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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出殃(2)

2022-08-25 20页 doc 42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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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出殃(2)出殃是一种丧葬习俗。编辑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造就了各地不同的说法人死后什么时间“出殃”?是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咽气的时辰推定的,只要看死者的手形便知,人刚死手形就是他死的时间.。男看左手,女看右手,口诀曰:子午卯酉掐中指,寅申巳亥掌直舒;丑未辰戌紧握拳,察看之时要仔细。按照这个口诀,死在什么.时间就知道了。按死的时辰,再批出“出殃”的时辰和“出殃”的方位,口诀是:批殃之法何须难,月将加到死时间。男落辰位女戌地,落到某日某时某方出。2出“殃”说法编辑陕西某些地区出“殃”说法陕西省某些区域,人死后“出殃”,确定了防止外人碰上了“...
丧葬,出殃(2)
出殃是一种丧葬习俗。编辑不同民族。不同地域,造就了各地不同的说法人死后什么时间“出殃”?是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咽气的时辰推定的,只要看死者的手形便知,人刚死手形就是他死的时间.。男看左手,女看右手,口诀曰:子午卯酉掐中指,寅申巳亥掌直舒;丑未辰戌紧握拳,察看之时要仔细。按照这个口诀,死在什么.时间就知道了。按死的时辰,再批出“出殃”的时辰和“出殃”的方位,口诀是:批殃之法何须难,月将加到死时间。男落辰位女戌地,落到某日某时某方出。2出“殃”说法编辑陕西某些地区出“殃”说法陕西省某些区域,人死后“出殃”,确定了防止外人碰上了“殃”,白天在.家门口插上纸制白旗;晚上挂起白纸灯笼,好让人们望而避之。对着“出殃”的方向若有人家,就要告知他们防避。办法是在院子里挂上一块红布或一张面箩就可以安然无事。人们还想象地说“殃”回家后很不想离开,到处游着,在小鬼的催逼下拜谢过灶君,离地三尺走出大门,朝着要出的方向飘然升高而去。所以“出殃”时,有的人在灶前撒上灰,察看灰上面的“痕迹”是麻绳,还是.铁.链,如果是麻绳就认为死者灵魂罪孽深重;如果是铁链就认为死者灵魂已得到“阎王爷”的宽恕。据说“殃”十分厉害,人碰见人死,兽碰见兽亡,碰到树上枝枯叶焦。人们常对萎靡不振的人说:“你蔫哩枯楚像‘殃’把.魂打.了一样。”因此,“出殃”的时辰(两小时)过后,人也不能直接回家。要先在崖上或墙外往院里丢进条水担,发出“呕啷”声,或敲打铜器,惊走全部“余殃”。否则,“殃”出不全,造.成“囚殃”,家里就不得安宁。有些地方“出殃”后,在各房间喷酒或醋,有利于消毒杀菌,除浊气,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在三秦大地,人死后几日内,灵魂会在某个夜晚回家探望,与畜、庭院、树木等作别!之后永别人世,转入轮回。此谓之“出殃”。灵堂前供奉西凤酒,亡魂生前睡过的炕上,洒上炕灰。次日,孝子进得门来,查验杯中酒,目视炕上灰。酒过半,亡魂属相是什么,灰上已是什么的足迹。孝子忙跪拜,点香,与先人永别!一旁孩童骇然,以为不可信。但未来,孩童亦如此。回煞又称回魂:一般在人死后七天发生。农村迷信说法这时已死去的亲人的灵魂会从堂屋东面进来,在家巡视一圈后离开。传说回魂时可以听到沙沙声,那就是灵魂的脚步声,这时家人万不可说话,不然它听到后就会流恋不肯离去,无法转世。1基本解释▪ 详细解释▪ 回魂日期的计算方法▪ 举例说明▪ 现再举例说明2“回煞”日的具体操作1基本解释编辑词目:回煞拼音:huíshà回煞又称回魂:迷信者认为人死七天灵魂回家一次。一般在人死后七天时发生。农村迷信说法这时已死去的亲人的灵魂会从堂屋东面进来,在家巡视一圈后离开。传说回魂时可以听到沙沙声,那就是灵魂的脚步声,这时家人万不可说话,不然它听到后就会流恋不肯离去,无法转世。详细解释1.古代迷信说法。阴阳家按人死时年月干支推算魂灵返舍的时间,并说返回之日有凶煞出现,故称。也叫归煞。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回煞五则》:“其子妇死,值回煞。”参见“ 丧煞 ”。2.旧时阴阳家按人死时年月干支推算魂灵返舍的时间,并称返回之日有煞鬼出现,故称。清 李光庭 《乡言解颐·人部·丧祭》:“入殓择时,不与化命相冲便是,必请阴阳定时,虽暑月亦不敢违,及出殃、回煞等说,必不可从,三也。”迷信者相信死者灵魂于死后要回家一次,由“眚神”引导。其回来日期请迷信职业者阴阳先生算定,这天称“回煞”,也称“接眚”。当日晚间要吃蒸馄饨,俗称“接眚馄饨”,对近邻亲友则送状元糕,叫“接牌糕”。