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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强化税源管理

2021-07-19 25页 doc 72K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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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仲

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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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强化税源管理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一、关于税源管理问题强化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依据其内在发展规律从量变到质变的客观要求,是税收收入在规模和速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税收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税收的主要源泉,但税源不等于税收,税源只有通过征收管理才能转化为税收,税源所决定的税收收入与实际征收的税收收入之间的差距是税收流失,控制和减少税收流失一直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当前,税收征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税源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检验税收征管能力的试金石。以提高税收征...
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强化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与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一、关于税源管理问强化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依据其内在发展规律从量变到质变的客观要求,是税收收入在规模和速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选择。税收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税收的主要源泉,但税源不等于税收,税源只有通过征收管理才能转化为税收,税源所决定的税收收入与实际征收的税收收入之间的差距是税收流失,控制和减少税收流失一直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当前,税收征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税源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检验税收征管能力的试金石。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不断更新税收管理理念,提高税源管理能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既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主旋律,也是当代税务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关于税源管理讲六个问题,一是税源管理的概念,二是税源管理的特点,三是税源与税基和应征税款的关系,四是实施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加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五是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落脚点,六是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一)税源管理的概念“源”字在辞海中的定义是“水流开始的地方,引申为事物的来源”。税源即指税收的来源。从税收的支付角度或经济角度讲,税源指支付税收的财源。从微观来看即是自然人或法人取得的收入,从宏观来看即是一国的国民收入或国内生产总值,我们称之为广义税源。从税收的形成即税法角度讲,税源指课税的目的物,即税收客体或课税对象,也称狭义税源。今天所讲的税源是从税法角度定义的税源概念(即狭义税源)。根据现行税法,按照是否已形成纳税义务划分,可分为潜在税源和现实税源两个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源管理是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国际上一些经济学家从经济角度出发研究税源时,还提出了税本的概念。认为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是产生税源的物质要素和基础条件。税收来自税源,税源来自税本产生的收益,并将税本比作“树”,将税源比作“果实”,从“果实”中取出一部分交给国家即是税收。这种观点强调征税不能侵害税本。而避免侵害税本的最根本保障就是依法征税。这种观点对应到我国的税收管理理念,就是“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研究国际上的成果对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和实施税源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通过以上分析,认为税源管理的概念,是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分析税源信息,把握税源的形成、规模及分布,为促使税源依法形成税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采取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以及在此过程中开展的相关工作总称。(二)税源管理的特点1.税源管理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从纳税人角度看,从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纳税申报到缴纳税款、办理减免缓退等涉税事项,全部涉及税源管理的工作内容。从税务机关角度看,税源管理与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工作关系密切。从税收人员角度看,税源管理还包括对制定目标、、进行绩效考核、规范和提高税收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2.税源管理体现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作为税收的纳税主体,纳税人是税源的载体,也是税源管理的对象,对应“户”的概念;作为税收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也是税源管理的主体,其工作内容既对应“事”的概念,也对应“户”的概念。管户与管事其实是一回事,是从不同侧面对税源管理的表述,其含义都是指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管户必须从具体事务入手,否则就失去工作内容;管事离不开管户,否则就没有针对性和有效性。3.税源管理基于对海量信息的集成化处理。对税源情况的了解和掌握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其途径就是对海量信息的充分占有和科学利用,因此,税源信息的采集和应用水平成为决定税源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因素。要对来自不同渠道、不同层面、零散的海量信息加以有效利用,使之能够系统、科学地反映税源的基本状况,必须通过“一户式”户籍管理等制度和构建指标体系等途径对海量涉税信息进行集成化处理。4.税源管理基于信息化平台的支撑。信息化建设是有效进行税源管理的根本性保障,也是新旧税收管理员制度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包括软硬件建设两个方面。信息化平台的支撑要求计算机网络体系及相应工作软件能够实现以下功能:一是采集海量涉税信息,并根据需要加以整合优化;二是支持利用海量信息对涉税异常进行预警和初步分析;三是支持税源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四是根据系统记录实现对各岗位工作的自动考核。5.税源管理是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动态过程。