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矿井安全专篇
》
专家审查意见
1.盘区划分不合理,两个首采工作面相距过近,采动相互影响大,采掘过于集中。首采工作面位于限采区,控制采动裂隙带高度的限采方案操作性不强,所选支架最低支撑高度不能满足限采要求,没有限采区域开采设计。
解决办法:以副斜井井筒一水平落平点为界划分两个盘区,在东翼盘区内保留已布置的3个工作面进行回采,在西翼盘区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矿井验收时一个工作面回采,一个工作面准备完毕,满足验收要求。
2.支架选型计算中,岩石容重取值偏小,未充分考虑浅埋深煤层的特点。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照岩石实际容重验算支架选型,经与设计院沟通,现支架选型能满足要求。
3.风量计算错误,XXX煤回风大巷风速超限,通风系统图与文字表述不符,首采工作面的风量分配、通风阻力计算和图纸不一致。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照
要求重新计算风量,核定通风阻力和风量分配。
4.鉴于矿井所采煤层均为易自燃煤层,且煤层埋藏较浅、厚度变化大,自然发火灾害较严重,应将井下移动注氮系统改为地面固定注氮系统。
解决办法:根据专家意见,将井下移动注氮系统改为地面固定注氮系统,请XXX设计院按规范要求设计固定注氮系统。
5.监测监控系统所有断电闭锁装置均设计为自动解锁,不符合要求;首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图中风电、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不符合要求。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与专家沟通,根据要求进行完善,并修改相关设计。
6.矿井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预测方法不正确,应重新核算并经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或有关部门评审认可。
解决办法:先给原勘探
提交单位发函提本次《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并要求XXX地质队给出答复。请XXX设计院根据专家提出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预测方法不正确的问
,重新核算矿井的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并经甲级安全评价机构(或选安邦公司)评审认可。
7.井田北部存在大量已关闭小煤矿,但其分布不清,未评价其对本矿安全生产的影响;未说明XXX等沟谷洪流与北部老窑积水之间的关系。补充相关
和冲刷沟防治水方案。
解决办法:采取物探为主,钻探为辅的办法进行勘查,由勘探单位(或选原调查单位XXX地质队)出具报告,经评审后由XXX设计院根据勘探报告评价已关闭小煤矿对本矿安全生产的影响,制定相关的防治水方案。
8. 钻孔封孔质量差,防治措施不具体。
解决办法:由XXX设计院制定钻孔封孔质量差的具体防治措施。
9.补充矿井供电系统谐波危害分析和治理措施;补充电源地理位置接线图;补充35kv架空线路设计内容。
解决办法:由XXX院设计矿井供电系统谐波危害分析和治理措施。机电部提供35kv架空线路设计内容。电源地理位置接线图与鄂尔多斯供电局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的证件。
10.目前井下设置的变电所具有采区变电所的功能,其电气设备选用矿用一般型,不符合规定。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给出电气设备选用矿用一般型的理由,并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
11.补充主胶带运输机逆止器、制动器选型和带强校验等内容。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要求完善相关的设计。
12.井下供电系统图存在错误,图例不规范,部分小容量开关选型不合理。盘区供电系统图中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供电和双电源供电,与文字表述不符。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规范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满足报批要求。
13.掘进工作面未配置可移动救生舱,未设计供水施救管路;副斜井巷道断面图中无压风管路设计;缺少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内容;可移动救生舱、矿压观测仪器设备、井下束管监测系统、井下广播系统等无煤安标志。缺少创伤急救设计内容。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规范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满足报批要求。
14.井下重要场所设计应急照明,但未说明设置的必要性及安全可靠性。
解决办法:请XXX设计院按规范认真进行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满足报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