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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伦理学整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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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伦理学整理材料第一章公共伦理与管理伦理学习公共伦理学的意义·1、学习公共伦理学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尽快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伦理观念。·2、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是行政体制自身健康运行与发展的要求。·3、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增强抵御腐朽伦理侵蚀的能力。·4、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较好地适应以德行政的需要和国家公务员素质提高的需要。第一节管理与伦理一、管理的含义和实质(略讲)管理就是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据一定的原则并运用一定的手段对客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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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共伦理与管理伦理学习公共伦理学的意义·1、学习公共伦理学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尽快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伦理观念。·2、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是行政体制自身健康运行与发展的要求。·3、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增强抵御腐朽伦理侵蚀的能力。·4、加强公共伦理学的学习,有助于公共管理人员较好地适应以德行政的需要和国家公务员素质提高的需要。第一节管理与伦理一、管理的含义和实质(略讲)管理就是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依据一定的原则并运用一定的手段对客体实施控制的活动过程。几种观点:·结构要素论协调论决策论组织管理论·伦理人假设是指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追求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以达到追求卓越与和谐的统一。·基本特点:以人为本;追求卓越与和谐的统一;责任伦理与德行伦理统一;关注利润与承担责任的统一。人性即人之为人而区别于动物的规定性,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变化的。(二)科学的人性论是管理理论的基础。·科学的人性论必须立足于历史的:人性是历史的产物,是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科学的人性论必须立足于社会关系分析:人性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科学的人性论必须立足于利益分析:利益人假设。案例2一、公共伦理与管理伦理,用以规范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以保证公益事业的公正性,合理有效地实现公益事业目标的准则体系,就是公共伦理。1、公共伦理是规范公共组织行为的准则体系2、公共伦理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3、公共伦理不是社会公德4、公共伦理是社会管理组织的职业道德,是特殊的职业道德。5、公共伦理的基本法则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人民服务。规则;得于道者而有“德”。人们外求于道,内得于心,而有道德。伦理:辈分、秩序、规则。道德与伦理是伦理学中的基本词汇,一般意义上二者为同义词。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用善恶进行评价的,依靠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社会意识和行为活动规范的总和。第三节公共伦理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行政组织的基本伦理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行政活动和过程要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观念。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伦理?第一,服务的对象具有确切含义。第二,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精神。第三,真正的服务精神必须以平等意识为灵魂。第四,必须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第二章公共伦理主体第一节公共组织概述一、公共组织的含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以协调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二、公共组织的构成权力要素、人的要素、物质要素以及管理得以实施的其他要素是公共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公共组织的要素系统是由伦理要素和非伦理要素两个部分构成的。第二节政府组织一、政府组织结构(略)·纵向结构中央行政组织、地方行政组织、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横向结构同级行政组织之间和不同级别但没有隶属关系的各行政组织和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二、政府组织伦理·基本含义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在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相当于个人伦理而言的一种组织伦理。·构成P52公共伦理意识实践伦理角色伦理第三节非政府组织二、非政府组织的特征·公益性: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对象的非主流化:服务于非主流群体·自愿性:个人自愿结成的群体组织·非权力性:无行政权力·非行政性:无行政组织特点三、非政府组织的职能优势·1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4为政府分忧解愁,具有风险承受力·5国际交往与合作的重要渠道·6促进文化交流,弘扬传统美德四、非政府组织伦理·非政府组织及其成员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基本伦理观念:公平、义务、非营利、廉明、忠诚·伦理精神:公共责任,服务社会,献身社会公益事业,增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第三章公共伦理客体公共伦理的客体对象是由公民个人构成的阶级阶层、组织和群体,是受益于公共事务的对象。第一节公共伦理客体的构成·群体和组织是社会的构成要素群体是通过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的集合体,在本质上是利益群体。