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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2021-10-19 8页 doc 385K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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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仲

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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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CKBOODwasrevisedintheearlymorningofDecember17,2020.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2.按照课税...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CKBOODwasrevisedintheearlymorningofDecember17,2020.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财政降格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二、填空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三、判断题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四、选择题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C)。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D)。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C)。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UN范本五、问答题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答:国际税收问题和国际经济问题密切相关,国际税收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进行协调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的行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一、术语解释1.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2.推迟课税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缴纳本国所得税,但只有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二、填空题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时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地域管辖权)。2.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常设机构)标准。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劳务支付地和劳务鉴定地)。5.许多国家以利息(实际发生地)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6.多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7.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转让地和转让者居住地)。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三、判断题。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8.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9.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四、选择题1.税收管辖权是(C)的重要组成部分。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C)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3.中国采用(A)来判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B.财产租赁签订地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4.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ABCD)。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B)。A.单一居民管辖权B.单一地域管辖权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D.以上都不对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ABCD)。A.注册地标准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D.选举权控制标准7.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D)。A.美国B.日本C.中国D.澳大利亚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C)。A.国民B.公民C.税收居民D.人民五、问答题1.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答: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2)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我国课征所得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所以,作为我国居民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对我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境外所得同境内所得一样也要向我国政府申报纳税。在实践中,有些国家还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二者都负无限纳税义务,但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则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六、案例题某人从2010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0元。2011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11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8685×[1—27000/(27000+18000)×15/30]=(元)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一、术语解释1.经济性重复征税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这时产生的重复征税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税收饶让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二、填空题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经济性重复征税)。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长期性住所)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4.税收饶让是(居住)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时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所在国征收。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抵免限额余额)。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更有利。