监理人应依据“工程会议管理措施”中相关要求组织召集相关承包人参与例会协调多种关系,并参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召开工程进度协商会,对工程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3.6因加速赶工所增加费用,属于承包人协议责任和风险,由承包人负担。属于发包人责任、风险和协议外要求,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确定后列入协议支付。4.其它4.1监理人对承包人进度计划审查和同意并不意味着能够变更或减轻承包人对协议工期应负担全部义务和责任。4.2本细则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人。四、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总则1.1依据监理协议和经同意监理计划,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176-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99)、《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求》(水建(1997)339号),和相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实施细则。1.2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承包协议为依据,实施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控制关键工序,采取承包人自控和监理机构监控两级质量控制。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必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第一”方针,正确定识和处理质量和进度、质量和安全、质量和信誉、质量和效益关系,做到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2.2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确保体系,其关键内容应包含:(l)健全以承包人质检部门、二级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项目责任人为责任人三级质量管理机构,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各负其责。(2)配置相对稳定并和负担施工任务相适应质量检验队伍,其中专职质检人员应满足现场施工项目质量检验需要。(3)作业现场每施工班组均应配置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并经过培训逐步提升其资质和素质。(4)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对质量事故做到“三不放过”,确保质量管理人员有职有权,促进质量管理制度和方法落实。(5)落实质量奖惩方法。2.3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包协议及国家、行业部门颁发规程规范,建立施工试验室及专业施工队,报监理人审查确定。施工试验室及专业施工队最少达成以下要求:(1)试验室或专业施工队应配置合格仪器、具,其规模应满足承包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测要求。(2)作业人员含有和所负担工作相适应素质、资质、业务能力和水平。(3)有完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仪器表具校检等工作制度。2.4全部从事质检工作人员均需经过培训和考评上岗,达成必需资质水平,并依据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取得上岗认证。2.5质检员要认真推行职责,以确保工程质量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监理人有权采取违规警告、发文通报、取消其上岗资格直至提出撤换人员要求等方法,对承包人质检机构或其人员渎职行为给予阻止。2.6监理人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要求承包人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员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质检部门责任人及质检人员时,承包人应立即给予更换。而且,未得到监理人重新认证和同意前,不得再安排其负担受监项目标质检工作。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1承包人要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关系,当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发生矛盾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做到以工程质量为基础。3.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要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并在准备工作落实和安排就绪后,报请监理人检验。检验内容包含:(l)设计图纸、施工技术和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方法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2)关键设备和机具配置、劳动组织和技工配置已经完成。(3)开工所必需材料、构件、安装设备到位,报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进度内连续施工需要。(4)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方法就绪。(5)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它临时设施完成。(6)工程管理、施工安全和质量确保方法到位。3.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部门公布规程、规范和施工质量控制标准,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施工操作技术和监理人同意施工方法、工艺和工序施工。3.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按SDJ249《水利水电基础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要求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方法,对单元工程及关键施工工序在认真做好施工班组自检、二级施工单位复检、承包人质检部门终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报请监理人签证确定和评定质量等级。切实做到上道单元(或工序)质量不合格下道单元(或工序)不开工。3.6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并经承包人“三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人,由监理人提请发包人组织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检验和质量验收,厂房、控制楼基础,必需进行联合质量验收。3.7承包人质量检验、检验及现场测量仪器、具,应按协议要求期限进行率定和校正。除定时校准外,还应依据其使用情况,不定时地进行专门校准,并同时申报监理人进行检验核定。3.8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有权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作出指示:(l)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或可能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造成损害施工工艺、方法、工序、作业方法,和其它多种违章作业行为。