组织是规范化、化的群体,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一、公共伦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教材85页。】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公共管理是管理主体对利益关系的协调和处理过程。公共利益是公众的、共同体的,以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表现出来的利益,是公众所必需的、个人可以享有的社会价值。个人利益是个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诸方面需求的总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本质上是一致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个人利益是构成公共利益的因素。·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基础是公共利益。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正确原则:如何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是公共管理要解决的基本伦理问。【教材91页】第四章制度安排与公共伦理第一节制度安排的伦理分析2、社会制度的功能(1)制度的约束功能(2)制度的激励功能(3)制度的利益调节功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能够合理协调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增进公共利益。二、制度伦理1.制度与伦理的关系共同点:二者都是调节利益关系的规则体系,都为一定经济关系服务,反映社会运行有序的客观要求,二者在内容和功能上相互补充。不同点:(1)制度是组织按一定程序,以决策和立法的形式制定出来的,伦理是公众约定俗成的秩序、关系;(2)制度具有强制性,伦理是非强制性的;(3)制度是外在的规定,要求人们自觉遵守,伦理是内化的自律,是人们自愿履行的义务。2.制度伦理的含义制度伦理首先指称的就是“制度中的伦理”,它强调的是制度的道德性。制度的设立以一定的道德为前提,道德为制度提供伦理支持。制度伦理的另一个涵义是“道德的制度化”,道德是法律形成的伦理依据,而法律则是一定伦理精神的体现。社会公正的基本含义是社会基本结构即主要社会制度的公正,实质是义务和权利的相应相称。一项正义的制度安排就是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平、公正、合理。诚信良好的制度是优良的规范和人的诚信的结合。政府与公务员如何做到诚信?·服务二、制度安排中的基本关系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平和效率的基本关系120页如何处理两者关系?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2.制度文明:真善美的追求制度求真实事求是,制度符合客观实际。解放思想,追求真理。制度求善坚持公正,制度公正,体现至善追求。制度求美真与善的有机融合,美在制度的内在文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完美统一。第五章公共权力与公共伦理二、权力关系与权力分化权力具有多元性的关系结构,既是强制性的社会关系,又是社会关系的表现。权力的多元性结构与社会形成一种作用力格局,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产生影响力。·公共权力分化是权力在行政组织内部的分解和重新配置,意味着公共权力的收缩和职能的转变,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第二节公共权力价值·公共权力具有特定的价值属性,人们对权力价值属性的看法和观点就是权力价值观。公共权力价值来源于权力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权力主体的道德属性是由权力主体和非权力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权力主体必须确立一定的伦理理念,遵守一定的伦理行为准则。二、公共权力价值关系·政府组织具有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的双重性、一致性以及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二者相分离的可能性。·政府组织作为公共管理者既是权力主体,又是道德主体,这就是政府组织作为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的双重性。·就权力的来源而言,权为民所授,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权利主体和道德主体的关系中,权利主体既有权力主体,也有非权力主体。·权力主体执掌政权,履行义务,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这就是权力主体应有的道德权利。·权力主体行使权力超出了公共领域,进入私人领域,以权谋私,从而使得义务和权利相分离,权利主体和道德主体就失去了一致性。·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的一致性是政府合法性存在的基础。·权力主体将权力权利化,以权谋私,腐败滋生,失去威信,陷入道德危机之中,从而导致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相分离。权力主体和道德主体相分离的根源在于权力主体丧失了道德属性,失去了作为道德主体的资格。权利是受法定权力保护的利益,是社会的制度和政治安排,在归属上是私权。非权力主体是指将国家权力委托给公职人员而在抽象意义上具有权力的公民个人,他们的义务和权利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的权利来自于权力关系的转换,是受权力保护的一种利益。权力和权利深刻地反映着一定社会的利益关系。权力与权利之间具有一种制约均衡关系。在权力主体方面,必须依法保障公民个人权益,不以权力牟取个人权利,这是与义务相一致的道德责任。·在非权力主体方面,公民个人依法享有各种社会权利,既承担起履行义务的社会责任,也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第六章公共事务与公共责任·一、行政责任的含义·行政责任的含义行政责任包括两层含义:是指行政人员在一定的岗位和职务上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时所应承担的义务,这也就是职责;·第二,是指由于行政人员在没有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而受到的追究,往往表现为受到否定性的批评、惩罚和制裁。·二、行政责任的特点与作用·1.行政责任的特点·(1)行政责任具有政治性。(行政伦理是一种政治伦理,行政责任中也蕴涵着政治责任)·(2)行政责任是一种义务。(在现代社会,行政责任是一种法律义务,被法律加以规范)·(3)行政责任具有具体性。(不仅表现在行政组织整体承担责任义务的具体性上,更表现在行政人员及其行政管理活动的责任义务的具体性上)·(4)行政责任既是制度的又是伦理的。·(其中的法律责任会以制度化的形式存在,道德责任也以职业道德规范等制度化形式存在。当然,行政责任的伦理性特征更加突出,它所表现出来的是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对公共性的遵从,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要求。)·(5)行政责任是一种监督、控制和制裁的统一。(行政责任需要在对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约束中实现,这种约束当然率不开监督、控制和制裁)·2.行政责任的作用·(行政责任是确保整个社会有效约束公共权力、确保社会进入良性运行状态的可靠工具)·(1)行政责任是行政管理活动的基础。(为了确保公共权力的运用合乎公意,就需要对行政权力进行限制,行政责任的引入就是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的一种方式。