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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河北定额土建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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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河北定额土建宣贯PAGE第一篇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土建定额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七月第一部分综合说明一、编制概况为使计价依据符合“十二五”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11]77号),我站组织专家、技术骨干、专业人员于2011年2月开始编制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于2012年6月定稿,交付印刷。(一)编制步骤本定额经过成立编制组、调查研究...
12年河北定额土建宣贯
PAGE第一篇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土建定额编制组二〇一二年七月第一部分综合说明一、编制概况为使计价依据符合“十二五”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质[2011]77号),我站组织专家、技术骨干、专业人员于2011年2月开始编制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于2012年6月定稿,交付印刷。(一)编制步骤本定额经过成立编制组、调查研究、定额编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审查、报批等阶段。具体步骤如下:省内外调研、成立编制组、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项目划分征求意见、项目划分审查、补充子目、定额水平调整,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统稿会、定额水平测算、完成审查稿、全省审查会、综合组审查会、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步骤。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项目划分稿及定额初稿予以网上公示征求社会意见,使本定额更好地反映我省实际,保证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定额编制期间,编制组赴北京、浙江、安徽等11个兄弟省(市)学习定额编制经验,与省内50余家企业座谈,了解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收集了200余条编制意见及建议。项目划分稿收到有关意见128条,定额初稿收到有关意见64条,编制组均认真研究,予以妥善解决,保证了定额的高质、合理。(二)编制任务分配本定额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沧州、秦皇岛、石家庄、邢台市造价管理站参编。沧州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费、第十六章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秦皇岛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附录一配合比;石家庄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十五章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邢台市造价管理站编制了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各参编单位在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经验丰富的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编制组,完成具体的定额编制任务。沧州市造价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河北大元建业集团股份的技术力量;秦皇岛市造价站大力吸收施工单位、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的专家,对桩基项目水平进行指导,听取专家的意见,保证了定额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石家庄、邢台市造价站抽调精兵强将充实编制组,严把编制节点各关口,按时保质的完成了编制任务。本定额编制组组成如下:组长:金春平副组长:李现通韩锁库王晓利石元坤李献英刘崇升李茹芹张培杰王建飞杨德成成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排名不分先后)于永睿马新利马静慧王松王璐王秋菊王海广王清祥王惠洁王静娜尹占辉白晓军冯佩杰乔薇伊银平刘伟刘芳刘辉刘金桥刘建中刘建苹齐海水安培明孙汉利孙铁飞纪俊宁苏风祥苏相贤李庄李坤李响李菲李凤杰李东升李兰贞李晓军李燕君杨素云杨瑞军吴丙毅吴增海张红张晖张越张生宇张春荣张艳杰张晓虹张燕红陈福刚周计书房必忠孟庆喜赵丽彬胡松龄哈俊达钱泉高利波高凯华郭双杰郭志宏郭艳军郭雪靖唐海丽陶靖崔巍梁国庆焦晓玲彭立刚董素云韩梅惠桂香葛怀银魏思源二、本定额颁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6月18日,以冀建市〔2012〕406号文件颁发本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从其合同约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做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冀建市[2012]386号)和省造价站《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价建[2012]28号)执行。三、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及依据(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编制指导思想。(二)编制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2.既适应定额计价又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3.以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为基础,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补充;4.适应当前施工技术的发展,满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在计价方面的需要;5.贯彻现行省以上的标准、规范;6.定额的项目划分齐全、步距合理;7.对现行定额中含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子目进行必要的调整;8.适当综合、方便使用和易于调整,尽量满足不同情况的需要。9.体现计价依据的公信性,与市场紧密结合,做到定额项目实用、公平、合理。(三)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2.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4.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5.2008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6.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7.《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8.