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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机关立案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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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机关立案报告范本纪律检查机关立案报告范本 2 立案报告范文 立 案(呈批)报告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编辑:佚名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数:17337 更新时间:2011-7-19 10:19:33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一、制作依据 (一)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
纪律检查机关立案报告范本
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范本 2 立案报告范文 立 案(呈批)报告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编辑:佚名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数:17337 更新时间:2011-7-19 10:19:33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一、制作依据 (一)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 权限呈报审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需立案的,由承办纪检室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二)立案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二、例文评析 关于莫×× 所犯错误的立案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我们对群众反映某乡财政所干部、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莫×× 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审查,发现莫×× 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莫××,男,汉族,现年40 岁,××县×× 乡人,中专文化,1997年7 月入党,1985年12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 乡、××乡、×× 镇财政所工作,2002年3 月至今在×× 乡财政所工作,2004年3 月任×× 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出纳。经初查,发现莫×× 有以下违纪问题: 2005年4月,县财政局拨给××乡政府专款5000元,注明用途是××村危房改造。该款拨入××村账户后,村支部书记王××(已另案处理)决定提取这笔款。7月23日,王××拿着事先填好并且加盖了村委会、村主任和村会计印章的现金支票,找到乡农 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莫××,谎称乡上领导同意提取这笔款,让莫××办理有关手续。莫××在未接到领导 安排、也未请示领导的情况下,在王××拿来的现金支票上加盖了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乡长以及他本人的印章。之后,王××用这张支票从乡信用社取走了××村小学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并挪作他用。 莫×× 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建议对莫×× 的违纪问题立案查处。 以上意见,提请会议研究审定。 纪检监察室 2005 年11 月17 日 例文是一份政纪案件立案报告,标题采用 通用写法,实践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题中写清违纪问题的性质,使标题更加清楚明了。 一般地讲,党纪案件的立案呈批报告主送“纪委常委会”,政纪案件立案报告主送“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但是,根据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办案实践,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一些地方的党政 纪案件均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鉴于立案(呈批)报告一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文书使用,这种情况下政纪案件的立案报告主送可按实际情况写为“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名称。 例文导语部分交代了案件来源和初核情况,特别是“发现××× 同志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表述体现了立案报告的特征,与初核(查)报告的开头部分有所区别,是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拟立案对象的简况部分与初核(查)报告的写法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初核(查)发现的违纪问题是立案(呈批)报告的核心部分,写作这部分内容时,除要把握写作纪检监察公文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初核(查)发现的违纪问题可以用“经初核(查),发现××× 同志有以下违纪问题”等语句引出,作为承上启下的过渡,使上下文自然顺畅地衔接起来;二是这部分反映的是初核发现的主要违纪问题,重点选择那些证据扎实稳固、足以定案的问题去写,达到立案要求的条件即可,没有必要把发现的所有 问题都写在立案(呈批)报告中。对其他存在违纪事实但尚需进一步完善证据的问题,留在立案调查后处置,不宜过早地写入,以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例文拟办意见的表述比较规范,办案人员可在实践中结合实际参考借鉴。 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立案呈批报告的附件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材料,政纪案件也可参照这一规定执行。立案(呈批)报告的落款为纪检监察室并写明制作日期。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党纪案件提请立案的材料称作立案呈批-12- 报告,政纪案件提请立案的材料称作立案报告。两者的结构形式和写作要求基本相同,但文种名称是有所区别的,实践中应当注意。 1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确有违法违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前者是事实要件,后者是法规要件。这两个条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追究党纪责任和追究政纪责任的具体含义是不完全相同的。追究党纪责任是指给予 党纪处分或者免予党纪处分,追究政纪责任是指给予行政处分。根据《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等规定,对具有违纪行为,但根据规定可不给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的问题,按照警示训诫防线的责令纠错处理。因此,办案实践中对立案的法规要件,实际上按需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掌握。 2 提请立案是案件检查部门的重要职能。不论是哪个部门初核(查)的违纪线索,在立案时都要将初核(查)材料移送案件检查部门进行审查,由案件检查部门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提请有关会议研究立案,其他承办部门可以提出立案建议,但无权向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直接提出立案请求。提请本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要分别以纪检、监察机关的名义呈报。需要注意的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政纪案件的立案意见,需要提请本级政府批准立案时,在立案报告中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表述为“经监察局研究”。 3 呈报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按内部文 书办理;呈报本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应根据本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出议案或制作正式公文。 4 5. 对政纪案件提请立案,案件检查部门除要写出《立案报告》外,还需要填写《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同时呈报有关会议或监察机关负责人审批。