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居住地原则)。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与抵免法。三、判断题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有同一性。√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7.在所得额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四、选择题。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C)征税。A.总机构所在地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2.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B)原则。A.居住国征税B.来源国征税C.共享征税权原则D.协商解决原则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D)。(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C.③④②①D.③②④①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D)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A.注册地标准B.常设机构标准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其向A国的应纳税额为(D)。A.万元B.3万元C.万元D.万元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C)。A.万元B.万元C.万元D.3万元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D)。A.万元B.万元C.万元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万元。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B)对其征税。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ABC)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天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收入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ABC)。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六、综合题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的一家子公司B,在2010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忽略不计)本题属于母子公司之间复杂的三层间接抵免问题。C公司向丙国纳税: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400×30%)120万美元C公司税后所得(400-120)280万美元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280×50%)140万美元B公司向乙国纳税: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120×40/80)60万美元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500+60+140)700万美元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700×25%)175万美元B公司税后所得(700-175)525万美元B公司付给A公司股息(525×30%)万美元B公司的抵免限额[(60+140)×25%]50万美元因为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6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50万美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50万美元。B公司实际抵免额50万美元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700×25%-50)125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纳税:A公司所获股息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税额[(125+60)×/525]万美元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100++)313万美元A公司抵免限额(+)×50%万美元因为万美元小于抵免限额万美元,所以A公司实际抵免额万美元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313×50%-)101万美元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一、术语解释1.国际避税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二、填空题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避税)。2.不征收任何(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工薪税或社会保险税)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4.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成本为基础定价)、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协商定价。三、判断题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再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着名的避税地。√四、选择题1.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ABC)。A.荷兰B.香港C.瑞士D.巴哈马共和国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C)。A.偷税B.节税C.避税D.逃税3.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用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ABC)。A.德国B.中国C.澳大利亚D.美国4.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D)。A.瑙鲁B.百慕大C.开曼群岛D.巴哈马共和国5.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着称的国家是(ABC)。A.瑞士B.列支敦士登C.海峡群岛D.巴拿马6.(B)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A.荷属安第列斯B.卢森堡C.荷兰D.中国五、问答题1.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2)税率的差异。税率是税法的核心,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实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很大,有的税率较高,有的税率却极低,甚至有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征所得税(税率为零)。这样,就为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地区)转移到低税国(地区)进行避税提供了可能。(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为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然而,税收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很容易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国际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规避有关国家的预提所得税。(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这方面的突出例子是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推迟课税规定。