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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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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存在问题及对策  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存在问题及对策  Summary: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违法犯罪也同时增多,对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控非常重要,它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提高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的工作水平质量,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高危人口管控目前在我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全方位进行整体控制。Key:高危人群;问题;管控一、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所面临的问题(一)公安执法人员无视高危人群的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和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
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存在问题及对策
  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存在问题及对策  Summary: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违法犯罪也同时增多,对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控非常重要,它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提高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的工作水平质量,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高危人口管控目前在我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全方位进行整体控制。Key:高危人群;问题;管控一、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所面临的问题(一)公安执法人员无视高危人群的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和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治安高危人群只是存在犯罪的可能性,但他们并没有犯罪。而有些治安执法人员对他们进行非法拘留,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执法人员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侵犯,所以有些执法人员不合理的执法也是对高危人口管控对策所面临的执法问题。治安执法人员要加强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培训,这样才可以提高执法的效率,也做到了公平、公正执法。(二)管理人员的方式简单加粗暴治安管理工作中执法人员还是像古代官吏那样粗暴野蛮的执法,口气很脏,或者通过暴力手段对人民进行强行管控或者监禁。这样做收到的效果可能恰恰是适得其反,有些人看不惯执法人员的强行执法,就产生报复和犯罪的念头。在执法中一定要贯彻“一切为民”的理念,同时对一些人员进行帮助和教育,在根本上做到亲民,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认可,提高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所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应加以管理,同时加强执法理念的培养和执法程序的培训,通过合理的方式去执法。(三)对违反犯罪人员的信息共享施行私自保护主义为了绩效考评能得个好成绩,有些单位、部门为了自己部门争功,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合理的合作,对高危人口的信息进行有意封锁。同时有些民警在社区排查和平时执法调研活动中,在此期间对搜集到的治安犯罪人员的信息没有认识到重要性,他们往往会在小范围内排查,进行管控工作,不愿主动传到网上进行共享,使得浪费警务执法的成本。所以对公安执法部门要建立专门的犯罪信息和治安信息的共享的内部网站和共享平台,同时要加强各执法部门交流,促进各项工作的协调,实现治安犯罪信息共享。(四)对高危人群漏管和管理范围模糊一些社区民警对辖区的人员信息情况不能总体掌握,对工作质量没有较高追求,存在对高危人员信息疏漏的问题,一旦治安高危人员向外流动,就像断了线的风筝。缺乏对“三无”人员有效的监管,存在放任自流的问题。还有未对出租房屋人员信息进行细致检查、核实,对高危人员信息不能全面的掌控。为防控、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增加了负荷与难度。对于人口管理的工作,思想观念上存在能完成通过上级的检查与考核是主要关心的,而没有把追求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效放在首要位置等类似问题,对高危人群的纸上管理,没有实际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更不能提高公安机关精确打击的服务能力。所以一定要加强对治安执法人员的职业精神素养和业务素质的培训,确保对所管辖区内的治安犯罪信息的了解,促进对高危人群的管控。(五)没有吸收其他社会组织和机关参与管理在我国目前的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管理还没有正式纳入政府行政执法的管理渠道,使得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只停留在平时的公安执法工作中。有些执法部门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只停留上下级的文件传达和协调工作,没有很好的去利用各部门的人力和发挥各部门的作用,所以对建立合理的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管控机制迫在眉睫,从而促进各部门更加合理的工作,使得执法工作的效率提高。(六)当前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难度很大大多数流动人口具有收入、工作不稳定,生活不安定,缺乏自律的特点。流动人口中很多人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文化素质低,而且法律意识不高,有时会淡化法律的意识,凭自己的事理去做事,这样不免会触犯法律,同时他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低。例如有很多的建筑公司欠农民工的工资,有很多民工会采取一些暴力手段去讨债,这或许符合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但在法律方面来说,是要追究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农民工群体,我们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他们的帮助,同时加强他们的对法律的认识,通过正确的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暴力手段。