受经济发展、税制完善程度和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税源的规模、结构与分布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旧的税源不断萎缩以至消失,新的税源不断产生并且壮大。为适应客观情况变化的要求,税源管理的内容必须随之调整,税源管理的手段和措施也必须不断丰富和完善。(三)税源与税基和应征税款的关系税源(税收客体)与税基(也称课税基数)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都是税收的构成要素。一般说来,税源是课税的内容,税基是课税的数量。在有些情况下,税基等于税源量的表现形式,如流转税中营业税的税源是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流转额,税基即是营业收入,二者是统一的。但在有些情况下,税基只是税源数量的一部分,如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是个人的全部所得,而税基则是个人的全部所得额经过一系列扣除、抵免和减免后的数额。应征税款则是税基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结果,即应实现的税收收入,是制定税收计划和衡量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基础。在一定时期内税源既定条件下,应征税款主要取决于税收优惠政策程度和征管的能力与水平。从税源的宏观和微观角度科学地预测应征税款,从而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税收流失,是科学确定税收计划、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税源管理工作的核心目的。(四)实施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加专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税收征管工作从信息化加专业化到科学化、精细化,概括地反映了我们征管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而这两个阶段的分水岭就是2004年的征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标志着我们的征管改革思路开始从实行大规模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重组,实行业务流程优化,搭建信息化软硬件基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入到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关键转型期。如果说2004年征管会议之前,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思路可以用“信息化加专业化”来概括的话,那么征管会议之后则可以用“科学化和精细化”来概括。从专业化加信息化到科学化和精细化,这两种提法上的变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解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把握强化税源管理命题深刻内涵的钥匙。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二者在理论上的不同含义。第一,信息化是一种科学化的表现,但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信息化只是单独指的是人们借助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的一种科学手段。科学化则不同。科学化首先表现为一种理念、一种观点,这种理念和观点的内在支撑就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实事求是。科学化也包括了手段,其中很重要的就是现代科学的结晶---信息化手段。因此,将征管改革的思路从信息化转变到科学化是认识论上的重大进步。第二,专业化是现代社会化分工的产物,说到底也是一种精细化的表现,但专业化只是指在社会分工上的精细。精细化则包括了专业化。但比单纯的专业化更全面、更准确,同样也包括了思想意识、方法和手段的精细。所以,从专业化转变到精细化也是认识论上的重要进步。因此,可以看出,从理论上来讲,科学化、精细化较之信息化加专业化的提法,科学化、精细化更为科学,更为全面,更为准确。其次,让我们看一下二者的现实意义。从94年分税制改革到2004年,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我们在征管体制上进行了一系列得改革。先是实行了征管、检查两分离或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解决了税收专管员征、管、查三权集于一身,权利不受制约弊端的问题;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其后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税收工作要走“科技加管理”道路,征管工作要实现“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指导思想,启动了以信息化为基础、以建立专业化现代征管新格局为目的的综合征管改革。应当说,十年改革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为我国税收事业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30字”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和征、管、查三大职能分解、实施专业化管理后,由于对“30字”征管模式理解上的偏差,导致了执行上的偏差。一些同志片面地认为,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就是坐等纳税人上门,放松了对纳税人的到户管理和日常巡查;甚至错误地认为除稽查人员外,管理部门的人员不能下户;部分地区在执行过程中片面地强调税收专管员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致使管户与管事相脱节;过分强调将工作重点放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上,忽视了税收专管员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导致对税源控管力度弱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凸现。为解决这一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针对税收征管工作和改革中问题症结所在,2003年将原30字的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四个字,完善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征管模式。并提出了税收管理要走“科学化、精细化”道路的工作思路。在2004年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上,谢局长提出了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指出:“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征管模式规定的各个管理环节,也是对应于征管查分工,要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改革不是放弃或削弱税源管理,专管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以及税源管理责任明确的优点应该继续发挥”。从信息化加专业化到科学化、精细化,我们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提升的思想认识过程。这个过程现在看来,应当说是总局党组自觉运用科学发观指导税收工作,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出思路、想问题并且解决问题的一个辩证发展过程。应当说,没有信息化加专业化改革的提出与取得的成效,就没有今天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所以说,科学化、精细化是在信息化加专业化改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提出科学化、精细化不是否定信息化和专业化,而是在更高意义上的继承和发展,是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五)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落脚点1、强化税源管理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中国经济逐步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驶入了经济发展快车道。