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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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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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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每个申证单元一份。7.4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7.6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7.7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民用硝化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8.2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8.3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的,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并组织补充审查。8.4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改制、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5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6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补领证书。8.7获得民用硝化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自生产许可证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13-×××-×××××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3表示化工行业标记,×××表示产品编号,×××××表示证书标号。8.8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销售民用硝化棉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收费办法9.1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9.2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布费。9.3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4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9.5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9.6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1500号文《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9.7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10附则10.1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4)49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10.3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时作废。附件1民用硝化棉产品申证单元和产品标准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名称产品标准农用硝化棉涂料硝化棉WJ9028-99《涂料硝化棉》赛璐珞硝化棉WJ/T9015-93《赛璐珞硝化棉》备注:1.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情况,按申证单元确定申请范围。2.企业在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产品的名称。附件2企业应具备的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生产设备1.开棉设备2.配酸设备3.硝化设备4.驱酸设备5.蒸煮锅6.水洗设备7.醇化设备检测设备1.氮量测定装置2.粘度计3.分析天平4.爆发温度测定仪5.阿贝尔试验装置6.白度仪(赛璐珞硝化棉用)7.加热恒温浴8.分光光度计9.滴定管10.烘箱附件3经济联合体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页申证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生产厂点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点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点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申证单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1.当申证单元覆盖多个产品规格时应按实际生产的覆盖产品规格填写。2.所有申证企业均须如实填写全部生产厂、点,以便取证。附件4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说    明1.本办法适用于申领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检验资源提供,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文明安全生产,八、服务及改进等共8章25条55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且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本办法中带*标志的条款为否决项,否决项按“合格”、“不合格”二种结论进行评定。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一),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后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见附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5.审查结论确定的原则是:否决项全部合格;同时,其他非否决项目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10款(含10款);(2)若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一般不合格不超过8款(含8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6.本办法中的“此项不适用”一栏用以写明对生产某种产品的企业审查时可删减的条款。7.现场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长负责将审查材料(审查记录1份、审查报告、不合格项目汇总表各2份、企业整改报告1份)汇总上报审查组织单位。8.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一、质量管理职责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1.1组织领导1.企业的领导中应有人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查有关文件和座谈。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且职权明确。1.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同上。1.2方针目标1.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1.是否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查有关文件。2.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贯彻实施。1.是否进行了宣贯,各级人员是否知道并理解。2.质量目标是否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解。3.是否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考评。1.查记录。2.查文件。3.与各级人员交谈。1.3管理职责1.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1.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2.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查文件。2.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纪录。查文件。2.查考核记录。1.4文件记录控制1.企业应制定文件(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求。1.是否制定了文件管理制度。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1.查文件管理制度。2.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查文件批准、有效性和修改情况,验证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检查有关文件和记录。1.4文件记录控制3.质量活动和工作均应有质量记录,且完整、清晰、准确;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并妥善保管。质量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有关记录。二、生产资源提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2.1*生产设施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1.是否具备满足申证产品的生产设施和场所。2.生产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最大生产能力。/2.2*设备1.企业必须具有《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1.是否具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2.生产设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生产能力(可检查设备档案并进行现场核实)。/2.2*设备2.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帐,生产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1.是否制订了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了设备台帐。2.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修。3.在用设备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4.设备性能是否满足生产要求。1.查管理制度,查台帐。2.在用主要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3.现场抽取任意申证单元任意规格产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不足3台的全抽)进行检查。/2.3人员要求1.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⑴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简称“三法”)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⑵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2.是否了解本产品顾客的要求。3.