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

2017-03-15 8页 doc 16KB 37阅读

用户头像

is_260251

暂无简介

举报
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   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企业追求利润的过程其实也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利润目标最能反映企业的本质,追求利润是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观点不正确,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极其有害   关键词:利润最大化 社会责任 相辅相成   一、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
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
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   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是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企业追求利润的过程其实也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利润目标最能反映企业的本质,追求利润是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观点不正确,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极其有害   关键词:利润最大化 社会责任 相辅相成   一、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二)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发展历程   1、20世纪50年代-70年代赢利至上1970年9月13日,诺贝尔奖得奖人、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的文章,指出“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是迄今为止唯一由政府签署并承诺执行的多边、综合性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些准则虽然对任何国家或公司没有约束力,但要求更加保护利害相关人士和股东的权利,提高透明度,并加强问责制。2000年该准则重新修订,更加强调了签署国政府在促进和执行准则方面的责任。   2、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关注环境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它包括环保、劳工和人权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关注点由单一关心产品质量,转向关心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社会责任和人权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迫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很多欧美跨国公司纷纷制定对社会作出必要承诺的责任守则(包括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需要。   3、20世纪90年代至今社会责任运动兴起90年代初期,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所发动“反血汗工厂运动”。因利用“血汗工厂”制度生产产品的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其公众形象,制定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在劳工和人权组织等NGO和消费者的压力下,许多知名品牌公司也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守则,后演变为“企业生产守则运动”,又称“企业行动规范运动”或“工厂守则运动”,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直接目的是促使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但这种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生产守则有着明显的商业目的,而且其实施状况也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在劳工组织、人权组织等NGO组织的推动下,生产守则运动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self-regulation)的“内部生产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socialregulation)的“外部生产守则”。   到2000年,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其中除118个是由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外,其余皆是由商贸协会或多边组织或国际机构制定的所谓“社会约束”的生产守则。这些生产守则主要分布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2000年7月《全球契约》论坛第一次高级别会议召开,参加会议的50多家着名跨国公司的代表承诺,在建立全球化市场的同时,要以《全球契约》为框架,改善工人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全球契约》行动已经有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代表、200多家着名大公司参与。   2001年2月,全球工人社会联盟公布了一份长达106页的由耐克公司资助完成的报告。报告的内容是关于印尼9家耐克合约工厂的劳工调查。这份报告的新意在于它是由耐克出钱完成并公布的,而耐克又不能拒绝公布。耐克对这些问题的反应将会为服装公司设立新的基准。2002年2月在纽约召开世界经济峰会上,三十六位首席执行官呼吁公司履行其社会责任,其理论根据是,公司社会责任“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核心业务运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2002年,联合国正式推出《联合国全球协约》(UNGlobalCompact)。协约共有九条原则,联合国恳请公司对待其员工和供货商时都要尊重其规定的九条原则。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除通过增加投资,新增项目,扩大就业外,最重要的是提倡各企业科学安排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创造不减员而能增效的经验,尽量减少把人员推向社会而加大就业压力。过去只有ISO9000和ISO140000国际认证,现在对企业社会责任也有了一个旨在解决劳动力问题,保证工人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国际认证标准体系。这一标准明确规定了企业需保证工人工作的环境干净卫生,消除工作安全隐患,不得使用童工,等等,切实保障了工人的切身利益。