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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5页 doc 628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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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北京市密云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制定2017年6月目录TOC\o"1-2"\f\h\z\u第一章总则1一、编制目的1二、编制内容1三、资料来源1四、职责分工1五、质量控制2第二章土地资源资产账户3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3二、核算表式7三、计算方法11四、指标解释11第三章林木资源资产账户13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13二、核算表式13三、计算方法15四、指标解释15第四章水资源资产账户15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15二、核算表式15三、计算方法15四、指标解释15附录15附录一耕地质量分等方法15附录二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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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制定2017年6月目录TOC\o"1-2"\f\h\z\u第一章总则1一、编制目的1二、编制内容1三、资料来源1四、职责分工1五、质量控制2第二章土地资源资产账户3一、核算范围和分类3二、核算表式7三、计算方法11四、指标解释11第三章林木资源资产账户13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13二、核算表式13三、计算方法15四、指标解释15第四章水资源资产账户15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15二、核算表式15三、计算方法15四、指标解释15附录15附录一耕地质量分等方法15附录二水资源质量等级分等方法15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二、编制内容根据自然资源保护和管控现实需要,先行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三、资料来源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和水资源资产账户所需基础数据,主要来自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密云区环境保护局、密云区水务局、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密云区园林绿化局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有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数据,应当优先采用;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适当开展补充性调查或请相关上级单位协助;同一指标有不同数据来源的,应进行认真评估、比较和选择;对表中确实不能填报的数据,需要作出书面说明。四、职责分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密云区环境保护局、密云区水务局、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密云区园林绿化局等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资料,建立自然资源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填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中的有关表格,并经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的初表、填报说明和有关基础数据报送区统计局。密云区统计局负责汇总、审核、评估上述相关部门报送的初表,并生成正式报表。五、质量控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密云区环境保护局、密云区水务局、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密云区园林绿化局等资源主管部门应夯实有关统计调查基础,改进调查方法,加强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编表所需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密云区统计局应加强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质量审核、评估和检查。第二章土地资源资产账户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场所。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1.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实际情况,土地资源分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8类。鉴于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及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用地等有交叉,将其作为土地资源总量的其中项列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土地资源分类如下表:一级二级含义0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01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2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013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0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02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02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023其他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0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0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033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04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04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042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043其他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05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05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05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05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05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06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