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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2017年平安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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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s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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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2017年平安建设考核实施细则》PAGE\*MERGEFORMAT-1-XX市2017年平安建设考核实施细则总分:163分序号考核事项分值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单位一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特别重大案事件1.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情况在按百分制换算后的分数中减分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定等规定和流程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3号)等确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对于不全面履行法...
《XX市2017年平安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PAGE\*MERGEFORMAT-1-XX市2017年平安建设考核实施总分:163分序号考核事项分值考核评价及责任单位一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特别重大案事件1.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情况在按百分制换算后的分数中减分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定等规定和流程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3号)等确定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对于不全面履行法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重大刑事案件(指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的县(市、新区),每发生1起减1分;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刑事案件(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邮寄危险物品,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县(市、新区)每发生1起减3分;发生故意杀人、伤害致3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每起扣1分。由市安监局、市维稳办、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能及各自掌握情况打分。市综治办汇总审核评分。二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群众安全感15各县(市、新区)根据省统计局年度群众安全感指数和政法综治部门满意度指数分别乘以分值系数为该项得分。对乡(镇、街道)的测评,有被挂牌整治乡(镇、街道)的县(市、新区),有一个扣1分;有被黄牌警告乡(镇、街道)的县(市、新区),有一个扣2分;有被一票否决的,有一个扣3分。由市综治办计分3.政法机关综合满意度10序号考核事项分值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单位三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4.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2由市维稳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1由市国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含邪教类案件)侦破工作0.5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7.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管控工作18.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1由市委610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9.反恐怖工作1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10.打黑除恶工作1.511.缉枪治爆工作112.禁吸强戒、吸毒人员增长幅度控制在2%以下213.组织整肃毒害行动114.公安监所安全文明管理115.网络安全保障工作216.反偷渡和防范打击非法出入境以及“三非”外国人员管理工作117.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118.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219.打击赌博、组织介绍卖淫违法犯罪活动120.以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为重点的“打四黑除四害”行动12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122.排查化解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工作123.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侦破工作124.“追逃”工作125.公共消防安全1序号考核事项分值考核评价标准及责任单位三三三三三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6.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1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27.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128.打击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229.打击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130.“扫黄打非”工作3由市文广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1.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132.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2由市金融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3.开展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3由市工商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4.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及虚假违法广告整治235.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1由市检察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6.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2由市法院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7.反假货币工作1由市人行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8.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1由市人社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39.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1由市国税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0.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2由市工业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1.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4县、乡逐级开展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情况;②两级分别安排部署、暗访督查、验收消号、总结和责任查究情况。由市综治办打分。③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作为加分事项进行评分,最高加2分。由市信访联席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410万人刑事发案率1分;②“天网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完成情况2分。以上二项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③人防、物防工作开展情况1分。由市综治办评分43.武警部队重要目标(“两看”目标)执勤隐患治理工作2由市武警支队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由市食药监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5.药品安全监管工作146.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由市安监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7.铁路护路联防工作4由市护路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8.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1由市交通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49.“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括“护校行动”)5由市教育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0.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管理工作1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3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清理整治1分,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②寄递安全管理工作1分,由市邮管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③物流安全管理1分,由市交通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5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3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有力;②命案严控目标任务完成好;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事先排查发现、建立和报送台账、明确责任人,源头预防到位;④列入市综治办台账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率有效提升;⑤按要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台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⑥按时报送矛盾纠纷半年、全年报告。由市综治办牵头打分53.民转刑命案发生情况1由市公安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2由市委政法委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5.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1由市农委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6.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1由市林业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二)平安建设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二)平安建设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二)平安建设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源头预防工作基层平安建设工作5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2由市维稳办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8.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1由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专项组)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59.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6“回归工程”1分,由市司法局制定标准并打分;②“安宁工程”1分,“红丝带工程”1分,由市卫计委制定标准并打分;③“育新工程”1分,“雨露工程”1分,“必接工作”1分,由市综治办评分。其中,“育新工程”重点考核按照“四化五无”标准推进专门学校建设运行情况;“雨露工程”重点考核儿童生活常识、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救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必接工作”接回率排名全市前三位且高于90%的得满分,并依次给予1、0.8、0.6加分;接回率低于90%的,每下幅1个百分点扣0.1分。60.社区矫正工作3由市司法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1.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2由市民政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4由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市委)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3.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由市委组织部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4.综治工作中心建设2①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参照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分组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情况;②运行情况,包括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等接入各级综治中心以及应用情况。由市综治办评分。65.群防群治队伍建设1①中心城镇,社区推行了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队伍人员到位,健全;②机关、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值班正常、制度健全、人员履职;③建立了农村护寨、护村队,人员到位。由市综治办评分66.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1全面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辖区乡镇(街道)网格化全覆盖。由市综治办考核评分67.基层政法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由市综治办考核评分68.“平安家庭”创建工作1由市妇联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69.“平安医院”创建工作1由市卫计委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70.医院环境“整治行动”171.“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1由市文化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72.“平安边界”创建工作1由市民政局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并打分73.“平安村寨”创建工作1由市综治办评分7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1由市“两新组织”专项组(市综治办)评分7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176.见义勇为工作情况1①工作机构建立,作用发挥正常;②表彰、慰问、救助和宣传活动开展好。由市综治办评分平安建设宣传工作77.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负面舆情引导应对、组织保障能力建设、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工作5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评分(三)创新和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平安建设78.综治(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系统特别是“雪亮工作”建设应用正常3①息系统维护及信息录入、更新情况0.3分;②“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情况2.5分,包括县(市、新区)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将有关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同级综治中心,将综治中心有关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同级公安机关、乡村“雪亮工程”试点建设推进等情况。由市综治办评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推进平安建设79.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2①《XX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情况;②是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③是否将综合治理工作同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等直接挂钩;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由市综治办评分80.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办理晋职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的情况2①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情况;②人事部门办理干部评先受奖、晋级时书面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的情况。由市综治办评分81.综治组织建设及其职能作用发挥情况3①县、乡两级综治办机构健全,组织领导及人员配齐到位,运转高效;②机关单位、村明确专抓综治工作人员情况;③发挥综治组织职能作用推动平安建设成效。由市综治办评分82.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情况1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实际拨付到位。由市综治办评分83.综治委成员单位述职、联系点、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情况1①成员单位述职、联系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②综治实绩档案建立情况。由市综治办评分备注评分合计分数换算为百分制后即为考核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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