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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

2018-03-24 9页 doc 346KB 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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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天空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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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释义)一、采煤专业:  1.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回撤未编制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过特殊条件下的管理规定;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均属于特殊条件下的回采阶段。顶板管理是采煤工作面在特殊条件下的回采工作的重点,为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特殊地质条件下开采。采煤工作面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时,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巷或冒顶区,这些条件下顶板大多数非常破碎,又处于构造应力和应力...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释义)一、采煤专业:  1.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回撤未编制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过特殊条件下的管理规定;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均属于特殊条件下的回采阶段。顶板管理是采煤工作面在特殊条件下的回采工作的重点,为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特殊地质条件下开采。采煤工作面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时,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巷或冒顶区,这些条件下顶板大多数非常破碎,又处于构造应力和应力集中区,顶板压力非常大,是顶板管理的重点,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自切眼开始回采至推进一段距离后,直接顶悬露面积不断增大,在其自重和上覆岩层作用下,直接顶开始离层、下沉、断裂直至垮落,这就是直接顶初次垮落(初次放顶)。垮落前直接顶承受很高的压力,当压力超过岩体强度时直接顶开始断裂,甚至出现工作面顶板台阶下沉,煤壁压碎,出现片帮,极易造成顶板事故。因此,要求初次放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典型事例】   某矿炮采工作面处于初采初放阶段,《初采初放措施》规定为“三四排”支护管理方式,炮采三队八点班当班布置的生产任务为:先回柱放顶,然后工作面下半部采煤。10时左右,开始回柱放顶;15时左右,放顶工作接近尾声时,工作面机头以上25米~55米段老塘顶板零星冒落,距机头60米处有连续6根贴帮柱因为受力而倾倒。经维护后四点班正常回采,现场实际采取的顶板支护方式为“二三排”管理。23时35分,机头以上26米~40米处顶板大面积垮落,棚子被推,倒向老塘方向,将正在作业的王某某、蔡某某、孙某某三人埋住。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未严格按照《初采初放措施》执行。   【典型事例】 某矿炮采工作面为倾斜长壁仰采,坡度在14°左右。工作面已接近停采线,遇地质构造带,造成顶板压力大、煤墙破碎,且无末采和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某年2月4日四点班19时左右,当班放完第5茬炮后,由于泵站开关停电,无法继续挑棚认贴帮柱,炮采队职工于某从工作面机头往上行走到第39-40棚处,被煤墙侧顶部冒落的1米长、0.8米宽、0.4米厚煤块挤伤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回采工作面末采期间及过地质构造带未制定专项措施。  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未按规定架设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管理的规定。工作面上、下端头和两巷超前一定范围内为应力集中区,矿压显现较为明显,所以,必须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和超前支护段的支护强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条规定,超前支护距离为20米。义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及超前支护指导意见》规定,炮采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及综采工作面没有使用端头支架的,要有专门的端头支护设计;上下巷超前支护距离:放顶煤工作面不低于50米,有冲击地压威胁的工作面上巷不低于150米、下巷不低于300米;上下巷高度:炮采工作面不低于1.6米,综采工作面不低于1.8米,上下巷采用拱型棚支护的,超前支护必须编制专门的替棚措施;   【典型事例】   某矿悬移支架炮采工作面,端头支护采用单体支护+π型粱,二梁七柱;某年12月25日八点班接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下端头第二架机头大棚少一根柱,且有一根单体柱卸液,当班队长安排支护工袁某先将端头浮煤清净后再补打单体柱。袁某按队长要求,在端头清理浮煤。这时,顶板突然来压,造成第二架机头大棚棚粱脱落,砸伤正在下面清理浮煤的袁某。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端头支护未按规定架设,且当班发现端头支护隐患后,采取措施不当,未先加固后进行其它工作。   【典型事例】   某矿综采工作面规定胶带顺槽、回风顺槽超前支护采用打设三排单体柱+π型粱,巷道两帮及皮带帮处各打设一排,长度不少于20米。2010年10月11日四点班,胶带顺槽超前支护工前移单体柱+π型粱时,因皮带未停,巷道下帮超前支护未打设,当班22时36分,巷道顶板来压,未打设超前支护段顶板冒落,将皮带架砸坏两架。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超前支护未按规定打设。  3.采煤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老塘悬顶面积超过10平方米不采取强制放顶措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的管理规定。老塘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是采煤工作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易造成瓦斯积聚,且顶板来压时,极易推垮工作面支架,造成事故。   