061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062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063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07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07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08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08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08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08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08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08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08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088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09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09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092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09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094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095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101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102公路用地103街巷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104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105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10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10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111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112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3水库水面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4坑塘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115沿海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116内陆滩涂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117沟渠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11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119冰川及永久积雪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12其他土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121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122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123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124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125沼泽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126沙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127裸地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注:1.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地类归并为8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2.在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补充资料2中,按照《林地分类》(LY/T1812-2009),林地是指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土地和热带或者亚热带潮间带的红树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以及竹林、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3.在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补充资料3中,草地包括:植被总覆盖>5%的各类天然草地,以牧为主的树木郁闭度<0.3的疏林草地和灌林郁闭度<0.4的疏灌丛草地;弃耕还牧持续搁荒时间>5年的次生草地,以及实施改良措施的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还包括沼泽地、苇地、沿海滩涂;植被总覆盖>5%的高寒荒漠、苔原、盐碱地、沙地、石砾地;还包括林地范畴中的五年内未更新的伐林迹地或火烧迹地、造林未成林地;还包括耕地范围中的宽度>1-2米的田埂,堤坝(南方宽>1米,北方宽>2米)。2.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耕地图斑为评价单元,从气候条件、地形状况、土壤状况、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综合评定,将耕地质量等别分为15等。同时根据《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634-2008),在全国耕地评价因子总集中,选取立地条件、土壤剖面性状、土壤理化性状、土壤生物性状、土壤障碍因素、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壤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和模糊数学方法构建各指标隶属函数并确定指标隶属度,采用综合指数法确定各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综合指数,采用等距离法将耕地质量等级划分为10个等级。二、核算表式土地资源资产账户包括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表、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土地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1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公顷指标名称代码合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湿地甲乙12345678910年初存量01       存量增加02       存量减少03       年末存量04补充资料: 1.耕地增减变动细分指标:土地综合整治增加(05)_______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06)_______公顷,建设占用(07)_______公顷,灾害损毁(08)_______公顷,生态退耕(09)_______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10)_______公顷。