近时,城乡人家仍保持丧后向送葬者送糕习俗,都在送丧之后当时分送。回魂日期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每个死者的回魂日期都不是相同的,有些是死后的第八天回魂,有些则是于死后的第十几天才回魂。究竟是怎样推算出来的?那么,回魂之前死者的灵魂又会在何处?为什么要待回魂夜才可返家探望亲人呢?根据「辞源」的解释,回魂的日期是这样推算出来的:「回煞(即回魂),按人死时年月干支,推算所谓魂气返舍的时间,并说返舍之日,有凶煞出现,谓之回煞。」因此,可以知道,回魂是因各死者不同的死亡时间而推算出来的,故所有人的回魂日期也是不一样的。公式如下:天干:甲/己-九尺乙/庚-八尺丙/辛-七尺丁/壬-六尺戊/癸-五尺地支:子/午-九尺丑/未-八尺寅/申-七尺卯/酉-六尺辰/戍-五尺已/亥-四尺举例说明举例来说,倘若一个人死于甲子日,那么他的魂魄是九尺(甲)加九尺(子),合共是一丈八尺。再举一例,如死于壬寅日,则是六尺(壬)加七尺(寅),合共是一丈三尺。以上的所谓一丈八尺和一丈三尺,是指魂魄入地的深度而言。人有三魂六魄,死后,魂魄离身,魂上升而魄下降,魄下降入地深浅不一,由一丈八尺至九尺不等。魄入死后便会上升,每日升一尺,所以死于甲子日的,入地一丈八尺深,便要于死后十八天才会回魂,若死于壬寅日,则会于死后十三天才会回魂,因此,亡魂于回魂之前,其灵魂仍是留在土中的。一般人在亲人回魂之夜,通常会于亡魂的必经之处和放祭品的台上洒下一些灰或粉,然后把门关上,告诫生人切入闯入骚扰。直到第二天黎明,回魂的时间已过,然后才集合家中各人,开锁入内观看,看看灰上或粉上有无手印或脚印留下,便知道亡魂是否已回来。中国人相传阳间人去世不久,便会回家一行,这称为回魂。那人除了回魂外,还会有一定的高度,至于回魂,很多人都以为在头七〔生者去世后第七天,称为头七〕,实则有一套公式去推算,所以回魂不一定在头七,方法是这样推算的。以死者死忌〔死亡日子〕日柱配数,配得几数则由死亡当天数起,一天配一数,当至该数尽便停,便是回魂日了,至于干支配数可看下: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已、亥…四例如“癸亥”日为死忌,癸配数五,亥配数四,两数加在一起共九数,便以癸亥为第一天、甲子为第二天、乙丑三、丙寅四、丁卯五、戊辰六、己已七、庚午八、辛未为第九天。故辛未日为回魂。既然推出辛未日为回魂日,那么在那个时辰回来,又在那一个时辰离去呢?只要以死亡那天的日柱来找出空亡,空亡中前地支时辰为回魂时辰,而后一地支时辰为离去,如:癸亥日的空亡为“子、丑”,所以魂魄在“子”时回来,而在“丑”时尽离去。知魂魄哪个时辰来及去,那么又是否知道在哪一个方位回来,哪一个方位离去呢?原来是可以推算的,仍沿用空亡来推算,前一支是回来方位,后一支是离开方位,就如癸亥日空亡在“子、丑”,前一支“子”为“北方”,故魂魄由“北方”来,后一支“丑”为“东北”方,所以魂魄在“东北”方离开。最后便到了推算魂魄的高度了,以“日柱”的干支总数为魂魄高度,一数为一尺,十数为一丈,魂魄最少高九尺,最多高一丈八尺,如癸亥日的干支配数得九数,所以魂魄高九尺,而魂魄高度,坊间有些人俗称为魂头,亦同是指人的灵魂。现再举例说明有一人在丙午日死亡,推算回魂便以“丙午”日为主。丙系七数,午系九数,两数加在一起共得十六数,便以丙午日为第一天,丁未日为第二天……第十六天便是辛酉日,而辛酉日亡者便会回魂。丙午日为死亡日,该柱〔丙午〕的空亡在“寅卯”,便知道辛酉日寅时回魂,卯时未离开。又寅为东北方,寅为前一支、便知魂魄由东北方来,而卯为东方,卯为后一支,便知魂魄由东方离去。而丙午共得数十六,魂头有一丈六尺高。其余的五十八柱日内死亡的人,其回魂日、时辰、方位、魂头都可以依以上公式推算。2“回煞”日的具体操作编辑回煞夜也叫“还魂夜”,它是指亡灵在死后数天后,灵魂留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夜晚。在这个夜晚,亡灵回到亡灵生前最爱去的地方。当然多数亡灵都会回到自己的家,但是因为“回煞”时,也就是亡灵来到家的时候,是不能有生人的。为什么不能有生人呢?其实是因为在“玄学”里面说到,如果有生人的话,鬼魂听到声响就不会进去,二是因为有的人“火焰低”就会看到鬼魂。计算时间:在亡灵死后的数天内找懂这方面的人算一下。要准备的物品:香蜡钱纸、猪肉(切成墩子)、一根竹子、一张桌子,8个板凳,一个筛子和灶灰,鞭炮(鞭炮要等“回煞”结束后才用),一根筷子,和一个鸡蛋。方法:把竹子放在一个靠窗的地方,在竹子贴上钱纸,注意是一张一张的贴,贴满为止。如果是瓦房,就要在瓦房的上面,把瓦弄开一片,把柱子靠在那个弄开的洞洞的边上就可以了,因为按“玄学”的说话,鬼是从房顶或者是周围进来的。为什么不从大门呢?因为大家有门神啊!然后,准备一桌酒菜,注意在8个板凳上,每个板凳放一张钱纸。丧葬习俗编辑本词条缺少信息栏,补充相关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丧葬习俗[1] 流传至今,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世界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丧葬习俗。