义煤公司《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管理规定》,为了安全考虑,悬顶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为防止老塘悬顶面积过大,可采取①打设丛柱;②从工作面煤壁附近向工作面推进前方顶板打眼放炮;③从上下巷向工作面前方顶板打眼爆破;④从上下隅角、工作面向顶板打切顶眼;⑤采用高压水预先压裂顶板;⑥其他能够保证安全的措施。   【典型事例】   某年7月14日零点班,某矿炮采工作面一部溜子前段采空区顶板垮落不实,悬顶面积3米×7米=21平方米超过规定,跟班队干向队里汇报后,准备在八点班处理。7时20分,在回采过程中顶板突然垮落,造成18棚棚梁砸翻、23棚棚梁推扭严重的侥幸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时,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4.采煤工作面老塘侧采用爆破法强制放顶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对采煤工作面强制放顶方法的管理规定。老塘悬顶容易造成瓦斯积聚,在老塘侧打眼放炮,极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①综放工作面在未采动区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所谓未采动区通常指距离工作面20米~30米以外的区域;②综采工作面或悬移支架工作面等沿顶回采的,采用强制放顶处理顶板时,可以从工作面煤壁附近向工作面推进前方的顶板打眼放炮,严禁向老塘侧打眼放炮。   对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的管理以预防为主,一旦过大很难处理,可参看义煤公司《采煤工作面老塘悬顶管理规定》进行预防。①在悬顶段架设顺山棚加强支护;②加强老塘侧联网,防止矸石滚落伤人;③加强工作面支柱支护质量及矿压观测工作,对支柱及时补液,及时加固质量差的支架,并加大支护强度;④加强顶板管理,保证退路畅通,发现来压预兆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或停工撤人。   【典型事例】   某矿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发生特别重大瓦斯事故,当班38采区有55名作业人员。其中: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采煤二队出勤16人,安排12人从工作面向老塘侧打炮眼并配合放炮员进行预裂爆破。4时36分,工作面预裂爆破时,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1.25万元。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施工顶煤预裂钻孔距采空区较近并向采空区方向倾斜,且顶板节理裂隙复杂,违章打眼;实施顶煤预裂爆破时,引起采空区内积聚的瓦斯爆燃、爆炸。  5.采煤工作面无措施采用混合支护的。   【条文释义】   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采用混合支护的管理规定。由于支柱的类型和性能不同,其工作原理、初撑力、初工作阻力、额定工作阻力及支柱极限压缩量都有很大差异,如果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支护时,不同的支柱组成的支架对顶板的控制作用表现出极大的差异。这样由于支护强度不足,支柱被分别破坏,易造成工作面局部冒顶和摧垮工作面的重大事故。因此,在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三条规定,若确实需要采用不同支护形式,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典型事例】   某矿5078悬移支架工作面,因切眼坡度大,造成89#、90#悬移支架架间隙过大,拉坏托梁套,随着回采推移,架间距越来越大,采煤队队长安排职工采用单体柱+π型粱对空顶区域进行支护。2005年6月18日夜班,该采面顶板周期来压,造成88#~92#悬移支架推跨,侥幸当时无人员在此附近作业,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该悬移支架工作面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采用混合支护。  6.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25°未分段打设护身档的,大倾角工作面切眼溜子道未设置防滚矸设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大倾角工作面安设护身挡、防滚矸设施的管理规定。工作面倾角大于25°时,已达到煤矸滚动的自然安息角。所以规定25°以上必须打设护身挡。义煤公司悬移支架工作面回采时,需要掐口分段作业,为了防止位于工作面上段作业区滚落的矸石伤害到下部工作人员,所以在各掐口作业区之间,垂直煤壁打设护身挡。 根据事故案例总结得出,大倾角采煤工作面放煤、溜煤(矸)时,倾角大,容易发生煤(矸)滑落伤人事故,因此必须分段打设防滚矸设施,避免对工作面下部的人员造成伤害,所以溜子道必须设置防滚矸设施。   【典型事例】   某矿大倾角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为风镐落煤,4月11日零点班约2时55分左右,采煤工武某在沿溜煤槽两帮用风镐采煤,另一职工王某在上部往外攉煤,因下口坡度较大,护身挡打的较低,从上面下来的硬煤块从护身挡上边跳出,打在武某的左小腿上,造成左小腿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护身挡打设不合格。   【典型事例】   某矿采煤二队回采工作面为大倾角采煤工作面,7月3日八点班10时10分,采煤工杨某,在工作面采煤时,其作业区域上方未打设护身挡,被滚落煤块砸伤脊椎和肋骨。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区域上方未按规定打设护身挡。  7.悬移支架工作面托梁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连接的(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或移架、移整体托梁前未检查周边环境安全情况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悬移支架托梁连接管理的规定。悬移支架托梁整体连接能有效保证工作面悬移支架的整体稳定性,可有效的防倒防滑,若不按规定连接,将降低悬移支架的整体稳定性。   【典型事例】   某矿悬移支架采煤工作面在高浮煤段,因底板松软,造成悬移支架工作阻力不够,移支架时,致使高浮煤地段59架至101架支架突然向老塘侧倾倒,造成采面约42米垮塌,3名工人被压死。该工作面共计安装悬移支架101架,10~15架为一组,通过托梁连接。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①支架10~15架一组,未整体连接,稳定性较差;②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面遇到特殊情况时没有及时采取特殊措施加强支护。  8.工作面承载单体支柱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措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单体柱防倒的管理规定。若不采取防倒措施,当支柱卸载或迸出时容易倾倒伤人。   