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⑴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⑵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2.3人员要求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硝化棉产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1.是否有安全管理常识。⑴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对企业安全方面的要求;⑵了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2.是否有安全管理措施。3.企业近期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与企业领导进行交谈,分析其对相关知识了解的情况。2.检查安全管理措施。3.检查安全记录。3.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1.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2.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抽查3-5名(不足3名全抽)技术人员(必须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或查阅有关档案文件和培训记录。4.企业的技术工人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能熟练地操作工艺设备。1.是否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2.是否能熟练地操作工艺设备。抽1-3个工种,每工种选1-2人提问,并进行实际操作考核。2.3人员要求5.企业应分层次组织培训,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教育并有记录,生产工人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培训。生产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查培训计划。查培训记录。查工人上岗证。6.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硝化棉产品或者处置废弃硝化棉产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相关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查人员档案。查培训记录查合格证明。三、检验资源提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3.1质检机构管理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1.查有关规定。2.查管理制度。3.查检验处置记录。。2.检验人员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并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1.检验人员是否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2.理、化检验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书或大专以上分析专业毕业证书。1.按申证范围,检查检验人数。2.查培训档案、资格证书。3.企业如有委托检验项目,必须委托有合法资质证明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1.被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资质证明。2.委托检验是否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1.查检验报告、记录。2.查资质证明。3.查委托检验合同。成品检验不允许委托(有特殊规定除外)。3.1质检机构管理4.企业质检机构的检验设施、场地及能源、照明、采暖、通风等有利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实验室布局合理,并按检验工作需要进行有效隔离。1.检验设施、场地是否满足要求。2.实验室是否布局合理。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实验室。3.2*检验计量设备1.企业必须具有《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2.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宜。按其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检验设备(及计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检测能力(可检查档案,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3.2*检验计量设备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和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1.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准确度是否满足并达到检定规程的要求。2.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1.查管理制度。2.查台帐。3.查周检计划。4.查检定证书/记录。5.检查规定的在用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其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和校准。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四、采购质量控制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4.1采购制度1.企业应制订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制度。1.是否制定了采购质量控制制度。2.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件。2.企业如有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1.是否制定了外协加工等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办法。2.该办法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查有关文件。无委托服务项目。4.2供方评价1.企业应制订供方评价准则,并对供方进行评价,在合格供方采购,以满足产品质量需要。1.是否制定了供方评价准则。2.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供方评价。3.如供方及协作方提供的产品属发放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产品,应有相应证明。查供方评价准则,并抽查3-5个供方档案、3-5份采购合同(主要原、辅材料必查)。2.企业应保存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外协单位的名单和供货、协作质量记录,并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1.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2.是否对供方及协作方进行质量控制。查有关纪录,抽查3-5个供方档案、3-5份采购合同(主要原、辅材料必查)。4.3采购文件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1.是否有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采购合同等)。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抽查3-5份采购文件及记录。4.4采购验证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齐全,并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是否对采购的质量检验、验证作出规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3.是否保留检验的记录。4.是否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检查有关检验规定,并抽查10-15份检验记录。2.现场查看是否有检验状态标识。五、过程质量管理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5.1技术标准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标准。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对照细则查阅标准及有关文件。2.与有关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标准贯彻执行情况。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严于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部门备案。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经地标准化部门备案。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1.查企业标准备案手续。2.查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材料。无企业标准。5.2工艺文件1.企业应有各种工艺文件的明细表,并与实际工艺文件相符。1.是否有工艺文件的明细表。2.明细表与工艺文件是否相符。1.查工艺文件的明细表。2.每申证单元抽取1-3个规格的工艺文件与工艺文件明细表对照检查。2.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且签署、更改手续正规完备,符合文件管理规定。1.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⑴工序、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设备、工装、检测器具、工艺参数等应明确、合理;⑵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序操作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内容完整。2.各部门使用的工艺文件是否统一。3.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4.技术文件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每申证单元抽取1个规格在用的工艺文件(关键、特殊工序必抽)3-5份(不足3份的全抽)检查。5.3工艺管理1.企业应制订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核。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2.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1.查有关制度和考核办法。2.查考核记录。2.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抽查3-5名岗位操作人员(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工各1名)进行现场考核。5.4*质量控制1.企业应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并应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上标出关键的质量控制点。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控制点。2.是否在工艺流程图上标出质量控制点。查工艺流程图或有关工艺文件。/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施质量控制。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操点的作控制程序,其内容是否完整。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1.查每个质控点的操作控制程序。2.现场抽1-3个质控点,查实施情况。/5.5产品标识从原材料到产品交付的各个阶段,应对产品进行标识,需要时可以进行追溯。