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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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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 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 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 , 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任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名条件 ,一,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二,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2008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3。 ,四,2008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4。 ,五,2008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5。 ,六,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6。 ,七,2008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7。 ,八,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8。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 , 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20日 上午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08年9月21日 上午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四、考试成绩管理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6日至6月26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08年 , 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单位名称前填写单位编码,~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每张《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6月25日至6月26日。 2、由单位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3、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勘察设计工作年限证明,查档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两张1寸照片,同版、近期、免冠、彩色,~一张2寸照片,同版、近期、免冠、彩色,,。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5日至9月17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 七、考试收费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24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人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考务费520元。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4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考务费320元。 , ,四,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资格报名考试标准的批复》,黑人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考务费10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考务费240元。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具体发放要求如下: 报考类别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附件10、附件11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附件10、附件12 注册环保工程师 附件10、附件13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 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附件10 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本次考试的宣传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以便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 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08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4、2008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条件见 5、2008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6、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 , 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7、2008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8、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9、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申报表 10、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1、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 使用的规范、标准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2、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13、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的 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14、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职业实践 最迟毕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别 最少时间 业年限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 2007年 结构工程 毕业及以上学位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本 2007年 有效期内的工学学 士学位 专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 2007年 业 学士学位 1年 2006年 专科毕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工学硕士或研究生 2007年 相交通土建工程 毕业及以上学位 矿井建设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 2007年 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业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专海岸与海洋工程 1年 2006年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专科毕业 业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专业 业及以上学位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 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 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 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 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 ,,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I类人员 II类人员 类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迟毕业 职业实践最迟毕别 最少时间 年限 最少时间 业年限 工学硕士或研 结构工程 究生毕业及以4年 2004年 6年 1991年 上学位 评估通过并在本 合格有效期内?类人员中 4年 2004年 的工学学士学无此类人员 专 位 建筑工程 业 (不含岩土工程) 未通过评估的 工学学士学位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 交通土建工程 究生毕业及以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相矿井建设 上学位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学学士或本近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科毕业 海岸与海洋工程 专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专科毕业 7年 2001年 10年 1987年 业 工程力学 工学学士或本其 它 科毕业及以上8年 2000年 12年 1985年 工科专业 学位 注:表中“I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II类人员” 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 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 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 计15年以上的人员。 ,,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职业实践 类最迟毕 专业名称 学历 最少时间 别 业年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2006年 普通大专毕业 3 2005年 本 专工业与民用建筑 成人大专毕业 4 2004年 业 普通中专毕业 6 2002年 成人中专毕业 7 2001年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2004年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普通大专毕业 6 2002年 相城市地下铁道 近铁道工程 成人大专毕业 7 2001年 专铁道桥梁与隧道 业 小型土木工程 普通中专毕业 9 1999年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成人中专毕业 10 1998年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不具备 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13 规定学历 (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附件2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摘自(人发[2002]35号)文件 共同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二)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四)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五)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 (六)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七)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1、勘查技术与工程 岩土工程 本专业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2、土木工程 勘察工程 建筑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4、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海岸与海洋工程 1、地质勘探 煤田地质勘查 相近专业 地质矿产勘察 2、环境工程 采矿工程 探矿工程 3、工程力学矿井建设 钻井工程 地球化学与勘查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 矿场地球物理 石油地质勘察 环境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 工程力学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其他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 附件3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人发,2003,25号)文件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电气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本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电子信息工程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相近专业 通信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技术 电子与信息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 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 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 附件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人发,2003,24号)文件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 专 业 名 称 旧 专 业 名 称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本专业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 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 暖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空 相近专业 矿山通风与安全 调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 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动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本专业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城市燃气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 力 化工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相近专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油气贮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 本专业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水 排 相近专业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水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 业名称。 ,, 附件5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人发,2003,26号)文件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 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化工(部分)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石油工程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 本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化学制药 制药工程 专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皮革工程 轻化工程 制桨造纸工程 业 染整工程 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粮食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烟草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 生物工程 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其他 如林产化工等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机械与设备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相近专业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 附件6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人发[2003]27号)文件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 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本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结构工程 相近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土木工程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其他工科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 采用的专业名称。 ,, 附件7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国人部发[2005]56号)文件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略„„。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 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工程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本 农业环境保护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环境学 专 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业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壤与农业化学 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相 工程热物理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近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流体传动及控制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设备工程与管理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附件9 ,, 附件8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国人部发[2005]58号)文件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 第三条 略„„。 第四条 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下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指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 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新旧专业参照表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 筑、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土木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水 工建筑力学、水利水电、水电站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规划、水能利用、本 专 陆地水文、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河业 流力学及治河工程、水文气象、水库经济、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农村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农村水电 站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港口工程、结构工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程、交通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 船舶与海洋工程 程、农业建筑及环境工程 土木工程 沙漠治理、风景园林、土地与环境、环境 工程力学 监测、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林学、环境 交通工程 科学、农学 相 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地质工程、近 专勘查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岩土工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程 化 工程管理、工程力学、水利经济、技术经 给水排水工程 济金属结构、机构制造及工艺设备、起重 热能与动力工程 运输与工程机械、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站动力设备、水力机械、水利机械、电 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技术、工业自动 化、自动控制、水电站自动化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附件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考试申报表 申报级别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制 ,,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使用。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字迹要清 楚。 三、填写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 择项划出。 四、填写申报考试种类,在选择项下面“?”。 ,, 现名 性别 姓 名 曾用名 民族 照 身份 出生 证号 日期 片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 (年、月) 状况 从事工程结构设现任专业技术 计累计时间 职务及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 地址、电话 毕业院校 最 高毕(肆、结)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学 历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参加考试业绩登记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时间 角色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申报考 试种类 ,, 工作单位初审意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建设行政、人事职改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考试申报表 申报类型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制 ,,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申报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使用。 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字迹要清 楚。 三、填写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 择项划出。 四、填写申报考试种类,在选择项下面“?”。 ,, 现名 性别 姓 名 曾用名 民族 照 身份 出生 证号 日期 片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 (年、月) 状况 从事工程结构设现任专业技术 计累计时间 职务及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 地址、电话 毕业院校 最 高毕(肆、结)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学 历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参加全科考试业绩登记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 成 时 间 角 色 全 科 目 考 试 申报考 试种类 ,, 工作单位初审意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 ,, 附件10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流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 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10,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专业考试均按,, 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2号,。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 附件,,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07)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12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 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 J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 ,,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 《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 5229-96, 33.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34.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5. 《孔隙水压力测试规程》,CECS 55:93, 36.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37. 《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79-98, 3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9.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 4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85, 4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 2004 J302-2004, 43.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44.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二、建筑法规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3.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 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 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7.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8.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9. 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 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14.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1994年。 2.地基处理手册编委会:《地基处理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3.桩基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 4. 《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 5.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手册》,路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 6.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 ,, 附件13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 规范和标准 1.《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 5.2.2.5与5.2.2.6合并,修改为:5.2.2.5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5.2.2.7条编号修改为5.2.2.6。 2.《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式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5.3.2.5 修改为: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替代《城市垃圾车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 二、 设计手册类 1(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三烟气脱硝技术及工程应用》,化学出版社。 2(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建造及运行》,化学工 业出版社。 3(周至祥等编著:《火电厂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 附件14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专业名称及代 考试名称及代码 级别名称及代码 科目名称及代码 码 1.基础考试(上) 01.基 础 2.基础考试(下) 03.一级注册结构 1. 一 级 工程师资格考试 3.专业考试(上) 02.专 业 4.专业考试(下) 1.专业考试(上) 04.二级注册结构 2. 二 级 01.专 业 工程师资格考试 2.专业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1. 基 础 01.基 础 2.基础考试(下) 08.注册土木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工程师 2.专业知识考试(下) (岩土) 2. 专 业 01.专 业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 基础 1. 基 础 发输变电 11.注册电气 2.基础考试(下) 工程师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 专 业 (发输变电) 01. 专业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发输变电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 基础 1. 基 础 供配电 2.基础考试(下) 12.注册电气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工程师 2.专业知识考试(下) 01.专业 (供配电) 2. 专 业 3.专业案例考试(上) 供配电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 基础 . 1. 基 础 给水排水 13.注册公用 2.基础考试(下) 设备工程师 1.专业知识考试(上) 01. 专业. (给水排水) 2. 专 业 2.专业知识考试(下) 给水排水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 . 14.注册公用 1. 基 础 暖通空调 设备工程师 2.基础考试(下) (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 专 业 01.专业. 暖通空调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 . 1. 基 础 动力 15.注册公用 2.基础考试(下) 设备工程师 1.专业知识考试(上) 01.专业. (动力) 2. 专 业 2.专业知识考试(下) 动力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 . 1. 基 础 化工 2.基础考试(下) 16.注册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工程师 2.专业知识考试(下) 2. 专 业 01.专业. 化工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 1.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2.基础考试(下) 17注册土木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师(港口与航道 2.专业知识考试(下) 01. 专业 工程) 2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78注册环保工程 1.基础 01.基础、环保 师 2.基础考试(下)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环保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77注册土木工程1基础 01基础、工程规1基础考试(上) 师(水利水电工划 2基础考试(下) 程)(水利水电工2专业 01专业、工程规1专业知识考试(上) 程规划) 划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水工结 1.基础 构 2.基础考试(下) 76注册土木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师(水利水电工 程)(水工结构) 2.专业知识考试(下) 01.专业、水工结 2.专业 构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75注册土木工程 1.基础 01.基础.工程地质 师(水利水电工2.基础考试(下) ,, 程)(水利水电工1.专业知识考试(上) 程地质) 2.专业知识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工程地质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74注册土木工程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工程移 1.基础 师(水利水电工民 2.基础考试(下) 程)(水利水电工1.专业知识考试(上) 程移民) 2.专业知识考试(下) 01.专业、工程移 2.专业 民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1.基础考试(上) 01基础、水土保 1.基础 持 2.基础考试(下) 73注册土木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师(水利水电工 程)(水利水电工2.专业知识考试(下) 01.专业、水土保 2.专业 程水土保持) 持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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