2.按照《林地分类》(LY/T1812-2009)属于林地的面积为(11)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为(12)________公顷,人工林面积为(13)公顷,其他林地面积为(14)公顷;年末森林面积为(15)________公顷。3.按照农牧部门调查属于草地的年末面积为(16)________公顷。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密云区园林绿化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表中数据取整数。4.审核关系:(1)年末存量(04)=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存量减少(03)(2)合计(1)=耕地(3)+园地(4)+林地(5)+草地(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交通运输用地(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其他土地(10)耕地质量等别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2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公顷、等耕地质量等别指标名称代码1等2等3等4等5等6等7等8等9等10等11等12等13等14等15等平均质量等别甲乙12345678910111213141516年初存量01本年增加02本年减少03年末存量0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表中所填等别为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评定的耕地利用等别。4.表中各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数据取整数,平均质量等别保留2位小数。5.审核关系:年末存量(04)=年初存量(01)+本年增加(02)-本年减少(03)。耕地质量等级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3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公顷、等级耕地质量等级指标名称代码1等2等3等4等5等6等7等8等9等10等平均质量等级甲乙1234567891011年初存量01本年增加02本年减少03年末存量0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表中所填等级为按照《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计算的耕地质量等级,4.表中各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数据取整数,平均质量等级保留2位小数。5.审核关系:年末存量(04)=年初存量(01)+本年增加(02)-本年减少(03)三、计算方法耕地平均质量等别=∑(耕地质量等别×该等别耕地面积比重)=∑(耕地质量等别×该等别耕地面积÷本地区耕地总面积)耕地平均质量等级=∑(耕地质量等级×该等级耕地面积比重)=∑(耕地质量等级×该等级耕地面积÷本地区耕地总面积)四、指标解释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滞蓄洪区、河口三角洲、滩涂、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域地带等均属于湿地范畴。国家林业局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中,调查范围覆盖符合湿地定义的我国领土范围内的各类湿地资源,包括面积为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水稻田不在调查范围之内。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包括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农业结构调整是指由于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在报告期对原有种植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副业等使用土地在农业生产中所占比例进行调整,并由此产生的原其他农业用途的土地改为耕地或将原耕地改为其他农业用途土地的面积。建设占用指因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需要在耕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而减少的耕地面积。灾害损毁指因水冲、沙压、山崩、泥石流、沟蚀、地震等自然灾害破坏而减少的耕地面积。生态退耕指因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实际耕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面积。第三章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指生长于森林或其他林地的立木。林木资源的储量称为立木蓄积量,指一定林地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林木资源总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是衡量林木资源的丰富程度和森林质量的重要指标。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核算范围包括试点地区辖区内的所有林木。根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26424-2010),林木资源分类如下:一级二级含义天然林由天然下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萌生形成的森林。公益林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用林。商品林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他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人工林由人工直播(条播或穴播)、植苗、分殖或扦插造林形成的森林。公益林同上商品林同上其他林木除森林以外的林木,包括疏林、散生木和四旁树。疏林指连续面积大于0.0667公顷、郁闭度0.10-0.19之间的林地上生长的林木。散生木指生长在竹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宜林地、非林地上达到起测直径的树木(不包括四旁树),以及幼、中龄林上层不同世代的高大树木。四旁树指生长在村(宅)旁、路旁、水旁、田旁,连续面积不足0.0667公顷的各种树木。二、核算表式林木资源资产账户分为林木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和森林资源质量及变动表。林木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4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千立方米指标名称代码合计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公益林商品林公益林商品林甲乙123456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自然生长03造林更新04再分类05存量减少06 采伐07毁林08灾害损失09自然损失10再分类11年末存量12补充资料:林木绿化率(13)%。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密云区园林绿化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补充资料“林木绿化率(13)”免填,根据《密云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林木覆盖情况”(MYBM008-102表)中的“林木绿化率(01)”摘抄取得。4.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5.