是否对产品进行了标识。需要时是否可以进行追溯。查产品标识记录。六、产品质量检验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6.1过程检验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作好检验记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3.是否作检验记录。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1.抽3-5种在制品的检验记录,查有无检验规定,查检验是否符合规定。2.现场查看是否有检验状态标识。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返工、返修后应重新进行检验。1.是否对返工、返修应重新进行检验作出规定。2.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验。1.查返工、返修产品检验规定。2.抽查有关检验记录。6.2*成品检验企业应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成品检验和试验,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其内容应符合规定要求,获证企业应有生产许可证证号。1.是否有成品检验规程。2.出厂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检验记录、报告是否完整、准确。4.产品检验合格证是否符合规定。查规程。2.按申证单元抽取1-3个规格的产品,检查其出厂检验记录、报告及其合格证。/6.3成品包装1.合格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1.是否有包装和标识规定.2.是否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现场检查产品包装和标识。2.企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并经检验机构合格的包装物。应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1.产品包装袋、箱或桶是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2.是否附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3.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是否加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七、文明安全生产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7.1文明生产1.企业应制订文明生产制度。厂房、车间应清洁、明亮,杜绝跑、冒、滴、漏。生产场地布局合理,道路平坦通畅。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要求。1.是否制订制度。2.生产现场是否整洁有序。3.布局是否合理。4.职业卫生是否符合要求。1.查相关制度。2.现场查看。2.企业应制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管理。1.相关制度是否制订。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1.查制度。2.现场查看。3.在搬运和贮存过程中应加强防护,防止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撒漏、摩擦等。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撒漏、摩擦等。现场查看。4.“三废”排放应达到地方环保排放要求。有无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证明。查相关证明。7.2*安全生产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及实施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1.是否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车间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查安全生产制度。现场查看。/2.在工房、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通讯、报警、监测、防护设施、设备。并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1.在需要的场所是否设置相应的通讯、报警、监测、防护设施、设备。2.运行是否正常。现场查看。/3.生产、储存、使用硝化棉产品的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1.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价。2.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有效地整改。1.查相应规定。2.查整改记录、报告。/4.硝化棉产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硝化棉产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现场查看。/八、服务及改进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审查要点审查方法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此项不适用8.1用户服务1.企业应制订用户服务制度,有机构或人员负责用户服务工作,且职权明确。1.是否制订了用户服务制度。2.是否有机构或人员负责用户服务工作。3.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1.查制度。2.与有人关员交谈。2.企业应建立主要用户档案,有用户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及回复记录。1.是否建立了主要用户档案。2.用户来信、来访的登记、处理及回复是否有记录。1.查用户档案。2.查相关记录。8.2分析改进企业应对不合格(自查、外审、顾客意见等)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1.是否定期进行质量分析,对不合格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2.近两年国家及省、市监督抽查是否合格。1.查质量分析记录。2.抽查1-3份不合格检查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3.查近两年监督抽查是否合格。注:序号带有“*”者为否决项。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序号审查项目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其中否决项目审查组对企业不合格项目的综合评价1质量管理职责(款)(款)序号审查项目不合格2生产资源提供(款)(款)3技术文件管理(款)(款)4采购质量控制(款)(款)5过程质量管理(款)(款)6产品质量检验(款)(款)7文明安全生产(款)(款)8服务及改进(款)(款)总计(款)(款)(款)审查组长:年:月:日: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邮编:电话:申证单元:联系人:传真:审查结论审查组根据《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民用硝化棉产品审查组长: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审查,共计审查出:年月日一般不合格项目款、严重不合格项目款、否决项目款。审查组织单位(章):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注:审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年月日审查组成员姓名(签字)单位职称(职务)审查分工审查员证书编号附件5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封样规定1抽样组本次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抽样工作由审查组负责。抽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抽样。抽样工作与审查工作同步进行。2抽样2.1抽样应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中中进行。样品应从自采样日算起15日内生产的库存产品中抽取(涂料硝化棉以1/2秒棉为代表)。抽样时,应有被检企业代表现场确认。2.2抽样基数和样品数2.2.1抽样方式:抽样基数为生产企业连续生产的实际批为一个批组。按规定的取样规则,用专用取样器从成品包装件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为使取得的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抽取一个产品批中的两个包装件。2.2.2抽样量:按农用硝化棉标准规定,抽取约800g的样品量。3封样将样品充分混匀后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样品袋中,密封后贴上盖有采样单位和被检企业公章的封条,封条上由采样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份作为检验用样,另一份作为备份样保存,在被检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复验启用。4抽样后,由抽样人员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见附件6),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份交受检企业,另两份交检验单位。5受检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到检验机构。6本次许可证发放检验采样为一次性采样,产品数量不够或抽不到样品的按不合格处理。附件6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样品名称注册商标受检单位抽样目的生产单位抽样地点生产日期产品批量抽样依据产品批号到厂时间抽样基数抽样时间样品数量抽样人员抽样方式备注受检单位填写执行标准许可证编号样品等级要说明的问题受检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单位公章)样品传递情况收样人员收样时间附件7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l样品验收检验单位检查样品和取样单是否符合《民用硝化棉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封样规定》(见附件5),且包装封条完好,检查无误后,填写收样单,并应在规定条件下保存好样品。2检验依据和项目2.1检验依据:WJ9028-99《涂料硝化棉》、WJ/T9015-93《赛璐珞硝化棉》;2.2检验项目:按上述标准的规定,进行全项检验。3检验与判定3.1检验单位按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若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3.2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本次抽样检验不合格。4检验报告及汇总4.1检验机构负责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各有关企业,另两份寄交审查部)。企业对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应于收到报告之日(以邮戳为准)起15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4.2检验机构负责填写检验结果汇总表,上报审查分。附件8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三、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监督;五、不得利用职权、工作条件向申请生产许可证企业索取产品或购买样品、礼品;六、不得擅自多抽检验样品和违章处理检验样品;七、不得吃请、受贿和假借工作之便游山玩水;八、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轻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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