所以,要求工作面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如用防倒绳将支柱拴在顶梁上或用防倒绳将上下支柱连在一起等能够有效防止支柱倾倒。   【典型事例】   某矿采煤工作面单体柱未拴防倒绳,某年8月24日四点班20时25分左右,采煤队职工程某、张某、雷某、周某在工作面溜子机头处打抬棚边柱时,张某用液压枪升柱过猛,使抬棚两根单体柱倒下,程某躲闪不及时,被倾倒的单体柱砸伤。造成事故直接原因:单体柱未采取防倒措施。   【典型事例】   某年12月4日零点班,采煤一队职工聂某和樊某在采煤工作面开下安全出口,2时50分左右聂某跪在地上攉煤时,煤墙侧单体柱未按规定拴防倒绳,柱子突然卸液倾倒砸在聂某右小腿上,造成右腓骨下段骨折。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单体柱未采取防倒措施。  9.拆装液压抬棚或门式支架时未制定可靠的防止翻倒、倾斜、移动伤人专项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拆装液压抬棚和门式支架时防倒措施的管理规定。液压抬棚或门式支架的拆装过程中易发生翻到、倾斜现象,易造成伤人事故,所以拆装液压抬棚或门式支架时,必须制定防倒专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液压抬棚拆装过程中为防止翻倒、倾斜可采取以下措施:①液压抬棚梁必须钢丝绳捆绑在架棚支护的棚梁上,不准捆绑在连接板及卡缆上;②每架抬棚与棚梁连接捆绑不少于两处,③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毫米,钢丝绳长度原则规定1.8米;④棚梁接顶严密,无法穿过钢丝绳时,该架抬棚可通过顶梁与邻近的抬棚梁(用钢丝绳)连接固定后,捆绑在邻近的棚梁上,该种连接不准超过两棚。否则,必须在棚顶梁上部掏槽穿钢丝绳捆绑;⑤液压抬棚必须打成直线,误差±100毫米。液压抬棚升起后12.5毫米钢丝绳圈必须拉紧,绳卡上紧。   门式支架拆装过程中,为防止翻到、倾斜可采取以下措施:①支架拆除前要用倒链将整架支架顶梁四角位置固定在顶板钢梁或锚索上,要稳固安全可靠,在各个方向上不得有运动空间;②在拆除门式支架升降时,作业单位人员一定要轻升轻降,不得盲目、蛮干作业,将各部件损坏,跟班队干要切实负起,现场指导修护作业等可以有效防止翻到倾斜的措施。   【典型事例】   某矿综采工作面零点班,安排拉移自移大杆作业,自移大杆未采取防倒措施。6时30分左右,在下拐头后溜子机头处进行自移大杆升降过程中,自移大杆倾倒砸到正在下方操作的职工张某身上,致使其受伤。直接原因:拉移自移大杆无防倒措施。  10.迈步支架移动时未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迈步支架防倒措施的管理规定。迈步支架在移架过程中,需要降架,若不采取防倒措施,易发生倾倒伤人事故。   为防止迈步支架移架过程中倾倒伤人可采取以下措施:①上下帮两架迈步支架之间要有防倒千斤顶连接;②移架时带压擦顶移架等。  11.采掘作业前未安排专人敲帮问顶的,作业时未明确经验丰富的人员监护顶板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敲帮问顶的管理规定。通过敲击来判断煤(岩)体是否松动、断裂和离层,是否会发生冒顶或片帮。这种方法很简单,容易操作,对预防采掘修等巡顶区域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很有效。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一队在采煤工作面下巷施工探巷,1月16日零点班,班长安排裴某等6人在探巷正头作业,班长专职看顶,其他人员在外面作业。第一棚架好后,班长去外面看另外一部分干活的人。此时在窝面干活的裴某等人,在没有临时支护、敲帮问顶,也没有安排专人看顶的情况下,开始挖柱窝,1时10分左右,窝面正头一块长约120厘米、宽约40厘米、厚约4厘米的一块大碴离层脱落砸在了正弯身挖柱窝的裴某颈部,造成裴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未执行敲帮问顶且未进行专人看顶。   【典型事例】   某矿开拓一队四点班在底板巷掘进作业。班长甲安排职工乙、丙两人去正头打锚杆,乙、丙打锚杆前未进行敲帮问顶。17时左右,乙正在打锚杆作业时,正头左帮掉下一块大碴,砸在其身上,致使其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施工前未进行敲帮问顶。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二队八点班,在掘进工作面正头注水作业。11时30分左右,职工甲在正头连接好管路准备进行煤层注水作业时,正头煤壁片帮,将其左小腿砸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注水作业前,未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  二、掘进专业  12.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带、遇老巷未制定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掘进巷道特殊地点施工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规定。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地点的专项措施是保证掘进施工安全的关键,矿井相关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会审,在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支护参数、安全措施等相关事宜。详见《义煤公司交岔点、十字头等特殊地点支护管理规定》。   【典型事例】   某矿掘四队八点班,在工作面上巷掘进作业,该掘进段处于11#断层影响范围内,巷道顶帮煤岩体比较破碎,过断层专项措施规定采用撞楔法逐棚施工,现场实际施工时,按常规掘进方法施工,当班12时50分掘进正头发生顶板冒落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没有按照措施要求用撞楔法逐棚施工通过断层构造带。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队职工刘某零点班,在南十一采区皮带巷开钻机窝时,在开口处没有按照措施规定打设锚索梁对原巷道加强支护,就进行开口作业。等到下一班人员到达掘进工作面时,看到没有打锚索梁,就开始补打,在打第二根锚索时顶帮开始掉渣。这时,作业人员开始撤离,人没有撤出多远,整个钻机窝开口处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没有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没有加固开口处原巷道就开始开口施工,造成顶板冒落。   【典型事例】   某矿1241炮掘工作面掘进期间,预测前方50米有老巷,矿生产科制定了过老巷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过老巷期间巷道支护采用架棚支护,且过老巷段前后10米范围内巷道支架必须用工字钢连锁。某年4月25日0点班,掘进头距过老巷点剩余3米,为赶当月工程进度,当班跟班队长要求先掘进巷道,等下班时再进行工字钢连锁,当班第一茬炮架棚后,人员全部撤出放第二茬炮,导致巷道迎头摧垮2棚、顶板冒顶。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过老巷时未按措施施工。  13.掘进工作面违反作业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围岩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禁止违反作业规程、措施超控顶距作业、人为加大循环进度的管理规定。