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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问题解答

2019-02-03 9页 doc 23KB 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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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问题解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 采集处理问题解答 (第一期) 一、工作底图问题 1、工作底图的现势性问题 由于工作底图成图时间与普查时点间存在差异,导致成图时点后出现的普查对象,不能从底图上直接采集。根据《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不能从工作底图上清晰判读的对象,应采用外业调查(包括GPS采集)的方法确定其位臵。同时,充分发挥熟悉本地情况的普查工作人员作用,参考普查机构收集、整理的现势性较强的图件资料,采用转绘方式进行采集。 2、工作底图上境界线问题 受工作底图成图时间限制,底图上境界线与目前行政界存在...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问题解答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空间数据 采集处理问题解答 (第一期) 一、工作底图问题 1、工作底图的现势性问题 由于工作底图成图时间与普查时点间存在差异,导致成图时点后出现的普查对象,不能从底图上直接采集。根据《水利普查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不能从工作底图上清晰判读的对象,应采用外业调查(包括GPS采集)的确定其位臵。同时,充分发挥熟悉本地情况的普查工作人员作用,参考普查机构收集、整理的现势性较强的图件资料,采用转绘方式进行采集。 2、工作底图上境界线问题 受工作底图成图时间限制,底图上境界线与目前行政界存在不一致情况,由于工作底图境界线不作为划界依据,因此,无需调整底图上的境界线,可依据软件界外解锁功能,借助参考资料转绘进行对象上图标绘操作。 二、跨县市普查对象的采集问题 跨县水利普查对象,各县只标绘该对象在本县范围内的部分,上一级普查机构,对分县标绘的对象各部分进行拼接、合并与归并处理。 三、水利标绘问题 1、工作底图中的水库水面与影像不符,怎么办? 1 可根据工作底图中相应图层要素,直接提取,不需修改。在标绘时注意大坝与水体邻接。若工作底图中水库原来就有轮廓线,可以直接提取。 2、坝体在山洞里的水库,如何定位和选取? 水库坝体标在洞口。地下暗渠按其在地表的投影位臵予以标绘。 3、影像中大坝在建筑物处断开的水库大坝如何标绘? 如果工作底图中有该水库大坝,可直接提取,不需作其他修改;手动标绘时注意,大坝断开处无水闸时,大坝需连续采集。 4、利用工作底图直接提取的对象,在标绘后空间关系校验时出现未建立现象(如水库大坝和水系轴线压盖关系未建立),如何处理? 如果工作底图上原本就有的而且位臵也是对的,就把空间关系检查结果设为例外。 5、水闸是否可以绘制成点? 在空间数据采集与处理实施和技术规定中规定,水闸为线状对象,因此不可以绘制成点,必须按线标绘,并且其两端要与堤段衔接。 6、水闸两边无堤防,校验不合格怎么办? 如果确认水闸两侧没有堤防,空间关系设为例外即可。 7、河流是单线,水闸标上去与河流正交,空间关系检查时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显示空间关系未建立,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水闸、堤防和大坝三者之间,往往其中两者有衔接关系,需确定一下实际情况有没有与其他的挡水设施衔接,如果有就补充标绘上,如果没有就设为例外。 8、堤防与水系轴线相交,校验不合格怎么办? 堤防与水系轴线相交,首先确认是否缺少水闸,如果缺少则需填写名录调整申请表,补充采集水闸;如果没有水闸而是一个涵,不需要处理,空间关系设为例外即可。 9、堤防遇到道路时,是否断开堤防? 同一名录,如果堤顶就是路,堤路合一的情况下,堤防连续采集;不同名录,如果堤防在道路一侧截止,则需断开。 10、一段堤防,同时防护两个河流,此段堤防有两个名录,应该如何处理? 共边情况,按照名录,分两个独立对象标绘,共边处重叠表示即可。 11、空间数据采集的堤防长度与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中录入的长度不一致,如何处理? 