审核关系:(1)林木=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2)天然(人工)林=公益林+商品林(3)年末存量(12)=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存量减少(03)森林资源质量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5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立方米/公顷指标名称代码天然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人工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甲乙12年初水平01年内变动02年末水平03补充资料:森林覆盖率(0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密云区园林绿化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补充资料“森林覆盖率(04)”免填,根据《密云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林木覆盖情况”(MYBM008-102表)中的“森林覆盖率(02)”摘抄取得。4.表中数据保留1位小数。5.审核关系:年末水平(03)=年初水平(01)+年内变动(02)三、计算方法单位面积蓄积量=天然或人工乔木林蓄积量÷天然或人工乔木林面积四、指标解释林木资源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和其他林木。森林由乔木、直径2cm以上的竹子组成且郁闭度0.20以上,以及符合森林经营目的的灌木组成且覆盖度30%以上的植物群落。包括乔木林、竹林和红树林,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覆盖度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郁闭度指林地上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自然生长所有树木在核算期内由于自然生长增加的林木蓄积量。造林更新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宜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上,由于核算期内人工造林和更新,增加的林木蓄积量。再分类由于管理属性变化,林木资源从公益林转变为商品林或者相反的转变。采伐在核算期内正常砍伐树木、采集木材消耗的林木蓄积量,包括受灾后被采伐利用的林木蓄积量。毁林在核算期内非法侵占林地和盗伐、毁损林木而消耗的林木蓄积量。灾害损失核算期内因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造成的林木蓄积枯损量,不包括受灾后被采伐利用的林木蓄积量,不包括毁林。自然损失核算期内除灾害因素之外造成的林木蓄积枯损量,不包括枯死后被采伐利用的林木蓄积量。林木绿化率指地区林木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林木绿化率=×100%注:四旁树占地面积按1500株/公顷(每亩100株)计。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0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是反映林业生产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取自林业部门森林资源清查资料。第四章水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是与人类生产生活有关的可供利用或可能被利用的天然水源,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和生态之基。一、核算范围和分类标准水资源资产账户核算范围包括试点地区辖区内的所有水体,由内陆水体中的淡水和微咸水组成,不包括海洋和大气中的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质量按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分为5类:类别注释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注:基本项目的浓度值不能满足Ⅴ类标准的称为劣Ⅴ类。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分为5类:类别注释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II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III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IV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V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可采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LI(∑)(其取值范围为0~100)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进行分级:一级二级取值范围贫营养TLI(∑)<30中营养30≤TLI(∑)≤50富营养TLI(∑)>50轻度富营养中度富营养60<TLI(∑)≤70重度富营养TLI(∑)>70二、核算表式水资源资产账户包括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和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6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万立方米指标名称代码合计地表水地下水水库湖泊河流甲乙123456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降水形成的水资源03流入04从区域外流入05从区域外调入06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07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08灌溉水回归量09废污水入河量10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入河量11存量减少12取水13生活用水14工业用水15农业用水16河道外生态用水17流出18流向区域外19流向海洋20调出区域外21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22河湖生态耗水量23年末存量24补充资料:本年度用水为(25)万立方米。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密云区水务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其中“生活用水(14)”、“工业用水(15)”、“农业用水(16)”免填,根据《密云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水资源及用水情况”(MYBM012-101表)中的“生活用水(12)”、“工业用水(10)”、“农业用水(09)”摘抄取得。。4.表中数据保留1位小数。5.审核关系:(1)年末存量(24)=年初存量(01)+存量增加(02)-存量减少(12)(2)存量增加(02)=降水形成的水资源(03)+流入(04)+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08)(3)流入(04)=从区域外流入(05)+从区域外调入(06)+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07)(4)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08)≥灌溉水回归量(09)+废污水入河量(10)(5)存量减少(12)=取水(13)+流出(18)+河湖生态耗水量(23)(6)取水(13)≥生活用水(14)+工业用水(15)+农业用水(16)+河道外生态用水(17)(7)流出(18)=流向区域外(19)+流向海洋(20)+调出区域外(21)+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22)水环境质量及变动表表号:密统自然7表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批准文号:京统函[2017]176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填报单位:2016年计量单位: 个 指标名称代码合计I类Ⅱ类Ⅲ类Ⅳ类V类劣V类甲乙1234567水库年初数量01年内变化02年末数量03湖泊年初数量04年内变化05年末数量06河流年初数量07年内变化08年末数量09地下水年初数量10年内变化11年末数量12补充资料: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量达标率(13),水源达标率(1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地水量达标率(15),水源达标率(16)。