巷道掘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施工,严禁超控顶距作业。   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违反作业规程规定,此为违章作业,所以坚决杜绝此行为。   遇地质变化,规程措施应及时变更。若不及时变更,容易造成支护强度不能满足支护需要,进而引发冒顶事故。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工作面循环进度规定1.2米,永久支护采用36U型钢棚支护,棚距0.6米,掘进三队在掘进施工时,私自把循环进度由1.2米提高到1.8米。当日八点班放炮后正前架三棚,班长甲安排工人乙到U型梁顶部垛煤袋背顶,14时15分左右,顶板突然掉落碴块,砸在侧身垛煤袋的工人乙头部左侧及左腹部,造成其颅骨、左侧肋骨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违规加大循环进度。   【典型事例】   某矿综掘队四点班在底板巷掘进作业。综掘机一次施工3个循环后,开始由外向里进行锚网(索)作业,21时左右,职工甲、乙站在距迎头2.5米处向锚索梁上撺网时,正头右侧顶部突然冒落一块2.2米×1.1米×0.25米的大碴,砸在甲、乙身上,致其二人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违反规程规定一次施工3个循环,造成超控顶距作业。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队在21105工作面上巷掘进期间,正头前方遇到断层,巷道围岩发生变化,顶板较为破碎。该掘进队未修订作业规程,仍按照原支护方式进行支护,导致正头支架无法支护顶板,造成顶板冒落。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遇地质构造带围岩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  14.掘进(巷修)工作面空顶作业的,前探梁未紧顶煤、岩壁或特殊情况下未制定专项措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禁止空顶作业的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掘进施工安全,防止冒顶事故,必须及时对顶板采取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杜绝空顶作业。   掘进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护,当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时,前探梁前端距迎头煤(岩)壁不得大于200毫米。前探梁使用方法详见《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前探梁临时支护管理指导性意见》。   【典型事例】   某矿开拓队在510采区-480米流水巷岩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因巷道顶板较好,未按措施进行及时支护,掘进13米不锚不喷,也没有临时支护,造成顶板离层,八点班施工中,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死亡5人,轻伤2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未按照措施进行及时支护,造成严重空顶作业。   【典型事例】   某矿综掘队八点班在底抽巷进行检修作业。掘进机司机甲、检修工乙站在未锚网的顶板下对掘进机截割头检查过程中,正头顶部突然掉落一块矸石(500毫米×300毫米×150毫米)砸在职工乙右腿上,致使其右小腿骨折。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空顶作业。   【典型事例】   某矿采煤队1月5日四点班,安排部分职工,在采煤工作面下巷650米处做小型水仓。班长张某带领职工郭某、赵某等人在没有采取临时支护且没有敲帮问顶的情况下,就开始在下帮挖柱窝,在没有专人看顶的情况下(看顶职工赵某去扛单体柱了),20时40分左右,顶板左拱角处一块长约70厘米、宽约50厘米、厚约20厘米的碴块脱落砸在了弯身挖柱窝的郭某腰上。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作业前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空顶作业,且无专人看顶。  15.掘进(巷修)工作面正头及两帮未采取防片帮、防落煤(矸)设施防止落煤(矸)伤人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掘进(巷修)工作面正头、两帮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的管理规定。掘进、巷修工作面如果不采取护帮措施,当发生片帮时,脱落的煤(矸)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   【典型事例】   某矿掘进队在掘进工作面掘进作业时,四点班掘进后未及时对掘进正头及巷道两帮采取护帮措施,就安排职工甲去掘进正头铺设金属网,22时20分左右,职工甲在铺金属网过程中正头煤壁突然片帮,甲在向后躲避过程中不慎摔倒致使其颈部扭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掘进正头未采取护帮措施。  16.巷修作业前未按措施规定对附近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巷修作业前必须对附近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管理规定。在维修作业时,应确保撤掉旧支架前,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其目的是防止由于撤掉旧支架巷道发生冒顶或推倒工作地点支架。   【典型事例】   某矿修护队四点班在胶带顺槽进行十字头修护作业,该十字头长约5米,按措施要求,修护作业前,应先行加固修护地点附近不少于10米的巷道支护。现场作业时,十字头处只加固有3米长的抬棚,约18时左右,进行栽腿作业时,此时顶板来压,造成十字头垮塌,职工甲因躲避不及,被埋十字头下,造成其受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未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十字头前后至少10米范围进行加固。   【典型事例】   某矿综采队3月11日四点班,安排职工侯某、王某在采煤工作面下巷转载机下帮蹬腿扩帮作业,在未对顶梁进行连锁加固就开始蹬腿,突然顶板来压,致使棚梁脱落,撞住侯某的头部,导致颈椎骨折。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扩修过程中,违背先加固后扩修的原则,应在修复巷道时,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  17.井下作业违规截短锚杆、锚索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禁止违规截短锚杆、锚索的管理规定。此红线属于违反作业规程。   不经技术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截短的锚杆(索)进行支护,就会造成巷道支护强度降低或支护失效,造成冒顶等重大顶板事故。