工作底图为CGCS2000经纬度坐标,在经纬度坐标下的长度和面积值不准,不需要对照两个系统中的值,两套系统的值不做一致性审核。 12、灌区标绘是否有更好的办法,底图判读不清,参考资料收集不全,外业工作量太大? 10000亩以上的灌区,主要依据灌区图施画;2000至10000亩灌区的施画,应强化旁证资料(如水利工程分布图、地形图、google earth等)的收集与,并寻求熟悉本地灌区分布情况专家对标绘过程的指导。灌区轮廓标绘,主要按照普查时点实际范围标绘(在水源条件有保障情况下,渠系的最大送达范围),灌区内其他地类的扣除,遵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规定执行。 13、同一灌区内相邻的渠道是否均需构成渠网? 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现实是连通的,则需构成渠网。 14、渠道遇到水库大坝时,是否需要与水库水面连通? 有水闸时,标绘水闸;涵道不需要进行连通处理。 15、对于机电井等需要外业采集坐标的对象,在使用GPS 采集坐标时,使用的是WGS84坐标系,但是本次普查使用的CGCS2000坐标系,是否会造成影响? 两个坐标系差别很小,可忽略不计。先将采集的坐标录入(导入)到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再与对象名录一并导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16、标绘过长堤防或大面积灌区时出现死机现象? 标绘过长堤防或面积过大的灌区时,可采取分段标绘的方法,然后再进行合并处理。 17、组合工程是否有规模要求,哪些属于组合工程?闸站工程是否为组合工程? 分布在相对集中的区域,需协同配合,共同实现一项或多项水利运用功能的多个单项工程,视为组合工程。本次特指除灌区和引调水工程以外的其他组合工程。参与组合的对象范围按照其共同的管理主体为界。闸站合一的独立对象不是组合工程。 四、经济社会用水标绘问题 1、规模以上用水户中,建筑公司该如何标绘? 建筑公司标绘在建筑公司的注册地址上,对象注册地址在普查工作区境外的,标绘在其项目部所在位臵。 2、关于规模以上用水户,有流动的建筑公司或者已倒闭的情况,是否普查时点之前不存在就不用标绘了? 首先依照普查对象名录标绘对象。若确认该对象在普查时点时不存在,则申请在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删除该对象。 3、经济社会类点状要素,在同一个办公楼上有多个要素,如同一对象有规模以上用水户、公共供水企业、水利行业单位等若干角色,如何标绘? 多个单位在同一栋建筑里,需要将点都标绘在该建筑上,不同单位的点不要重叠;如果经确认一个对象具有不同焦色,则按照不同角色分别标绘,首类对象按添加方式完成,后实施对象通过复制既有对象的方式完成。即需根据名录标绘两次,点要求完全重叠。 五、河湖开发治理保护对象标绘问题 1、如果沿河流沿岸外业采集取水口和排污口坐标,导入后没有落到底图的岸线上,是修改采集点,还是修改岸线? 依照底图岸线,就近将采集点移至同侧岸线上。 2、导入普查对象名录时,有四类可以自动标绘,其中取水口和排污口空间关系检查并没有压盖水系轴线或者岸线,该如何处理? 如果就在水系岸线和轴线附近,需手动移到水系轴线和岸线上;如果位臵差别很大,则需要确定是否确实不在水系轴线河岸线上,如果不在就设为例外。 3、各别省份工作底图矢量数据上缺少很多支流,在支流上的对象无法建立空间关系,如何处理? 按实际位臵标绘即可。 六、名录调整问题 1、空间数据采集需要清查对象名录还是普查对象名录?是 否从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导出的清查对象名录均要标绘? 按国普办规定的统一规模下限形成的普查对象名录(即,经过清查复核确认的正式填报普查表的对象名录,下同),100%上图;为保持组合工程体系的完备性,对那些不够统一规模下限的对象,也须在确认清查对象名录(即,通过对象清查复核形成的全部对象名录,下同)的基础上,补充上图。各省结合本省管理细化的需要,可考虑在国普办统一规定的规模下限基础上,分要素类适当下调本省统一的普查规模下限。 2、是先导入清查对象名录还是先导入普查对象名录标绘? 未开始内业标绘的地区,先导入普查对象名录完成规定的统一规模下限全部对象的标绘,再导入清查对象名录对工程体系中的各类对象进行补充完善。对已多次执行普查对象名录和清查对象名录导入的地区,逐要素类打印出纸质普查对象名录,比照已完成对象逐个予以确认,拾遗补缺。 3、经过验收合格的清查表单在导出清查对象名录后还能否修改? 标绘过程中如发现清查表中存在错误(重复、遗漏、交错定义),经过确认后填写名录调整申请表,在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中对既有名录进行修改和调整,重新导入清查对象名录进行标绘。 