而我们公安机关的警力不足,不能做到面面俱到,难以经常巡查,从而出现治安工作的漏洞。有些个体房东不能充分配合民警的工作,这都为人口信息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所以要加强警力的配置,加大执法的力度,工作要切实落实到位,同时要对流动人口的住所要进行登记,从而在根源上对高危人群进行管控。二、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控对策(一)对高危人群的管控工作1.结合某个阶段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管控对策。注意分析案件发生时间的规律,案件发生的特点,收集与分析违法犯罪的苗头,力争在从中发现、管控高危人员。2.高危人群的管控与辖区内各种场所的控制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种管控工作以“地”为主要方向的优势,对这个地方和行业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发现掌握高危人员。3.高危人群的管控与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全方位,工作信息量大的特点,由地及人,了解掌握可疑人员的基本信息,准确及时掌握高危人员情况,从而进行管控。(二)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排查1.通过居所和人的切点,按照“人和户一致”的要求,做好出租房屋房主的工作,抓好对出租房屋及承租外来人口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落实好出租房主的管理责任,督促其进行主动掌握、提供出租房内人员的居住、变动等动态信息。社区民警从掌握的信息中确定其工作的重点,对外来人员违法犯罪高发的出租房屋进行重点管理。2.做好治安情报的工作。大量收集有价值的安全情报,提炼深层次信息,分析了解基本情况和高风险的活动,重点梳理掌握线索。3.加强治安巡逻工作的力度。主要针对的是高危人群违法犯罪的一些规律和特点,强化在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治安巡逻,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做到治安稳定的工作。(三)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访查1.对高危人口亲自上门访查。一方面督促他们办理实名的人口登记,核实查证他们的身份证件,搞清楚他们的真实身份,及时采集信息并汇总到公安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2.对高危人群出入和居住的场所进行访查。我们公安人员应充分利用访查机会对现场验证,观察生活环境与言谈举止是否有异常情况,从而发现可疑线索。3.对高危人群的家人、房东、交往的人员进行访查。访查工作可以进一步了解访查对象的生活、经济条件和活动场所,更好的掌握其人际关系和违法犯罪可疑线索等动态情况。从而在对高危人群管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管控建立的机制1.是建立高危人群的个人资料信息库。将有犯罪记录、其他违法行为的外来人员,或是没有工作、收入不正常、行为不正常的(交往是独来独往、个人行踪不定,在盘查时采取回避态度)列为重点人员。治安民警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户建立一房一个档案,在此的基础上,对单身独居、无正当职业、昼息夜出、经常变换居住地址交往人员复杂的无业人员登记做成列表,列入重点管控范围,对容易隐藏犯罪分子、滋生违法犯罪的场所、特殊行业、重点地点等场所进行登记,列为重点的定期检查。2.公安机关应和社区、单位之间建立定期交流,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控制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共同提高的管控措施,全面提升综合管理高危人群的能力。3.对高危人群进行帮扶和教育机制。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一般主要为外来的农村务工人员,他们在所在的城市一般处于弱势地位。或许由于他们工作受阻如失业,生活困难更需要帮助,这时我们公安机关就要对他们进行帮助,如帮助他们找工作,给他们予以人道救济。所以建立教育和帮扶机制既提高了人民的素质又加强了警民关系且减少了犯罪,是一举三得。4.建立犯罪信息举报机制,如证明属实进行嘉奖。犯罪信息不是我们警察或者是政府部门能独自完成的,必须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对群众嘉奖可以提高他们参与举报犯罪的积极性,这样通过人民和警察机关合力一起完成对高危人群犯罪的管控,促进警民关系,也维护了社会治安。(五)在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管控要实行柔性管控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的,对高危人群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所以在对人口管控的过程中一定要首先保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公安执法人员在对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管控时要实行柔性管控。治安高危人群有很多的不同的经历和经验,所以他们有的人心里不安和对社会有排斥和仇视心理,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很重要,柔性管控对高危人口管控是一项很好的对策。(六)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在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控中,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防范为主,防范和控制相互结合。对高危人口人员的排查,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如贩毒吸毒人员、外来的逃犯和无业游民,对他们进行彻底的了解和摸底行动。把犯罪的苗头控制在萌芽之中,如果他们一发生犯罪活动立即进行管控,做到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总之,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管控工作是新形式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治安突出问题,也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排摸预防和管控工作,提高对高危人员管控的思想认识,确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树立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建立和加强秘密的情报信息网络,把工作的重点投入到高危人员管控上来。【Reference】[1]俞秋明.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管控工作的探索与思考[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02):43-47.[2]叶繁.强化高危人群管控之我见[J].公安学刊,2008(01):55-57.[3]常静.基层民警如何运用警务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会高危人群的预警管控[J].公安教育,2011(02):36-3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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