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民诉法案例(管辖)

民诉法案例(管辖)

2021-07-02 5页 doc 19KB 78阅读

用户头像

is_977556

暂无简介

举报
民诉法案例(管辖)民诉法案例(管辖)案例一:杭州市a县丁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某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23万元。3个村联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过人民法院调解,a县丁造纸厂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50%,甲、乙表示同意,遂与a县丁造纸厂达成调解书。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明当天调解他们不在场,甲、乙两村事先未征询他们的意见,因此仍要求按照原诉讼请求赔偿。【问题】1该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该案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诉讼?为什么?3丙村在诉讼中的地位为何?与甲村和乙村的关系如何?4甲村、乙村与a县丁造纸厂成的调解协议是否有...
民诉法案例(管辖)
民诉法案例(管辖)案例一:杭州市a县丁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污染了某县甲、乙、丙3个村共有的水库,受损达23万元。3个村联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过人民法院调解,a县丁造纸厂同意赔偿索赔金额的50%,甲、乙示同意,遂与a县丁造纸厂达成调解书。调解书送达丙村时,丙村拒收,并声明当天调解他们不在场,甲、乙两村事先未征询他们的意见,因此仍要求按照原诉讼请求赔偿。【问题】1该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该案是属于哪种类型的诉讼?为什么?3丙村在诉讼中的地位为何?与甲村和乙村的关系如何?4甲村、乙村与a县丁造纸厂成的调解是否有效?为什么?5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丙村最后提出的诉讼请求?案例二:李某与刘某、王某、赵某是朋友,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合伙做生意,三人共同向李某借款6000元,言明半年之后还,并写了借条,由刘某、王某、赵某三人共同签名(借款人)。半年之后,刘、王、赵未按约还钱,李某向他们索还,三人互相推诿,仍不还钱。李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现知李某住A市东区,刘某住A市西区,王某住A市北区,赵某住A市南区。李某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案例三:东风电镀厂系某省a市河西区乡办企业,1995年与同省b市汽车油箱厂(位于该市桥头区)签订一份合同,由东风电镀厂给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配件,汽车油箱厂支付加工费。从1995年起,东风电镀厂即根据该合同一直在其工厂内为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配件。到1999年,汽车油箱厂拖欠东风电镀厂加工费累计达42万元。1999年12月,汽车油箱厂与市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改装厂,厂址不变。东风电镀厂多次向汽车改装厂追索货款,均遭到拒绝。请结合下列各题中所提示的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2000年3月,东风电镀厂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前,获知汽车改装厂正在非法转移资金和部分其他财产。此时,东风电镀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什么申请?该申请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在人民法院采取有关后,东风电镀厂应该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2、后来,东风电镀厂向b市桥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桥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但在诉讼过程中,东风电镀厂担心桥头区人民法院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又向a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桥头区人民法院与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河西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东风电镀厂的起诉?3、在诉讼过程中,汽车改装厂提出:“合同原系汽车油箱厂所签订,现该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汽车油箱厂的债务与本厂无关,不应把汽车改装厂列为本案的被告。”这一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要求合议庭成员之一的陪审员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被告汽车改装厂的法定代表人郝某的内弟。法院准予原告的回避申请。但被告有异议,提出复议申请,理由是:第一,张某只是陪审员,而不是审判员;第二,本案当事人是汽车改装厂,而不是该厂的法定代表人,陪审员张某和法定代表人郝某有近亲属关系不等于和汽车改装厂有近亲属关系。被告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5、一审法院宣判后,汽车改装厂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汽车改装厂又提出反诉,提出东风电镀厂所加工的电镀配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b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这一反诉?6、据查,b市秀山区机械厂、b市团结区盐业公司分别拖欠汽车改装厂改装费6万元、5万7千元,虽逾期未付,但汽车改装厂从未向两者主张其债权。东风电镀厂如果得知汽车改装厂无力清偿债务,可否直接对b市秀山区机械厂、b市团结区盐业公司提起诉讼?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7、假设在桥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东风电镀厂向桥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6题中的诉讼,桥头区人民法院应当对该诉讼如何处理?8、受理第7题中起诉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当做出怎样的裁定?9、如果东风电镀厂没有提起6题和7题中的诉讼,在桥头区人民法院和b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汽车改装厂无力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实现东风电镀厂的债权?案例四: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在审理中,被告提出自己未能按照合同未定交货,是由于天降大雨,冲垮了公路。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未及时告知交货地点是造成被告迟延履行的主要原因,因而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问:(1)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是否合法?(2)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3)张法官的作法是否合法?(4)对法院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5)张法官是否可以参加新的的合议庭?新合议庭可否由人民陪审员参加?(6)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案例五:王某有三子一女,长子王甲,次子王乙,均在外地工作,女儿王丙已定居加拿大。小儿子王丁虽与王某住在同一城市,但王某的生活长期由侄女王庚照料。王某病逝后,王丁将其父留下的4幅祖传名画卖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先交订货款8000元,其余3万元等画交付后再付。张某按约定交付了定金。画交付前,王甲与王乙得知这一情形后,来不及与王丙商量,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4幅名画。诉讼提起后,王庚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所写的遗嘱,要求依据该遗嘱将这4幅名画中的2幅判归自己所有。问:(1)在该案中,王甲、王乙、王丙、王丁的诉讼地位如何?(2)如果王丙表示不愿回国参加诉讼应如何处理?(3)张某、王庚在起诉中处于何种地位?
/
本文档为【民诉法案例(管辖)】,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