现在众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获得ISO8000国际认证,不仅可以吸引劳动力资源,激励他们创造更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管理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美誉度和信任度从而实现企业长远的经营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对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可首先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同时也可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企业还可通过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以净化环境,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这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消除社会不安定的隐患。一方面,大中型企业可集中资本优势、管理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对贫困地区的资源进行开发,既可扩展自己的生产和经营,获得新的增长点,又可弥补贫困地区资金的不足,解决当地劳动力和资源闲置的问题,帮助当地脱贫致富。另一方面,企业也可通过慈善公益行为帮助落后地区的人民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既解决当地政府因资金困难而无力投资的问题,帮助落后地区逐步发展社会事业,又通过公益事业达到无与伦比的广告效应,提升企业的形象和消费者的认可程度,提高市场占有。   二、企业的本质   (一)追逐利润是企业本质决定的   经济学上企业是指能够做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一般微观经济学将企业看作是等价于“理性人”的组织。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将投入转变为产出的工具。要探讨企业社会责任,首先要明确企业行为的目的或者目标。从行为目的或动机来看,企业就是一个以利润增长为目的的组织,必然地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如果回避这一点,微观经济学的“理性人”假定就不能顺利扩展到“法人理性”,作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的“理性人”概念就存在问题。从“理性人”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就必然决定了企业的存在和所谓的“社会责任”相背离。企业的财务活动是指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中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管理活动,其实质是以价值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其目标,必须与企业目标相一致。企业是在一定财产支配下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行动的经济行为主体,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劳务的独立经济组织。虽然由于企业生存环境千差万别使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社会性、政治性或文化性,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经济性质才是企业最本质的特征,企业之所以为企业是因为企业的经济性企业的目的就是不断增加盈利。另一方面,企业的职能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向社会提供适销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以收入抵偿成本获取最大利润。企业没有义务无偿承担各种非企业的职能如社会职能、政府行政职能等。因此对利润的追求应当是企业目标在财务职能中的直接体现。社会责任是政府的责任,是政治的范畴。“政企分开”就是要把这种“政”从企业当中剥离出来,把社会责任从企业的内涵当中剥离出来,使企业的行为动机回归到其本来的利润最大化。   (二)追求短期利润的过程是实现长远利润最大化的保证   目前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的倾向,只顾实现目前的最大利润,而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笔者认为,企业长期理财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日积月累的短期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之上的。首先,通过短期利润目标的逐步实现能够保证长期利润最大目标的实现。管理科学来源于实践,任何理论都要受到实践的检验。计划经济体制可以看成是完美的长期目标的模型,理论上可以使社会资源得到最合理有效的配置、实现全社会劳动力的极大节约和生产力的最大发挥,而市场经济体制则可以看成是通过短期目标的不断调整来实现长期目标次优的模式,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反馈和协调,来调整社会资源的配置,虽然不可避免会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以及某些部位的效率低下,但正是这种看起来不是最优的资源配置模式实现了社会资源相对有效的配置。利润最大化目标应该与其有相同的协调机制,即通过短期的、适时的短期利润目标来保证长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其次,利润最大可以更好地避免风险。利润最大化要求财务人员据近期和远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风险的高低及收益的大小进行权衡,并非不顾长远目标而一味的追求短期利益。把不确定的收益尽快转化成肯定的利润,在这点上利润最大化正是更好地考虑了风险和时间因素。再者,利润最大只是企业努力的目标,我们承认人们不具备追求长远目标最优化的能力。现代决策科学的发展表明:由于信息和知识的不完备性、对未来预测的困难性以及不能穷尽所有的替代,人们做出绝对理性的决策是不可能的,在有限合理性的基础上,追求满意而不是最优才是最现实的合理模式。但是,尽管“最优化”、“最大化”目标都是难以完全实现的,但这并不排除其作为目标的合理性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   (一)国外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CSR)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谢尔顿(OliverSheldon)于1924年提出,他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经营者满足企业内外各类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内含有道德因素。开创CSR理论研究先河的则是20世纪30年代CSR发展史上着名的“贝利-多德(Berle-Dodd)论战”,这场论战的本质在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最终以多德获胜(即企业负有社会责任)而告一段落,但CSR并未因此而获得学术界的一致认同。在CSR反对者中先后有20世纪50年代末哈佛大学的莱维特(Levitt)、哈耶克(Hayek)和波斯纳(Posner);继而有20世纪60年代初“贝利-曼恩(Manne)之争”;其中最为激烈的要数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他从多个角度论证了企业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认为经营者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非法处置股东资产的行为,违背了作为代理人应尽可能多地为股东赚钱的义务;企业是股东、雇员、管理者、消费者、原材料供应者、当地社区等多方当事人合作的结果,各类利害关系人都依照合同通过不同方式从企业获得收益,扣除这些支出后的剩余,是应为股东所有的利润。