现行的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9.编制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10.典型工程技术经济资料。(1)施工图;(2)采用的标准和规范;(3)工程结算;(4)市场价格;(5)一次性补充定额;(6)其他。四、适用范围及作用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五、章节及项目设置本定额在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基础上,补充了我省已经成熟的新工艺项目和已经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并对目前已经不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项目和定额水平进行必要的删除、修改和完善。结合新的标准图集,删除了旧标准图集的有关项目,增加了新标准图集的做法。本定额共分三部分(实体项目、措施项目、附录)十六章,共2950个子目,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比,增加908个子目,删除556个子目,修改调整575个子目。主要删除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一章及大型金属构件制作、大型混凝土构件预制,同时附录不再列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取定表、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具体设置如下:总说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一部分实体项目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九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第十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模板工程第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第十四章建筑物超高费第十五章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十六章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三部分附录附录一配合比附录二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表六、本定额特点本定额是以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及验收规范、操作编制的。自编制组成立到本定额颁发,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组织严密、程序合理、工作扎实、通力协作、重点突出、有突破、有亮点。(一)定额水平贴近实际。本定额编制时充分考虑了水平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对原定额水平与实际相差大的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二)适应技术进步及工程需要,增加了近几年已被广泛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项目,提高了覆盖面。(三)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如土方、桩基、综合脚手架、垂运、超高等)(四)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脚手架、模板等周转性材料按租赁方式编制,与市场接轨。目前,租赁的编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是本轮计价依据的突破点、亮点。七、本定额重点、重大变化、突破点(一)共性说明1.本定额实体项目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作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2.本定额实体项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3.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4.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本定额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材料价格是依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5.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本定额未列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项目,应用时按照合理施工方法或施工组织设计套用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有关内容。6.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7.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增加费两项,其计取和管理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冀建市[2012]386号)和省造价站《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价建[2012]28号)有关规定执行。9.本定额中的组合钢模板及卡具、大钢模板、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底座、支撑钢管及扣件、工具式活动脚手架、爬升装置及架体周转材料是按租赁编制的,其数量是按照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施工工期计算的;其他周转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常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租赁的周转材料进出场运费、装卸费包括在相应项目内。摊销的周转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10.混凝土模板项目中包括支撑及所需的操作脚手架,不另行单独计算。11.本定额是按照合格等级的建筑产品编制的,优质工程等级的建筑产品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计取优质工程补偿奖励费用有关程序、规定详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12.水电费扣除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扣除按以下方法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2.00%结算(其中:水费0.10%,电费1.90%);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2.30%结算(其中:水费0.30%,电费2.00%)。13.关于预拌砂浆项目(1)概念1)湿拌砂浆水泥、细集料、外加剂和水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搅拌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专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湿拌拌合物。2)干混砂浆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集料与水泥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家混合而成,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液体拌合使用的干混拌合物。