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努力,“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000美元以上,据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人均GDP已达1700美元的较高水平。根据国际上公认的研究报告显示,当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特别是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时,正是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和冲突集中凸现的关键时期。我国现恰好正处在这一敏感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日渐显现并在近几年集中暴露出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国际贸易摩擦频繁,等等这些因素,意味着税收继续靠外延增长实现增收的空间在缩小。因此,追求“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就自然成为当今中国的共同远景。党中央审时度势,顺应民意,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勾划出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其核心思想就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国内与国外、人与自然等各方面的和谐发展。《建议》对今后五年我国税收改革也提出明确的要求,即要实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税收作为国家主要的聚财手段、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和参与社会分配的有效方式,未来在完善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稳步推行物业税等等税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在管理上狠下工夫,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因此,强化税源管理是税务系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2、强化税源管理是征管工作按照其内在规律,从量变到质变发展的必然正如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发展规律一样,当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量变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便会发展到质变,形成事物发展的飞跃。税收工作在规模和速度上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会追求质量和效率。1994年税改之前,我国税收年收入不过4000多亿元。伴随国民经济的发展,税收收入逐年增长尤其是近几年更是大幅度稳定增长,相继迈上2万亿元、2.5万亿元和3万亿元的新台阶,今年前三个季度实现税收28420亿元,各项税收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这样巨大的飞跃,既为现代税收征管从量变到质变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其创造了条件。但是,应当看到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单纯地靠经济自然增长来拓展税收收入增长的空间已经越来越狭小,若要在税收基数逐年增大的前提条件下,继续保持较高的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强化税源管理,依靠对税源的深度发掘,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收尽收。3、强化税源管理是真正落实依法治税思想的前提和基础长期以来,在任务治税环境下,造成税收流失的因素很多,其中税源不清、征管不力是主要因素之一。由于税务机关不掌握税源情况及其变化趋势,税收收入计划编制方法一直采用了基数增长法,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和盲目性。有的地区出现了有意涵养税源、有税不收的现象;有的地区,则存在着不顾税源潜力,征收过头税现象,这些都是对依法治税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妨碍了税收作用的有效发挥,相当程度上也是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近几年在税收收入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工作已经从追求规模和速度转变为注重质量和效率,从相对粗放型的“任务管税”向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治税转变。我们有条件也有必要通过强化税源管理,在摸清税源规模分布、把握税源增长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税收计划,实现计划治税与依法治税的统一,达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目标。税源管理既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只有通过强化税源管理,摸清税源形成环节和规模分布,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税。4、强化税源管理是检验税务机关能力的试金石大家都知道,经济决定税收,经济发展是税收的根本源泉,但税源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等于税收。税源只有通过税收征管才能转化为税收。税源与实际税收收入之间的差距则意味着税收流失。差距越大,流失的可能性越大,说明征管能力和水平越低,反之说明征管能力和水平越高。因此,判断税收征管能力高低,不能仅看税收收入任务的多寡,而应更为看重对税源的掌握和挖掘能力。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尽可能多地、全面地掌握税源的规模与分布、掌握税基的构成与变化特点,将实际征收数尽力接近应征数,减少税收与税源之间的差距就成为了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也是今后我们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税源管理的任务,不仅在于能否将现实的税源通过我们的征管转化成国库的税收收入,更重要的在于能否搜寻、挖掘出潜在的税源。应当说,这是我们收税人应当练就的真“功夫”!近年来,我国的税收形势一直很好,而且税负一直高于GDP的增长。为什么还要强调加强税源管理呢?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的确保持了稳定较快增长的趋势,一方面应当看到这是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的直接反映。另一方面与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全国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也是分不开的。目前,社会各界对税收增长的速度与规模议论很多,认为我国的税收负担太高了。以2005年为例来分析,当年税收增长20%,从表面上看,高于GDP增长近10个百分点。近几年来税收收入增长大大高于同期GDP增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价格因素和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税收是按照现价计算征收的,税收增长率是按现价计算的,而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或者叫可比价核算的。去年按照可比价统计的GDP增长是9.9%,如果考虑价格因素,去年GDP现价增幅是14%,与去年税收增幅20%的差距就大大缩小了。二是GDP结构与税收结构之间有差异。GDP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组成,而税收主要来源于二、三产业,特别是来源于第二产业。去年第一、二、三产业现价增长率分别为8.4%、16.6%和12.9%,如果把第一产业的增加值去掉,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现价增长要高于总的GDP现价增长,与税收的现价增幅差距还会进一步缩小。以主要的税种增值税为例,增值税对应的税基是工商业的增加值,其中,工业增值税(占增值税83%)对应的税基是工业增加值,去年工业增加值现价增长16.8%,工业增值税增长19%,扣除免抵调库不可比因素后增幅为16.7%,两者增长基本同步。营业税也是我国的一个主要税种,去年营业税增量中几乎有一半来自房地产业以及建筑安装业。