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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2019-05-07 2页 doc 23KB 14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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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1.概述: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待测药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减失重量,通常以百分率表示。减失的组分主要为待测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失去的水分,也包括其他可挥发性物质如溶剂化成分或残留溶剂等。药品中水分可分为结晶水和附着水。药物水分测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其化学结构判定和含量测定结果。药品中水分含量的多少,对药品的含量、稳定性、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等均有影响。药品中其他挥发性物质对药品质量的影响较为复杂,应视其他挥发性成分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特性如药理、毒理作用来评价。例如,中药中某些挥发性物质可能是具有一定功效...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
干燥失重测定法标准操作规程1.概述:药品的干燥失重系指待测药品在的条件下经干燥后所减失重量,通常以百分率表示。减失的组分主要为待测药品在规定条件下失去的水分,也包括其他可挥发性物质如溶剂化成分或残留溶剂等。药品中水分可分为结晶水和附着水。药物水分测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其化学结构判定和含量测定结果。药品中水分含量的多少,对药品的含量、稳定性、理化性质和药理作用等均有影响。药品中其他挥发性物质对药品质量的影响较为复杂,应视其他挥发性成分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特性如药理、毒理作用来评价。例如,中药中某些挥发性物质可能是具有一定功效的成分,化学药品中挥发性物质如残留溶剂等则是作为杂质应进行控制的。因此,对药品中的水分及其他挥发性物质进行检查并控制其限度非常重要。2.原理干燥失重测定法的原理较为简单,即在常压或减压状态下,经加热或常温干燥一定时间,使药品中的挥发性物质如水分、其他可挥发性物质等挥发,测量干燥前后供试(药)品的恒定重量,即可计算出供试品的减失重量百分率(%)。3.测定法取供试品,混合均匀(如为较大的结晶,应先迅速捣碎使成2mm以下的小粒),取约1g或各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由减失的重量和取样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供试品干燥时,应平铺在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可超过5mm,如为疏松物质,厚度不可超过10mm。放入烘箱或干燥器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置烘箱内干燥的供试品,应在干燥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然后称定重量。供试品如未达规定的干燥温度即融化时,除另有规定外,先将供试品在低于熔化温度5~10℃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生物制品应先将供试品于较低的温度下干燥至大部分水分除去后,再按规定条件干燥。当用减压干燥器(通常为室温)或恒温减压干燥器(温度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设置。生物制品除另有规定外,温度为60℃)时,除另有规定外,压力应在2.67kPa(20mmHg)以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无水氯化钙或硅胶;恒温减压干燥器中常用的干燥剂为五氧化二磷。应及时更换干燥剂,使其保持在有效状态。4.3计算:干燥失重=式中:M0为空称量瓶的重量,g;M1为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重量,g;M2为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重量,g。注意事项:5.1干燥失重在1.0%以下的品种可只做一份,1.0%以上的品种应同时做平行实验两份。5.2干燥至恒重是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过程中的第二次及以后多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5.3为防止干燥箱加热温度的冲高现象等情况,特别是对于干燥温度较低或干燥时间有明确要求的供试品,宜等干燥箱温度恒定后再放入待干燥的供试品,规定条件进行干燥,同时记录干燥开始的时间。5.4使用玻璃干燥器减压时,宜先用较厚的布包裹干燥器或加适宜的外套,再行减压干燥,以防破碎。5.5减压干燥时,宜选用单层玻璃盖的称量瓶,如所用玻璃盖为双层中空,减压时,勿将瓶盖放入减压干燥箱(器)内,应放在另一普通的干燥器内。因减压干燥箱(器)内为负压,开启前应注意缓慢打开进气阀,使干燥空气缓慢进入,以避免气流吹散干燥器内的样品。5.6当供试品具有引湿性,并且干燥失重的数据用于含量测定计算时,宜将含量测定与干燥失重的取样放在同一时间进行。5.7含糖颗粒剂一般在80℃减压干燥。测定胶囊或片剂时,如为胶囊,应至少取4粒胶囊的内容物,混匀后取样;如为片剂,应至少取4片,研细混匀后取样。5.8多份供试品平行测定时,应用适宜的先对称量瓶(包括瓶盖)编码标记;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器)内的位置以及取出放冷、称重的顺序应一致。5.9注意环境温湿度的控制。干燥器内温度应准确、稳定、分布均匀,将有供试品的称量瓶应尽可能置于温度计附近,以免引入温度测量误差。5.10详细记录干燥时的温度、压力、干燥剂的种类、干燥与放冷至室温的时间,称量及恒重的数据(应准确至0.1mg)、计算和结果(平行实验取平均值)等。_1234567890.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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