干混砂浆也称为干拌砂浆。(2)分类和符号1)湿拌砂浆分类和符号①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并采用表1的符号表1湿拌砂浆符号品种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符号WMWPWSWW②按强度等级、稠度、凝结时间和抗渗等级的分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湿拌砂浆分类项目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M30M5、M10、M15、M20M5、M20、M25M10、M15、M20稠度/㎜50、70、9070、90、1105050、70、90凝结时间/h8、12、248、12、244、88、12、24抗渗等级---P6、P8、P102)干混砂浆分类和符号按用途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①普通干混砂浆分类和符号按用途分为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和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并采用表3的符号表3普通干混砂浆符号品种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符号DMDPDSDW按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的分类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普通干混砂浆分类项目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强度等级M5、M7.5、M10、M15、M20、M25、M30M5、M10、M15、M20M5、M20、M25M10、M15、M20抗渗等级---P6、P8、P10②特种干混砂浆分类和符号按用途分为干混瓷砖粘结砂浆、干混耐磨地坪砂浆、干混界面处理砂浆、干混特种防水砂浆、干混自流平砂浆、干混灌浆砂浆、干混外保温粘结砂浆、干混外保温抹面砂浆、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和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并采用表5的符号表5特种干混砂浆符号品种干混瓷砖粘结砂浆干混耐磨地坪砂浆干混界面处理砂浆干混特种防水砂浆干混自流平砂浆符号DTADFHDITDWSDSL品种干混灌浆砂浆干混外保温砂浆干混外保温抹灰砂浆干混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符号DGRDEADBIDPGDTI3)标记①湿拌砂浆标记如下WXWXX/PXX–XX–XX–XX标准号凝结时间稠度抗渗等级(有要求时)强度等级湿拌砂浆符号示例1:湿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稠度为70㎜、凝结时间为12h,其标记为:WMM10-70-12-JG/T230-2007示例2:湿拌防水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5、稠度为70㎜、凝结时间为12h、抗渗要求为P8,其标记为:WMM115/P8-70-12-JG/T230-2007②干混砂浆标记普通干混砂浆标记如下:DXMXX/PXX–XX标准号抗渗等级(有要求时)强度等级普通干混砂浆符号示例1:干混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0,其标记为:DMM10-JG/T230-2007示例2:干混普通防水砂浆的强度等级为M15,抗渗要求为P8,其标记为:DWM15/P8-JG/T230-2007特种干混砂浆标记如下:DX–XX-XX标准号产品类型(有分类时),特殊要求(有要求时)特种干混砂浆符号示例1:干混灌浆砂浆标记为:DGR-JG/T230-2007示例2:I型干混界面处理砂浆标记为:DIT-I-JG/T230-2007(4)预拌砂浆与传统砂浆分类对比表种类预拌砂浆传统砂浆抹灰砂浆DPM201:2、1:2.5水泥砂浆、1:1:2混合砂浆DPM151:3水泥砂浆DPM101:1:4混合砂浆、1:0.5:3水泥石灰砂浆DPM51:1:6混合砂浆地面砂浆DMS201:2水泥砂浆砌筑砂浆DMM5M5.0混合砂浆、M5.0水泥砂浆DMM7.5M7.5混合砂浆、M7.5水泥砂浆DMM10M10混合砂浆、M10水泥砂浆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均是按照干混砂浆编制考虑的,干拌后的砂浆原料运送到现场,现场设带搅拌机的干混砂浆储料罐,需要时现场加水搅拌。定额按照使用现场的水、电考虑。(二)各章节1.土石方工程(1)为解决综合机械给计价带来不精确的问题,同时为方便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机械土方工程的综合机械,改为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分别列项编制,并分别列出装车、不装车子目。(2)为方便计价,挖土方项目内不在编制钎探工作内容,钎探单独列项。2.桩基础工程(1)桩基础工程中土质分类由08定额的一级土、二级土修改为按砂土、黏土、砂砾、砾石分类,相应调整了定额含量。(2)将原定额打桩综合机械改为按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分别列项编制。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定额水平也与市政定额进行了平衡。3.砌筑工程,调整了砌砖(砌块)的人工消耗量。4.钢筋混凝土(1)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消耗量在08定额基础上考虑了预拌混凝土出厂与振捣密实后体积变化。(2)预制混凝土增加了预拌混凝土项目(3)调整了钢筋制安损耗,并计入在消耗量中。钢筋损耗参照全统基础定额和实际施工情况,确定为:现浇:直径10以内为2%,直径10以外4%;预制:直径10以内为1.5%,直径10以外3%。(08定额为:现浇3%,预制2%)(4)调整了通长钢筋搭接规定:直径10㎜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至25㎜按每10m一个接头;直径25㎜以上按每9m一个接头。(5)明确了措施用筋的计算方法。(6)调整了植筋的定额水平。(7)泵送混凝土项目高度编制到200m。5.构件制作、安装(1)考虑到建筑业市场化程度逐步完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删除了混凝土工程中大型预制构件制作、预应力混凝土制作及其对应的钢筋制安项目。删除了金属结构工程中大型金属构件制作项目。(2)混凝土工程中大型预制构件、金属结构工程中大型金属构件在安装项目中列出未计价材,按照市场价格计入。6.屋面及防水工程(1)根据市场调查,调整防水卷材消耗量。(2)考虑到附加层消耗量综合取定偏差较大,将卷材防水、防潮项目消耗量内不再含有附加层,附加层单独计算并入工程量内。(3)补充地下室墙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子目。7.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增加了MPC高效复合保温砂浆墙体保温子目。8.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1)删除了承插式陶土管、混凝土排水管安装项目;增加了机械施工排水管道安装项目。(2)为简化计算强度,减少重复劳动,将厂区道路工程中化粪池、检查井按座列项编制。9.脚手架工程(1)为减少造价纠纷,满足不同阶段、不同施工方法的计价需要,取消了综合脚手架,改为单项脚手架。(2)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将传统的脚手架摊销编制方法改为租赁方法编制,并将脚手架高度由130m增加到210m。为此建立了框架结构、框剪结构、砖混结构等结构、不同层数25个脚手架模型,确定合理的搭设期,常规的进出场时间,科学的搭设方案,计算出消耗量。10.模板(1)模板是按照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定型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分别列项编制。