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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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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1-200×/IEC60079-0:2007 目 次 III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12 4 设备分类 12 5 温度 14 6 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要求 16 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18 8 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19 9 紧固件 21 10 联锁装置 21 11 绝缘套管 21 12 粘接材料 21 13 Ex元件 22 14 连接件和接线空腔 22 15 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1-200×/IEC60079-0:2007 目 次 III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12 4 设备分类 12 5 温度 14 6 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要求 16 7 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 18 8 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金属部件 19 9 紧固件 21 10 联锁装置 21 11 绝缘套管 21 12 粘接材料 21 13 Ex元件 22 14 连接件和接线空腔 22 15 接地导体或等电位导体连接件 23 16 外壳的引入装置 24 17 旋转电机的补充规定 25 18 开关的补充规定 25 19 熔断器的补充规定 26 20 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补充规定 26 21 灯具的补充规定 27 22 帽灯和手提灯的补充规定 27 23 装有电池的设备 29 24 文件 29 25 试样或样机与文件的一致性 29 26 型式试验 39 27 例行试验 39 28 制造商责任 39 29 标志 45 30 使用说明书 4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电缆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 5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对Ex元件的要求 54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 55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 56 附录E (性附录) 用"设备保护级别"的对防爆设备进行危险评定的介绍 59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由变频器供电的电机 60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TOC \f \h \t "正文图标题" 20 图1 螺纹紧固件的公差和间隙 21 图2 细杆紧固螺栓头下面的接触面 24 图3 引入点和分支点图示 35 图4 接地连续性试验用试样的组装 36 图5 涂导电漆电极的试件 38 图6 用纯尼龙布或棉布摩擦 38 图7 用接地探针通过0.1μF电容给容器放电 38 图8 用直流高压电源感应充电 TOC \f \h \t "附录图标题" 47 图 A.1电缆引入装置结构示意图 48 图 A.2 可弯曲电缆进线口圆角 60 图 G.1 冲击试验装置示例 TOC \f \h \t "正文标题" 12 表1 运行中的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13 表2 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14 表3a环境温度为40℃时按元件尺寸评定温度组别 表3b按元件尺寸对温度组别的评定-最大消耗功率随环境温度变化.............................14 15 表4 射频阈功率 16 表5 射频阈能量 18 表6 表面积限制 18 表7 长(条)形部件的直径或宽度 18 表8 非金属层厚度限制 22 表9 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28 表10 原电池 28 表11 蓄电池 31 表12 抗冲击试验 33 表13 对连接件用绝缘套管的螺栓所施加的力矩 43 表14 警告标志内容 TOC \f \h \t "附录表标题" 52 表 B.1 Ex元件应符合的条款 57 表 E.1 EPL与区的传统对应关系 57 表 E.2 提供的防点燃危险描述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3836《爆炸性环境》分为若干部分。 GB3836.1 设备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3836.4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3836.5 正压外壳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电气设备 GB3836.9 浇封型“m” GB3836.11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3836.12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3836.1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3836.14 危险场所分类 GB3836.15 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3836.16 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 GB3836.17 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 本部分为GB3836系列的第1部分,对应于IEC60079-0:2007《爆炸性环境 第0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79-0:2007。与IEC60079-0:2007相比,主要的修改有: ——在范围一章中增加了注7:在GB3836的本部分中出现的“隔爆外壳”和“隔爆型”是同义词。 ——增加了I类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 ——增加了I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及其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和灯具外壳的要求; ——增加了对金属制成的I类电气设备接线空腔内表面的涂漆要求; ——对于开关、熔断器和灯具补充规定中增设“警告标志”的相关条款不适用于I类电气设备的规定; ——在“耐热试验”和“耐寒试验”之间增加了时间间隔; ——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见附录D; ——将IEC标准中的附录C(资料性附录)改为附录G,将IEC标准中的附录D(资料性附录)改为附录E,将IEC标准中的附录E(资料性附录)改为附录F。 