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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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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vis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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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ICS 91.060.10     P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XXXXX—XXXX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raduationsandtestmethodofimpactresistanceperformanceforcurtainwalls(征求意见稿)    -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  次前&em...
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ICS 91.060.10     P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GB/TXXXXX—XXXX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raduationsandtestmethodofimpactresistanceperformanceforcurtainwalls(征求意见稿)    -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  次前  言 2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分级 35检测 56检测报告 12附录A(资料性附录)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方法 13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的术语和定义、分级、检测及检测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和耐硬物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实验室检测时,检测对象仅限于幕墙试件本身及幕墙与其它结构之间的连接,不包括幕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现场检测时,检测对象包含幕墙本身、幕墙与其它结构之间的连接、幕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4327建筑幕墙术语GB/T1522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3 术语和定义GB/T3432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耐撞击性能resistanceagainstimpact幕墙面板、构件及其相互连接等部位抵抗室内侧或室外侧规定质量的软物或硬物撞击,而不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破损的能力。[GB/T34327-2017,定义7.7]3.2 撞击能量impactenergy将撞击物体提升一定降落高度时,撞击物体的重力势能。3.3 降落高度dropheight从撞击物体的释放点到静止点水平中心线之间的垂直距离。4 分级4.1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4.1.1 分级指标采用撞击能量E作为分级指标。4.1.2 分级指标值4.1.2.1 室内侧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表1的。表1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室内侧)室内侧分级指标123撞击能量E/(N.m)735980>980降落高度H/mm1500a1500b1500c注1:性能标注时应按:室内侧定级值/室外侧定级值。例如:室内2级/室外A3级。注2:当室内侧指标为3级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a采用质量50kg的软重物。b采用质量66.7kg的软重物。c根据撞击能量和降落高度计算应采用的软重物质量。4.1.2.2 幕墙室外侧不发生行人撞击时,室外侧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室外侧,无行人撞击时)室外侧分级指标A1A2A3A4撞击能量E/(N.m)343539882>882降落高度H/mm700a1100a1800a>1800a注1:性能标注时应按:室内侧定级值/室外侧定级值。例如:室内2级/室外A3级。注2:当室外侧指标为A4级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a采用质量50kg的软重物。4.1.2.3 幕墙位于首层、平台处或室外侧人可触及的位置时,室外侧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室外侧,可能出现行人撞击时)室外侧分级指标B1B2B3撞击能量E/(N.m)735980>980降落高度H/mm1500a2000a>2000a注1:性能标注时应按:室内侧定级值/室外侧定级值。例如:室内2级/室外B2级。注2:当室外侧指标为B3级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a采用质量50kg的软重物。4.2 耐硬物撞击性能4.2.1 分级指标采用撞击能量E作为分级指标。4.2.2 分级指标值耐硬物撞击性能分级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表4耐硬物撞击性能分级室内、室外侧分级指标1234撞击能量E/(N.m)10.212.215.3>15.3降落高度H/mm100012001500>1500注1:性能标注时应按:室内侧定级值/室外侧定级值。例如:室内2级/室外3级。注2:当指标为4级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4.3 撞击能量撞击能量按式(1)计算:E=9.8m·h····································(1)式中:E——撞击能量,单位为牛米(N·m);m——撞击物体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h——撞击物体有效下落高度,单位为米(m)。5 检测5.1 检测装置5.1.1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装置5.1.1.1 实验室安装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检测荷载,且不影响检测结果,并应具有满足试件安装的夹紧装置。