(2)组合式钢模板、支撑系统及操作平台按租赁方法编制,为此建立了框架结构、框剪结构、砖混结构等结构、不同层数37个模板模型,确定合理的支模期,常规的进出场时间,科学的搭设方案,计算出消耗量。(3)删除预制大型构件模板、预应力混凝土模板等子目。(4)将预制构件的模板计算规则由构件体积调整为接触面积,相应调整了预制构件模板的消耗量。脚手架、模板租赁的编制方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是本轮计价依据的突破点、亮点。11.垂运、超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的紧张,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是我省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满足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将建筑物的垂运、超高项目建筑物高度由原来130m增加到200m,。并依据工期定额、我省大多数垂运机械配备情况、日常定额管理的经验,参考临近省定额水平,大幅提高了建筑物的垂运、超高费定额水平。12.预拌砂浆对砂浆使用量超过0.5m3的子目编制了相应的预拌砂浆子目。13.冬季、雨季施工增加费为精确计算,将08定额的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调整为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两个子目。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列有基本费、增加费两个子目。并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通知精神,测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一般土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费率为3.55%(增加费率为0%--0.7%),桩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费率为2.85%(增加费率为0%--0.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程序上也相应做了调整。七、本定额与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使用界限(一)一般土建工程中的台基、外墙、屋顶、装修为仿古项目时按照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其他属现代做法的按本定额计算。(二)在大型公共建筑屋顶平台上建造仿古建筑时,以屋顶平台结构上皮为界,以上部分按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以下部分按本定额计算。(三)在大型公共建筑的厅堂内建造的仿古建筑工程,不需要单独挖土方做基础时,其基础部分与整个建筑的地下部分合并,一起按本定额计算;其地上部分包括台基在内按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若基础与整个建筑不相连,需单独挖土方做基础时,则全部按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四)独立建设的单项仿古建筑工程应按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其缺项部分可按本定额计算。第二部分各章说明A.1土、石方工程一、本章概况(一)章节划分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土石方共3节,合计268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较增加151个子目,删除30个子目,调整35个子目含量。(2008定额本章包括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共2节147个子目)。增加子目:地下室墙身外侧回填2:8灰土1个子目;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方、挖掘机挖土、装载机装松散土、装载机倒、运土方、自卸汽车运土、挖掘机挖淤泥流砂、机械装、运建筑垃圾子目、机械挖运石渣共144个子目;液压锤破碎岩石4个子目;人工、机械钎探2个子目。删除子目: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方、机械挖运土方、淤泥流砂、机械挖运石渣等使用综合机械的29个子目;3:7灰土碾压1个子目。调整子目:人工挖土方、人工挖沟槽、地坑取消钎探拍底人工调整34个子目;机械碾压2:8灰土调整损耗1个子目。(二)编制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4.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6.2008年计价依据;7.2008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8.《河北省建设工程新一轮计价依据编制工作方案》二、本章特点(一)主要特点1.本章分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爆破土石方三节,区分土方、淤泥流砂、建筑垃圾、石渣、岩石分别列项。2.机械土石方工程取消综合机械,采用单种机械不同规格、按土方类别并区分装车、不装车分别列项。定额使用的土石方机械主要规格如下:推土机:功率75KW、90KW、105KW、135KW;自行铲运机:铲斗容积8m3、10m3;挖掘机:正铲挖掘机(斗容量0.6m3、1.0m3)、反铲挖掘机(斗容量0.6m3、1.0m3、1.5m3)、抓铲挖掘机(斗容量0.5m3、1.0m3);自卸汽车:载重量8t、10t、12t、15t;装载机:斗容量1.0m3、1.5m3、3m3。3.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土石方机械按常用机械种类、规格考虑。投标报价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机械种类、规格。(二)与“2008定额”的区别1.子目变化(1)各子目工作内容取消工作面内排水,取消洒水车机械。(2)机械挖土中不再包含人工辅助开挖工作内容,人工辅助开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3)人工、机械挖土石方均取消了拍底和钎探。钎探区分人工钎探、机械钎探单独列项。2.增加的说明、计算规则(1)增加“回填2:8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的说明。(2)增加“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的说明。(3)增加“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的说明。(4)增加“装载机装淤泥、流砂按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的说明。(5)增加“建筑垃圾装运仅适用于掺有砖、瓦、砂、石等的垃圾装运,其工程量以自然堆积方乘以系数0.80计算”的说明。(6)增加“装载机装石渣按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0”的说明。(7)增加“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的说明。(14)增加“搭设脚手架,基础工作面每边增加1200mm”的计算规则。3.取消的说明、计算规则(1)取消机械挖土深度超5m有关说明。(2)取消了土方体积折算表。(3)取消“挖出的土如部分用于灰土垫层时,这部分土的体积在余土外运工程量中不予扣除”的计算规则。4.调整的说明、计算规则(1)(2)机械挖土方在坑内挖土,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土方工程量的5%计算(2008年定额为8%),并入土方工程量。(3)干、湿土的划分,统一按照土壤含水率确定,≥25%时为湿土。取消08定额人工土石方中按地下常水位的划分方法。三、定额的使用(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项目的使用中应首先考虑以下问题:1.土壤及岩石的类别。2.使用的机械种类和规格、施工方法。