本来,发达国家制定推迟课税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与当地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这一规定后来被许多跨国公司用来从事国际避税。它们在低税国或国际避税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子公司,并将分得的利润长期滞留在海外子公司。由于可以享受推迟课税待遇,这些跨国公司就凭借这种手段成功地避开了居住国较重的税收。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一、术语解释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2.逆向避税外国企业将利润从所在的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二、填空题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轨设利润)。2.母公司所在的居住国是否对母公司的海外利润实行(推迟课税)是跨国公司能否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的关键。3.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把信托视为一种法律关系,委托人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管理机构,在法律上切断了委托人与其财产之间的(所有权)链条。4.利用中介国际控股公司规避东道国股息预提税实际上是利用了国际避税手段中的(滥用国际税收协定)。5.目前,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的唯一国家是(瑞士)。6.外商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转移利润主要表现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融通资金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提供设备)几个方面。三、判断题1.跨国公司如果想利用其海外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来避税,那么,在正常盈利阶段,建立子公司更为有利,因为母子公司的盈亏要统一计算。×2.跨国公司以信托方式进行国际避税一般发生在民法法系的国家。×3.通过逆向避税,外商投资企业减轻了其在我国及全球的纳税义务。×4.推迟课税政策的取消,使跨国公司无法利用转让定价手段规避母公司居住国的税收。×5.内部保险公司一旦成为母公司所在国的居民公司,便会影响跨国公司利用其来避税的效果。√四、选择题。1.荷兰之所以被认为适宜中介控股公司的居住国,原因在于(AB)。A.荷兰已同80多个国家缔结了国际税收协定B.荷兰有参与免税的规定C.荷兰所得税率低D.荷兰关于设立中介控股公司的法律比较宽松2.外商在我国避税采用的最普遍、最经常地一种手段是(D)。A.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不按协议或合同投足股本,企业需要的营运资金由境外母公司贷款提供B.将技术转让费纳入设备价格,规避我国的预提所得税C.利用“两免三减半”的创业期税收优惠避税D.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3.跨国公司想统一计算海外子公司利润以充分利用母公司居住国的外国税收抵免,则应该建立(B)。A.中介国际金融公司B.中介国际控股公司C.中介国际许可公司D.中介国际贸易公司5.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的商业原因主要有(CD)。A.进入保险行业B.避税C.避免常规保险市场发生的费用D.满足集团的特殊保险需要五、简答题1.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的手段主要有哪些?答:跨国法人进行国际避税方式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滥用国际税收协定。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组建内部保险公司。资本弱化。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外商在我国避税主要采取哪些手段?答:外商在我国避税采取主要手段有:利用转让定价向境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提高劳务融通资金转让无形资产提供设备第六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一、术语解释1.预约定价协议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2.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根据相同的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3.再销售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即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二、填空题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是于1915年在(英)国颁布的。2.目前,对跨国关联企业之间收入和费用分配主要采取的原则有总利润原则和(正常交易定价原则)。3.在利润分割法中,对最终的合并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分割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贡献分割法,二是(剩余利润分析法)。5.交易净利润法与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利润法相似,主要的区别在于交易净利润法所要比较的指标是(净利润率)而不是总利润率。6.联合国和经合组织分别制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都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参与管理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即构成关联关系,这里的参与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管理权)的控制。三、判断题1.按照市场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应当先考虑关联企业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所在地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然后再考虑成员企业与非关联企业进行同类交易所使用的价格。√2.可比利润法、可比利润区间法等综合利润法实质上就是假定企业的综合利润水平完全是受价格因素影响的,从而忽略了经营战略、管理水平等非价格因素可能对利润水平产生的影响。√3.比照市场标准是一种运用倒算法的市场价格标准,通过进销差价倒算出来市场价格。√4.有一总利润原则能简化税务管理,所以国际上普遍接受总利润原则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5.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特别是关联企业自己开发的、可能具有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的转让。×四、选择题1.最早在跨国关联企业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方面,通过立法确定具体的调整方法的国家是(C)。A.英国B.法国C.美国D.奥地利2.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反映在下列哪几个方面(ABD)A.管理B.资本C.财务D.控制3.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有关联关系,A公司以80美元的单价向B公司销售一批产品,A公司向非关联的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20美元,同时D与C公司为非关联企业,D公司向C公司销售同类产品使用的单价为150美元,则按照市场标准确定的A公司的销售单价为(B)。A.80美元B.120美元C.150美元D.无法确定4.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3万法郎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4万法郎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出去。