2.年末湖泊数量为(17)个,按营养状态分级:贫营养(18)个,中营养(19)个,轻度富营养(20)个,中度富营养(21)个,重度富营养(22)个。3.年末水库数量为(23)个,按营养状态分级:贫营养(24)个,中营养(25)个,轻度富营养(26)个,中度富营养(27)个,重度富营养(28)个。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报送单位:密云区环境保护局。2.报送日期及方式:2017年9月22日前电子邮件报送并报送纸介质报表。3.表中数据是指监测断面个数或监测点位个数。4.审核关系:(1)年末数量=年初数量+年内变化(2)合计(1)=I类(2)+Ⅱ类(3)+Ⅲ类(4)+Ⅳ类(5)+V类(6)+劣V类(7)三、计算方法地表水和地下水存量为累计变化量,即在核算起始年,年初存量可设定为零,年末存量为当期变化量;以后各年,年初存量为上期期末存量,年末存量为上期期末存量与当期变化量之和。水量达标率(%)=达标取水量÷总取水量水源达标率(%)=达标水源数量÷水源总数四、指标解释水资源存量指水库、湖泊、河流中的水资源存量,可依当地具体条件和技术力量进行探索性试填。当水库、湖泊、河流存量不为零时,水资源存量可为其之和。水库水存量水库水存量即在某一时点的水库蓄水量,统计范围包括所有大型、中型水库和重要小型水库,有条件的可通过水量平衡方法打捆方式估算其他水库的蓄水量。没有观测资料的水库应进行蓄水量、水面面积估算。各水库蓄水量汇总后即为水库存量。湖泊水存量湖泊水存量即在某一时点的湖泊蓄水量,统计范围包括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的湖泊。根据湖泊实测资料,统计期初、期末蓄水量,各湖泊蓄水量汇总后即为湖泊存量。河流水存量河流水存量即在某一时点河槽内存蓄的水量,各河段蓄水量汇总后即为河流存量,统计范围包括流域面积为50km2及以上河流或纳入统计名录中的河流。可根据地理形态量测出类似于库容曲线的代表水位与槽蓄量关系,也可根据水文学中的马斯京根方法或区域水量平衡方法推求。目前,在实际中一般不予计算,有条件的进行探索性研究,没有条件的可不填写。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根据当前监测和统计水平,地表水分项核算仅针对部分具有较好监测统计信息或通过分析可以推算出相应信息的水库、湖泊、河流,可包括大、中型水库以及重要的小型水库,常年水面面积在1km2及以上湖泊,流域面积为50km2及以上河流或曾纳入2011年全国水利普查统计名录中的河流。地下水资源量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降水形成的水资源指核算期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地表水资源量是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中由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地下水资源量是指地下水体中参与水循环且可以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考虑到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中存在重复计算量,降水形成的水资源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重复计算量,可从相关水文水资源部门的评价成果、水资源公报或根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GB/T23598-2009)计算获得。流入指核算期内流进核算区域的水量。流入量根据其来源进行划分,即:从区域外流入;从区域外调入;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从区域外流入包括从区域外流入地表水和从区域外流入地下水。从区域外流入地表水指通过天然河道或人工河道经上游流入本区域的地表水量,即入境水量;从区域外流入的地下水是指区域外的侧向补给量,可根据入境断面监测资料估算。从区域外流入可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评价计算,可按照水资源公报成果填报。在有条件的地区,从区域外流入地表水量按照水库、湖泊、河流分别填报。从区域外调入指通过调水工程从区域外调入本区域的水量,可根据调入水体,按水库、湖泊和河流分别填报。填报数据可采用监测、统计成果。从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入指本区域内不同水体之间的水量交换,如区域内河流水量流入水库、湖泊,或水库弃水流入下游河流或湖泊等。经济社会用水回归量指核算期内经济社会用水(取水)回归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总水量。回归水可根据其类型划分为灌溉水回归量、废污水入河量、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入河量。回归水的分类应与取水分类相对应,回归水量等于用水量减去耗水量,耗水量可根据分类用水户取水量与其对应的耗水系数计算得出。灌溉水回归量可根据灌溉取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和耗水量等估算。其中,灌溉水回归到地下水量等于渠道、田间灌溉入渗补给量,不包括井灌水回归量;灌溉回归到地表水量可按照水库、湖泊、河流分别填报。废污水入河量包括排入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的废污水量,为用户废污水排放量与排水损失量之差。废污水排放量是指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已被污染的水量,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入河量主要是指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入河水量。回归至水库、湖泊、河流的水量可依水文监测数据,视具体情况分析后填写。取水指核算期内利用各种水利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含水层取用、供给河道外使用的水量,包括沿途输水损失,但不包括水力发电取水量,也不包括河道内生态补水量。依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的技术要求,分别统计地表水、地下水取水量。考虑输水损失时,取水总量等于供水总量,也等于用水总量。可根据《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估算地表水取水量和地下水取水量。需要说明的是,水资源存量及变动表中的取水量(用水量)不包括非常规水资源供给(使用)量。地表水取水量可按取水水源进一步分为水库、湖泊、河流。流出指核算期内流向外区域的水量。根据其去向可对流出量进行分类:a.流向区域外;b.流向海洋;c.调出区域外;d.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流向区域外包括流向区域外地表水和流向区域外地下水。流向区域外的地表水是指本区域地表水通过天然河道或人工河道流向区域外下游地区的水量,即为出境水量,按照《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技术要求统计填报;流向区域外的地下水是指本区域地下水侧向流出的水量,可不填报。在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流出水体分别填报水库、湖泊、河流流出量。流向海洋是指本区域入海水量,内陆地区不填报。调出区域外是指通过调水工程调出本区域的水量,直接采用监测、统计结果,可分别按水库、湖泊和河流填报。流向区域内其他水体是指本区域内不同水体之间的水量转换,如区域内河流水量流向水库、湖泊,或水库弃水流向下游河流或湖泊等。河湖生态耗水量指核算期内从区域地表水体的水面蒸发、植被蒸腾蒸发、渗漏等消耗的水量。水库、湖泊、河流等生态耗水量可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分类计算。监测断面指为监视和测定水质状况而在水体中设置的采样断面。