3.土壤含水率。4.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输距离。5.岩石开凿、爆破方法、清运方法及运距。6.土石方工程应该注意系数调整问题。(二)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以外的为平基。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四)挖土方、沟槽、地坑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六)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2.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4.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5.人工回填土项目已包括了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距离5m内取土运输,如实际取土超过5m时,按相应的运输项目计算。6.定额中人工运土方项目适用于人工挑土或抬土。(七)对已做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和管道沟的土方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地基土方大开挖工程应计算平整场地。(八)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回填土可按本章回填土夯填项目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房心填土和满堂基础室内回填土可按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B.1楼地面工程素土垫层计算。(九)自然地坪平均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相差在10cm以内的,按设计室外地坪计算土方工程量;相差大于10cm的按自然地坪计算土方工程量。(十)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以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定额说明系数表规定的系数计算。2.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在5%以内)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3.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挖土深度按土方总深度)乘以系数1.50。4.挖掘机挖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5.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6.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7.机械运淤泥、流砂套用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8.灰土碾压适用于地基处理工程。9.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10.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行计算。11.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套用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3。12.机械挖土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下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设计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设计室外地坪(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也称坑内作业。13.机械挖土方定额的使用:(1)挖掘机挖土装车(不同机械类别和规格)→需人工辅助挖土(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自卸汽车运土(不同规格和运距,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2)挖掘机挖土不装车(不同机械类别和规格)→需人工辅助挖土(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装载机装车(不同规格和运距)→自卸汽车运土(不同规格和运距)。(3)挖掘机挖土不装车(不同机械类别和规格)→需人工辅助挖土(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0)→挖掘机装车(按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自卸汽车运土(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十一)爆破土、石方1.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3.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四、工程量计算(一)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二)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m3”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按山坡切土计算。(三)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包括外墙保温板)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四)外墙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沟槽长度按沟槽净长线计算。其突出部分应并入沟槽工程量内计算。各种检查井和给排水管道接口处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本章有关规定计算。(五)地下室墙基沟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面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六)挖沟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底面开始放坡。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地基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七)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八)基础工程施工应根据基础类型的不同按规定增加工作面后,计算土方工程量。搭设脚手架,基础工作面每边增加1200mm,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较大值计算。“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见本章附表。(九)挖沟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沟槽、地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不再计算放坡。(十)人工挖沟槽、地坑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底分层按深2m,层间每侧留工作台0.8m计算。(十一)回填土按夯填或松填分别以“m3”计算。回填土体积等于挖土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等)的外形体积。在计算管道沟回填土时,应扣除管道直径在500mm以上(含500mm)所占的体积。