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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11-19 1页 doc 17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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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使用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备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监局《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花费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及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联合本市实质,拟订本实行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合用于本市行政地区内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子建筑工程(包含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基础设备工程。第三条本...
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襄樊市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使用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备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监局《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花费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及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联合本市实质,拟订本实行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合用于本市行政地区内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子建筑工程(包含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基础设备工程。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举措花费系指工程施工时期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和相关规定,所需购买和更新施工安全防备、文明施工设备的花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有特别要求或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添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应独自列项计算一并计入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第四条襄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例和现行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落真相况进行监察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状况进行监察。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归入工程概算,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照,各工程类型安全花费提取比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一)房子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讯工程为1。0%.房子建筑单项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单项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之内的举措花费最低限额为2万元。第六条招标人招标时,施工单位在招标报价时,未按本细则规定在招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计取费率低于本方法例定标准的,不得介绍为中标候选人。第七条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列为不行竞争花费,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应按本方法例定,在编制、审察工程概(预)算、标底(估算控制价)、招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独自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第八条市造价管理部门应依据建筑市场实质状况,合时调整和公布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率;在进行施工合同存案时,应严格审察上述内容,对不切合规定的,责令更正..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银行建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细则计算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该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集体人身不测损害保险或个人不测损害保险。所需保险花费直接列入成本(花费),不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中列支。施工单位为员工供给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花费,不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中列支。第十一条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专项管理采纳定量预支、完工结算的方式支付。1、工程动工时,按不低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50%预支;2、单项工程施工至构造封顶或达成三分之二施工量时,依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监工作程序》的要求分期检核查实,向来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按不低于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30%支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限时整顿到位后支付。3、工程完工后,经检核查实,施工时期向来保持安全防备、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且该工程安全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将工程完工结算鉴定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余额所有支付,不然,不予支付.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项目总花费、花费预支计划及比率、支付方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由分包单位实行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举措及文明施工,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实时支付所需花费。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花费预支计划及比例、支付方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应依照本细则及施工合同商定,实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并敦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生产监察手续时,应将施工合同中商定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支付证明提交认同。未提交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察手续。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时整顿;逾期未更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不可以准时、足额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以致施工单位不能实时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以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查建设单位.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专款专用,应将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优先用于知足建筑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整顿举措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而且在财务管理中独自列出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使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举措的组织实行进行现场监察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应状况。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状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实时审察并签认所发生的花费。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行工组织设计及专项中安全防备和文明施工举措的,有权责令其立刻整顿;对施工单位拒不整顿或未如限时要求达成整顿的,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实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需时责令其暂停施工。第十七条总承包单位对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依照本细则规定及施工合同商定实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总承包单位不按本方法例定及施工合同商定实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造成分包单位不可以实时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以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查责任.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时整顿,处挪用花费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补偿责任.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违犯本细则,不按规定计算、审察、监理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办理外,还应将其违规行为实时记入信誉,并追查责任。第二十条依法负有行政监察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责、营私作弊、滥用职权的,应依法赐予行政处罚;组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襄樊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说。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觉布之日起履行,各县市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细则履行.价)、招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独自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第八条市造价管理部门应依据建筑市场实质状况,合时调整和公布建筑工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率;在进行施工合同存案时,应严格审察上述内容,对不切合规定的,责令更正.。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银行建立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细则计算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该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集体人身不测损害保险或个人不测损害保险。所需保险花费直接列入成本(花费),不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中列支。施工单位为员工供给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花费,不在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专项花费中列支。第十一条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专项管理采纳定量预支、完工结算的方式支付.1、工程动工时,按不低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50%预支;2、单项工程施工至构造封顶或达成三分之二施工量时,依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监工作程序》的要求分期检核查实,向来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按不低于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30%支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限时整顿到位后支付。3、工程完工后,经检核查实,施工时期向来保持安全防备、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且该工程安全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将工程完工结算鉴定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余额所有支付,不然,不予支付.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项目总花费、花费预支计划及比率、支付方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由分包单位实行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举措及文明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实时支付所需花费.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花费预支计划及比率、支付方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应依照本细则及施工合同商定,实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并敦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生产监察手续时,应将施工合同中商定的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的支付证明提交认同。未提交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察手续。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费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时整顿;逾期未更正的,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不可以准时、足额支付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花费,以致施工单位不可以实时落实安全防备、文明施工举措以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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