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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022-05-15 2页 doc 73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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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目的加强(以下简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工程“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质量总体目标。适用范围适用于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受托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定和程序建设工程质量方针: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以质量控制为核心,预防为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遵照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严格按国家和部颁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和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设备...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目的加强(以下简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建设工程“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质量总体目标。适用范围适用于全资、控股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受托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定和程序建设工程质量方针:以安全文明施工为基础,以质量控制为核心,预防为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质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遵照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严格按国家和部颁规程、规范、、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和标准,以及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监造和检验。认真执行原电力部(国电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与《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调试管理手册》、《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质量评估大纲》。持续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抓质量预控,坚持全过程监控,把质量问题和缺陷消灭在萌芽中。严格遵守工艺规范和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3・3・1CPIYW-08-11《集团公司发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附件一中所列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文件检查验收规程、规范、标准的文件。3・3・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全篇现行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全篇现行版)》、《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9)》、《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2009)》、内规[2008]41号文《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及应时更新的版本。3・3・3各施工承包合同、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备供货商提供的图纸、资料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管理手册及工程管理程序、制度、细则。3・4建设工程质量目标3・4・1工程建设确保机组达标投产,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3.4.2工程建设质量总评分290分,所有单位工程全部合格,主体单位工程优良,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285%,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295%;机组调试的质量检验分项合格率100%;机组试运的质量检验整体优良率〉95%。主要“阶段质量”一次成功,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295%。实现“七个一次成功”的总目标,分别为:厂用电受电、锅炉本体水压、汽机扣盖、锅炉点火、汽机冲转、并网和168h满负荷试运。以商业运行标准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主要仪表投入率100%,保护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汽水品质分阶段100%合格,机组真空严密性试验值VO.3kPa/min,发电机漏氢量V10NM3/d,机组最大轴振V76um。工程主要技经指标、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主要指标和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和“内规[2008]41号文《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考核标准。机组移交后第一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290%。建设过程中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应根据建设工程机组容量、设计性能指标进行及时的调整和细化。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设备监造、工程施工、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及168h满负荷试运等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和参建的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应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实施科学的全过程管理,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设计质量控制设计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工作必须建立在可靠的基本资料基础上,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减少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监督,组织设计评审和交底,坚持施工图会审制度和图纸审查过程;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需进行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项目,必须履行会签、审批程序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会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设计监理工作。设备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设备供应商。设备监造单位应严格按照监造大纲、监造实施计划、监造设备清单及设备监造项目表进行设备监造活动。设备监造可采用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日常巡检四种方式,通过设备监造使制造厂严格把好设备的质量关,把设备的质量缺陷消除在制造厂内,防止不合格的设备出厂。在设备制造厂检验、开箱检验、品质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照质量标准予以落实和解决。计量器具和特殊工种人员控制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使用,保证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同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留存。3.5.5.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5.6工程材料质量控制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认可方可使用。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等,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并经监理复核,复核不合格或不具备上述两项证明的材料不得使用。用于重要结构并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二次灌浆用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制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试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未经试验或无技术鉴定书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不得在工程上应用。材料质量抽样、检验项目和方法应符合现行有关规程要求。3.5.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质量预控和施工验评标准要求,编制所承担项目的质量检验计划,明确质量标准和验评范围以及重要工程项目见证点(W点)、停检点(H点)、旁站点(S点),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施工承包商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开工申请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审批开工报告时应确认该单位工程设计已交底、图纸已会审、施工已编制并审批完成、质量检验计划(包括各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已完成,并已经过会签、施工机具已到位,原材料或设备已检验,以及质量、安全、文明等施工保证措施已落实,才能签发开工令。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即施工操作者、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施工承包商的质检部门应监督、检查其质检人员的到位、检测以及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应及时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控制,对实施人员、组织机构、施工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检验手段等进行监督控制,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导则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核准不能覆盖,如已覆盖的应揭开后,重新核准。一般隐蔽工程项目有:钢筋工程项目;地下基础工程;地下管系、电气接地及其防腐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汽、水、油、烟、风等管道内部清理后检查;设备、容器清理后封闭前内部质量检查;埋入设备、结构内部、保温前、防腐前的外观及焊接工程质量检查。施工承包商应做好多工种施工交接质量把关工作,未经有关单位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序,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施工承包商按其质量检验计划检验各道工序符合“标准”的程度,并及时完成质量控制点的见证和签证。对各工序质量检验实施“三级检验制度”即:班组自检、工地复检、施工承包商验收。施工承包商“三级检验”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按已审定的见证点和停工待检点进行检查,并按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范围以及实体质量进行以监理为主的四级验收签证。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签证后,施工承包商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五级检查验收项目应有建设单位参加。施工承包商应认真贯彻《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严格施工工艺,积极开展治理质量通病活动,组织各专业找出以往工程的不足或分析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逐项落实计划。应确定治理项目,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地开展活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一起参加活动,共同治理质量通病。