本部分修订并代替GB 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与GB 3836.1-2000版相比,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 —— 将“爆炸性气体环境”修改为“爆炸性环境”; ——将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并入本部分; ——设备分类增加了III类(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增加了超声波能量限值、电磁辐射能量限值和“静电”要求; ——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 ——将“n”型电气设备纳入通用要求,即首先要符合通用要求的规定; ——重新引入了设备使用的环境条件; ——将产品标准帽灯、本质安全系统和电阻式伴热器纳入本部分; ——修改符号“U”和“X”的定义,与现行用法一致; ——在制造商责任一章中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的要求; ——增加了环境温度和连续运行温度(COT)的定义; ——在温度一章中增加了“外部热源或冷源”作为环境影响的因素; ——在II类电气设备的含轻金属外壳材料中增加了对轻金属“锆”的含量的要求; ——第16章改写了电缆和导管引入的术语,与普通工业使用的术语一致; ——对灯具的补充规定中,透明罩可由网孔小于2500mm2的保护网保护(老标准中为50mm×50mm); ——在型式试验中主要增加了接地连续性试验和非金属材料表面起电试验; ——明确了标志的次序、关联设备的详细标志、特定气体的标志、小型设备的标志等; ——标志的要求更加细化,增加了防爆合格证编号和超小型电气设备和Ex元件标志的要求; ——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条款。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主要参加单位: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北方永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集团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书朝、陈在学、李江、陈士学、王爱中、任红军、龚范昌、侯季春、朱广辉、郑振晓、陈瑞。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3836.1-1983; ——GB 3836.1-200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1  范围 GB3836的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符合本部分规定的电气设备,适用于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存在爆炸性环境的危险场所中使用,对本部分进行补充的某一部分修改时除外: 温度:-20℃~+60℃; 压力:80kPa~110kPa; 空气中标准氧含量(体积比):21%。 对超出该范围的大气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需作特殊考虑,并可要求附加评定和试验。 注 1:尽管以上给出的大气温度范围是-20℃~+60℃,但设备所使用的正常温度范围依然是-20℃~+40℃,另有规定和标志时除外,见5.1.1。 注 2:在设计超出以上大气条件的爆炸性环境用设备时,本部分可作为指导。但是,建议进行与预定使用环境相关的附加试验。当采用隔爆外壳“d”(GB3836.2-200×)和本安型“i”(GB3836.4-200×或IEC 61241-11)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注 3:本部分给出的要求源于对电气设备产生的点燃危险评定。考虑的点燃源是在一般工业环境中不同设备类型出现的热表面、机械火花、铝热反应、电弧和静电放电。 注 4:众所周知,随着技术的发展,可能通过一些尚未完全确定的方法来达到GB 3836系列标准有关防爆的目的。如果制造商希望利用这些技术,可部分地采用本部分及GB 3836系列的其它标准。在制造商提供的文件中应清楚地说明采用GB 3836系列标准情况和所使用的全部辅助技术。在这种情况下,在GB 3836系列标准中未确定的保护方法标志为“Ex s”。 注 5:在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同时出现或可能同时出现的场所,宜考虑这种同时出现的情况,并可要求附加保护措施。 除与爆炸危险直接有关的内容之外,本部分没有规定其它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不涉及的点燃源有:绝热压缩、冲击波、放热化学反应、粉尘自燃、明火和热气体/液体。 注 6:这样的设备宜进行危险分析,确定并列出设备的所有潜在点燃源及防止这些点燃源成为有效点燃源所采取的措施。 本部分由下列GB3836系列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补充或修改: GB3836.2-200×: 气体-隔爆外壳“d”; GB3836.3-200×: 气体-增安型“e”; GB3836.4-200×: 气体-本质安全型“i”; GB3836.5-2004: 气体-正压外壳型“p”; GB3836.6-2004: 气体-油浸型“o”; GB3836.7-2004: 气体-充砂型“q”; GB3836.8-2003: 气体-“n”型电气设备; GB3836.9-2006:气体-浇封型“m”; IEC 61241-1:粉尘–外壳保护型“tD”; IEC 61241-2(IEC 61241-4):粉尘–正压型“pD”; IEC 61241-11:粉尘–本质安全型“iD”; IEC 61241-18:粉尘–浇封型“mD”。 本部分还由下列设备标准补充或修改: ——GB 7957-2003 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 ——GB19518.1-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电阻式伴热器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IEC 60079-2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IEC 60079-26 爆炸性环境 第26部分: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IEC 60079-28 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GB3836的本部分,连同GB3836系列的其它部分和上述的附加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发爆器、发爆器试验仪和点火电路试验仪。 注7:在GB3836的本部分中出现的“隔爆外壳”和“隔爆型”是同义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383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70.1-2008 内六角圆柱头螺钉(eqv ISO 4762:2004) GB/T 77-2007 内六角平端紧定螺钉(ISO 4026:2003,MOD) GB/T 78-2007 内六角锥端紧定螺钉(ISO 4027:2003,MOD) GB/T 79-2007 内六角圆柱端紧定螺钉(ISO 4028:2003,MOD) GB/T 80-2007 内六角凹端紧定螺钉(ISO 4029:2003,MOD)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 公差(ISO 965-1:1998,MOD) 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IEC 60034-1:2004,IDT) GB/T 1040.2-2006 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ISO 527-2:1993,IDT) GB/T 1043-1993 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neq ISO 179:1982) GB/T 1408.