同时,行政责任的存在,使得行政管理活动有了合法性基础)·(2)行政责任的具体性,使行政人员与其行政管理职业完整地交融一体,激发了行政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因为这时行政管理活动不再是行政人员职业的谋生手段,而是他通过行政责任的履行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3)完整的行政责任体系,赋予了社会和谐治理的可能性。(完整的行政责任体系,包括权力责任义务、法律责任义务和道德责任义务。其中,道德责任不仅仅包含着人的平等,而且更包含着人对人的尊重。因而,也就能够取得行政组织整体上自然和谐的效果。)·2.行政责任体系中的道德责任·行政责任结构体系,是将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三者耦合起来的总体性责任体系,它改变了在以往的行政责任体系中,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被条块分割作为独立考察对象的缺陷。(基于权力关系产生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人员一经任用就必须遵守誓言、忠诚努力、忠于职守、承担义务、完成任务的责任。它主要存在于公共行政主体之中。法律责任则更多地存在于公共行政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以行政组织形式出现的行政管理主体或行政组织中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而承担的责任。)道德责任是渗透于权力和法律作用范围之中的主观意识到的责任。(道德责任成为联结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的中心,成为行政责任最终实现的准则。)·一、行政责任的基本内容·行政责任包括行政职责与行政义务两个方面的内容,但是职责与义务相比,义务更为根本,职责是确保义务得以实现的手段。·(对行政组织而言,行政责任意味着组织的行政职责:·首先,要遵循一国的政治结构和宪政体制,遵循宪法和行政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其次,在行政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上,要积极回应社会需要,为公众服务;·最后,在行政组织体系内部,要下级服从上级。)·对行政人员而言,行政责任是他在行政管理这一特殊职业活动中的责任,属于职业责任,它表现为对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业要求和应尽的义务。·二、行政责任与行政职位·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责任,是与他的行政职位联系在一起的。行政责任与行政职位的关系非常密切,主要表现在:·1、一定的行政职位也就包含相应的行政责任,在一定岗位上和承担一定职务的行政人员必然要求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这就叫做有职有责、职责对应。·2、协调不同行政职位,需要引入行政责任来进行监控和制裁。(引入行政责任的观念和机制,尤其是引入行政道德责任的观念和机制之后,将会改变“官僚制”中行政人员有消极履责状况,使公共性和服务观念在他们身上得到复苏。从而使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的组织体系中保持自己的道德自主性,以内化的道德责任,做出对公众负责任的行为选择)·3、行政责任是行政组织和社会公众监控行政人员行使其职位权力的必要手段。(行政责任观念和机制的引入,可以对行政人员滥用职权起到警戒作用,并且使行政组织和社会公众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使其承担由于不当行使行政职权而受到的制裁和惩罚)·4、行政人员协调个人的职位角色冲突,需要行政责任。(这种角色冲突包括两大类:一是公民角色与行政人员角色的冲突,行政责任的存在可以避免行政人员利用职位之便进行徇私行为;二是行政人员在组织的职位链条中,要妥善处理好对上和对下的冲突。行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会使行政人员意识到:“我们绝不能放弃良知,我们有责任对上级、同事和我们身在其中的集体说同意或者反对”)·三、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从总体上讲,一方面,行政责任的设置,就是为了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使其有序化。另一方面,行政责任的实现与发挥作用,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因素。·对行政职责而言,关于行政责任的划分实际上就是基于行政职位对行政权力所进行的细化和分层配置。·对于应尽的义务这一部分行政责任来说,行政权力又是确保行政责任最终得以实现的保障之一。·行政权力总是需要行政人员来行使,所以,关于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的关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人员个体上。在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中,不仅行政权力引起行政责任,反过来,行政责任对行政权力也具有制约作用。因为,行政权力的冲突引发了行政人员主观责任,这时,行政人员就会依据其行政管理的职业道德,依据其正直无私的原则和责任感,来做出符合其行政责任的行为。·在内容上,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是统一的。即“权责一致”。·第三节行政责任制度·一、行政责任意识·1.行政责任意识的价值·行政责任的履行取决于行政人员的态度、价值观和信仰,取决于行政人员对客观的行政责任的认同和接受程度。·在培养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行政人员职业价值观的功能。·行政人员职业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就是对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信仰。·2.行政责任意识的具体内容·行政责任意识是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这一特殊职业活动中所应拥有的职业意识,行政伦理学要求通过增强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去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道德水平。行政责任意识的具体内容包括:·(1)仁爱意识。(对于行政人员来说,仁爱既是对社会公众和社会事务的敦厚宽容,又是行政人员的自爱。培养仁爱意识,要求行政人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加强美学修养,从体尝生活、珍惜生命做起。)·(2)公正意识。(公正要求行政人员必须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3)求实意识。(求实要求行政人员尊重事实,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地坚持真理,无畏地修正错误;要求行政人员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生活和工作,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4)宽容意识。(宽容首先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和平友善的态度,反映了主体对客体人格的充分尊重的心态,而这种心态又必须体现在他的行为之中。)·(5)节制意识。(节制首先要求行政人员遵纪守法,限制和约束不合理的欲望。)·二、行政责任制度·1.行政责任制度的基本类型·(1)无限责任制。