去年房地产业投资增长是19.8%,来自房地产业和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分别增长18.2%和21.5%,大体上与税基对应。再看企业所得税,也是去年增收比较多的一个税种,去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增长35.3%,首先得益于企业实现利润保持比较快的增长,去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2.6%,预缴当年所得税也增长了23%。同时也得益于2004年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8.1%,而2004年预缴税款增长25%左右,差额部分转到次年缴纳,使得2005年一季度汇算清缴收入比较多,增幅达86%。因此,去年企业所得税增幅相对比较高。三是外贸进出口对GDP增长与税收增长的作用的影响不一样。外贸在GDP中核算的是进出口净值(出口减进口),即进口作减项,出口作增项,所以进口数量越多,对于GDP减去的数字就越多。但是,进口体现在税收上却是增项,只要进口,就会有税收。这个一增一减差距就大了。因此,外贸进口实际对GDP和税收增长起相反的影响。如2004年进口增长36%,进口环节税收增长32.9%,拉动税收增长4.5个百分点。2005年进口增长12.7%,进口环节税收增长13.9%,拉动税收增长2个百分点。而出口退税不从税收收入中扣除作冲减财政收入处理,这也是税收收入增幅高于GDP增幅的一个因素。四是累进税率制度对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当应税所得达到一定规模时,适用税率提高从而使税收收入呈现跳跃式增长,导致个人所得税增幅往往会高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十五”期间,我国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宏观税负逐年提高,2005年达到16.9%,但将我国的宏观税负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我国的税负仍属于较低水平。宏观税负是指一定时期特定地区的税收收入与其相应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国家的分类,我们对23个工业国家和14个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分析。从不含社会保障税或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看:2000年—2003年,23个工业国家宏观税负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29.9%、29.7%、29.5%、30.1%。2000年-2004年我国同口径的宏观税负分别为12.8%、13.8%、14.1%、15.1%、16.1%,比工业国家30%左右的平均税负水平约低15个百分点。2000-2002年,发展中国家平均宏观税负分别为20.8%、20.9%、20.6%。与发展中国家比,我国宏观税负也是较低的。从含社会保障税或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看:1990年—2002年,工业国家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为37%—41%,同期发展中国家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为26%—29%。2004年,我国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为17.3%,与这些国家宏观税负水平差距更大。因此,通过上述税收负担分析和与国际比较,如果应用国际通行的办法比较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资料测算的话,我国的宏观税负与国际水平比是比较低的。所以说,总局提出强化税源管理是有清醒地、科学地分析基础的,不是凭空而来的想象或一时的头脑发热。我们的税收潜力还很大,必须居安思危,眼睛向内,加强税源管理。5、强化税源管理是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环境的有效途径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征管模式下,税款征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税务机关通过落实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和评估分析、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核实等税源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将纳税人目前大量存在的计算错误、理解偏差等非主观性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发或萌芽状态,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缓解征纳矛盾;同时,对涉嫌偷逃骗税行为的及时移交税务稽查查处,加之后续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发挥积极引导和惩戒威慑的合力,实现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管理的统一,从而有效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实现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双赢,对创造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的和谐税收环境乃至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长远而深刻的重要意义。6、强化税源管理是国际税收发展的大势所趋目前国际税收管理的趋势是:一些经济发达、税收征管水平较高的国家也开始将目光从盯紧税务机关内部制定税收的收入指标转向盯紧税源,将挖掘“税收征管潜力”和“减少税收流失”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以此来衡量本国税收管理的真实水准。这说明我们强调的税源管理是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也是税收征管理念的提升,正在与国际接轨。许多国家都认同要根据税收征管潜力确定税务机关的工作目标。“税务机关的使命是确保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依法征收并做到应收尽收”。因此,税务机关在确定工作目标时,应将“税收征管潜力”作为重要的参考变量。在这里,“税收征管潜力”也可以理解为“税源管理潜力”。研究挖掘税收潜力,减少税收流失,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是大势所趋。综上所述,总结历史经验和改革经验,顺应社会潮流和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不失时机地提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课题是有着深刻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强化税源分析,积极主动地探索和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方法,切实把强化税源管理落到实处。(六)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税源管理的内容非常丰富和广泛的,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建立税源管理相关制度,包括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分类;、业务重组、流程优化、简化程序;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发票及税控装置的管理;减免缓抵退税审批、认定核定管理;采集、应用和维护征管数据,进行税收分析、税源和税负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处理违法违章行为;纳税服务,进行税法宣传、辅导、政策送达;信息化建设等等,这里我讲一下当前税源管理要做的主要工作。1、户籍管理这里所说的户籍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未按期报备会计核算或银行账号情况的管理等内容)、税源登记管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相关税源信息及外籍人员相关信息的登记管理等内容)和户籍巡查管理(户籍日常巡查、停(歇)业户巡查和非正常户巡查等内容)以及核定认定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委托代征资格认定和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资格认定管理等内容)。