(2)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或不符合协议技术规范要求材料和设备设施安装和使用,并给予更换。(3)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给予修补或返工。(4)严禁工程转包,拒绝施工资质不合格和违反承包协议要求分包。(5)提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包人对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渎职、玩忽职守、伪造统计和检测资料,和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6)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数次指出后仍无显著改善作业班、组、队应停工整理、撤换、直至责令退场。(7)指示承包人对完建工程继续给予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点修复。(8)工程承包协议授予其它指令权。3.9施工作业期间质量检验统计、材料和设备检验试验判定资料、质量检验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是工程验收关键原始资料,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依据。承包人应注意做好工程资料搜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员负责汇总归档,协议工程项目完建后按要求汇编整理移交发包人。4.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请要求4.1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划分和进行。(l)单位工程:指含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建筑物。(2)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个功效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效或效益起控制作用分部工程称为关键分部工程。(3)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多个工种施工完成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评基础工程单位。4.2单元工程划分,由承包人按项目划分表,结合设计要求。标准上以每一施工区段、分仓、分块、分层为一个单元工程。其中属于隐蔽工程项目标,为关键单元工程。4.3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开工28天前,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方法报送监理人同意,并据监理人同意文件向监理人申请单位工程开工指令。4.4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需按工程承包协议和对应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程序和期限,编报具体施工作业方法计划,并按监理人同意文件向监理人申请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4.5单元工程(工序)开工,承包人或其下级施工单位和授权机构必需依据工程承包协议和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向现场监理人申报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及质量等级评定5.1施工质量责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标准。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实施自检、互检、交接班检验制度,对每班出现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应在现场交接班统计或现场调度统计上具体写明,并有值班责任人签署。针对每一质量问题,在现场做出决定,必需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责任人签署。为避免引发协议纠纷,对于隐蔽工程应具体统计施工和质量检验情况,必需时应摄影或取原状样品保留。5.2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依据是:(l)工程承包协议及协议技术规范。(2)经监理人签发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施工变更和设计变更文件)。(3)国家及部颁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5.3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程序:(l)通常单元工程(工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由承包人专职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现场监理人签证确定。(2)属于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如建基面)和关键工序单元工程,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报监理人,由发包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代表共同检验评定。必需时,承包人还应依据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和监理人要求,提交完工地形图、地质测绘和编录,和必需摄影、录像、取样和试验汇报资料。5.4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实施,工程承包协议、技术规范有尤其或更严格要求,按其要求或要求标准实施。6.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6.1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必需在其紧前单元工程(工序)完成质量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后方可进行。(l)通常单元工程(工序)开工或开仓,由承包人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质量终检合格证或质量评定表,向现场监理人或授权监理员申请签证。(2)联检单元工程(工序)开工或开仓,由承包人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质量终检合格证和质量评定表,向监理人申办开工(仓)签证。(3)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或完工地形测绘单元工程或工序,在下序工程开工前,还必需同时含有该项工作完成会签手续,方可向现场监理人申办开工(仓)签证。6.2监理人在收到单元工程(工序)开工(仓)签证申报后:(l)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需检验验收。(2)对于联检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白班验收)在12二十四小时内组织和完成联检验收,并在确定合格后签出开工(仓)签证。6.3为有利于工程施工紧凑进行,对于开工准备就绪,而且工程开工不影响地质编录或测绘工作完成,经承包人申报,现场监理人可同时签发下序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6.4签证过程责任:(1)现场监理人接到承包人开工(仓)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验收不合格,造成开工(仓)延误和由此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协议责任。(2)现场监理人接到承包人开工(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承包人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仓)签证,报监理人确定。