(责任者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由其本身完全承担其行为所带来的收益或可能遭到的损失。由于行政行为的后果带有溢出效应,所以行政行为的后果不应该完全由行政人员承担。所以即使是一些采取无限责任制的国家,也往往限于一些具体的事例和具体的行政管理领域,特别是限于一些影响不大的事情。)·(2)无责任制。(这是指无论行政人员怎么做,引起的损失无论有多大,个人均不负行政责任。这种责任制的优点在于可以使行政人员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但在现代社会无责任制的应用是很有限的。)·(3)有限责任制。(是指责任者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部分的责任。有限责任制在各国的行政赔偿法所规定的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追偿制度中,表现得相当明显。)·2.我国行政责任制度的内容·(1)宪政责任制。(是指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各级政府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的制度。)·(2)政党责任制。(是指各级政府向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负责的制度。)·(3)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目标的层层分解和落实,能够量化责任,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心)·(4)公仆责任制。·(这是指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必须对社会公众服务的责任。这一制度在当前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实行。)·三、行政责任意识向行政责任制度的转化·1.制度伦理化建设的关键性·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和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人员需要将客观的、外在的行政责任内化为内在于他的行政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整个行政体系中的行政人员普遍的行政责任意识不会自动产生,还需要外在的、客观的行政责任制度来提供保障。·(行政责任制度的建设,就是要通过制度伦理化,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一系列明确的行政责任规范,让行政人员知道什么是应当做的和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使他有着正确的道德评价定位和价值取向。)·2.行政责任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1)服务原则。(在社会治理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必然会以服务的形式出现,会以服务型的社会制度、程序和行为出现。在我国,为人民服务是一切行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统筹协调社会中的诸多利益主体,妥善处理社会中的各种矛盾,确保社会公众平等享受制度的惠泽,实现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3)效率原则。(在行政责任制度的设计中,只有突出了效率原则,才能使这项制度注意实际效果,并能够对政府行为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做出合理的评价)第八章公共伦理建设公共伦理建设就是与公共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主体行为准则的创建和实践活动。公共伦理建设是由公共管理实践和管理对象的属性要求所决定的整个社会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廉洁规范的基本内容(1)不贪。不得有任何贪污、索贿、受贿行为,真正做到不贪,自觉保持廉洁。(2)不占。即不非法占取利用职务之便所获得的个人私利。(3)不奢。奢侈浪费既是腐化的前奏,也是腐化的表现。·奉公规范的基本内容(1)忠于党。历史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行政人员要忠于党。(2)忠于国家。首先,行政人员应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尊严,搞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之中;其次,保守国家秘密,不背叛祖国;再次,拥护政府,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政府的声誉。(3)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行政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行政人员首先要热爱人民,真情系民,作群众信赖的表率。(4)服从全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时,行政人员应有牺牲个人利益,保全整体利益的自觉性。(5)团结协作。只有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集中行政人员的整体力量,才能完成各项行政任务。团结协作还能实现行政人员之间以及与组织之间的沟通,增强组织的凝聚力。(6)公正严明,一心为公。这要求行政人员应不偏不倚地执行公务,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这是保证行政人员行为公共性的基本道德要求。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在保持廉洁高效的前提下为公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公民需求。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源自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以廉洁高效为根本要求.坚决制止腐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高政府公务员素质,正确引导公民的积极参与,树立为人民服务理念,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何谓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其主要特征如下:一、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府。二、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民主和负责的政府。三、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法治和有效的政府。四、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五、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实现了合理分权的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等事务服务,认真履行“人民”政府的宗旨,还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世贸规则的需要,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等原则,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等问题,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市场调节、社会监管、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服务型政府应该是“阳光政府、创新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等模式交叉、综合渗透的结果。