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户籍情况,是做好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全面开展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要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工商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结合税务登记换证,全面核对、清理漏管户。同时,要不断拓展政府部门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登记信息共享,解决长期以来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登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要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覆盖面全的特点,及时清分下发各级基层单位,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提示服务;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三是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控纳税人资料的同时,定期开展巡查,组织人力走街串巷、走村串户,使得两者有机结合,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四是坚持完善国税、地税协调配合机制,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今年,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要通过此次换证,维护和充实已有税务登记信息,进一步巩固税源管理的基础。2、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是强化税源管理的组织载体,也是主要抓手。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发之后,各地相继进行了贯彻落实。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税收管理员在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多一少”和“一高一低”的矛盾。“一多一少”就是户多人少,“一高一低”就是工作要求高和素质低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一是要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解决三个不可替代的问题,为管理员减负:第一,税收管理员不能替代办税服务厅的职能;第二,税收管理员不能替代税务稽查的职能,划清日常检查和稽查的职责;第三,税收管理员不能替代纳税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二是要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充实管理员队伍,同时加强培训,引入能级管理等激励机制等来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要借助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开发管理员平台,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自动化管理,并辅之以作业标准和作业指南,从而将税收管理员从繁杂重复的手工作业中解放出来(下面我还将专门讲这个问题,这里不在赘述)。3、纳税评估纳税评估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纵观国内外纳税评估的发展过程,大体经历了有浅入深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一指标简单预警法”;第二阶段是“多项指标综合分析法;第三阶段“经济数学模型估算法”。在我国,前两个阶段的分析方法已被普遍采用,这对于科学分析纳税人的纳税状况和负税能力,明确加强管理和稽查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建立评估平台,开发应用评估模型,以深化评估工作;三是要拓展评估信息的来源渠道。从近来的各地实践经验来看,拓宽信息渠道,特别是拓宽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渠道,对于开展评估工作十分有效;四是抓好评估案例的总结,组织案例教学。后面还有同志专题讲纳税评估问题,在这里我就不展开讲了。4、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税务部门贯彻科学发展观,履行职责,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最终落脚点。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就是要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实施三个不同环节统筹考虑,优化管理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其核心就是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以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薄弱环节,强化税源管理。首先是加强税收与宏观经济税源分析。它是对税源全局或区域进行“面”的“扫描”。要加强税收增长分析,也要加强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分析,重点是税收收入与GDP的相关分析以及弹性系数分析,还包括分税种与相应产业增加值的相关分析。在对税收增长作一般性宏观分析的同时,要对影响税收增幅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从而在总体上判断它的纵向与横向变化趋势,指导强化税源管理的着力方向。其次是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分析。它是对税源进行“线”的剖析。重点是依据涉税的相关经济指标,对某一税种在某个行业或区域的税源状况、税负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价,从而为纳税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确定预警值、筛选评估分析对象、进行评估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其三是加强对纳税户的评估。纳税评估是针对某一户纳税人申报缴纳各种税收总体情况的综合分析评价,是对税源“点”的挖掘。“点”、“线”、“面”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也是辨证统一的。其四是要在加强税务稽查的同时,抓紧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复核和监督机制,确保评估应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稽查应反馈的结果及时反馈,杜绝因管理员做好人和单位领导怕得罪人而不及时移送案件的行为,防止稽查结果不及时反馈情况的发生,真正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在这方面,湖南、山东国税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至4月份,湖南国税通过互动机制共清查漏征漏管户2378户,评估企业1988户,通过评估移送案件485户,查补税款1.07亿元。山东国税今年2月至5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税负调查分析,坚持眼睛向内,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该局共调查分析纳税人49.93万户,查补税款62.53亿元;如计算增值税抵顶留抵税额和应纳税所得弥补亏损,共增加税收70.28亿元。5、税收征管数据的有效应用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地的数据库中积累了大量的税源数据,征管数据的分布也由原来的区县集中过渡到省级集中。数据集中为深化信息增值应用的实现准备了良好的数据环境。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树立利用数据分析指导工作的观念。要提升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必须拓展数据分析职能,设立数据处理分析岗位,科学划分工作职责,规范运作模式,探索集约化处理、集成化应用、集中化控制的数据综合利用办法,通过建立数据处理分析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数据资源的增值应用。