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IEC 60243-1:1998,IDT) GB/T 1690-2006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ISO 1817:2005,MOD) GB/T 1800.4-1999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eqv ISO 286-2:1988)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 GB/T 2516-2003 普通螺纹 极限偏差(ISO 965-3:1998,MOD) GB/T 2571-1995 树脂浇铸体冲击试验方法(neq ISO 179:1982) GB/T 2900.35-2008 电工术语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IEC 60050(426):2008,IDT) GB 3836.2-20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IEC 60079-1:2007,MOD) GB 3836.11-200× 爆炸性环境 第11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IEC60079-1-1:2002,IDT) GB 3836.3-20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IEC60079-7:2006,MOD) GB 3836.4-20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60079-11:2006,MOD) GB 3836.12-200× 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IEC60079-12:1978,IDT) GB 3836.5-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IEC60079-2:2001,IDT) GB 3836.6-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 “o” (IEC60079-6:1995,IDT) GB 3836.7-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 (IEC 60079-5:1997,IDT) GB 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eqv IEC60079-15:2001) GB 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IEC60079-18:2004,IDT)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IEC60079-10:1995,IDT)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IEC60079-14:1996,MOD)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IEC60529:2001,IDT) GB/T 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IEC 60034-5:2000,IDT) GB/T 5008.1-2005 启动用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IEC 60095-1:2000,MOD) GB/T 5277-1985 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通孔(eqv ISO 273:1979) GB/T 5332-2007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IEC 60079-4: 1975,IDT) GB/T 5782-2000 六角头螺栓(eqv ISO 4014:1999) GB/T 5783-2000 六角头螺栓 全螺纹(eqv ISO 4017:1999) GB/T 6031-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硬度的测定(10~100 IRHD) (ISO 48:1994,IDT) GB/T 6170-2000 1型六角螺母(eqv ISO 4032:1999) GB/T 6919-1986 空气质量 词汇(eqv ISO 4225:1980) GB 7957-2003 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neq IEC 62013-1:1999) GB/T 8897.1-2003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IEC60086-1:2000,IDT) GB/T 9144-2003 普通螺纹 优选系列(ISO 262:1998,MOD) 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ISO 178:1993,IDT) GB/T 11020-2005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IEC 60707:1999,IDT) GB/T 11026.1-2003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IEC 60216-1:2001,IDT) GB/T 11026.2-2000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 第2部分:试验判断标准的选择(IEC 60216-2:1990,IDT) GB/T 13259-2005 高压钠灯(neq IEC 60662:2002) GB/T 13813-2008 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IEC 60947-1:2001,MOD) GB/T 15142-2002 方形开口镉镍单体蓄电池总规范(IEC 60623:1990,MOD) GB/T 16422.1-2006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ISO 4892-1:1999,IDT) GB/T 16935.1-2008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IEC 60664-1:2007,IDT) GB/T 17194-1997 电气导管 电气安装用导管的外径和导管与配件的螺纹(eqv IEC 60423:1993) GB 19518.1-200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电阻式伴热器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IEC62086-1:2001,IDT) GB/T 19639.1-2005 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IEC 61056-1:2002,MOD) GB/T 22084.1-2008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1部分:镉镍电池(IEC 61951-1:2003,IDT) GB/T 22084.2-2008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IEC 61951-2:2003,IDT)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 17000:2004,IDT) IEC 60079-2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IEC 60079-26 爆炸性环境 第26部分 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IEC 60079-28 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IEC 60192 低压钠蒸气灯 性能规定 IEC 60622 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单体蓄电池和电池组 密封式镍-镉柱形充电单体电池 IEC 61241-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外壳保护型“tD” IEC 61241-2-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1节:确定粉尘最低点燃温度的方法 IEC 61241-2-2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节:粉尘层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IEC 61241-4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正压型“pD” IEC 61241-1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本质安全型“iD” IEC 61241-18: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浇封型“mD” ANSI/UL 746B 聚合材料:寿命特性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3836的本部分。 