若因为现场岩性变化,确需改变支护形式的,必须经相关技术部门同意,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典型事例】   某矿开拓队在西大巷576米~591.5米段进行打锚杆作业,设计采用钢筋锚杆直径为20毫米,锚杆长度3000毫米,零点班4时42分,在西大巷作业地点发生冒顶事故,冒顶长度达12.5米,将正在该地点打锚杆的5人埋住,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事故。清理现场时,发现该冒顶区165根锚杆中有40根长度不足2000毫米。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违反规定截短锚杆,使巷道部分地段支护失效。  18.非安全区域内有人而启动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侧装机、小绞车等采掘机械的:①采煤机滚筒前后5米;②掘进机司机操作台以里;③耙岩机司机操作位置以里;④侧装机卸载点后5米以里;⑤小绞车绳道影响范围内;⑥转载机未封闭区域两侧。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煤矿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距离的规定。当准备启动采煤机、掘进机、耙矸机、侧装机和小绞车等大型机械时,必须保证人员在安全警戒范围以外,否则将导致机械伤人事故。   【典型事例】   某矿综采队7月19日八点班,带班队长到煤壁侧处理片帮,不慎摔倒在滚筒旁。此时恰巧移架,架顶背木掉落,触动启动按钮,因控制按钮未加保护罩,又未打开离合器,造成采煤机启动,滚筒转动将队长带入滚筒下,当场死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作人员进入采煤机安全警戒范围内。据统计,采煤机滚筒割人事故死亡人数占采煤机事故总死亡人数的40%左右。   【典型事例】   某矿1月17日,7403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完成掘进工作后,其他工作人员开始架棚作业。由于掘进机司机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瓦斯检查员误开动机器,将一掘进工割伤致死。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瓦检员违规启动综掘机,且综掘机安全工作范围内有人作业。   【典型事例】   某矿4月11日零点班,在掘进工作面,当班放炮后出煤,班长刘某开耙矸机,掘进正头陈某、班长刘某用矿灯传递信号,班长刘某在未发出开机信号时就急着开机,陈某躲闪不及,被耙矸机绳打伤。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人员进入耙斗运行范围内,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典型事例】   某矿1月9日掘四队在8#煤南八正巷施工过程中,新安装了一台侧装机,安某和牛某查看新安装的侧装机。安某站在侧装机的右侧履带上,牛某出于好奇违章操作侧装机手把。这时侧装机履带动了一下,将站在履带上的安某摔倒在地,腰部碰在侧装机铲斗上,造成3根肋骨骨折。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人员进入侧装机运行范围内。  19.溜子、皮带、转载机运行时司机正对机头煤流方向开机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溜子、皮带、转载机司机安全站位的管理规定。因为司机站在机头煤流方向,容易被快速运输过来煤矸或物料砸伤。开机及正常运转情况下,司机应站在机头侧方,能观察到物料运输情况的位置。   【典型事例】   某矿辅助运输顺槽掘进期间,四点班皮带司机阿某在皮带正常运行期间正对着煤流方向清理浮煤,一块约30厘米左右的煤块从皮带上飞出,擦伤皮带司机阿某左手。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皮带司机阿某正对着机头煤流方向作业。  20.煤仓上口未装设防护栏或未安装300毫米×300毫米箅子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煤仓上口必须安装防护栏及过滤装置的管理规定。采煤工作面和采区运出的煤炭,没有经过初选,矸石、杂物较多,容易造成煤仓堵塞,疏通困难,疏通煤仓时,煤仓积聚的煤会大量涌出,堵塞巷道或造成人员伤亡。当煤仓堵塞后,长期不用时,会积存大量的水,当压力达到一定的程度或疏通煤仓时,煤仓内大量的煤和水会突然涌出,对煤仓下口的作业人员很容易造成伤亡事故。因此,要求在煤仓上口要有防止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16时13分左右,北翼四层南五段回采工作面正在放炮出煤。刮板输送机司机郝某负责运输顺槽靠近煤仓的第一台刮板输送机。电工宋某从运输顺槽去回风顺槽时,当走到运顺顺槽第一台刮板输送机时,发现刮板输送机正在运转,郝某却不见了。宋某就返回工作面向队干部汇报了此情况,队干部当即派人寻找,最后将郝某从煤仓内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煤仓上口没有安装铁箅子,周围没有安全栏杆。  21.处理煤仓堵塞时人员从观察孔进入或伸入放煤口的。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严禁人员违规进入煤仓的管理规定。采煤工作面和采区运出的煤炭,没有经过初选,矸石、杂物较多,在煤仓内很容易堵塞,处理煤仓堵塞时,人员如果从观察口进入煤仓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入放煤口,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煤仓清理时,必须按照《义煤公司煤仓管理规定》执行。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轨道科李某、张某在察看主井煤仓壁积煤时,违章从观察孔进入,煤仓壁积煤片落(观察孔在积煤下方),将其二人埋入煤仓、窒息伤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人员违规从观察口进入煤仓。  22.巷道贯通存在以下行为的:①未按规定下发贯通通知书及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②未及时停止被贯通头作业,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的③未对停掘面正头进行可靠加固④未按规定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   【条文解释】   本条红线是关于巷道贯通时的有关管理规定。巷道贯通是关系到通风系统改变和矿井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贯通时,必须采取预防冒顶、瓦斯、煤尘、误透水、爆破等事故的措施,采掘、通风、地测、安检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典型事例】   某矿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与切眼贯通时,切眼已停掘,但未对切眼正头进行加固,因切眼断面较大,贯通时,导致切眼顶板及煤帮片落。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贯通时,未对停掘面正头进行可靠加固。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西十腰巷与切眼贯通,没有及时调整通风系统,贯通后的腰巷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腰巷内的作业人员带电移动小绞车,小绞车拉动时其电机负荷线从接线盒被抽出,产生电弧火花引爆瓦斯,死亡23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贯通后未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三、防冲专业  23.