一是建立数据采集、加工、反馈等数据应用管理规范,加强业务流和信息流的规范对接和有效融合,理顺数据分析处理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管理。目前总局正在做这方面工作,各地也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加强对数据的规范管理。二是开发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引进和应用数据仓库等分析方法,建立税收收入分析和纳税能力评估等科学的分析模型。综合利用纳税申报、财务资料、发票信息、生产经营等数据开展宏观税负、税收弹性、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分析等,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提供有效信息,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有的地区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们把集中到省局的数据进行了加工,分为基层数据处理和决策层数据处理两层。将基层需要的数据打包之后发给基层用作对单户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如:一是运用“税收负担率”这个指标,纵向监控企业发展变化情况,对企业的长期和短期经济情况进行分析,掌握企业的税负情况和变化趋势,发现企业在某一时期的纳税异常问题,为税源管理提供依据;二是横向监控行业税负。在同一行业中选择三年或三年以上通过税务稽查未发现偷逃骗税行为的依法纳税并且正常经营的企业,计算其税负,并作为本行业内的税负标准,与行业内其余企业的税负情况进行对比,如果高于或者低于这个比率,则说明企业纳税存在异常。然后把筛选出的税负异常的企业,运用数学统计的原理,测算出税负的偏离率,对偏离标准税负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监控分析,为税源监控管理人员提供实时的相关数据,这就提高了税源监控管理的针对性。省级税务机关则利用决策层数据处理侧重于宏观数据、行业数据、重点税源分析,进行区域税收收入形势发展预测,把握工作主动权。通过分析各类宏观经济指标,如对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量等每一经济分指标,建立模型进行预测,测出单个指标对税收指标的影响,再通过数学模型来确定每个经济指标对税收指标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这些指标和税收指标的相关弹性系数,研究宏观经济和税收之间的关联度,通过经济的发展趋势来预测税收的发展趋势,预测一个地区或者行业的纳税能力,从而使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建立在客观经济税源的基础上,把“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到税源管理工作中。6、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必然要求税收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就是要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税源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优质服务包含着优质管理,不仅仅是在办税服务厅提供浅层次的便利,更重要的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纳税辅导、信息交流等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纳税服务最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切实享受到自己的权利,从而进一步提高自觉遵守税法的遵从度。具体地讲,一是要深化纳税咨询辅导服务。二是要完善统一纳税服务制度。三是要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设置。四是要完善税收法律救济服务。该问题后面有同志专门讲解,我就不具体讲了。7、属地管理原则下的分类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是税务机关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变化的要求,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在全面准确掌握税源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加以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同时,要注意加强对纳税人管理难度和税务机关管理能力的对应性研究,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地域、内部控制制度、经营方式以及信用等级等因素,准确区分纳税人的管理难度,确定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管理。首先要强化对跨区域经营并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大企业、跨国公司、集团公司或者国内跨地区经营大企业等重点税源的管理;其次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措施;第三对集贸市场税收实行分类管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推行电脑定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和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监管。8、发票管理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为了克服“真票虚开”和“假票制售”两大顽症,在实行综合治理的同时,努力实现管理机制创新。要把对纳税人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与鼓励消费者介入的“发票有奖”、“发票查询”(识别真伪)活动和全面取消手工发票的税控收款机推广结合起来,逐步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机器开票”的发票管理新机制,使得税务监督、消费者监督、电子监督三管齐下,养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打压“开假票,虚开票”的生存空间。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验旧”不仅要审验发票是否按规定使用,更重要的是要核查纳税人开出的发票金额是否申报纳税。对于企事业单位,应当要求其定期列出所开具的发票清单,并汇总开票金额,随同使用过的发票一并提交税务机关“验旧”,税务机关则应将纳税人报验的汇总开票金额与其纳税申报表申报的营业额进行“票表比对”,实现“以票控税”;对于个体工商户则可将其报验的汇总开票金额与税务机关为其核定的纳税营业额进行“票表比对”,汇总开票金额大于核定的纳税营业额的,当期即应就差额补征税款,并以此作为下期调整应纳税营业额的参考依据。  在巩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成果、抓紧落实“一机多票”推广的同时,严格按照“标准化、市场化、行政监督”的推行思路,认真贯彻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规定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适合使用的行业推行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具推行使用后,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9、征管质量考评体系目前,六率考核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根据税收征管形势发展的要求,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群众满意”的四条根本标准,将建立基于信息化基础上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力图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资源和基础信息集中到省级管理的优势,对各级征管基础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四条标准的要求,根据税收征管的不同环节考核指标。为了考核执法规范,设计了包括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处罚率、欠税率、结案率、案件移送率、强制执行率等一系列指标,它们还可以分解为许多二级指标;为了考核征收率高低,设计了微观税负考核指标、宏观税负考核指标和税收弹性等三类指标,也按需要分解成一系列二级指标;为了考核成本降低与否,从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分解为一系列二级指标;社会满意度方面主要考核执法满意度、服务满意度,也分解为一系列二级指标(尚未正式下发,还在讨论中)。