若监理人事后发出通知,坚持要求停工或复检,承包人应予实施。不过,停工或检验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由此所发生费用计入协议支付。假如停工或检验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发一切损失和协议责任由承包人负担。(3)假如承包人或其施工单位未申报和完成紧前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评定之前向监理处申报开工(仓)手续,不管已进行开工或开仓是否经监理人同意,事后因完成对应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检验评定及认证所引发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6.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签证文件若无尤其注明,均一式两份,完成评定和认证手续后报监理人一份,承包人自留一份。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7.1因为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方法,均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按对工程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影响程度,检验、处理事故对工期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分为通常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7.2工程施工质量事故汇报。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人汇报。(l)在事故发生后l天内汇报事故概况,7天内汇报事故具体情况(包含发生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量和事故原因初步判定等)。(2)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汇报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3)事故处理时间超出两个月,应逐月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7.3承包人应对事故经过作好统计,并依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7.4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方法会使事故深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方法进行防护。和此同时,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方法报监理人同意后实施。7.5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关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关键事故责任者和职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方法不落实不放过)标准给予处理。7.6事故调查权限:(l)通常事故由监理人负责调查。(2)较大以上事故由发包人负责组织进行调查。7.7事故处理方案:(l)通常事故处理方案,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同意后实施。(2)较大事故处理方案,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必需时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3)重大及特大事故处理方案,由发包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组织教授组审查同意后实施。7.8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协议责任。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按《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措施》实施。7.9施工过程中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属于承包人违约。(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统计。(2)在工程质量检验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3)发觉工程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4)对按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事故调查设置障碍。(5)在推行职责中玩忽职守。(6)其它严重违反协议及相关质量管理要求。8.其它本细则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人。五、投资控制监理工作规程1.总则1.1依据监理协议和经同意监理计划,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定额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1.2支付工程量关键计量依据:工程施工协议及其它有效协议组成文件。经监理人签发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它有效设计文件。国家及部颁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相关计量要求。经监理人确定相关量测资料。本细则适适用于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项目标工程计量支付。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协议文件要求应计量支付,并按协议要求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已完工程项目和工作量,才能列入支付证书。2.工程计量2.1土方明挖工程场地清理,包含原有设施拆除、植被清理、运输和堆放和环境保护所进行辅助工程等费用,已包含在对应开挖项目中,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利用开挖料作永久或临时工程填筑料时,其开挖工程量不反复计量。开挖料运输、堆放、弃渣处理和为预防弃渣坍塌、冲刷防护等全部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对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因工程施工所需要,或按监理人指示必需设置为施工服务临时性排水、供水、供电、供风隶属工程及其费用,已包含在对应开挖项目单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在施工期间,直至最终完工验收,假如沿开挖边坡线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对堆渣进行清除并对边坡进行处理。假如产生这类滑坡、塌方不是因为承包人采取不合适施工方法所引发,并经监理人认证、审核,发包人同意后,可列入支付计量。2.2田间路和管沟填筑⑴田间路和管沟回填用料开采、加工、装卸、运输、中转,和田间路和管沟填筑、压实,和为施工进行必需施工准备、现场生产性试验、质量检验和施工测量等全部工序作业人工、设备、材料等费用,已包含在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⑵施工过程中,依据监理人要求和要求,在料场、料仓、填筑现场、中途运料车中取样试验,和监理检验(如临时中止施工、挖坑取样等)全部作业所需要人工、设备和材料费用,已包含在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⑶经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或监理人检验不合格而指令舍弃或返工挖除不合格填料不予进行支付计量。