它的建立与发展应遵循以下途径:(一)在政府行政程序上,公开透明,建设阳光政府。(二)在政府行政功能上,建设服务型政府。(三)在政府行政机制上,建设创新型政府。(四)在政府行政技术手段上,建设电子型政府。(五)在政府行政规则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2jHREGHm#cLMPq-+&M%KB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那么W45DGGne%SVCOrsat--8XSC#dI8GxbJ$7knR4ikJ8IEno(!aIy,怎样建设服务型政府呢?在我国现阶段,建L4xz设服务型政府应把握以下几个基本方面。根本@WMv7i16BU8(K出发点:从公共利益出发。这是服务型政府的S8j7i869sARad%g%Pz5iqx@@lgh根本标志,也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从NKZmTdqxY4Q-NJE9xp5dwtW*cPdaJbYw公共利益出发,强调的是“公共的、公用的、lMRF公众的”。当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少数政o+d^^6%Ej1府部门不同程度存在着部门利益化的现象,行(xMWNQ)%o%(^b^qNYkmC52@SRd*@rT$0TnQP2w+D使职权并不完全是从公共利益出发,而是从部m-mp-EBk4HbBy6cnXBsOlu41aUSGy(S@9Q(#uq)76)门利益出发。这是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背离sk2TVoqI(4cz!RxVHVz%UUM+tMof+UgoyFqS8的。  职能定$ilh7wh%CS1ZXD*b65YXGTaV^bbbk0位: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l(IF$hF&pxxDKHKyRRMT88YFd4+26X$-HHRoo7-D9府,前提是要明确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职能。党9MwVkK3M-egzJ!cT-ao62fKDdby1H3ePf*gA)I^ri#7x8z9ch2的十六大对政府职能作了四项界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党的十七P4&cLZUS*M77cNasZn5a&C(887A*4NRM59x@LPQ@大要求“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JkglrA@-^2x强调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我国在过去相当zL#3O@pDO#!S8w#r8PXD1JDCxwNwPtoO7长时期,政府基本上是“经济建设型”政府,xlTJjALOo^Sc*lzlGq^4YYAFt主要精力用在了参与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不(9Tk9thiF%%hEH是公共服务上。时至今日,这种惯性依然存在s-KcO55%uBY^Duor3ULrbI,有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府职能还没有转到公共c6wo#6a3b@mnx%9x2V-&+wS2fe%7e0uip4P0F+aNL&Fy2BY37HkUi服务上来。针对这个问题,中央强调,各级政L府抓经济发展,主要是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F良好发展环境,不能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能w%PdALAw^ZmC#)&Tc-WMghK1IH!^DM8&N3Y+V^M7ECs8wEOesm&K*M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L营活动。这“三不”,是力求摆脱过去干预经%FK)S6iSNZhNQf9ynkH%iN-P@vs济的惯性羁绊、真正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要求^$9@3QE7JI7iiHaU)$71nnjd。 Df29jQeO8ykRCX3yLK)cIoQ 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切实有效的1HI&WHBo4nZr1RfJ-+yfQ1%@wowmjbi7公共服务体系。从世界范围看,上世纪三四十s)mTTgffpo!*)x86Ka7LG$cW!(VuC))fn8CNGhJgPz##@nWD年代以前,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是“1p#n4)#!iivR+HE+zN6C$1(bjxR7$^VqMkExy@有限的公共服务体系”。二战以来,一些国家%UgkZUTBQ3QtqzA^10&1-CeU-E0var1Fw6s7h6nF1y7o建立了比较成型的公共服务体系。我国的国情sO*kp*J2UWE-MUF#DqMsM&Ai1Jp+m7O(YD比较特殊,这种特殊性表现为“三合一”:我j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转型国家,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PsUaw$i(8dBOChpgNw3L4rB家。借鉴国际经验,从国情出发,我国的政府hSgcS#ErIEg4(SeSUV6atA!B3Pn@o4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应包括四项基本内容:第一5,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fDx1d12*bg%!YuunQxYbMg服务。第二,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f#cmQz共事业性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情vh8Yp7yE%xbWg&6*NhJ$rRZfZKh9GZbyHJo6NqHS(igw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J%47Mwn0$yy#S+vd2EQ于发展公共事业性服务,政府责无旁贷。第三Z&!ic2,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GWja(C)-m!uScqfjaTO*IUNgJCLgcQRG6bDPU服务。^@MZ)t4D035FBxW25BZ3(DXsDv+83WHV3kDMjn7L*le  服务方式:在不断创新中提高公共服m((!6MT+9#&Fmk9@AHjf+务的能力和水平。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各个方J1#面都在发生深刻变革,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方FXTc!ewQMd9$式也在不断创新。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aSL$M3M(6pTw5#NlgStW8DpgNyy4JY-*c&B8为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了广阔空间。Vh8HG8&jiBcsqEf1S@Z+T1-FQcwq2UQmW&^*cy#(c!CQ&z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应当大22tWE!5kmO2bFM2XzAZOuSQNz)dNno28qMK89力推广运用电子政务等服务手段,使公共服务XlcS$khsvK8+更加透明、更加高效一、廉洁奉公方面的行政伦理规范1.