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m3”计算,套用“B.1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十二)余土(或取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土、石方运输工程量,按整个单位工程中外运和内运的土方量一并考虑。大孔性土壤应根据实验室的资料,确定余土和取土工程量。(十三)机械挖土方在坑下挖土,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土方工程量的5%计算,并入土方工程量。(十四)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挖出的土方运输,应根据现场签证确定的数量和运距计算。(十五)机械平整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面积以“㎡”计算;填土碾压、2:8灰土碾压、天然级配砂石碾压,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十六)钎探工程量按槽底面积以“㎡”计算。(十七)土方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本章概况(一)章节划分本章包括预制桩、灌注桩、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及其他共3节,合计234个子目。其中灌注桩包括:长螺旋钻机成孔灌注桩、冲击钻机成孔灌注桩、回旋钻机成孔灌注桩、旋挖钻机成孔灌注桩、卷扬机带冲抓锥成孔灌注桩。(二)编制依据1.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3.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4.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5.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6.典型工程技术经济资料;7.其他。二、本章特点(一)主要特点本章是以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为基础,参照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等相关定额,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编制的,补充了已在我省普遍采用的旋挖桩机成孔、卷扬机带冲抓锥成孔等项目,调整了打压预制管桩、混凝土桩凿桩头等项目划分及水平,删除了本省范围内已经很少使用的预制方桩相关子目及桩架90o调面、超运距移动小节,使之更符合市场实际。(二)与“2008定额”的区别1.08定额本章共15节,324个子目,2012定额在08定额的基础上,规整为预制桩,灌注桩,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及其他共3节234个子目,删除了175个子目,保留了128个子目,调整了21个子目,,增加了85个子目,使定额子目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2.调整了打、压预制管桩,灌注桩人工成孔及履带式长螺旋钻机成孔共17个子目;参考08市政定额调整了冲击式钻机成孔12个子目、回旋钻机成孔33个子目,补充了卷扬机带冲抓锥成孔12个子目;参考2010年浙江定额补充了旋挖桩机成孔3个子目。除人工挖桩孔定额单位按10m3,机械成孔定额单位均调整为10m。3.补充调整了长螺旋钻机成孔、冲击式钻机成孔、回旋钻机成孔入岩增加费相应子目。4.调整了长螺旋钻机成孔灌注桩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的定额消耗量2个子目,补充了人工挖孔、冲击式钻机成孔、回旋钻机成孔、冲抓锥冲孔、旋挖桩机成孔灌注桩混凝土(预拌混凝土)10个子目。5.将灌注桩机械成孔由2008定额按一级土、二级土划分调整为砂土、黏土,砂砾和砾石。6.补充了泥浆制作和声测管制作安装2个子目。7.灌注桩辅助项目中将双灰桩料调整为石灰桩料。8.土层锚杆中增加了:机械钻孔(孔径100mm以内)、锚孔注浆(孔径100mm以内)2个子目。9.补充了灌注桩芯混凝土、注浆管埋设、注浆等共4个子目。10.补充了锯桩头子目,定额单位“10个”。11.由原来的以钢筋笼长度划分子目的钢筋笼运输,调整为不分长度。三、定额的使用(一)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二)本章是选定一般建设规模、正常施工的条件编制的,当建设规模小于本章规定,打试验桩、斜桩等,按本章的相应规定进行调整。(三)本章钻孔土质分为四种: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黏土。2.黏土:亚黏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3.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粒土及粒状风化。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4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四)本章打桩项目中的打桩机械系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照单种机械编制的。(五)本章打、压预制管桩项目均未包括接桩,接桩按设计要求另套相应项目。(六)单位工程打、压桩或灌注桩成孔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项     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钢筋混凝土管桩300m钢筋混凝土板桩50m3各类灌注桩80m3(七)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项目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八)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0计算。(九)打桩、成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的,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十)本章打预制桩是按垂直桩编制的,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如斜度大于1∶6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十一)本章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桩(坑槽深度大于1m),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如铺设坡道其费用另行计算。(十二)各种灌注桩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度系数1.334。充盈系数和损耗率项 目 名 称充盈系数损耗率(%)打孔灌注混凝土桩1.251.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301.5打孔灌注砂桩1.303打孔灌注碎石桩1.303打孔灌注砂石桩1.303振冲碎石桩1.352(十三)泥浆制作是按普通泥浆考虑的,若需采用膨润土制作泥浆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据实结算。(十四)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十五)人工成孔是按孔深10m以内考虑的,孔深超过1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十六)人工成孔,如遇地下水时,其处理费用按实计取。(十七)人工成孔,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十八)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十九)送桩时,按打、压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规定的系数计算。