虽然丧葬品准备及丧葬程序不断减化,但是主要内容并没有太大变化,并且流传至今,家家躲不开,离不了。丧葬文化,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文明史中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儒家、道家、佛家、三大教派的思想理念。就目前情况看,丧葬习俗懂的人不多,但是,做白事司仪行当的人却不少。1仪式2习俗3择日4方式▪ 土葬▪ 火葬▪ 悬棺葬▪ 树葬▪ 天葬▪ 崖葬▪ 二次葬▪ 现代葬俗1仪式编辑1.停尸仪式: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2.报丧仪式: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3.招魂、送魂仪式: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4.做‘七’仪式: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5.吊唁仪式: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6.入敛仪式: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7.丧服仪式: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8.出丧择日仪式: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9.哭丧仪式:哭丧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10.下葬仪式:这是死者停留在世间的最后时刻了,一般都非常郑重其事。2习俗编辑圆坟、烧七、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解析1:自古中国丧葬习俗有:出殡日起三天原坟的习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摆供品、上香、踩院子、烧纸等程式。(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只摆供品、上香、烧纸)。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或犯七)。今天的人们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烧大七)。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烧五盆纸花)。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还有特别需要一说的是犯七。何谓犯七?就是从亡故之日以农历推算,若逢七之日与初七、十七、二十七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比如三七与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有道是:“亡人不犯七,活人没饭吃”,意思是说,犯七有利于活人,但亡人却会因此而受罪遭难,所以,遇此情况,活人需要为亡人消灾救难,也就是需要上坟为亡人淋七。以山西为例,其具体的做法是:用麻纸剪纸人,其数目是比亡人之寿多三个,扎于谷杆上,还要剪一把伞,一架梯子,一座桥。把这些纸人围成一圈,扎到坟头,中间放伞、梯和桥,然后用水浇放有核桃和枣的漏瓢以淋纸人,并虔诚地念种种提醒亡人的话语,如躲雨了,过桥了,打雷了等等。从死者咽气之日算起,每7天为一“七”,“七七”之内,孝子不理发,不修面,称为“囚七”。每“七”均需上坟为死者烧纸钱,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个“七”中如有一个以上的“七”与农历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称为“犯七”,如果没有“犯七”,孝子则要在“复山”前讨足一百户人家施舍的米,用来在“复山”那天招待前来致祭的亲朋。3: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的意义:人死到阴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阴府之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其职是:将亡者提询,以生前所作所为,善善、恶恶、加以侦讯,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第一殿秦广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阎罗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儿女烧七,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过王顺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3择日编辑下葬择日要有两个条件:一、坟山的坐向。