为了保证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以及考核体系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将所有指标分为两类:强制考核指标和参考性指标。所有数据来源有较大不确定性或者人工因素明显的,均作为参考性指标;所有数据来源可靠并且反映税收征管行为、真实效果的指标,均作为强制考核指标。二、关于税收管理员制度我国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由税收专管员制度发展演变而来的。关于税收管理员我讲八个问题,一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含义,二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三是税收管理员与税收专管员的异同,四是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目的意义,五是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六是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七是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八是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一)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含义首先明确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一些基本概念: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分片管理是指在一个基层征收管理单位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行政区划(如乡镇、村、街道、社区等)或管辖区域内主要标志(铁路、公路、河道等)为标准等进行具体划分,以确定相应管理责任人的一种管理方式。分类管理是指在一个基层征收管理单位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据纳税人年缴税款数额或经营规模(资产总额)大小或所属行业等标准进行具体划分,以确定相应管理责任人的一种管理方式。税收管理员制度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税务人员行为,促进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工作制度。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具体含义包括:从岗位性质看,是基层税务机关的外勤人员,且具有税务执法资格,不是基层税务机关的全体人员。从管理对象看,是依法具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从担负的主要职责看,除以税源管理为主外,还负责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纳税申报管理、纳税评估、户籍分类管理、收入分析与预测、纳税服务、日常检查、资料管理及其它管理工作。从管理方式看,是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且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农村偏远的地区和集贸市场除外)、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事宜。同时,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还要解决四个错误认识:一是认为税收管理员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专管员。一提到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少同志认为:“征管改革近十年,一夜回到改革前”。这是对税收管理员性质认识上模糊的表现。过去的专管员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存在工作环节封闭,权力不受制约,个人说了算的弊端。而现行的税收管理员是以税源管理为中心,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税和违章处罚等。通过履行户籍管理、督促申报、发票管理、政策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等职责,达到加强税源监控、堵塞漏洞,实现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二是认为税收管理员不能下户检查。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除稽查部门外,税务管理部门是不能下户检查。税收管理员要管住税源,并做到精细化,下户开展日常检查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下户检查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也可以掌握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和税源变动的原因,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同时,还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当然,对在纳税评估和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涉嫌偷逃税的案件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三是认为“管户就是下户”,把管事与管户割裂开来。应该说,管户和管事是统一的整体。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管户内容在于管事,管事离不开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所谓管事就是按照管理的业务规程,对每一户具体纳税事项进行有效的控管。管户必然从管事入手,不然管户就失去具体内容。加强税源管理必须通过管户来加以实现。同时,在管户过程中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把管事过程中采集的信息按户归集,纵横比对分析,从而达到监控税基、税源和税负,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四是认为“属地管理”就是“按片管辖”。对纳税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是指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原则上要做到“属地管理”。即:企业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对纳税人管理除了实行按片管理外,还可以按税源大小、经济类型、行业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做到按片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对特别大的重点税源企业还可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以不断提高对税源监控的能力。(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发展与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管理员从名称到管理职责到管理方式等,都在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演变而演变,随着对纳税人的管理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在五十多年的历史中,大致经历了初建与逐步完善、改革、规范三个阶段的发展与变化过程。第一阶段:初建与逐步完善阶段(建国初期至80年代中期)解放初期,由于国家开展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私营、个体经济的改造,为支持、配合这一活动,1951年5月21日,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税务人员驻厂办事规则》,明确规定:驻厂人员办理驻厂方货物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及其它有关各税之征收、检查、报表及税源管理事项。并要求税务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等各项经济指标。