如果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必将打破这种建立在经济自由之上的和谐秩序,并最终引起社会的混乱;企业负担社会责任追求所谓普遍社会利益的做法意味着企业管理者以某种非着眼于企业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会在实践中产生严重弊端;企业管理者并非解决社会问题的能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非但不能妥善地解决社会矛盾,企业管理者本身也将遭到股东、消费者和员工的抛弃。波斯纳认为,企业的唯一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很多危害,一是试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产品而又想改良社会的经理最终可能一事无成;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会在很大程度上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来承担,这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企业最终也会被逐出市场;三是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会降低股东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相反企业利润最大化可以增加股东财富,股东可以用这些财富来承担社会责任。但在反对声中倡导和支持CSR的学者逐渐增多,其中有美国管理学家安德鲁斯、现代管理宗师彼德德鲁克(PeterDrucker)、英国的希克(Sheikh)。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1963年由斯坦福研究所提出、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并于20世纪80年代达到高潮的利益相关者理论。1984年弗里曼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回答了企业的经营活动应该对谁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即CSR管理的对象及相关责任,从而为CSR奠定了理论根基。不但如此,曼恩和弗里德曼最后也转而公开表现出对CSR一定程度的接受,特别是弗里德曼于20世纪80年代末修正了其以前的观点,提出企业利润最大化可以与企业社会责任和谐共存。到20世纪90年代众多学者和企业对CSR趋于认同和支持,20世纪90年代末期CSR逐步走上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二)国内研究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我国学术界视野,近年来这一课题的研究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注意。但从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的较少,多数是论证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或者结合对SA8000的评价及我国的对策展开研究。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绝大多数研究者都肯定企业社会责任。但也有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有异议,如张维迎教授在论述公司治理时指出,为股东服务不可能尽善尽美,但至少是一个可操作的概念。要求经理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也可能导致经理不为任何人服务,最终吃亏的还是工人阶级。企业利润最大化观点在西方经济理论中根深蒂固,西方许多经济学家都是以利润最大化这一概念来分析和评价企业行为和业绩的。但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兴起,利润最大化受到了空前的挑战,甚至造成企业羞于提及利润的社会局面。连篇累牍的正面宣传和口诛笔伐的反面批判,已经严重误导了社会对企业的认识。笔者认为: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空谈社会责任,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社会都是无益有害的,对于现阶段来讲,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   四、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   (一)利润最大化目标兼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目前流行的观点是企业的利润目标只能反映所有者的利益而忽视其它各方利益的满足,其实不然,企业是多种相关利益者契约关系的总和,财务活动中各种相关者的利益也是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财务目标是股东、债权人、职工、政府等多个利益集团相互作用的结果,应当体现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在确定企业财务目标时,需要对相关利益做出周密考虑,以减少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冲突。利润最大化并不排除相关者利益的满足,但问题是如何满足。企业中各个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是以契约的形式约定:股东向企业投入资本分享剩余受益;债权人向企业贷款而到期收回本金,赚取利息;职工向企业提供智力或体力获得工资奖金等报酬;政府为企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要求企业依法纳税。这是契约关系中最本质的内容,保证这些利益的实现才是最好地保护相关者的利益。所有契约的履行,必须以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为基础,不能赚取适当利润的企业,不会是企业价值最大的企业,也不会是相关者利益最大的企业。   (二)利润最大化目标对企业财务作用   第一,利润最大化是一个总体目标,能够方便地分解成部门目标。所谓财务目标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从事财务管理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对企业财务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是一种先进而科学的财务管理和现代激励制度。财务目标是制定生产目标、销售目标等一系列目标的基础和前提,使企业的一切财务行为和活动都以企业财务目标作为行动指南。企业财务活动开始于确定财务目标,实施以目标作为指针,工作完成以目标来评价考核。因此,财务活动在企业中处于一个核心地位,财务目标将从根本上反映企业的总目标。目标管理是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最为有效的管理形式,从经济责任制角度来看,明确企业财务目标,实质上是在明确规定企业财务管理的责任。如果所明确的财务管理责任与企业理财人员的工作无关或关系不紧密,企业的理财人员经过努力对其无法控制,那么这种经济责任将无法落实,也不可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目标就形同虚设,严重者还会挫伤企业理财人员的积极性。