《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样式见《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监发,1998,3 号)附件。 篇二:纪检监察机关初查报告格式 [初查属实立案党政纪处理类] 式样一 关于对XXX同志XXX问题的 信访初查报告 一、案件线索来源 XX年XX月XX日,我室收到XXX领导批来关于XXX同志的XXX问题,根据此线索,XX年XX月XX日XXX批准,对XXX同志的XXXXX问题进行信访初查。现将初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XXX同志的基本 XXX,男,X族,XX文化,XX年XX月生,XX省XX县人,XX年XX月参加 工作,XX年XX月入党,曾任XXX等职务,现任XXX职务。 三、初查的主要问题及事实 经初查: (一)线索来源反映的问题。 1、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3) „„„„„„„„„„ 2、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2、关于XXX问题。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3) „„„„„„„„„„„ 上述证据,取证程序合法,并经当事人质证、认证核实,当事人未提出异议,证据与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可证明查明事实。 四、初步定性及处理意见 (一)初步定性。 1、关于XXX问题。性质属XXX.。 2、关于XXX问题。性质属XXX。 (二)初步处理意见。 根据《XXXXXXX》第X条: “XXXXXXXXXX”;第X条:“XXXXXXXX”之规定。建议: 1、对XXX同志的XXX问题进行XXX; 2、建议XXXXXXXXXXXXXXXXXX。 调查组:(成员亲笔签名) XXX年XX月XX日 [初查属实批评教育类、失实了结类] [案例] 关于对XXX同志XXX问题的 信访初查及处理结论 一、案件线索来源 XX年XX月XX日,我室收到XXX领导批来关于XXX同志的XXX问题,根据此线索,XX年XX月XX日XXX批准,对XXX同志的XXXXX问题进行信访初查。 二、XXX同志的基本简历 XXX,男,X族,XX文化,XX年XX月生,XX省XX县人,XX年XX月参加工作,XX年XX月入党,曾任XXX等职务,现任XXX职务。 三、主要错误事实 经初查:XXX在担任XXXXXXXXXXX 期间,犯有下列主要错误事实: 1、XXXX公司项目经理XXX为能够达到XXXXXXXXXX目的,于XXX年XX月XX日到其办公室送XXXXX给XXX。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2、XXX厂XXX为能及时XXXXXXX, 在XXX年XX月XX日到其办公室送XXXXX给XXX。 上述事实,由XXX提交,并当事人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 (2) (3) „„„„„„„„„„ 上述证据,取证程序合法,并经当事人质证、认证核实,当事人未提出异议,证据与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可证明查明事实。 四、认错态度及处理结论 篇三:案件检查公文之立案类公文 案件检查公文之立案类公文 一、立案报告 (一)立案报告的概念 立案报告,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检举和控告党员、党组织或行政监察对象严重违犯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纪事实并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应作为案件进行调查的,提请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文字报告。 必须强调的是: 1、立案报告实际属于“请示的一种,它不仅是报告给有关组织或机关,让他们知道和了解情况,而且是请求对这些”情况和“问题”予以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即能不能够立案调查。这里采用“报告”的形式,实际上是为适应人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约定俗成的用法。 2、立案报告必须是在对所反映的问题经过初步核实之后,确认有违纪事实并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这也是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由于举报人的情况复杂,如对检举的问题匆忙立案,有些失实的情况,就可能给被检举人带来不良影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 3、所需立案的案件,必须是本级纪检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立案报告所涉及内容的范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城内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立案手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种违反党纪的规定,是立案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监察机关分别受理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经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三)立案报告的结构与内容 1、标题。一般写法是:“关于对XXX同志(或XX组织)XXXX问题的立案报告”,如“关于对XXX同志受贿、私分公款问题的立案报告”;或者“关于对XXX同志所犯错误的立案报告”。 2、批准立案单位。立案报告制成后需要主送的单位。 3、案件来源。主要有五个方面: (1)本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初步核实后决定立案调查的; (2)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立案后,要求下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检查的; (3)下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或司法、监察部门以及其他监督职能部门审 查或初步核实后,有关纪检机关认为应当立案的; (4)违纪的党组织或党员主动坦白交待后,纪检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 (5)其他渠道反映党组织或党员的违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 在立案报告中,不论属于哪种情况,都应将案件来源写明。 4、被调查对象的简况。写明被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在工作单位、职务、是否受过重大奖励或惩处等。 5、初步核实后的主要问题 应写明经反映并初步核实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应概括说明问题是否存在、重要情节、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这一部分一般采用分列的方法,把问题按性质和程度,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逐个提出问题并加以简略说明。 应注重这一部分不能写成详细的案件调查材料,选择出主要问题,交待出结论与结果即可,不必过多介绍经过。 6、拟办意见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办案的具体建议,如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由哪个具体部门承担,谁来负责,调查组组成情况、调查时间、调查方式,是否需要有关部门配合以及采取哪些措施等。 7、附材料 瘵附在立案报告后面的材料名称分别列上。主要包括反映、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材料。 8、署名 署名部分包括提出立案调查的部门名称、时间以及抄送单位等。 附例 关于对张临同志受贿、收受下级钱物等问题的立案报告 常委: 根据市委领导同志的指示,我们委托XX 区纪委,对群众来信反映区委副书记张临同志利用修建区委办公楼和建 干部宿舍的机会,收受包工头贿赂以及收受下级钱物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张临,男,43岁,河北定州市人,大专文化,1967年参加工作,1968年入党,XX区委副书记。 一、1992年5月,张临同志负责修建区委办公楼和干部宿舍楼时,收受河南省XX市XXX建筑公司包工头李强华送的8000元人民币,将工程承包给了李。在办公楼修建期间,张还接受李送给的一条项链。 二、1991年10月至1992年7月,张临同志分别接受了区属金属加工厂、区多种经营办公室、XX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送的礼金,共计2300元。 张临同志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对张临同志的问题立案调查妥否,请批示。 附:1、反映张临同志受贿、收受下级钱物问题的群众来信; 2、对反映张临同志受贿、收受下级钱物问题的初步核实报告。 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 1994年3月14日 二、立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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