布设时,要求在总体和宏观上须能反映水系或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各断面的具体位置须能反映所在区域环境的污染特征;尽可能以较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同时还须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对流域或水系要设立背景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口断面。对行政区域可设背景断面(对水系源头)或入境断面(对过境河流)或对照断面、控制断面(若干)和入海河口断面或出境断面。在各控制断面下游,如果河段有足够长度(至少10km),还应设消减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附录附录一耕地质量分等方法(一)耕地质量等别分等法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耕地图斑为评价单元,从气候条件、地形状况、土壤状况、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综合评定耕地质量等别。耕地质量等别分等的方法步骤如下:1.资料收集整理与外业调查。2.划分指标区、确定指标区耕作制度和作物分等因素及权重。3.用因素法划分分等单元并计算耕地自然质量分。因素法采用几何平均法或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各分等单元各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几何平均法的计算见公式(1)。……………………………(1)式中:——分等单元指定作物的耕地自然质量分;i——分等单元编号;j——指定作物编号;k——分等因素编号;m——分等因素的数目;——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的指标分值,取值为(0~100]。加权平均法的计算见公式(2)。……………………………(2)式中:——第k个分等因素的权重;其他符号的含义同公式(1)。4.查全国各省作物生产潜力指数速查表,确定产量比,计算耕地自然等指数。5.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及耕地利用等指数。6.划分与校验耕地质量等别。7.整理、验收成果。全国耕地评定为15等,相邻等级间平均标准粮产量差异约为100公斤/亩,即1等地对应的标准粮产量大于等于1400公斤/亩,2等地对应的标准粮产量在1300-1400公斤/亩之间,依此类推,15等地对应的标准粮产量小于100公斤/亩。(二)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法根据《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在全国耕地评价因子总集中,选取立地条件、土壤剖面性状、土壤理化性状、土壤生物性状、土壤障碍因素、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土壤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和模糊数学方法构建各指标隶属函数并确定指标隶属度,采用综合指数法确定各评价单元耕地质量综合指数,采用等距离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十个等级。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隶属区域。全国耕地划分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江沿线区、黄淮海区、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华南区、甘新区、青藏区等九大区域,各区涵盖的具体县(市、区、旗)见《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中的附录A。2.确定耕地质量指标。基础性指标包括地形部位、有效土层厚度、有机质、耕层质地、土壤养分状况、生物多样性、障碍因素、灌溉能力、排水能力、清洁程度等10个指标。区域补充指标包括耕层厚度、田面坡度、农田林网化程度、盐渍化程度、酸碱度、海拔高度等。各区域耕地质量划分指标见《耕地质量划分规范》(NY/T2872-2015)中的附录B。3.确定各指标权重。按照《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规定的层次分析法,计算并确定所有指标对于耕地质量(目标层)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重值。4.计算各指标隶属度。按照《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规定的方法,用特尔斐法和模糊数学方法构建各指标隶属函数并确定指标隶属度。5.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采用累加法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P=∑(Ci×Fi)式中:P——耕地质量综合指数;Ci——第i个评价指标的组合权重;Fi——第i个评价指标的隶属度;6.等级划分。按从大到小的顺序采用等距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耕地质量等级。耕地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耕地质量水平越高。一等地耕地质量最高,十等地耕地质量最低。各区域内耕地质量划分时,依据相应的耕地质量综合指数确定当地耕地质量最高最低等级范围,再划分耕地质量等级。上述计算耕地质量涉及的相关指标含义如下:耕地是指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耕地质量是指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能力。耕地地力是指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土壤健康状况是指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等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不产生不良或有害效应的程度,用清洁程度表示。海拔高度是指地面某个地点由海平面(​http:​/​​/​baike.baidu.com​/​view​/​1460409.htm"\t"_blank​)起算的高度。地形部位是指具有特定形态特征和成因的中小地貌单元。田面坡度是指农田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度数。土壤养分状况是指土壤养分的数量、形态、分解、转化规律以及土壤的保肥、供肥性能。土壤酸碱度是指土壤溶液的酸碱性强弱程度,以pH值表示。土壤有机质是指土壤中形成的和外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阶段的各种分解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包括高度腐解的腐殖物质、解剖结构尚可辨认的有机残体和各种微生物体。土壤障碍因素是指土体中妨碍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对农产品产量和品质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土壤障碍层次是指在耕层以下出现的阻碍根系伸展或影响水分渗透的层次。农田林网化率是指农田四周的林带保护面积与农田总面积之比。有效土层厚度是指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或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耕地土壤生物多样性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耕地土壤生物物种、生物群落和功能的多样性及生态平衡状态。耕层厚度是指经耕种熟化而形成的土壤表土层厚度。耕层质地是指耕层土壤颗粒的大小及其组合情况。土壤盐渍化是指土壤底层或地下水的盐分随毛管水上升到地表,水分散失后,使盐分积累在表层土壤中,当土壤含盐量过高时,形成的盐碱危害。灌溉能力是指预期灌溉用水量在多年灌溉中能够得到满足的程度。排水能力是指为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及时排除农田地表积水,有效控制和降低地下水位的能力。附录二水资源质量等级分等方法(一)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1.