乙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0%,甲国当地无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15%,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税务部门应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D)。A.万法郎B.万法郎C.万法郎D.万法郎5.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是关联企业,A向B销售一批产品,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300万美元,A公司向B公司的销售价格为330万美元。市场上美元同类产品,当地的合理毛利率为25%,依照组成市场标准,这批产品的组成市场价格为(=375)万美元。A.300B.330C.400D.4406.法国一家租赁公司向它设在乙国的子公司出租机器设备。此时,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的租赁费必须符合哪一标准(A)A.市场标准B.比照市场标准C.成本标准D.组成市场标准7.下列各项中,属于以利润为基础的调整方法有(C)。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可比利润区间法c.利润分割d.可比利润法e.成本加利润法f.交易净利润率法g.再销售价格法A.bcdeB.acfgC.bcdfD.acdf8.下列选项中适用于预约定价协议的企业有(ABC)。A.使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的企业B.有大量的跨国关联业务的企业C.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面临激烈竞争的企业D.正在受到转让定价税务审查的企业9.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ABD)等方面。A.申请的复杂性非常高B.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C.给税务机关带来的成本非常大D.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非常大10.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必须考虑选用的交易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可比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ABCD)。A.购销过程B.购销环境C.购销环节D.购销货物11.在围绕可比利润法的争论中,主张使用可比利润法的国家是(B)。A.德国B.美国C.日本D.中国五、简答题1.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哪些利益?答:申请和达成预约定价协议可能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的财力,然而一旦签订了一个预约定价协议,人们就不必再为转让定价的审查和调整而费时费力。具体来说,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各方带来如下利益。1)通过达成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可以确切地知道今后税务部门对自己经营活动中的转让定价行为会作何反应;如果签订的是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还可以知道外国税务当局会对自己的转让定价行为作何反应。2)预约定价协议可以提供一种非常好的环境,纳税人、税务局及主管税务部门可以相互合作,以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活动适用于哪种转让定价方法。预约定价协议的签署过程还可以促进有关各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达到一个合法的并切实可行的结果。3)预约定价协议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证、文件资料的负担。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签订预约定价协议以后,只需保存一些与合理的定价方法有关的原始凭证,与其他定价方法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不一定要保留,而这些资料过去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审查中往往要调阅,所以必须保存。另一方面,预约定价协议也可以使税务机关以廉价的方式获得纳税人的信息。4)预约定价协议可以使纳税人避免一些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因为如果没有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的转让定价行为就很可能被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理,从而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发生纠纷,弄不好还要被税务部门告上法庭。而有了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只要不违反协议中的条款,其转让定价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不必担心被起诉。2.简述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答:(1)法律法规方面: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过于粗略,有些法规不好操作。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法规也缺乏对无形资产和劳务收费调整的具体标准。(2)管理方面:1)许多地区为了吸引外资,把放松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的管理作为创造宽松投资环境的一种手段。2)税务部门缺乏反避税的专业人员。3)加强与国外税务部门在转让定价调整方面进行的合作。再销售价格法计算题例题: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1万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1.5万美元的市场价格在当地销售。乙国当地非关联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是20%。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比照市场标准,甲国的税务部门就要把母公司的销售调整为1.2万美元。计算公式为:比照市场价格=1.5万美元×(1-20%)=1.2万美元第七章其他反避税法规与措施一、术语解释1.受控外国公司受控外国公司是指由本国居民所控制的外国公司。资本弱化资本弱化是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二、填空题1.很多时候,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地建立一个外国公司来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这种建在避税地的公司通常被人们称为(基地公司)。2.20世纪90年代后期,许多国家加强了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主要是将打击的对象从受控外国子公司扩大到了(受控外国合伙企业)。3.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渠道法主要是限制第三国的居民公司在缔约国一方建立居民公司并利用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规避(预提税)。4.从各国的限制本国公司资本弱化的法规来看,多数国家都规定本国公司不能税前扣除的利息要视同公司(分配股息),例如美国、英国等,但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并没有这种规定。5.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方式之一,是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子公司)。6.对付避税地的法规是指,取消(推迟课税)的规定以阻止跨国纳税人利用其他避税地拥有的基地公司进行避税的立法。7.不少国家在反避税立法中规定举证责任由(纳税人)承担,这与民法的一般原则有所差异。三、判断题1.总的看来,排除法所限制受益的公司都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使用这种方法时税务部门并不需要具体核查被限制的公司是否是外国投资者为避税而建立的中介公司,只要一个公司不能排除其受限制的性质,就不能享受税收协定的利益。√2.