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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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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22]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的假设干意见LtD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建市[2022]9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
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市[2022]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的假设干意见LtD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建市[2022]9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效劳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对工程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那么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那么,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  〔四〕工程总承包工程的发包阶段。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工程发包。  〔五〕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工程全过程管理,催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工程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工程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工程进行管理。工程管理单位可以是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工程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六〕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选择。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方案、工程业绩等。工程总承包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本钱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根底上合理确定,合同的制订可以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七〕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根本条件。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当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工程管理体系、工程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八〕工程总承包工程经理的根本要求。工程总承包工程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工程经理、设计工程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九〕工程总承包工程的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工程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工程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工程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十〕工程总承包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工程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工程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工程工程主体局部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工程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十一〕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工程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特点,制定工程管理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良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采购和施工力量,实现对工程总承包工程的有效控制。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和平平安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当连带责任。  〔十二〕工程总承包工程的风险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公平合理分担风险。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出具支付担保。  〔十三〕工程总承包工程的监管手续。按照法规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总承包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单体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的设计、施工企业,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相关许可和备案表格,以及需要工程总承包企业签署意见的相关工程管理技术文件,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工程经理等栏目。  〔十四〕平安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修。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应当依法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工程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分包企业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  〔十五〕完善工程总承包企业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形成集设计、采购和施工各阶段工程管理于一体,技术与管理密切结合,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组织体系。  〔十六〕加强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工程经理及从事工程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平安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工程管理业务培训,并在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中锻炼人才、培育人才,培养一批符合工程总承包业务需求的专业人才,为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人才支撑。  〔十七〕加强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不断建立完善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平安和环境管理体系在内的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对分包企业的跟踪、评估和管理,充分利用市场优质资源,保证工程的有效实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工程管理软件,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和管控水平。  四、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的组织和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工作,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领导,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明确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开展改革、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制约工程总承包工程实施的有关问题。  〔十九〕加强示范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工程建设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应质量和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扩大工程总承包的影响力。  〔二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推进工程总承包开展过程中,行业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人才培训,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经验交流,促进工程总承包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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