水质评价指标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序号标准值分类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1 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值(无量纲)6-93溶解氧       ≥饱和率90%(或7.5)65324高锰酸盐指数≤24610155化学需氧量(COD)   ≤1515203040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346107氨氮(NH3-N)≤0.150.51.01.52.08总磷(以P计)    ≤0.02(湖、库0.01)0.1(湖、库0.025)0.2(湖、库0.05)0.3(湖、库0.1)0.4(湖、库0.2)9总氮(湖、库,以N计)≤0.20.51.01.52.010铜 ≤0.011.01.01.01.011锌        ≤0.051.01.02.02.012氟化物(以F-计)     ≤1.01.01.01.51.513硒           ≤0.010.010.010.020.0214砷           ≤0.050.050.050.10.115汞          ≤0.000050.000050.00010.0010.00116镉           ≤0.0010.0050.0050.0050.0117铬(六价)      ≤0.010.050.050.050.118铅           ≤0.010.010.050.050.119氰化物           ≤0.0050.050.20.20.220挥发酚           ≤0.0020.0020.0050.010.121石油类        ≤0.050.050.050.51.0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0.20.20.30.323硫化物         ≤0.050.10.20.51.024粪大肠菌群(个/L)   ≤20020001000020000400002.河流水质评价方法(1)断面水质评价河流断面水质类别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根据评价时段内该断面参评的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描述断面的水质类别时,使用“符合”或“劣于”等词语。断面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断面水质定性评价水质类别水质状况表征颜色水质功能类别Ⅰ~Ⅱ类水质优蓝色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质良好绿色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Ⅳ类水质轻度污染黄色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Ⅴ类水质中度污染橙色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劣Ⅴ类水质重度污染红色除调节局部气候外,使用功能较差(2)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河流、流域(水系)水质评价: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少于5个时,计算河流、流域(水系)所有断面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并按上表记录每个断面的水质类别和水质状况。当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在5个(含5个)以上时,采用断面水质类别比例法,即根据评价河流、流域(水系)中各水质类别的断面数占河流、流域(水系)所有评价断面总数的百分比来评价其水质状况。河流、流域(水系)的断面总数在5个(含5个)以上时不作平均水质类别的评价。河流、流域(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水质类别比例水水质状况表征颜色Ⅰ~Ⅲ类水质比例≥90%优蓝色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良好绿色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比例<20%轻度污染黄色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比例<40%中度污染橙色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比例≥40%重度污染红色3.湖泊、水库水质评价方法湖泊、水库单个点位的水质评价,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进行。当一个湖泊、水库有多个监测点位时,计算湖泊、水库多个点位各评价指标浓度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湖泊、水库多次监测结果的水质评价,先按时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各个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再按空间序列计算湖泊、水库所有点位各个评价指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按照“断面水质评价”方法评价。对于大型湖泊、水库,亦可分不同的湖(库)区进行水质评价。河流型水库​[1]​按照河流水质评价方法进行。(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如下表: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项目序号类别标准值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1色(度)≤5≤5≤15≤25>252嗅和味无无无无有3浑浊度(度)≤3≤3≤3≤10>104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5pH 6.5~8.5 5.5~6.58.5~9<5.5,>96总硬度(以(以CaCO3,计)(mg/L)≤150≤300≤450≤550>5507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8硫酸盐(mg/L)≤50≤150≤250≤350>3509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10铁(Fe)(mg/L)≤0.1≤0.2≤0.3≤1.5>1.511锰(Mn)(mg/L)≤0.05≤0.05≤0.1≤1.0>1.012铜(Cu)(mg/L)≤0.01≤0.05≤1.0≤1.5>1.513锌(Zn)(mg/L)≤0.05≤0.5≤1.0≤5.0>5.014钼(Mo)(mg/L)≤0.001≤0.01≤0.1≤0.5>0.515钴(Co)(mg/L)≤0.005≤0.05≤0.05≤1.0>1.016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1≤0.001≤0.002≤0.01>0.01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不得检出≤0.1≤0.3≤0.3>0.318高锰酸盐指数(mg/L)≤1.0≤2.0≤3.0≤10>1019硝酸盐(以N计)(mg/L)≤2.0≤5.0≤20≤30>3020亚硝酸盐(以N计)(mg/L)≤0.001≤0.01≤0.02≤0.1>0.121氨氮(NH4)(mg/L)≤0.02≤0.02≤0.2≤0.5>0.522氟化物(mg/L)≤1.0≤1.0≤1.0≤2.0>2.023碘化物(mg/L)≤0.1≤0.1≤0.2≤1.0>1.024氰化物(mg/L)≤0.001≤0.01≤0.05≤0.1>0.125汞(Hg)(mg/L)≤0.00005≤0.0005≤0.001≤0.001>0.00126砷(As)(mg/L)≤0.005≤0.01≤0.05≤0.05>0.0527硒(Se)(mg/L)≤0.01≤0.01≤0.01≤0.1>0.128镉(Cd)(mg/L)≤0.0001≤0.001≤0.01≤0.01>0.0129铬(六价)(Cr6+)(mg/L)≤0.005≤0.01≤0.05≤0.1>0.130铅(Pb)(mg/L)≤0.005≤0.01≤0.05≤0.1>0.131铍(Be)(mg/L)≤0.00002≤0.0001≤0.0002≤0.001>0.00132钡(Ba)(mg/L)≤0.01≤0.1≤1.0≤4.0>4.033镍(Ni)(mg/L)≤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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