根据我国现行的资本弱化的法规,如果我国的某居民公司的总负债超过其股本金额的倍,则此公司对于超过部分的负债对应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3.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80天的,要就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4.一般而言,在一个同时以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法人居民移居他国相对来说困难较大,所以,日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这两个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5.有A、B、C三国,A和B、B和C签有国际税收协定均规定对特许权使用费免征预提税。A国的公司甲将特许权出售给在B国的基地公司乙,再由乙向位于C的另一公司出售。A和B税收协定中规定采用真实法这一滥用反避税条款,则A和B对甲和乙之间的交易不给于免征预提税的优惠。√四、选择题1.对付避税地的法规首先是由(B)在20世纪60年代初率先制定的。A.英国B.美国C.德国D.意大利2.根据各国的立法,受控外国公司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BCD)。A.本国居民在该外国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不能低于一定比重。B.本国每一居民股东在该外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也应达到规定比重。C.受控外国公司所在国(地区)的税负水平较低。D.受控外国子公司应大量从事消极投资业务。3.美国的A公司与列支敦士登一家公司B有关联关系,则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A公司的应税外国公司保留利润(ABC)。A.B公司从A在德国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B.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法国的销售收入C.B公司收取的A公司在中国的服务所得D.A公司支付给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保费4.目前世界各国已经开始采取的防止税收协定被滥用的措施主要有(ABD)。A.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B.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C.限制税收协定的谈签D.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5.下列国家中,除了(B)以外,多数国家都通过规定债务/股本比率的办法来限制本国企业向外国关联公司转移利润。A.德国B.英国C.加拿大D.美国6.各国采取的加强税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ABCD)。A.加强纳税申报制度B.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C.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D.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7.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调查的同时,还要进行税务审计,税务部门一般采用的审计方法有(ABC)。A.精查法B.抽查法C.分析法D.逆查法9.在双边国际合作中,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方式主要有(ABCD)。A.自动交换B.根据要求交换C.自发交换D.同时检查10.一般而言,第三国居民滥用其他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主要是为了规避有关国家的(ACD)。A.个人所得税B.预提所得税C.公司所得税D.财产税11.在双边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反滥用税收协定条款所规定的(A)所限制的公司是那些容易充当中介(管道)的公司。A.排除法B.渠道法C.真实法D.纳税义务法12.在国与国之间税收情报交换的几种方式中,自动交换主要适用于有关哪种收入的情报(D)。A.经营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劳务收入D.股息、红利等非主动性所得13.根据对付避税地的立法,一国纳税人因在外国公司中拥有股份而取得应归其所有的股息在未分配或未汇回以前要不要就此在本国申报纳税,取决于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及有关规定构成了对付避税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对受控外国子公司的规定B.对外国个人控股公司所得的规定C.对外国基地公司的经营所得规定D.对与避税地关联企业交易的成本费用扣除的规定14.一般而言,受控外国公司是设立在税负水平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在衡量受控外国子公司的税负时,通常使用的衡量指标有(BC)。A.名义税率B.有效税率C.实际缴纳的外国税款D.应当缴纳的外国税款五、简答题1.如何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答: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包括以下措施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1)排除法2)真实法3)纳税义务法4)受益所有人法5)渠道法6)禁止法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第八章国际税收协定一、术语解释1.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从广义上讲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有关税收问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二、填空题1.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2.在国际上,真正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税收协定范本,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相继产生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3.我国在对外已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列入协定的适用税种主要是(所得税)。4.对于营业利润,协定范本所运用的遵循的是(居住国)征税的原则。5.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即“非此即彼”的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一是利润归属原则,二是(公平交易)。6.协定范本对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规定了两个具体办法,一是采用实际所得方式,二是采用(比例分配)方式。7.两个协定范本对投资所得征税的总原则是(税收分享原则)。8.财产收益一般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如飞机、债券、股票等)取得的收益。对这类财产收益,各国一般征收(财产)税。9.建立相互同意程序条款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的行政协助以解决协定在执行中出现的纠纷,达到(消除双重征税)以及防止或减少国际间偷逃税和避税行为的目的。10.我国在对外谈签税收协定时,一般比较倾向于(联合国)范本。三、判断题1.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是建立在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在具体内容上并不完全一致,二者有时会出现一些矛盾之处。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在所有的国家中,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2.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征收的预提税一般实行10%的限制税率,但对于特定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国内税法规定的税收待遇比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待遇还要优惠,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则应按税收协定规定的10%对外商提供先进技术取得的使用费征收预提所得税。