5.1.1.2 撞击物体为由3个轮胎、重块和其它连接件组成的软重物,质量为50kg、66.7kg以及其他质量,构造示意见图1,软重物质量允许偏差为±0.1kg;轮胎内压力应为(0.35±0.02)MPa,轮胎两侧的重块应相同,确保软重物的重心位于中心线上,重块直径d应小于轮圈直径,重块高度h不应大于100mm。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示意见图2。说明:1——吊环;2——直径不小于M28的螺杆;3——重块;4——3.5-10轮胎;5——3.0-10轮胎;6——轮圈;d——重块直径;h——重块高度。图1软重物示意图说明:h——降落高度;A——悬挂钢丝绳;B——释放装置;C——软体重物与试件间的距离;D——安装框架;E——挂点;F——试件。图2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示意图5.1.1.3 悬挂撞击物体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体的钢丝绳宜为直径为5mm的不锈钢钢丝绳。5.1.1.4 撞击物体释放装置应能准确定位撞击物体的提升高度,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并确保撞击物体被释放后能够自由下落。5.1.2 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装置5.1.2.1 实验室安装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检测荷载,且不影响检测结果,并应具有满足检测安装的夹紧装置。5.1.2.2 撞击物体为质量1040g±10g的硬物(淬火钢球),直径为63.5mm,球体上应有挂耳。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示意见图3。说明:h——降落高度;A——悬挂钢丝绳;B——释放装置;C——硬物与试件间的距离;D——安装框架;E——挂点;F——试件。图3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示意图5.1.2.3 悬挂撞击物体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体的钢丝绳宜为直径为3mm的不锈钢钢丝绳。5.1.2.4 撞击物体释放装置应能准确定位撞击物体的提升高度,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并确保撞击物体被释放后能够自由下落。5.2 试件5.2.1 实验室检测5.2.1.1 在同一个试件上进行幕墙四性检测和耐撞击性能检测试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的有关规定。5.2.1.2 单独进行耐撞击性能检测5.2.1.2.1 试件应有足够的尺寸和配置,试件应能代表建筑幕墙典型部分的性能。5.2.1.2.2 试件材料、规格和型号等应与生产厂家所提供图样一致,试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受力状况应和实际情况相符,不应加设任何特殊附件或采取其它附加措施。5.2.1.2.3 试件宽度至少应包括1个承受设计荷载的垂直承力构件。5.2.1.2.4 试件高度至少应包括1个层高,并在垂直方向上应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和承重结构相连接。5.2.1.2.5 全玻璃幕墙试件应有一个完整跨距高度,宽度应至少有2个玻璃横向分格或3个玻璃肋。5.2.1.2.6 点支承幕墙试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至少应有四个与实际工程相符的玻璃板块或一个完整的十字接缝,支承结构至少应有一个典型承力单元;b)张拉索杆体系支承结构应按照实际支承跨度进行测试,预张拉力应与设计值相符,张拉索杆体系宜检测拉索的预张力;c)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幕墙同时应满足全玻璃幕墙的规定。5.2.2 现场检测试件应符合本标准第5.2.1.2条的规定。5.3 检测环境检测设备置于露天时,下列情况不应进行检测:a)检测时试件最高处风速大于5m/s;b)当雨、雪等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时。5.4 检测方法5.4.1 一般要求室内侧非建筑实体的幕墙,应在室内侧进行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和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5.4.2 试件检查试件安装完毕,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才可进行检测。检测前应将试件可开启部分开关不少于5次。5.4.3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撞击点的选取5.4.3.1 一般要求可选择委托方指定的任何部位进行撞击,室内侧撞击点宜距建筑完成面以上1.8m以内。需评定耐撞击性能级别时,应按5.4.3.2、5.4.3.3、5.4.3.4、5.4.3.5的要求选取撞击点。5.4.3.2 构件式玻璃幕墙及单元式玻璃幕墙5.4.3.2.1 室内侧撞击点构件式玻璃幕墙及单元式玻璃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内侧撞击点:a)幕墙固定面板的中心,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1m以内;b)开启扇面板的中心,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1m以内;c)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或接近中点的部位;d)横梁的中点;e)立柱和横梁连接点(横梁面)上方100mm;f)横梁距连接点100mm处。5.4.3.2.2 室外侧撞击点构件式玻璃幕墙及单元式玻璃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外侧撞击点:a)幕墙固定面板的中心;b)开启扇面板的中心;c)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d)横梁的中点;e)立柱和横梁连接点(横梁面)上方100mm;f)横梁距连接点100mm处。5.4.3.3 石材幕墙、金属板幕墙及人造板材幕墙5.4.3.3.1 室内侧撞击点石材幕墙、金属板幕墙及人造板材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内侧撞击点:a)幕墙面板的中心,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1m以内;b)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或接近中点的部位;c)横梁的中点;d)立柱和横梁连接点(横梁面)上方100mm;e)横梁距连接点100mm处。5.4.3.3.2 室外侧撞击点石材幕墙、金属板幕墙及人造板材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外侧撞击点:a)幕墙面板的中心;b)立柱相邻连接点的中点;c)横梁的中点;d)立柱和横梁连接点(横梁面)上方100mm;e)横梁距连接点100mm处。5.4.3.4 点支承玻璃幕墙5.4.3.4.1 室内侧撞击点点支承玻璃幕墙室内侧撞击点应为幕墙面板的中心,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1m以内。