防冲专项设计未经专家论证和批复,或防冲专项措施未审批进行施工的。   【条文解释】    未经会审、论证、批复的防冲专项设计或未经审批的防冲专项措施难免存在纰漏和不完善的方面,若应用于矿井生产,必然会存在安全隐患,甚至会因防治措施的实施不当,造成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为防治因冲击地压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按照义煤公司“四个一”冲击地压技术管理程序,经专家论证、公司批复后,设计才能有效。   防冲专项设计是防冲专项措施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前提,依据设计及批复意见编制防冲专项措施。防冲专项设计经公司组织会审、论证、批复,防冲专项措施必须依据防冲专项设计、专家论证意见、设计批复进行编制,学习贯彻到位后,方可生效。否则,严禁组织生产施工。  2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修改防冲专项设计的。   【条文解释】    防冲专项设计是矿井在冲击危险区域实施采掘作业防治冲击地压的前提性要求,只有合理的规划,才能在采掘作业实施前,有效的做好预防、治理冲击地压。因此,必须在矿井采掘作业实施前,制定、会审、论证、批复完毕。防冲专项设计是确保冲击地压矿井安全生产的严肃性文件,一旦设计经上级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   要严格按设计内容和措施组织施工,如因客观条件改变,按设计要求无法组织生产时,必须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否则,严禁矿井擅自修改防冲专项设计。   【典型事例】    某矿某掘进工作面下巷掘进期间未经上级部门同意,未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防冲专项设计中“巷道进行沿底掘进”要求执行,致使巷道底部预留底煤达6米以上,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厚底煤的留设将给底板发生冲击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25.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未按要求实施钻屑量或钻屑量超标、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如卡钻、频繁响煤炮、钻屑中大颗粒占钻屑量三分之一以上等)仍继续生产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冲击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条文解释】    钻屑量检测法是预测矿井冲击地压危险性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监测钻孔的钻屑量指标和钻孔过程中的动力现象,可以有效的确定高应力区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冲击地压的发生。钻屑量检测法是冲击地压监测预警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冲击地压矿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钻屑量超标是冲击地压危险的信号,应停止采掘活动,实施针对性的卸压措施后,再进行钻屑量检测,严格按照“检测—卸压—检测”的作业循环流程,直至钻屑量不超标为止,否则不能继续生产。  26.冲击地压采煤工作面采(放)煤与巷修平行作业的(经评价为无冲击危险的沿空送巷或小煤柱巷道除外)。   【条文解释】    根据矿山压力基本规律,采煤工作面前方一定范围内形成超前支撑压力,在工作面采(放)煤过程中,在采动应力的影响下超前支撑压力峰值附近应力较大,是工作面前方最危险的区域。若生产期间,有巷修扰动,易造成巷道局部应力集中,进而诱发冲击。   为使工作面安全回采,生产期间应避免因巷修造成应力的叠加和扰动。因此,严禁冲击地压采煤工作面采(放)煤与巷修平行作业。   【典型事例】    某矿某回采工作面回采至540米时,工作面前方250米范围内安排两个扩修点进行巷道扩修,其中一处扩修点已经扩修完毕,另外一处正准备向两扩修点间未扩修段扩修时发生冲击地压,造成未扩修段液压抬棚向上帮滑移4架,滑移量为3厘米~9厘米,1辆矿车崩歪掉道。  27.冲击地压危险掘进工作面掘进与巷修平行作业或两头(包括两头)以上同时巷修的。   【条文解释】    若掘进与巷修同时进行,易使掘进和巷修或巷修之间造成的应力扰动形成应力叠加,诱发冲击,一旦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易造成掘进迎头人员被堵。为避免因上述诱发的冲击,必须禁止掘进与巷修平行作业或两头(包括两头)以上同时巷修。   遵循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的原则,不准在巷道的里侧作业,更不准分段多头巷修。   【典型事例】    某矿某掘进工作面下巷掘进期间同时安排多头对该巷道进行扩修,致使发生冲击地压,造成10人死亡,其发生冲击地压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掘进期间多头巷道修护,造成应力扰动和叠加。  28.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人数超规定的。   【条文解释】    降低因冲击地压发生造成的大面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   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合理安排劳动组织,优化各班次的作业工序,严格执行把口,最大限度降低作业区域人员数量。   【典型事例】    某矿某掘进工作面下巷掘进期间同时安排75人多头对该巷道进行扩修,致使发生冲击地压,造成10人死亡,该巷道人员过多、分布密集是造成多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29.防冲工程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假报、瞒报的。   【条文解释】    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是冲击危险性预判正确与否的基本条件和采取何种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监测数据的不真实直接导致对冲击危险性的误判;防冲工程的实施到位,是冲击地压防治取得效果的重要保障,防冲工程不到位,防治效果就会差。要严格按照以下做法开展工作:   (1)防冲工程落实和监测数据的真实是做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关键所在,要认真对待,严禁其弄虚作假。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30.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距离、躲炮时间、躲炮地点安全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条文解释】    通过公司几年来的防冲经验和几次大的冲击地压事故经验教训可知,在冲击危险区实施放炮作业,可能诱发冲击地压。   