二、死者的出生年月(主要是出生年,月只作为参考,俗称“仙命”)。只有知道这两条才能避免择出来的日子与坟山及仙命相冲撞而出凶祸,并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贵人及福禄调出来(从选择出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里表现出来),以使死者享安宁,生者获富贵。但如果实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则按“蒙拢大吉”下葬。而坟山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则就不须要择日了!然而,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决不能草率!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议找一位有点名气的风水师主理。4方式编辑土葬土葬是我国产生最早、流传时间最长、使用范围最广、涉及民族最多、最为普遍的一种丧葬民俗。当代我国政策允许实施土葬的十个少数民族: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土葬的基本原则:入土为安土葬产生原因:(1)人类生存意识引起的原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土葬人类丧葬民俗起源于对动物行为的模仿动物行为属于自然本能人对动物的模仿属于文化行为(2)人性的发展,人伦情感关系进化产生土葬“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吕氏春秋》卷10“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沟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返归蔂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孟子·滕文公上》(3)灵魂信仰与农业社会“以土为本”的观念意识相结合产生土葬植物采摘及种植生产形成“重土”意识:植物生命来自泥土;有地则生,无地则死。《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4)儒家孝道伦理维系着土葬习俗的长期盛行《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体全而灵魂得安,则其子孙盛而祭祀不绝,此自然之理也。”火葬产生时间: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流行区域:西北地区《墨子·节葬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死不焚也。”火葬习俗受宗教灵魂观念支配我国传统丧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纳西族、瑶族等等。(现代葬法多以土葬为主)汉族视火葬为异端,火葬焚尸被认为是有悖孝道伦理的恶俗。反常现象:宋辽金元时期,长期实施土葬习俗的广大汉民族地区,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习俗的发展趋势。原因:(1)受佛教焚尸葬俗影响而火葬洪迈《容斋读书笔记》卷13:“自释氏火化之说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2)贫困之家无力承担土葬费用而实施火葬《宋史》卷125:“贫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务从简,是以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势难遽革。”(3)受少数民族葬俗影响而火葬王禹偁《东都事略》卷3:“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明、清政府对火葬习俗的取缔禁绝:《大明律·礼律》:“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乃弃置水中者,杖一百。”《大明律·刑律》:“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尸者,斩。”