对于其它术语的定义,特别是那些更具通用性的术语,宜参考GB/T2900.35-2008或电工术语国家标准的其它适用部分。 环境温度 ambient temperature 设备或元件周围的空气或其它介质的温度。 注: 不是指加工介质的温度,除非设备或元件完全浸入该加工介质中。见5.1.1。 关联设备 associated apparatus 内装能量限制电路和非能量限制电路,且在结构上使非能量限制电路不能对能量限制电路产生不利影响的电气设备。 注: 关联设备可以是: a) 具有本部分中相应的爆炸性环境用防爆型式的电气设备;或 b) 没有这样的保护,因此不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例如本身不在爆炸性环境中的记录仪,但与位于爆炸性环境中的热电偶相连,这时仅有记录仪的输入电路是能量限制的。 电池 cells and batteries 电池组 batteries 以电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或容量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容量 capacity 在规定的条件下,完全充电的电池能提供的电量或电荷。 单体电池 cell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充电 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相反的方向,强迫电流通过蓄电池,达到恢复最初储存能量的过程。 深度放电 deep discharge 将蓄电池电压降低到低于蓄电池制造商推荐的电压的过程。 固有安全(ihs) 电池 inherently safe (ihs) cell (or battery) 短路电流和最高表面温度被其内阻限制到安全数值的原电池或蓄电池。 (电池的)最高开路电压 maximum open-circuit voltage (of a cell or battery) 在正常条件下,新的原电池或刚充满电的蓄电池可达到的最高电压。 注: 表10和表11给出了使用的单体电池的最高开路电压。 标称电压 normal voltage 制造商规定的(电池)电压。 排气式电池 vented cell or battery 带有盖子,盖子上有通气孔,产生的气体可通过通气孔逸出的电池。 [IEV 486-01-18] 原电池 primary cell or battery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电能的电化学系统。 反向充电 reverse charging 以正常流动方向通过原电池或蓄电池施加电流的过程。例如发生在电路中过期的电池中。 气密式电池 sealed gas-tight cell or battery 保持封闭且在制造商规定的充电限度或温度之内运行时没有气体或液体释放的电池。 注 1:该种电池可带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内部产生过高的危险压力。该种电池无需添加电解质,在使用寿命内以原始密封状态工作。 注 2:上述定义引自GB3836.4-200×。此定义不同于IEV 486-01-20和IEV 486-01-21的定义,因为它适用于单体电池或蓄电池。 阀控式密封电池 sealed valve-regulated cell or battery 在正常条件下是密封的,但具有一个装置,当其内部压力超过预定值时能让气体逸出的电池。通常,该电池不能补充电解质。 蓄电池 secondary cell or battery 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将电能储存并释放出来的可再充电的电化学系统。 (电池的)电池箱 container (battery) 包容电池的外壳。 注: 盖子是电池箱的一部分。 绝缘套管 bushing 用于将一根或多根导体穿过外壳壁的绝缘部件。 电缆引入装置 cable gland 允许将一根或多根电缆或光缆引入电气设备内部并能保证其防爆型式的装置。 夹紧组件 clamping device 引入装置中用于防止对电缆的拉拽或扭转传递到连接件的部件。 压紧件 compression element 电缆引入装置中用于对密封圈施加压力以保证其有效功能的部件。 密封圈 sealing ring 电缆引入装置或导管引入装置中,保证引入装置与电缆或导管与电缆之间的密封所使用的环状物。 Ex电缆引入装置 Ex cable gland 与设备外壳分开试验,可作为一种设备单独取证,并可安装于设备外壳上的电缆引入装置。 防爆合格证 certificate 用于确定设备符合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证书可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导管引入 conduit entry 将导管引入电气设备内而仍保持其相应防爆型式的方式。 连接件 connection facilities 用于与外电路导线进行电气连接的端子、螺钉或其它零件。 连续运行温度 Continuous Operating Temperature(COT)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确保设备或部件预计使用寿命的材料的稳定性和完整性的最高温度。 外壳防护等级(IP) degree of protection of enclosure IP 按照GB4208-2008规定的数字前加符号IP,用以表明电气设备外壳 ——防止人员触及或接近外壳内部带电部件和活动部件(光滑的转轴及类似件除外), ——防止固体外物进入电气设备内部,和 ——防止水进入电气设备内部。 注 1:对旋转电机的详细试验要求见GB/T 4942.1-2006。 注 2:具有IP防护等级的外壳未必等同第1章所列设备的防爆型式外壳。 粉尘 dust 包括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性飞絮的通称。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标称尺寸500μm及以下的固体颗粒,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靠自身重量沉淀下来,可在空气中燃烧或焖燃,在大气压力和常温条件下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颗粒。 注 1:包括GB/T 6919-1986规定的粉尘和砂粒。 注 2:术语固体颗粒是指固态颗粒,而不是指气态或液态颗粒,但不排除空心颗粒。 导电性粉尘 conductive dust 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3Ω.m的可燃性粉尘。 注: IEC61241-2-2规定了粉尘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非导电性粉尘 non-conductive dust 电阻率大于103Ω.m的可燃性粉尘。 可燃性飞絮 combustible flyings 标称尺寸大于500μm,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靠自身重量沉淀下来的包括纤维在内的固体颗粒。 注: 飞絮的实例包括人造纤维、棉花(包括棉绒纤维、棉纱头)、剑麻、黄麻、麻屑、可可纤维、麻絮、废打包木丝绵。 尘密外壳 dust-tight enclosure 能够阻止所有可见粉尘颗粒进入的外壳。 防尘外壳 dust-protected enclosure 不能完全阻止粉尘进入,但进入量不会妨碍设备安全运行,且不会在外壳内容易引起点燃危险部位积聚的外壳。 电气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 全部或部分利用电能的设备。 