躲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不足400米时,放炮期间人员躲炮地点应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以外支护、通风良好,且所在的巷道与放炮地点所在的巷道要有一定的夹角;②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400米时,放炮期间人员应躲在400米范围外的避难硐室或安装有压风自救装置且支护良好处;③躲炮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   【典型事例】    某矿某掘进工作面巷道下帮开采卸压硐室,放炮诱发了冲击地压,由于未严格按照躲炮距离躲炮,躲炮距离仅150米,冲击波将躲炮人员冲击击倒,造成一人骨折。  四、运输专业  31.乘人装置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或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仍使用的。   【条文解释】    国家强制规定进行检验检测的乘人装置,未取得准运证或准运证过期不得运行;乘人装置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应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超期限未整改的不得使用。   乘人装置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义煤公司机电运输专业隐患认定和管理办法》对问题进行划分,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整改。对于保护装置、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电控系统等存在影响乘人装置正常运行的问题,应立即停运,待问题处理完毕后再运行。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23时55分左右,二水平猴车因减速机突发故障,传动失效,造成运行失控,猴车钢丝绳运行过程中停顿后迅速逆向下滑,造成5人受伤。  32.有扒、蹬、跳车及乘坐矿车和皮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   【条文解读】    在车辆运行期间(车辆不是停止状态)的扒、蹬、跳车行为;乘坐设计非乘人的带式输送机、设计非乘人的矿用车辆的行为。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机运队职工黄某在西大巷违章扒车,被挤到巷道壁上,死亡。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掘二队职工王某下班乘坐煤车到水闸门前130米处交叉点时,跳车被挤在巷帮,死亡。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预备队在某强力皮带处作业,胡某、李某从4号井向作业点去时,违章乘坐皮带,在乘坐过程中突然从皮带上滑落,导致两人肋骨骨折。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一掘队挂钩工李某、安某在某工作面中巷挂车,挂钩工李某站立在尾部老钩趴在花车上,当矿车提升到某上巷皮带头下40米处时,绞车绳老钩脱离,李某同车一起碰到底部联锁保险梯上,造成其头部塌陷性骨折、左股骨粉碎性骨折。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三掘队职工闫某在大巷乘坐矿车时,行至三区工作地点处,由于其中一个矿车轮间隙较大运行不规则,在经过道岔时,矿车轮沿撞到道岔鸡心上,侧翻,造成闫某左侧面部受伤。  33.轨道运输巷顶车作业的。   【条文解读】     在轨道运输巷内机车在列车后方推动列车前行的行为。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某采区底车场,有2辆U型钢花车需外运。运输队押车工臧某和电机车司机许某违章顶车,把2辆花车顶至距大巷车场口20米处时,由于2辆花车所装的U型钢在弯道处叮咬,致使花车不能转弯,造成2辆花车和车头掉道。紧挨着车头的那辆花车,由于捆绑的1股钢丝绳拉断,致使1根U型钢腿一头顶在巷帮2吋水管法兰盘上,另一头顶在电机车驾驶室内许某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34.人员和物料同罐提升的。   【条文解读】    人员和物料应分罐提升(双层罐笼应上下层同为人员或物料)。人员随身携带矿井规定的便携式工器具不属于物料之列。   【典型事例】   某矿二号井主井罐笼,因井下急要水泵,将一台10千瓦水泵抬进罐笼,信号工看水泵不大,井下又要的急,就同意一名副班长和一名工人一起进罐各站一角,信号工交待要扶好,但未看到西门的摇台是否扳起,就发出开车信号。当罐笼下降2米时,罐门梁与摇台尖相撞,罐笼向东摆动,继而又向西摆动,1名工人在两次摆动中不慎被甩出罐笼坠井身亡。  35.大巷和集中上下山走道心的。   【条文解释】   行人在大巷和集中上下山行走时,应行走在行人道上。如无行人道应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制度。大巷内的轨道巡道、维护、清扫等人员应提前与调车室联系,确定时间,在轨道巡道、维护、清扫期间不得行车,并在工作地点前后悬挂警示牌。   【典型事例】    某矿晚八点班,某通风队职工李某行走到+320运输大巷炸药库绕巷西口15米处轨道上,被由东向西行驶的电机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36.轨道运输巷施工地点前后100米未设置阻车装置、警示标志的。   【条文解释】   轨道运输巷施工地点前后100米(弯道为曲线长度),设置使用道枕或枕木横放于道轨上,然后打一根戗杆,一头放在道枕或枕木上,一头放置于道心,在阻车装置旁边悬挂一个白底红字书写“前方作业、禁止通行”或“前方作业、鸣笛减速慢行”字样的牌板(6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一个列车用的红尾灯警示。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11时左右,运一队修边组长侯某率一组6人在某大巷约1000米处清挖道床煤泥时,从里面来了一趟重车,由于此处巷道拐弯,清挖道床人员又未放人在此把口,当司机看到前方施工时,急刹车后滑行了约30米,将张某、侯某撞倒,张某死亡;侯某双腿骨折。  37.矿车摘挂钩地点未设阻车装置和警示标志,经常摘挂钩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牌的。   【条文解释】   矿车摘挂钩地点指井上、下轨道各车场,应设置阻车装置,并悬挂白底红字书写“摘挂钩地点、注意安全”的警示标志。阻车装置为两种,一是掩车器,用于车辆停稳后掩车。二是在各车场进车端设置阻止车辆进入的阻车装置,防止摘挂钩期间车辆进入车场碰、撞人员。   摘挂钩区间是指放煤(矸)点、翻罐笼、斜巷轨道上、下平台、各顺槽车场等经常摘挂钩作业的区域,应设置白底红字书写“摘挂钩区域、注意安全”的警示标志或警示牌。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当班职工索某在暗井上平台负责重车的挂钩工作,23时20分左右,副罐在上平台顶出第一个车,运行到绞车房后门处索某开始往前面车上挂钩,正在用手挂链的同时,后面一个车过来碰到该车,正好挤伤索某的左手。  38.车辆未停稳摘挂钩或安全距离不够的。   【条文解释】   在车辆运动期间进行摘挂钩作业;摘挂钩作业区域的巷道距车辆最突出端距离不满足《煤矿安全规程》。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运输队朱某在一水平主井底打信号挂钩,0时40分左右打信号东码下放第一钩5个重车,到井底后车未停稳,朱某从躲避洞出来进行摘挂钩,第一个车掉道歪倒把朱某挤倒帮上,造成朱某某死亡。  39.