1951年6月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直接税业务会议指出:建立专责管理制度,以地区划分,以纳税户为单位,各税结合进行管理。为做好日常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当时,在全国税务机关普遍开展了四建活动,即建段专营(基层税务专管人员以路段管理为主,具体执行上是以公安派出所或街道、门牌号等为界址进行划分,每一专管员以其工作能力决定管户多少,一般在100户左右);建业归档(将各类工商业主按实际经营门类划分其所属行业,行业不同,税务机关征收方式及确定的人员也不同);建帐簿(要求各工商业主按规定建立会计帐簿,核算和反映实际生产经营额、所得额及资本额);建发货票(规定各座商、行商的摊贩、均必须建立统一的发货票,实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税务盖章、领销登记的控管方式)。这一时期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1、传达税收法令,召开会议组织工商业主学习、了解税收政策;2、收集日常管理资料,随时检查工商业主生产经营情况;3、组织管段内业主小组长审查业主申报表是否真实;4、掌握管段内各工商业主生产经营动态,及时处理开、歇业等日常事务;5、收发与初步审核业主报表,督促其按期缴税;6、教育管段内会计人员真实的记帐与报告;7、督促、帮助管段内业主建帐和建发货票;8、联系管段内各经营业主的店员,及时提供线索,做好协税护税工作。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主要税源是私营工商业,因此,已解放的城区开始向私营工商业主办理纳税登记。然后,经过查核经营额和座商互评,核定出每一工商业主应缴纳的税额。到1953年改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定一年不变。50年代中后期,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断深入,国合企业逐渐成为税收征管的重点。税收专管员制度经历了由解放初期的专责管理,过渡到按行政区划建立分区、分片、分段的专人管理制度。1956年全国各地普遍对小商小贩试行“双定”方式,对国合企业实行纳税申报、纳税鉴定制度。在日常具体征管上,贯彻“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原则,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严于个体手工业和小商贩。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税收管理重点转移到国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各种集体组织。后因集贸市场开放,纳税单位和个人迅猛增加,面对税源分散、干部严重不足的状况,到50年代末期,专责管理制度又完善到分区、分片、分段专人管理,与大户集中到县(市)局按行业专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有的省、市将某一行业指定一个区域专责管理,在这个区域内按地段划分到人。60年代至70年代初,由于十年动乱,许多有效的管理制度遭到扼杀。到70年代中期,才逐步恢复专管员制度。80年代中期,专管员一般分为国合专管员和市场专管员两大类,国合专管员主要负责国营、集体企业的征管,市场专管员主要负责集贸市场、流动商贩及临时经营的征管。这一时期,专管员主要职责是:1、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讲解与辅导;2、负责对所管户的纳税鉴定、税款催缴、违章处罚等项工作;3、负责对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及财会人员的培训;4、负责对所管户的税务促产工作。如帮联系购买原材料、推销产品、清收货款等;5、负责所管户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第二阶段:改革阶段(80年代中期至2004年)80年代主要实行的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体”的管理模式。专管员是按基层税务所管辖的管理对象所有制性质、行业或地段来划定设置。对重点企业设驻厂组或专职驻厂员,一般国营企业和大型集体企业按行业配备专管员,实行各税统管。对上交利润的,则税利统管;城镇小型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和集贸市场,实行按地段分工负责,各税统管;对街道居委会及农村周边,则划分专管片,各税统管。1985年9月,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财政部发布了《税务专管员守则》,对专管员提出了十条工作要求: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全心全意做好税收工作;2、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3、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勇于同违反税法的行为作斗争;4、努力钻研业务,掌握税收和财会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管理对象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6、搞好税收宣传,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产增收;7、办事认真,讲究效率,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完成任务;8、风纪严整,着装上岗,礼貌待人,文明收税;9、谦虚谨慎,联系群众,不断改进工作;10、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尊严和荣誉。这一时期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及时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直接通知所管的管理对象;2、负责对所管户的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全过程的税收征管工作;3、负责了解掌握所管户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每月不少于10天参加管户的帮促活动;4、负责对所管户进行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1987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湖北、吉林、河北、武汉进行了以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改革试点。198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至此,在全国大规模地推行了以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其中两分离,为县(市)一级税务机关实行征收管理与税收检查相分离;三分离,就是分别形成征收系列、管理系列和检查系列,以形成税务机关内部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其目的是以规范的专业化分工管事制度,代替专管员的管户制度。随着这一改革的逐步实施到位,在基层的税收管理人员分为征管和检查人员,或征收、管理和检查人员,逐步淡化了专管员制度。为了适应1994年全面的税收制度的改革,各地税务机关开始逐步进行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对以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模式进行改革和完善,许多省、市自全面推行了以管理对象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专管员的主要职责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并在每个基层征管单位设征收监控系列、管理服务系列、税务稽查系列、政策法制系列。特别是1997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由于这一征管模式明确了管理对象的自行申报纳税的基础地位,凡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其应缴的税款均自行计算,自行到银行缴纳,即凡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其应缴的税款均自行计算、自行到银行缴纳;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则由其在法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改变了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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