对廉洁规范的长期追求自古以来,廉政就被视为行政领域中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并且被制度化为一种法定义务,而非仅仅是一种倡导式的道德要求。真正要消除贪污腐败,实现行政人员的廉洁奉公,光有法律规范的外在强制性规定还不够,必须同时加强这方面的行政伦理建设,将这些观念内化为行政人员的自觉道德意识,并最终转化为行政人员自觉的道德行为。2.廉洁规范的基本内容(1)不贪。不得有任何贪污、索贿、受贿行为,真正做到不贪,自觉保持廉洁。(2)不占。即不非法占取利用职务之便所获得的个人私利。(3)不奢。奢侈浪费既是腐化的前奏,也是腐化的表现。3.奉公规范的基本内容(1)忠于党。历史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利益就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行政人员要忠于党。(2)忠于国家。首先,行政人员应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的荣誉和尊严,搞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之中;其次,保守国家秘密,不背叛祖国;再次,拥护政府,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政府的声誉。(3)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行政人员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行政人员首先要热爱人民,真情系民,作群众信赖的表率。(4)服从全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时,行政人员应有牺牲个人利益,保全整体利益的自觉性。(5)团结协作。只有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集中行政人员的整体力量,才能完成各项行政任务。团结协作还能实现行政人员之间以及与组织之间的沟通,增强组织的凝聚力。(6)公正严明,一心为公。这要求行政人员应不偏不倚地执行公务,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这是保证行政人员行为公共性的基本道德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必须围绕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大力推进廉政建设。要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自觉履行廉政承诺,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对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设置高压线,及时敲警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坚持两个务必,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和艰苦朴素的公仆本色,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不仅是针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而言的,对于新时期政府自身建设也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应当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快廉洁政府建设,将廉洁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廉洁政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应有之义(二)建设廉洁政府是政府管理与改革的重要目标 (三)建设廉洁政府是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首先,建设廉洁政府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 其次,建设廉洁政府直接关系到政治和社会的稳定。再次,建设廉洁政府直接关系到改革进程的延续。  二、当前加快廉洁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腐败的土壤 (二)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减少腐败的条件(三)推进政府制度创新,减少腐败的机会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减少腐败的动机三、加快廉洁政府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制定中长期规划建设廉洁政府是新形势下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课题,更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应当将其置于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同等重要的位置,作为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公信力、形象和能力的实质性举措,尽快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题。首先,要从制度上对廉洁政府建设的目标、原则、路径、具体任务等加以设计和考量,制定廉洁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规划应贯彻以有限政府促进廉洁政府、以法治政府促进廉洁政府、以透明政府促进廉洁政府、以节约型政府促进廉洁政府的思路。既要考虑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又要结合政府自身建设的特殊性;既要着眼政府转型的必然性,又要兼顾现实操作的可行性。因此,在规划设计中就应体现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的特点。(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廉洁政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然而越是艰巨,越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组织的力量不断向前推进,从而破除个人乃至小集团的阻力。首先,政府党组应切实承担起领导廉洁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将廉政建设置于党的领导下、纳入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其次,在政府各层级自上而下地建立诸如领导小组等有效的组织形式,由本级行政首长统一领导、统一推进本级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政府各组成部门尤其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能部门要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力推动;尤其是监察部门和预防腐败机构要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业务职能,承担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总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为廉洁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强化监督考核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框架内,加大对政府廉政建设的监督考核。首先是明确责任。