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皖价服〔〕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2021-10-30 1页 doc 12KB 16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素华

人民教师

举报
皖价服〔〕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1〕119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气象局:为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提高防雷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气象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是指取得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专门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防雷技术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我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见附件,附件中规定的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根据防雷技术服务的难易程度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皖价服〔〕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11〕119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气象局:为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提高防雷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省气象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是指取得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防雷技术服务的专门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防雷技术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我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见附件,附件中规定的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根据防雷技术服务的难易程度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二、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严格按国家、本省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气象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管理,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和鉴定,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三、防雷技术服务应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提供防雷检测等技术服务。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接受用户委托,应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和减少服务内容变相多收费用。四、防雷技术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票。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监管,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对非法定业务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本文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此前我省有关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规定同时废止。附件:安徽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附件安徽省防雷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1新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或机房等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按照国家、行业和本省有关技术标准执行。2新、改、扩建构筑物和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类防雷建筑物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分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执行。二类防雷建筑物一类防雷建筑物3石油、化工、危险品、易燃易爆场所、电子信息系统或机房的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元/点90(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检测4雷电浪涌保护器(SPD)测试元/只1005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测试、评估元/次30006雷击风险评估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额≤亿元部分,按1‰差额累进计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定必须做雷击风险评估之外,其他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建设单位自愿。亿元<项目投资额≤亿元部分,按‰亿元<项目投资额≤1亿元部分,按‰1亿元<项目投资额≤5亿元部分按‰5亿元<项目投资额≤10亿元部分,按‰10亿元<项目投资额部分,按‰7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按灾害损失总额4%说明:1.表中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根据防雷技术服务的难易程度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内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3.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出具的技术、证照工本费、制作费等费用。
/
本文档为【皖价服〔〕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