⑷填筑料场开挖或开采结束后,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或协议要求,或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料场清理费用,已包含在各部位填筑价格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⑸田间路路面碾压和管沟填筑达成质量检验标准压实方,以m3为单位计量;田间路面扎实,以m2为单位进行计量支付。2.3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浇筑所必需模板及其支撑制作、安装、涂刷、拆除、维修,和为立模和混凝土浇筑全部工序所必需全部些人工、材料、设备、辅助作业等全部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钢筋支付计量以千克或吨为单位,按施工详图(钢筋表)或设计修改确定钢筋用量计量。除非设计另有要求,或经监理人同意,不然施工详图(钢筋表)中所列数量,应认为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施工充裕量。伸缩缝止水,按设计或施工详图要求要求,以延米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伸缩缝填料按设计或施工详图要求要求,或按报经监理人同意修正面积m2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混凝土浇筑区分不一样部位和设计标号,按设计或施工详图确定建筑物或构件体积,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凡面积大于0.1m2或体积大于0.1m3埋设件、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混凝土原材料贮存、配合比选定、拌合、运输、浇筑、修补、保护、养护,必需温控、试验和质量确保检测等全部施工实施整个作业步骤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用,和全部辅助作业费用,已包含在对应部位混凝土单价中,不另进行支付计量。承包人为施工需要而增加混凝土工程量,或因承包人采取不合适施工方法造成超挖所增加回填工程量,均不另进行支付计量。2.4砌体工程砌体工程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要求要求需要结构尺寸,以m3为单位进行支付计量。砌体工程投标工程量报价单中单价,已包含施工准备、砌筑、养护、修饰、质量检测及其辅助作业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费用。2.5协议或设计文件对计量和支付方法另有要求者,按对应要求实施。3.工程量量测3.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能作为最终支付结算时工程量,承包人进行支付结算工程量,应以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符合协议支付计量要求实际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单价进行支付。3.2承包人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通知监理人参与和监督量测工作。量测方法和实施方法,应得到监理人同意。3.3监理人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复测时,承包人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量测,并立即按监理人要求提供测量结果资料。假如承包人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人主持量测结果被认为是该部分工程支付工程量正确量测,除非承包人在被通知量测结果三天内,向总监理人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人接收。3.4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地形进行复测。土方开挖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经设计调整后,最终确定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3.5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二次开挖,按原设计开挖线和最终开挖线之间自然方计量。3.6农艺节水项目在实施时,每次实施面积和运到现场材料数量应取得监理人确实定,未经监理人确实定和同意,对施用面积和施用量监理人不予计量。3.7全部为支付所进行量测(包含计算书、测图等)结果,全部必需事先报监理人认可。3.8因为受到农时限制,在监理人进场前,项目实施单位已实施了部分农艺节水项目。对于此部分项目工程量计量,在监理人进场后由协议工程师、投资控制工程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关键经过检验施用统计(施用时间、施用面积和施用人)、施用材料采购协议和发票,现场检测和走访土地使用者调查等方法对已施用量进行事后确定。4.工程支付4.1监理人只认可工程施工中合格工程量,并据此以工程量清单中分类、分项进行计量支付。4.2承包人和监理人进行联累计量签证后,向监理人报送支付申请汇报。监理人只接收符合下属条件支付申请: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还未进行支付结算工程量。属于本监理人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或协议组成文件)要求必需结算工程量。有对应开工指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4.3承包人向监理人递交支付工程量结算申请汇报必需包含下列内容:申请结算工程项目标单位工程名称,分部或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号。申请结算工程项目施工中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统计,和施工过程处理说明。由监理人签署申请结算工程支付工程量确定签证。必需进行施工地质描述(或编录)工作工程项目,还必需事先报送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并经监理人同意地质描述(或编录)汇报。监理人要求报送或补充报送其它资料。4.4假如因为承包人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引发计量和支付延误及其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担。4.5依据相关协议要求,监理人核实承包人已完成工程计量并签发“工程计量签证单”,签证意见包含下述三种:全部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4.6承包人依据监理人签发“工程计量签证单”编制《进度款支付申请》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审查后编制《进度款支付证书》,在得到发包人同意后签发给承包人。4.7对于暂缓结算工程量,若承包人有异议,能够在下一次支付申请结算时再次申报,也可进行挂帐支付。5.其它本细则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人。六、工程索赔监理工作规程1.总则1.1依据监理协议和经同意监理计划,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法规编制。1.2监理人应认真掌握和熟悉工程承包协议,努力促进协议双方提升协议意识、认真推行协议,立即做好协调工作,帮助协议双方做好预防索赔管理,努力消除可能造成协议纠纷和索赔事件发生原因,促进工程项目标顺利进展。1.3索赔能够分为施工费用索赔、工期延(误)期索赔或施工费用连同工期延(误)期索赔(也称复合索赔)。因为承包人责任,造成或可能造成协议完工工期延误,发包人或监理人能够指令承包人增加施工资源投入、加速赶工,并由承包人为此负担施工费用。1.4在索赔事项发生和索赔处理过程中,或在索赔争端调解、仲裁过程中,协议双方仍应严格推行工程承包协议要求义务和责任,不得所以而影响工程施工。2.索赔条件2.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和事实,或发生了应由对方负担责任和风险,造成损失,是提起索赔前提条件。