5.4.3.4.2 室外侧撞击点点支承玻璃幕墙室外侧撞击点应为幕墙面板的中心。5.4.3.5 全玻幕墙5.4.3.5.1 室内侧撞击点全玻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内侧撞击点:a)幕墙面板的中心,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1m以内;b)玻璃肋的中部,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8m以内,撞击方向垂直于幕墙面板;c)玻璃肋的中部,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8m以内,撞击方向沿玻璃肋与幕墙面板夹角的角平分线;d)玻璃肋的中部,高度为建筑完成面以上1.8m以内,撞击方向平行于幕墙面板(试件具备操作条件时,应选择此撞击点)。5.4.3.5.2 室外侧撞击点全玻幕墙应按下列要求选择室外侧撞击点:a)幕墙面板的中心;b)玻璃肋的跨度中点,撞击方向垂直于幕墙面板。5.4.4 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撞击点的选取可选择委托方指定的任何部位进行撞击,其中应包括幕墙面板的中心进行检测。5.4.5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耐硬物撞击性能检测步骤检测按以下步骤操作:a)悬挂撞击物体。撞击物体和悬挂钢丝绳在自由状态时,撞击物体外缘与试件表面的距离宜大于5mm,且小于15mm。软重物的几何中心应位于以撞击点为圆心以50m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硬物的几何中心应位于以撞击点为圆心以25m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b)提升撞击物体,使其中心达到指定的降落高度。降落高度的误差为±20mm,悬挂钢丝绳与挂点水平面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14°,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c)释放撞击物体,使其自由下落并撞击撞击点1次。d)在1次撞击后立即拉紧撞击物体,避免反复撞击。e)观察并试件的状况。5.4.6 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方法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5.5 结果判定5.5.1 耐软重物撞击性能5.5.1.1 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及人造板材幕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a)面板碎裂;b)装饰条或其他附属构件脱落。5.5.1.2 金属板幕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a)面板被击穿;b)面板、碎片或五金件脱落。5.5.2 耐硬物撞击性能5.5.2.1 玻璃幕墙、石材幕墙及人造板材幕墙出现面板碎裂应判定为不合格。5.5.2.2 金属板幕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a)面板被击穿;b)面板、碎片或五金件脱落。6 检测报告6.1 检测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a) 工程名称、工程所在地、委托方名称、方名称。b) 试件名称及主要尺寸。c) 委托检测项目、检测指标。d) 检测用的主要仪器设备。e) 实验室的存放和检测条件。f) 对试件所做的任何修改。g) 检测中发生破坏的详细情况。h) 检测结论。i) 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日期。6.2 检测报告宜包含下列信息:j) 试件图样(包括试件大样、剖面和主要节点,型材和密封条的截面、试件的支承体系、主要受力构件的尺寸,以及可开启部分的开启方式和五金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k) 杆件、拉索的厂家、规格、跨度。l) 面板的厂家、种类、厚度、最大尺寸和安装方法。m) 密封材料的厂家、材质和牌号。n) 附件的厂家、名称、材质和配置。o) 点支式结构试件的拉索预拉力设计值及实测值。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方法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建筑幕墙耐吊船撞击性能的检测方法。A.2 撞击能量撞击能量按本标准第4.3条的规定计算。A.3 检测装置A.3.1 安装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检测荷载,且不影响检测结果,并应具有满足检测安装的夹紧装置。A.3.2 撞击物体为质量375kg的模拟吊船,外形尺寸为2200mm×650mm×1100mm,吊点间距2000mm,模拟吊船采用钢材制作,撞击侧采用柔性材料包边并安装两个防撞轮,防撞轮直径180mm、轮宽125mm,构造示意见图A.1。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示意见图A.2。说明:1——吊点;2——柔性包边材料;3——橡胶防撞轮。图A.1模拟吊船示意图说明:h——降落高度;A——悬挂钢丝绳;B——释放装置;C——吊船与试件间的距离;D——安装框架;E——挂点;F——试件。图A.2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示意图A.3.3 悬挂撞击物体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体的钢丝绳宜为直径为6mm的不锈钢钢丝绳。A.3.4 在模拟吊船侧面应标记模拟吊船的竖向截面中心点,用于定位提升高度。撞击物体释放装置应能整体均匀地提升模拟吊船,并能准确定位模拟吊船的提升高度,保持模拟吊船中心线和两根悬挂钢丝绳平行,并确保撞击物体被释放后能够自由下落。A.4 试件试件应符合本标准第5.2条的规定。A.5 检测环境检测环境应符合本标准第5.3条的规定。A.6 检测方法A.6.1 一般要求耐吊船撞击性能检测仅进行室外侧撞击。A.6.2 试件检查试件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A.6.3 撞击点的选取可选择委托方指定的室外侧任何部位进行撞击。A.6.4 检测步骤检测按以下步骤操作:a)悬挂撞击物体。撞击物体和悬挂钢丝绳在自由状态时,撞击物体外缘与试件表面的距离宜大于5mm,且小于15mm。模拟吊船的几何中心应位于以撞击点为圆心以50m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b)提升撞击物体,使其中心达到指定的降落高度。降落高度的误差为±20mm,悬挂钢丝绳与挂点水平面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14°,保持撞击物体中心线和悬挂钢丝绳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c)释放撞击物体,使其自由下落并撞击撞击点1次。d)在1次撞击后立即拉紧撞击物体,避免反复撞击。e)观察并记录试件的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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