×3.在判定常设机构时,由于机器设备属于非固定场所,所以全球各国均不将其作为常设机构看待。×4.代表机构如果仅为其总机构的产品生产制造以及销售该资产产品的业务在中国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联络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但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企业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则此代表机构不属于常设机构。√5.中日双方签订税收协定,中方根据协定规定,将投资所得并入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对其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后,如果常设机构将这笔利润汇回日方的总机构,总机构再据以分配股息时,中方作为该项投资所得的来源国,要征收预提税。×6.中国政府按照中韩双方政府的文化交流计划安排了一系列活动,对于在活动中参与演出的艺术家取得的报酬,根据来源国对其所得征税的原则,应该由中国政府征税。×7.某中国学生留学美国,根据中美缔结的税收协定,此人是中国居民,其在美国学习、培训期间从美国取得的为维持生活、接受教育的所得,可在美国全部免税。√8.关于对海运和空运收入的征税问题,经合组织范本强调企业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垄断征税地位;而联合国范本为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主张由两国分享对国际海运利润的征税权。√9.中俄税收协定是我国对外签订的第一个全面性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0.由于《联合国范本》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按“引力原则”征税,所以常设机构的应税利润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所得,也包括股息、利息等资本所得。×四、选择题1.根据有关资料记载,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由(C)和(D)两个国家在1899年6月签订的。A.英国B.法国C.德国D.奥地利2.国际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包括(ABCD)。A.人的范围B.税种范围C.空间范围D.时间范围3.在国际税收协定规定中,除了个别条款外,非缔约国居民不能享受协定的待遇,这些条款有(ABD)。A.无差别待遇条款B.税收情报交换C.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D.政府职员的退休金4.联合国范本和经合组织范本均规定协定仅适用于对下列哪些税种(BC)。A.增值税B.所得税C.财产税D.关税5.在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中,用来确定居民身份的标准有:a.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b.永久性住所所在国c.习惯性住所所在国d.国籍,在判定居民身份时的顺序依次为(D)。A.AbcdB.adbcC.bdacD.bacd6.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同时为缔约国双方法人居民时,确定其居民身份的方式有(ABCD)。A.总机构所在缔约国B.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同时要求总机构所在国即为实际管理机构C.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若实际管理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缔约国,双方协商D.同时列出总机构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但不明确指出采用哪种方法7.常设机构还包括连续活动一定时间以上(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和安装,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将这个时限规定为(C)。A.3个月B.9个月C.6个月D.一年8.企业通过自己的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非独立代理人)为经营管理而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务,也被认定为常设机构,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规定的这一期限为(AB)。A.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6个月B.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6个月C.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超过9个月D.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累计超过9个月9.下列选项中,属于常设机构的有(AC)。A.外国公司在本国设立的办事处B.外国公司为其在本国的经营活动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C.外国公司为商品进行再标签活动而存储货物或商品的库房D.捕鱼或潜水设备10.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常设机构的有(ABCD)。A.独立代理人B.非独立代理人C.外国公司雇员D.外国公司在本国雇用的人员11.下列选项中,应当在中国纳税的有(BC)。A.英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其工作范围为、提供食宿、进行广告宣传B.美国某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帮助其他美国公司与我国企业联系业务C.甲为法国某公司雇员,被派到北京推销其产品,并有签订合同的权利D.德国一家广告公司在北京设办事处,为其他德国公司在北京做广告宣传12.协定范本中规定,对常设机构的利润除了实行“法律适用规范”原则规范以外,还实行其他两条征税原则,可将其概括为(AB)。A.来源国对其在缔约国境内的全部利润征税B.来源国只能对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征税C.来源国对利润按独立企业原则征税D.来源国对利润按联属企业原则征税13.在采用实际所得方式确定常设机构利润时,下列选项中属于允许扣除的费用是(C)。A.特许权使用费B.佣金C.支付给总机构的行政管理费D.利息14.中国航空公司有国际航运业务,中国航空公司往返于中日之间业务利润的征税权应当归(A)所有。A.中国B.日本C.中日两国按比例分配D.两国协商确定15.某中国居民在日本受雇取得的收入,必须满足下列哪几个条件,可以由中国对其征税(ABD)。A.该人在日历年度或会计年度中在日本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B.该项所得不是由日本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C.该项所得不是由中国的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的D.该项所得不是由雇主设在日本的固定基地所负担的16.某人在美国取得退休金,根据中美两国缔结的税收协定,如果美国政府从其建立的社会保险金中支付,则应在(B)征税;如果此人是中国的国民或居民,则应由(B)征税。A.中;美B.美;中C.中;中D.美;美17.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在对常设机构经营利润征税问题上分别主张采取的原则是(C)。A.归属原则归属原则B.引力原则归属原则C.引力原则引力原则D.归属原则引力原则18.假如美国一企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此办事处从事的经营活动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相同或类似,则由此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根据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规定,应当分别由(A)征税。A.美中B.中美C.中中D.美美五、简答题1.国际税收协定有哪些主要内容?