2.2对于承包人协议工期误期、施工质量缺点未按期修复完成、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造成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得不中止协议,或其它违约行为,发包人可按工程承包协议相关要求向承包人提起索赔。2.3监理人仅接收承包人以下列原因为条件协议索赔要求。(1)因实际施工现场条件和协议明示或隐含条件相比较发生了不利于施工改变,而这种改变是一个有经验承包人所无法预见和防范,而且因施工现场条件改变造成施工费用增加或施工工期延长,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2)因工程变更超出协议要求范围,或发包人为提前协议工期完工,要求加速施工,或发包人提前启用未经移交工程项目等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额外施工费用,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3)因实施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负担了超出协议要求范围以外额外工作,造成承包人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4)因属于发包人风险或责任超出工程承包协议要求自然气象、水文条件、地质条件或施工暂停等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5)因发包人未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场地、工程设备等应由发包人提供条件,并造成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6)因发包人次其它违约行为,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损失,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7)因为国家法律、法令或工程承包协议明示和隐含法规文件发生变更,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必需发生施工费用增加,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协议支付。(8)其它因工程承包协议明示或隐含发包人责任和风险,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损失或发生施工费用额外增加,未得到合理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不足以填补这类损失。2.4监理人拒绝承包人以下列原因作为条件或因下列原因造成费用索赔要求。(1)因承包人在竞标时低价报价所造成亏损或致使价格显得不适宜。(2)因承包人设计失误,或管理不力所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施工费用增加。(3)因承包人或其分包人责任,或因承包人和其分包人之间纠纷和协议争端所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4)因承包人采取不合格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它违约或违规作业行为,被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补工、返工、停工、重建、重置所造成施工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5)因承包人责任而发生工程事故或质量缺点,造成施工延误和施工费用增加。(6)索赔事实发生后,承包人未努力、立即采取有效补救和减轻损失方法,造成索赔事态扩大。(7)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行为造成施工延误和费用支出。(8)其它为工程承包协议文件明示或隐含,属于承包人责任和风险所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或施工费用增加。2.5监理人拒绝承包人以下列原所以提起工期延期索赔要求。(1)因为承包人未按开工指令要求立即开工、或施工资源投入不足、或施工准备不充足、或施工材料供给不立即、或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或施工效率降低、或因分包人实施不力等属于承包人责任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2)因为工程承包协议明示或隐含要求属于承包人风险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3)承包人未按工程承包协议文件要求程序、方法和时限申报工期延期索赔要求。(4)非协议工程关键路线工程项目标施工延误。(5)发包人或监理人已决定要求承包人采取加速赶工方法追回被延误工期,并决定给予经济赔偿。(6)工程承包协议文件明示或隐含要求不予工期顺延。2.6分包人索赔要求必需向承包人提出。其中属于应由发包人负担责任或风险而造成索赔事项发生,应经过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向监理人提起。因承包人责任或风险而向分包人(包含和其签署供给协议供给商)支付赔偿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负担。3.施工索赔程序3.1施工索赔通常程序包含:(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明确索赔要求。(2)承包人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向监理人报送索赔汇报和支持索赔具体资料。(3)监理人在接收索赔要求和索赔汇报后,对索赔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和审核,或要求承包人深入补充提交索赔支持文件和资料。(4)监理人依据协议要求和协议双方交换意见、进行协商和协调,并尽努力争取取达成一致意见,友好处理索赔争端。(5)当双方较长时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总监理人在认为必需时,可确定一个她认为合理价格并对应地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6)索赔方或被索赔方对总监理人协调或决定意见不能接收,能够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提起协议争端调解或仲裁。3.2当施工索赔事项被认定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在该事项第一次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并同时抄送发包人。3.3施工索赔时限计算,以施工索赔要求送达、监理人文件接收人签收日期为准。施工索赔要求,必需是索赔通知书、索赔汇报书等多种能表明其索赔意图,而又符合协议要求书面索赔文函。3.4承包人应在施工索赔要求提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报送索赔汇报书。假如索赔事项影响继续存在,或其事态仍在发展时,承包人应以不长于28天时间间隔,向监理人报送间隔期该事态发展补充汇报和补充资料,说明其发展情况,并在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该项索赔最终汇报。3.5当施工索赔提起后84天内,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协议双方权益,促进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总监理人能够按协议文件要求做出自己决定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总监理人决定发出70天内,任何一方均未表示异议,则总监理人决定自然生效,成为对协议双方含有约束力相关此次索赔最终决定。4.施工索赔汇报4.1为使发包人和监理人能有效地对承包人索赔事项及其责任归属进行有效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汇报书内容最少应包含:(1)索赔事项整体描述(包含发生索赔事项工程项目,索赔事项起因、发生时间、发展经过和承包人为努力减轻损失所采取方法)。(2)索赔要求(3)索赔协议引证(包含协议依据条款和对责任和风险归属分析)。