《续高邮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后,仍有此等恶俗(指火葬),许地保及邻右人报官,严拿尽法惩治,地保及邻右人知情匿报,另行发觉,一体治罪。”禁绝火葬结果:汉民族地区火葬现象彻底根绝,一些过去实施火葬的少数民族如羌族,也开始转向土葬,土葬成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丧葬习俗。悬棺葬概念:我国古代流行于南方地区的一种将棺木放置于悬崖峭壁之上的一种古老葬俗方式。名称:崖葬、岩葬、仙人葬、箱子岩、挂岩子起源时间:商代后期(福建武夷山“船悬棺”距今3400年)分布区域:南方山区(西南云、贵、川及长江以南的省区)悬棺葬俗的演变形态:(1)洞穴式(初始形态)(2)凿穴式(发展形态)(3)桩木式(定型形态)悬棺葬俗产生原因:(1)灵魂观念与特殊的地理环境相结合产生悬棺葬高山悬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环境《太平寰宇记》卷168:“僚人礼俗殊异,以岩穴为居止。”灵魂“寻根”意识产生崖葬对高山悬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产生了崖葬(2)特殊的葬孝观念产生悬棺葬俗《朝野佥载》:“自山上悬索下柩,弥高者以为至孝。”(清)《珙县志》:“悬葬崖上,子孙高显,于是争挂高崖以趋吉。”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愿望通过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谐统一。树葬树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天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葬”。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天葬天葬是蒙古、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认为可以带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信仰,一种表达对死者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崖葬崖葬又名悬棺葬,是我国古代广居南方的濮越民族的一种特殊葬俗,被认为是世界大化史上的一大奇迹。其葬法是利用天然岩缝或人工木桩把棺木悬置在嘴壁之上,或者将棺木放在天然或人工凿成的岩洞之中,悬棺葬的葬地都是选在面临江河的绝壁高岩上,其葬具多为船棺,长2-3米,宽约半米多,形体似一只船,分为头、尾和仑三部分,头尾翘起,仓为棺枢,安放尸体。广义的悬葬又指在石崖上穿凿洞穴作为墓室的一种具地方特色的墓葬结构形式。在四川三峡崖洞中,曾发现战国时代此类崖墓,这一阶段的崖墓室,距地面高一些,低者二三米,高者一二十米,有的业于缓坡崖上,有的开于悬崖峭壁之中。墓分为单室墓,夫妻合葬有双室墓,家族合葬的多室墓三种,通常在墓室内外崖避上雕刻有各种图案,有的还铭刻有铭文,死者姓氏及一些吉祥语。二次葬二次葬是在采取埋葬、火葬、风葬等等方式后,对尸体作二次或以上的处理。我国南方地区台湾、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汉族和壮藏,自古以来比较流行二次葬。人死后即棺殓土埋葬。待三五年后尸体腐烂后再择吉日,发开棺,检取骨殖,将骨头擦洗干净、晾干。再按照次序分头、颈、胸腰、下肢装入特制的陶瓮。俗称“金塔”。这种二次葬又称二次洗骨葬或二次捡骨葬,至今在福建、广东、广西的女村地区还保留此种葬俗。现代葬俗解放以后,国家为了节约土地,杜绝疾病蔓延,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其余一律采用火葬。人死后,被送往殡仪馆停放,尸体赤裸冰冻存放。为了延长保存时间,殡葬人员会在死者脚板底扎一个洞使死者的血全部放走。尸体送到殡仪馆后,一般三天内举殡,举殡分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两部分。遗体告别仪式时设置“灵堂”,灵堂四周排满花圈,花圈上挂满亲朋戚友的挽联。告别仪式开始先播放一段哀乐,悼念者默哀三分钟,之后向死者三鞠躬,最后绕遗体一周,瞻仰死者遗容。长子手捧死者遗照领悼念者去小礼堂开追悼会。追悼会主要是表彰死者生前功迹,因过于形式及劳民伤财,现已基本取消。遗照一般不用彩色,且用“炭烧瓷相”,以示永久存。举殡后“灵车”--现称“专用车”把遗体送到火葬场--俗称“大烟囱”,经大火焚烧后尸体化为灰。亲人可根据情况把骨灰放入骨灰盒保留,也可把骨灰撒入大海、植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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