政府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并切实做好责任分解。其次是监督检查。对任务分解后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不断探索监督检查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效果。最后是责任考核。要加大对廉政建设的考核力度,对于政府领导班子而言,不仅要把能力大小、政绩高低作为评价的指标,更要把领导和带动本级政府、本部门开展廉政建设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破除“唯能力论”、“唯政绩论”。要将廉政建设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把是否清正廉洁作为选人用人的优先标准,纳入“一票否决”的范围。 (四)扩大社会参与 廉洁政府建设需要政府不断实现自我突破,但同时也需要整个社会的鼓励、支持和监督,需要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进和社会自下而上的参与紧密结合起来。为此,政府应当正确对待、合理引导民众的参与热情,将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地吸纳到廉洁政府建设中来。要进一步探索民众参与的有效形式,在完善举报、信访等传统监督方式的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规范和利用蓬勃兴起的网络监督,使各种监督方式密切配合,产生合力。加大社会力量的参与,更重要的还在于从价值观和文化层面改造腐败的氛围和土壤。这需要政府亲身垂范,加大宣传教育,更需要所有社会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努力,无疑这是一个汇集民心民智民力的长期性过程。(五)深化理论研究 反腐倡廉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深化理论研究,为廉洁政府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支持。要总结现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成果,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廉政建设的规律特点,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尤其要注重开展调研,了解现实层面的真实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包括如何在政府内部建立更加有助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比如相互制衡的体制结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权力监控制约机制等;如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使之真正发挥功效;如何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廉政建设中的运用;如何确保社会力量的有力有序有效参与;如何真正培养公务员和整个社会的廉洁思想和价值观等等,都是值得认真研究的现实课题。包括以下5条:1、政府公务人员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2、政府公务人员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3、政府公务人员不攀商结贵,不奢侈浪费。4、政府公务人员励精务政,高效勤政。5、政府公务人员对社会各界的监督普遍感到敬畏。政府能否真正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首先取决于政府能否超越自身的利益。如果政府陷于自身利益无法自拔,公共利益将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无论是去年的“国八条”还是刚刚出台的“国六条”,都体现出中央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尝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公共利益指向。不过,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由各地方政府负责执行,这就要求作为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同样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忠实地完成各项调控措施。公共利益理论的基本观念是法律应当反映“公意”,代表全体人民,或者“最大多数人民的饿最大利益。”具体到行政立法领域,官员被假设成为了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行政效率而行使立法权的利他主义者。  立法也可能“从维护人民意志与利益的神圣权力,变为侵犯人民权益的手段;从表达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饿价值标准,变为立法者专横统治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立法权“异化”了。但是,人民可以通过选举、舆论监督和司法审查等民主制度纠正这种异化。  这种理论以政治领域(追求公益)和经济市场(追求私利)的严格界分为前提,根植于方法上的有机体主义(如超人民的国家,神秘的“公益”)和利他主义的假设。  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作为共同体利益和公众利益,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应的范畴。在这一意义上,公共利益往往被当成一种价值取向、当成一个抽象的或虚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为本位,并没有告诉人们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它只阐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属性。  公共利益的客观性:公共利益不是个人利益的叠加,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个人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观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体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这些利益客观地影响着共同体整体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它们可能并没有被共同体成员明确地意识到。公共利益的社会共享性: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响着共同体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那么它就应该具有社会共享性。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所谓社会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对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谓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这种受益不一定表现为直接的、明显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实上也是对公众利益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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