打压送桩深度系数表送桩深度2m以内4m以内4m以上系  数1.251.431.67(二十)人工成孔及机械成孔时,如遇岩石层,其入岩工程量单独计算。强风化岩不作入岩处理;中等风化岩套用入岩增加费相应项目;微风化岩按入岩增加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0。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岩石风化程度表 风化程度特     征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中等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击声脆,且不易击碎3.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强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20cm),碎石用手可折断3.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二十一)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按摊销计算。(二十二)混凝土护壁模板制安按本定额模板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二十三)灌注桩预拌混凝土需要泵送时其泵送费用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二十四)喷射混凝土支护钢筋制安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二十五)护坡桩的腰带连系梁及压顶按本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二十六)高压旋喷桩分单管、双重管、三重管三种施工方法分别列项。水泥用量分别按250kg/m、300kg/m、455kg/m全长注浆计算的,若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换算,其余不变。(二十七)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在粘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地下连续墙工程。(二十八)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二十九)土层锚杆:1.土锚围檩安、拆定额中的型钢是按摊销考虑的。2.锚头制作包括锚杆端头螺栓制作及与锚杆焊接连接。(三十)强夯每遍夯击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和孔隙水压的消散时间不同,间隔时间差异较大,间隔期间的机械、人工费用据实计算。(三十一)如采用强夯置换,按强夯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三十二)设计要求强夯填充材料时,其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0。(三十三)强夯的夯锤、脱钩器、龙门架等在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摊销费,不另行计算。四、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二)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与加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以“m3”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0.25m计算。(三)送桩:按送桩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0m计算)。送桩后孔洞如需回填时,按本定额“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四)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五)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1.钻孔按实钻孔深以“m”计算,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与超灌长度之和乘以设计桩断面面积以“m3”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的,按0.25m计算。2.泥浆制作及运输按成孔体积以“m3”计算。4.注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计算。(六)人工挖孔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1.挖土按实挖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2.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3.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4.人工挖孔混凝土桩从桩承台以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七)打孔(沉管)灌注桩按下列规定计算:1.混凝土桩、砂桩、砂石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规定桩断面面积以“m3”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2.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八)深层搅拌桩、喷粉桩、振冲碎石桩、夯扩灌注桩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m3”计算。振冲碎石桩填料调整量项目,按下列公式计算:填料调整量=实际桩口填料量体积-1.35×设计振冲桩体积碎石容重取定为1.48t/。(九)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重量计算(护筒长度按施工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重量为加工后的成品重量。设计无明确规定,按下表重量计算:桩径(cm)6080100120150每米护筒重量(kg/m)112.29136.94167.00231.39280.10(十)钢筋笼制作按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并考虑搭接以“t”计算,接头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的直径12mm以内者,直径10mm以内按每12m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至25mm以内按每10m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按每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十一)锯桩头按个计算,凿桩头按剔除截断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十二)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m”计算。(十三)喷射混凝土支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实喷面积,初喷50mm厚为基本层,每增(减)10mm按增(减)项目计算,不足10mm按10mm计算。(十四)土层锚杆:1.机械钻锚孔、锚孔注浆工程量按设计锚孔长度计算。2.锚杆制安工程量按设计锚杆重量(包括锚杆搭接,定位器钢筋用量)以“t”计算。3.型钢围檩安拆工程量按包括托架在内的重量以“t”计算。4.锚头制作(包括承压台座、锚头螺杆制作、焊接)、安装(包括张拉、锁定)工程量以“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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