(4)索赔计算书(包含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具体说明,要求工期延期索赔,还应提供工时工效、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结果)。(5)支持文件(包含发生索赔事项当初统计,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签证、认证或相关文件,支持索赔计量票据、凭证及其它证据文件等复制件及其说明)。(6)其它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或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必需提交,或承包人认为应给予报送文件和资料。4.2在索赔处理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深入补充报送必需资料和文件,或要求对索赔事项细节作出深入说明、引证、澄清和解释。4.3为使发包人和监理人能有效地对索赔汇报进行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汇报必需事实清楚、数据正确、逻辑和因果关系清楚、索赔要求明确具体、计算引证严密合理,支持文件齐全完备。4.4假如承包人提交索赔汇报内容失误、失实或遗漏,承包人仅有权得到其索赔汇报中要求并经监理人认证和审核有效部分。5.索赔处理5.1当承包人未能推行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或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发生违约行为时,发包人可依据协议文件要求,在向承包人发出索赔(或误期赔偿)通知书后,从承包人到期支付款项、或履约保函、或保留金中扣抵其索赔费用。5.2监理人接收承包人索赔要求后,应立即进行施工索赔准备工作并在接收和仔细审阅承包人索赔汇报书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1)依据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对承包人施工索赔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2)对申报施工索赔支持文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分析和认证,并提出初步意见。(3)在对施工索赔费用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及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逐项进行落实和审查基础上,提出应合理赔偿初步审查意见。(4)在对承包人工期延期索赔计算书中工时工效、工期计划、关键路线分析和工期计算结果审查和合理性分析基础上,提出工期顺延初步审查意见。(5)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责任造成损失费用,经过协调,公平合理地就双方分担百分比提出初步意见。(6)和协议双方协商、协调后,提出本项施工索赔审查意见,连同索赔汇报文件提交发包人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程序办理支付,或在索赔争端长久未决情况下,公布总监理人决定意见。5.3在施工索赔汇报文件评审和认证过程中,监理人能够:(1)要求承包人作出补充解释、说明和提供深入支持文件。(2)对施工索赔理由和引证依据、施工索赔事项责任和风险归属重新作出分析和评价。(3)在对施工索赔汇报进行分析、取证和审查,并经和协议双方协商或协调后,提出接收、部分接收或拒绝施工索赔要求意见。5.4假如承包人未能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索赔程序提起索赔,或未能提供足以支持其全部索赔要求统计、资料和文件,承包人仍有权得到已经符合协议要求或已经被监理人证实部分索赔支付。5.5索赔方或被索赔方对索赔处理和决定意见有异议,能够:(1)提出深入索赔支持材料和索赔引证文件,要求监理人修改决定,重新考虑提出方合理要求。(2)采纳监理人或总监理人意见,接收发包人核定索赔,并申明其保留继续索赔权利。(3)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提起协议争端调解或仲裁。5.6对于协议推行过程中有争议或遗留未决施工索赔,承包人还能够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1)在工程已经完建、工程移交证书已经颁发后,向监理人和发包人递交完工报表(完工付款申请)中提出清理或追偿索赔要求;或(2)在工程缺点责任期满、协议项目缺点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递交最终止算报表(最终止算付款申请)中提出最终索赔要求。6.其它本细则解释权归四川腾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人。七、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1.总则1.1依据监理协议和经同意监理计划,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法规编制。1.2工程变更包含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改变,或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必需时,为实现工程承包协议目标对设计文件或施工情况所作出改变和修改。1.3工程变更指令由监理人制订,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签发给承包人。1.4工程变更能够由发包人、监理人提出,也能够由设计单位或承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和提议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1.5工程变更申报、联络、要求、审查、同意、发出等过程和依据文件均必需是有效书面文件,并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程序进行。1.6只要工程变更指令是按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发出,则这类变更不解除或减轻协议双方应负担协议义务和责任。2.变更条件和内容2.1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和对工程项目标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通常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四类:⑴重大工程变更,指包含总体工程规模、工程特征、运行标准、工程总体部署、工程设备选择和工程完工工期改变工程变更。⑵较大工程变更,指仅包含单位或分部工程局部部署、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工程变更。⑶通常工程变更,指仅包含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局部部署或施工方案改变工程变更。⑷常规设计变更(简称设计修改),指因为设计条件或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因为设计文件本身错误,或为优化设计目标所提出属于通常变更范围以内对工程设计调整和修改。2.2当认为原设计文件、技术条件或施工状态已不适应工程现场条件和施工进展时:⑴发包人可依据工程承包协议相关要求经过监理人发出工程变更指示,监理人也可提出提议报发包人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⑵设计单位可依据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或自行依据工程进展提出工程变更提议。⑶设计单位可依据相关法规或工程承包协议要求在责任和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设计文件修改通知。⑷承包人可依据监理人指示,或依据施工进展自行提出对工程施工变更提议。2.3监理人仅接收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提议:⑴实施发包人发出工程变更指示。⑵设计单位为协议工程实施所提出工程变更提议或设计修改通知。⑶因为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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