从目标对财务活动实践的指导意义上分析,不论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还企业价值最大化、相关者权益最大化等目标都不能分解成较低层次的分部门或个人的目标,因而也就很难转化的企业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业务部门的工作目标,更不用说转化为如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努力目标,这样财务目标对企业理财行为的指导、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第二,利润是收入和费用配比后的结果,能够促使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者必须讲求经济核算、想方设法降低费用或增加收入、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强化成本核算、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销售等。在这一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短期行为,如企业行为的短视、投资的盲目、市场交易的不公平竞争等。这些短期行为使人们对企业产生诸多忧虑,认为利润最大化和短期行为之间有绝对的前因后果关系。但透过各种表面现象不难发现,短期行为不是目标选择本身造成的,而是由环境制度不完善以及行为者自身素质缺陷决定的。配套机制出了问题,采用什么样的目标都是难以奏效的。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不尽如人意,再加上竞争者自身素质的限制,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不适应、不成熟,导致了一些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利润最大化”,就如同不能否定人类正常的趋利动机一样。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健全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为企业追求利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第三,利润最大化目标易于度量。企业财务活动是运用经济价值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其研究对象是企业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资金,反映经济价值必须能以货币度量。企业财务目标具有货币性是其区别于企业内其他不同性质管理目标的显着性特征。利润是企业最关心的一个指标,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计量、考核办法和程序,与其他指标相比,具有指标简单易懂,便于统计、主观因素的影响小等优点。   (三)企业追逐利润的过程即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   企业是社会组织中的一种,其特征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而为了满足人们追求那些非经济收益的要求,社会中同样存在有许多企业以外的社会组织,这显然是一种合理的社会分工的局面。在这种分工局面之下,经济和非经济的收益都得到最大的实现机会。从亚当?斯密开始,经济学家就认识到专业化分工对效率的巨大推动作用。当代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分工的发展和深化实际上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各种社会责任的共同特征是要求企业以牺牲利润为代价换取某种其他收益。若非如此,假如某种行为会增加利润,企业家会比其他人更快地做这件事,企业家就是依靠这种发现能力谋生的。要求企业承担追求盈利以外的社会责任,实际上就是要改变这种合理的分工局面。这种做法不符合专业分工的要求,只能导致分工的退化和效率的下降,进而导致经济产出的降低。这样一来就会产生两个后果:一是经济产出的降低就意味着企业为社会提供的有效商品和服务的减少,也就意味着社会蒙受了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即企业没有充分完成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二是作为非专业化的机构,企业在追求非经济收益时必然是低效的。而社会上的那些以此为专业的非赢利组织,他们本来可以在企业创造的经济产出的基础上提供高效率的非经济收益产出,但经济产出的降低使得非经济收益的产出也随着降低。而且强调企业承担所谓“社会责任”会压制专业性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使得创造非经济收益的专业化程度降低,从而导致效率低下,产出不足。笔者认为,最佳方式是是让企业只承担创造利润的任务。同时,让人们根据自己的偏好,在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起各种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去追求他们认为重要的非经济目标。着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指出,“在这样的社会中,仅存在一种,而且是唯一的一种商业社会责任———只要它遵守职业规则,那么它的社会责任就是利用其资源,并且从事那些旨在增加其利润的活动”。   企业追逐利润的过程其实就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当一个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服务能赚取利润时,说明企业的产品是人们需要的,因为满足了这种需要而获利颇丰。这种需要的创造并不是人人可为的,它不但需要超前的眼光和科学的管理,还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是因为正确地配置了社会各项资源才取得的。如果有配置得不好,或将无利可图甚至血本无归。可见,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不仅意味着交易的另一方财富同时增长,而且还正确地配置了社会资源,附带还产生的税收和安置了众多就业岗位,即企业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其实是一致的。但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时候,并不能仅着眼于当前,更要着眼于长远。只注重眼前蝇头小利的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不能持续;而能够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持久的利润最大化,而履行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恰好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综上所述,可得出如下结论: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其实也在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企业追求利润的过程其实也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过程,主观为利润,客观为责任才应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常态。   :   [1]黄晓鹏:《社会责任:理论与中国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2]理查德.A.波斯纳着,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3]陈留彬:《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4]李文川:《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对我国的启示》,《改革与战略》2007年第2期.   [5]刘长喜:《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复旦大学博士》2005年.
/
本文档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利润最大化之争与协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