斜坡装卸物料未放保险档,车辆及物料未采取防滑措施或下方有人的。   【条文解释】    斜巷轨道内装卸物料时应在车辆下方打设可防止车辆脱钩后下滑跑车的保险挡;车辆中的物料和斜巷内堆放的物料应采取防滑措施,防止物料下滑伤人;在斜巷装卸物料是车辆和物料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车辆或物料下滑碰撞人员。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某队班长高某带领4人到D13轨道下山处理掉道的工字钢花车。因没有带倒链,掉道的工字钢花车很难抬上道,就从车上往下卸工字钢。职工胡某在花车上往下卸,高某在下边接住往下抬。当卸到第二车的第十一根工字钢时,有一根工字钢从车上滑下来,砸到高某的左小腿。  40.违反“四超”车辆管理规定、长材车辆连接最突出端距离少于500毫米的。   【条文解释】   “四超”车辆中长材车辆之间,必须使用硬连接,两车物料最小间距不小于500毫米,防止车辆运行期间,物料与物料之间碰撞产生侧向力,影响车辆转弯,造成车辆掉道。   “四超”车辆的运输,其他按《关于加强轨道运输管理的通知》执行。  41.斜巷运输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规定的。   【条文解释】    “开车不行人”是对进入倾斜轨道巷人员的安全要求。一是在斜巷内行走的人员,发现信号发出,红灯亮起或语音报警装置报警时,必须立即躲进躲避硐中,待车辆停止运行、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二是有人员将进入倾斜轨道巷前必须观察行车红灯或语音报警装置是否开启,如开启严禁进入倾斜轨道巷。“行人不开车”是对信号把口工的安全要求:一是在绞车开动前必须开启红灯或语音报警装置;二是确认倾斜井巷内无人员行走;三是发出开车信号前阻止欲进入倾斜轨道巷的人员(斜巷上平台由运输单位信号工负责把口、各甩车场口有运输单位信号工的,由信号工把口、没有运输单位信号工的,由工作场所距离车场最近的生产区队安排人员负责把口)。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在D13采区轨道下山某上巷口以上7.5米处,预备队职工蒋某在轨道开车期间,没有进入避身硐室躲避,违章在轨道上行走,一辆装有一车单体液压支柱的花车行至此处,由于此处轨道不平,花车发生掉道,挤压到正在行走的蒋某胸部,使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42.轨道运输有下列行为的:①变坡点松绳推车;②斜巷放飞车;③未挂钩就打开防跑车装置;④无人监护单人推车;⑤绞车运行时司机离开岗位协助或监护推车;⑥斜巷运输没有配够“三固定”人员;⑦司机无证上岗;⑧使用不合格链环或连接销;⑨斜巷超挂车辆;⑩斜巷运输未使用保险绳。   【条文解释】   ①斜巷变坡点推车时,绞车司机要缓慢放绳,严禁放绳过多,防止车辆通过变坡点后钢丝绳突然受力过大断绳或摆动伤人。②信号工在发出开车信号前,必须对车辆与老钩、车辆与车辆的连接情况进行安全确认,防止车辆未挂钩进入斜巷,造成跑车。③摘挂钩工在车辆未连接好前,严禁打开阻车器和保险梯,防止未连接车辆滑入斜巷,造成跑车。④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单人推车时,必须有人监护,观察车辆前方情况,当遇到坡度大或异常情况时,协助推车人进行减速停车,防止车辆撞人、撞车。⑤绞车运行时,司机需注意力集中,观察绞车及钢丝绳运行情况,并根据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减速或停车,防止绞车运行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司机不再操作岗位,不能及时停车而造成事故;如果需要绞车司机协助或监护推车时,绞车必须停止运行并开关断电打闭锁,同时严禁将车辆停在斜坡上。⑥斜巷运输必须配备专职绞车司机、信号工、摘挂钩工。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上岗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⑧斜巷内使用的链环、插销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并每年经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试验,取得合格检验报告,防止使用不合格的链环、插销断裂造成车辆跑车。⑨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对斜巷绞车进行提升能力计算,并在上平台悬挂提升车辆种类、数目、重量的规定,摘挂钩工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连接车辆,严禁超规定挂车,防止提升车辆超出绞车、钢丝绳提升能力,造成断绳跑车事故。⑩斜巷钢丝绳必须根据提升车辆数量,设置长度合适的保险绳,并在提升期间按规定使用,防止提升期间断链、脱销造成跑车事故。   【典型事例】    某矿零点班,某队一组人从石门下料,绞车绳在滚筒上缠绕的不紧,有一定松动空间,加上松绳过长,两个装满河砂的矿车从石门往下下时。绳突然涨紧,导致绞车钢丝绳从老钩处折断,造成跑车。   【典型事例】    某矿某队裴某、冯某在某上巷车场推矿车(放飞车),矿车行至道岔处受惯性作用冲出轨道,导致矿车掉道,掉道后裴某、冯某两人抬掉道矿车,裴某在右侧、冯某在左侧用力抬矿车碰头,由于矿车太重,裴某先放手,冯某躲避不及被矿车压伤左脚。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在中13采区轨下山二平台小绞车坡,运输区当班副班长蒋某用钢丝代替链环连车并超挂一辆矿车,打铃下车,但没有进入避身硐室躲避,上车后钢丝断开发生跑车,蒋某躲避不及,被因跑车后掉道的矿车挤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强力皮带巷提升3辆矿车掉道,在处理掉道矿车时,只在掉道矿车后打了一根临时戗杆,司机摘掉了老钩,职工王某摘掉了保险绳销子。待掉道车处理上道后,在没有检查老钩和保险绳是否挂好的情况下,取掉了戗杆,造成跑车,在强力皮带巷第一通道处将职工闫某撞倒,导致其死亡。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三二二队赵某在东翼皮带巷推前车,不注意后车跟上把左小腿撞骨折。   【典型事例】    某矿八点班10时10分左右,某队电机车司机李某和跟车工袁某,从某区运送一车4米工字钢梁到D13大平台绕巷内,电机车退回D13给煤机处。李某让袁某去某大平台看是否有存车,袁某用自制的手把,擅自无证开动某平台绕巷内的另一辆电机车,推动装有工字钢梁车至某车场与某车场道岔处。电机车车头退回,由于工字钢车受重力下滑,袁某为阻止工字钢车下滑,左手推扶工字钢梁头,右手扳道岔时,下滑的工字钢车撞住电机车驾驶室边,袁某左手来不及撤回被挤伤。  43.处理矿车掉道有下列危险行为的:①斜巷摘钩处理;②处理时下方有人;③不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④用绞车、机车硬拉;⑤用电机车顶车。   【条文解释】   ①斜巷处理掉道车辆时,将老钩摘掉后易发生车辆跑车事故。②处理掉道车辆时,可能会出现车辆脱钩、脱销等现象,如车辆下方站立人员,易出现车辆碰撞人员事故。③处理掉道车辆时,可能会出现车辆脱钩、脱销等现象,如没有打设可靠的挡车装置,易发生跑车现象。④处理掉道车辆时,使用绞车、机车硬拉掉道车辆,会导致掉道车辆翻车、钢丝绳拉断、道床损坏,如车辆旁边站立有人员,易砸、挤伤人员。⑤机车顶车处理掉道车辆时,机车离列车前端较远,司机无法看清楚列车前方的情况,容易将车辆顶翻、道床损坏。   【典型事例】    某矿四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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