施工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质量等级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以最后一级评定的等级为准。凡检验后被评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项目,不予签证、不算完工,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等处理。凡经修补后符合标准的项目,可评为合格,但不能评为优良。执行设计文件、制造厂技术标准等属于《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标准的检验项目,凡达到规定标准的,可评为合格(不评优良),但不影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施工承包商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要制订管理办法和措施,防止对已完工程的破坏和表面的污染。施工承包商必须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检验和试验人员,组建检验和试验系统,建立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并配置相应的检测、试验设备。施工承包商按工程质量监督站制订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制订其质量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质量工作,使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在工程重要阶段和重要项目的开始时,按原国电公司的质监典型大纲要求接受各阶段质监检查,保证一次通过质量监督检查,并完成整改工作。对现场所发生的与设计、施工有关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应一起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质量事故的处理。施工承包商对所承担的工程,不论是否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质量验收,对所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均应负全责,不能以已经验收签证为理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总进度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最终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造成隐患。严格执行质量否决制度。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进行质量签证,作为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的依据。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拒付进度款,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发出纠正通知,促使相关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当发现有严重损害质量或多次纠正均无效的情况时,有权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发出警告或停工令。3.5.8调试阶段质量控制由调试单位编制调试质量控制计划以及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大纲、措施、方案。审核调试质量检验计划,确定分系统分部和整套启动调试项目和质检项目,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在调试过程中针对启动试运燃油量、真空严密性、发电机氢系统漏氢量、锅炉最低稳燃负荷、机组振动、空预器漏风率、试运期间汽水品质平均合格率、试运期间强迫停机率、供电煤耗、补水率等十项重点考核指标,应制定相应的调试质量保证措施。机组调试质量必须达到部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9)》优良标准。机组技术指标达到内规[2008]41号文《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的要求,主要参数达到设计值,系统投入完整,机组运行稳定。3.5.9机组性能考核试验阶段质量控制建设单位负责完成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性能质量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专题分析会议,督促制造商整改或向制造商索赔,保证机组各项性能高质量地投入生产。质量事故处理3.6.1质量事故的范围在工程施工(调整试运前)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影响使用功能、使用寿命;或导致安全事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非设备制造、调整试验、运行操作)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均属施工质量事故。3.6.2质量事故按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和对工程的使用功能、使用寿命、对工程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火电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重大、普通、记录”三类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a)建(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b)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构)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c)影响结构安全和建(构)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严重影响设备或系统的使用功能;d)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008]39号文)。3.6.2.2普通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至10万元者(含10万元)。3.6.2.3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当事方应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程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简要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事故处理时间超过2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一般质量事故可在定期的工程质量报告中说明。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有关的参建单位和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3.6.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记录事故由承包商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报工程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普通事故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组织或委托或建设单位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技术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工程部批准后实施。各单位要制定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并对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全部文字、声、像资料予以保存并在竣工资料中移交归档。质量事故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因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建设单位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考核建设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奖罚考核办法,对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工作给予经济奖罚。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建设单位要贯彻质量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实行质量保留金制度。集团公司、对各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考核。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及其第一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建设工程发生重大以上的质量事故,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要到、集团公司“说清楚”。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职责4.1工程建设部负责本细则在工程现场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监督、检查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4.2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责任者,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各过程的质量,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负责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政府或行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阶段及重大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要求各参建单位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组织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进行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出调查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实行委托建设管理的项目由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按签订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履行职责,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证大纲,定期提交质量工作报告。实行委托建设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控制和考核,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持续改善遵照《制度管理规则》(ZGDL-17-01-01/G)规定,记录、检查、评价、反馈本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本制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见附录2。定义与缩略语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和项目筹备建设单位的通称。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投资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附录附录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流程图附录2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附录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流程图+口口口口口口口口阶阶阶阶阶阶阶阶□□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一丿□□□□附录2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版次:03页码:16/16ZGDL-08-02-06/G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序号评价内容评价1制度编写、审核是否按程序是否;原因:2不适应的制度是否及时修订是否;原因:3能否进行制度的检查、评价是否;原因:4能否进行制度年度评审是否;原因:5能否按时进行制度的升版是否;原因: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1、2、3、改进的建议:修订的建议: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意见:检杳人:部门审核人:分管领导:检查时间: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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