4、名录发生变化了,能否重新导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的已导入的名录怎么删除?不用标绘的名录怎么从系统中删除? 对象名录以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为准,名录发生变化,需重新导入,名录数据项做相应变化。已导入的名录不能单个的删 除。如果想要删除某几条名录的话,需要在台账系统里删除,然后重新导入清查对象名录到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 5、导出的清查对象名录需要刻盘吗? 由于空间数据采集工作使用涉密单机,需在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中将名录刻成光盘。 6、数据上报是等清查对象名录和普查对象名录全部出来,标绘完成了再上报,还是只标绘清查对象名录上报? 经过空间数据上图的全过程,以普查时点为基准,完成全部清查对象名录与普查对象名录的标绘,并通过本级自检、互检和审核,以及上级质控人员审核后,与同期冻结的名录表一并上报。 7、空间数据标绘导出的名录中,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入河湖排污口、机电井均为空。实际上该4类对象均有规模以上的普查内容,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待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入河湖排污口、机电井四小类工程完成外业采集,在普查表中填入其坐标后,录入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再将普查对象名录导入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如仍存在该问题,请咨询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的有关技术人员。 七、关于外业采集问题 1、哪些水利普查对象必须要外业采集? 四小类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机电井,入河湖排污口,河湖取水口)原则上需要外业采集,在底图上不能清晰辨认的普查对象或图像成像日期之后新建并已在普查时点投入运用的普查对象也需外业补采。 2、对于无法准确标绘的对象,普查办安排外业采集坐标,外业采集的成果(坐标、形状)如何使用? 只能通过空间数据采集处理系统的定位功能将坐标输入,同时参考影像上的相对位臵标绘。 3、系统自动标绘及定位的四小类工程与其他要素位臵匹配存在问题,如何处理?外业采集的经纬度坐标跟图上的误差很大,怎么办? 上图位臵与工作底图存在系统性误差时,可能是外业采集时未正确完成GPS设备的初始校验;若上图对象与底图匹配存在随机误差时,需逐对象确认外业采集位臵的正确性,并检查图上应处位臵及要素匹配关系的正确性,必要时进行微调。 4、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的对象坐标精确到0.1秒,但技术规定内只要求精确到1秒? 仅为标绘进行的GPS测量精确到1秒(60进制度分秒)就够了,如果要填台账,记录至(60进制度分秒)0.1秒填写(如127°57′13.1″)。 5、面要素是否可以外业采集,实现自动标绘? 可以外业采集。但由于软件无法实现自动标绘线状及面状对象,因此建议尽量使用内业标绘的方式完成对象采集。 八、关于进度、数据合并上报等问题 1、进度仪表盘有何功能,需要进度上报给市级吗?市级可以查看吗? 县级软件有进度统计及进度统计数据的导出功能,既可本机查看也可导出供省、市级普查机构掌握。 2、进度表里所有对象进度都变成绿色才算合格吗? 不一定,业务关系能建立多少取决于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情况,可能出现对象都标绘完,绿色进度条(代表业务 关系建立的情况)不满的情况,采集人员只需要关注标绘个数的进度统计。 3、多台标绘的成果怎么进行合并? 多台标绘,要设主从机,并要求是每台标绘的是不同的要素类才能合并。建议最好一台机子标绘,专人标绘、专项负责人辅助标绘,如果标绘的机器太多,可以设主从机,但要主机和从机标绘的是不同要素类(不能重),即一台机子标绘所有的一类要素。不能分区域来标,这样是不能进行成果合并的。对于一台主机多台从机的情况,必须首先完成主机及各从机数据的备份工作,再分别将从机成果导入主机,主机合并后的成果再与多个从机同步,保持成果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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