答:目前各国之间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结构安排和条款顺序上基本一致,要参照《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从这两个税收协定范本看,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五个方面:(1)税收协定所适用的范围;(2)税收协定有关定义;(3)运用冲突规范,对发生在缔约国双方的各类所得划分税收管辖权,以避免对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4)对可能发生的重复征税,确定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5)某些特别规定,例如保证税收上的无差别待遇,即要避免因纳税人的国籍和居住地的不同而在税收上受到歧视;互相交换税收情报;是否实施税收饶让等。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所得税于18世纪末产生,其首创国家是()A.美国B.瑞士C.英国D.法国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的关系B.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C.国际税收与各国税制的关系D.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4.判别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标志是()A.法律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取得了公民身份B.户籍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有永久性住所C.该纳税人具有外国国籍D.该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都取得收入,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双重交叉的纳税义务5.投资所得是指()A.转让财产的价值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D.临时或偶然所得6.一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自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A.只向英国纳税B.只向美国纳税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7.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A.居民税收管辖权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8.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A.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性B.各国财权利益矛盾的激化C.商品课税制度的复杂性D.复合税制的产生9.在制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所采用的法律标准实际上是()A.居民标准的运用B.公民标准的运用C.户籍标准的运用D.居所标准的运用10.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A.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的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的形成C.直接投资的增多D.国际法的复杂程度11.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股东,"跨国自然人"和"跨国法人"从公司中分得的红利所得,其税收待遇为()A.两者均应征所得税B.只对前者征所得税C.只对后者征所得税D.有时只对前者课征有时只对后者课征12.与住所及居所标准同类性质的标准是()A.国籍标准B.公民标准C.法律标准D.居住时间标准13.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的跨国自然人的判定,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顺序标准中,第一位的标准是()A.重要利益中心B.习惯性居所C.永久性住所D.国籍14.非居住国对跨国法人从事营利事业所获得的经营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性规范是()A.总机构所在国标准B.注册地标准C.实际所得原则D.实际有效管理机构原则15.约束对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规范时,其标准是()A.实际支付地标准B.劳务提供地标准C.权利使用地标准D.比例分配标准16.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C.避免双重征税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17.在居住国的税收负担率高于非居住国税负的条件下,免税法的结果是()A.使居住国多征一部分税收B.使居住国少征一部分税收C.与居住国没什么关系D.减缓了国际双重征税18.直接抵免法适用于()A.非同一经济实体B.母子公司C.预提所得税D.子公司在东道国交纳的所得税19.税收饶让抵免实际上抵免的是()A.国际双重征税B.跨国纳税人的一部分税负C.跨国纳税人实际已交税负D.来源国的其他税负20.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法是()A.减免法B.扣除法C.免税法D.抵免法21.对转让定价的最大约束是()A.国际双重征税B.正常交易原则C.国际会计公司查帐D.总利润原则22.成本标准所采用的主要分配依据是()A.权责发生的费用B.实际发生的费用C.市场平均利率D.合理利润23.跨国自然人想转移或避免其高税国税负,摆脱公司管辖权制约,其唯一途径是()A.逃亡国外B.宣告死亡C.放弃原国籍获得别国国籍D.争取双重国籍24.在双边或多边的反避税措施中,最为突出的是()A.防止滥用税收协定B.强化反运用避税港C.同步调查与统计D.情报交换25.下列选项中属纯国际避税地的是()A.香港B.澳门C.百慕大D.新加坡26.国际避税地较集中的地区有()A.西欧地区B.太平洋沿岸C.亚洲地区D.发展中国家27.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含义是()A.国际税负水平的比较B.涉外纳税人的税收负担C.外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与本国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比较D.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28.常设机构的性质应表述为()A.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独立承担纳税义务B.不具独立法人地位,但各国国内法及税收协定将其视同独立实体对待C.非独立法人,没有营业活动D.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没有固定场所29.税收协定的受益人是()A.缔约国政府B.缔约国居民C.非缔约国居民D.缔约国税务当局30.我国对外谈签国际税收协定时居首位的原则是()A.坚持税收饶让的原则B.坚持维护所得来源地征税权的原则C.坚持平等待遇的原则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31.关于非独立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方式包括()A.固定基地B.收入支付地C.停留期间D.所得支付者E.居住地32.下列选项中,产生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问题的情形有()A.有跨国收入和费用的跨国自然人B.跨国企业与其国外常驻机构之间C.跨国法人同无关联企业之间D.日本三洋电器公司与其香港子公司之间E.跨国企业的各分支机构之间33.国际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是()A.国家的产生和发展B.跨国所得的形成C.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D.增值税的开征E.所得税的普遍征收34.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是()A.跨国投资B.跨国收益C.跨国所得D.跨国一般财产价值E.跨国资本利得35.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特征为()A.征税权力的同一性B.课税权主体的同一性C.纳税主体的同一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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