注: 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通讯设备。 限能设备的电气参数 electrical parameters-apparatus with energy limitation 最大外部电容Co maximum external capacitance Co 可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容。 最大外部电感Lo maximum external inductance Lo 可连接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感。 最大输入电流Ii maximum input current I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 。 最大输入功率Pi maximum input power P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大功率。 最高输入电压Ui maximum input voltage Ui 可施加到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高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 。 最大内部电容Ci maximum internal capacitance Ci 呈现在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的电气设备最大等效内部电容。 最大内部电感Li maximum internal inductance Li 呈现在电气设备连接装置的电气设备最大等效内部电感。 最大输出电流Io maximum output current Io 可从电气设备连接装置上获得的电气设备的最大电流(交流峰值或直流)。 最大输出功率Po maximum output power Po 可从电气设备获得的最大功率。 最高输出电压Uo maximum output voltage Uo 施加电压达到最高电压时,可能出现在设备连接装置上的最高输出电压(交流峰值或直流) 。 最高交流有效值电压或直流电压Um maximum r.m.s. a.c. or d.c. voltage Um 施加到关联电气设备的非限能连接装置上而不会使防爆型式失效的最高电压。 外壳 enclosure 构成电气设备防爆型式和/或IP等级的整个壳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操纵杆、芯轴和转轴等。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 爆炸性环境中作为电气装置的部件或与其有关的包括仪器、附件、组件、元件的总称。 设备保护级别(EPL)equipment protection level(EPL) 根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和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所具有的不同特征而对设备规定的保护级别。 注: 可随意选择设备保护级别作为一套装置整体危险评定的一部分,见GB3836.15-2000和附录E。 Ma级 EPL Ma 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该级别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甚至在瓦斯突出时设备带电的情况下均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Mb级 EPL Mb 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该级别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中或在瓦斯突出和设备断电之间的时间内出现的预期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Ga级 EPL G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的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Gb级 EPL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Gc级 EPL Gc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Da级 EPL Da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罕见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Db级 EPL Db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出现的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Dc级 EPL Dc 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保证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Ex 封堵件 Ex blanking element 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检验,装配在具有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外壳上不需要附加条件的螺纹式封堵元件。 注 1:不排除封堵件取得Ex元件防爆合格证。 注 2:非螺纹封堵件不视为设备。 Ex元件 Ex component 不能单独使用并带有符号“U”,当与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需附加认证的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部件或组件(Ex电缆引入装置除外)。 Ex 螺纹式管接头 Ex threaded adapter 与设备外壳分开进行检验,装配在具有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外壳上不需要附加条件的螺纹式管接头。 注: 不排除螺纹式管接头取得Ex元件防爆合格证。 爆炸性环境 explosive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 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试验用爆炸性混合物 explosive test mixture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试验的特定爆炸性混合物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温度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an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 在GB/T 5332-2007规定的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热表面点燃的最低温度。 粉尘层的点燃温度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a dust layer 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在热表面上发生点燃的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注: 粉尘层的点燃温度可根据IEC61241-2-1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粉尘云的点燃温度 ignition temperature of a dust cloud 集尘装置内空气中所含粉尘云发生点燃时集尘装置内壁的最低温度。 注: 粉尘云的点燃温度可根据IEC61241-2-1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 故障 malfunction 设备或元件不能实现预定的防爆功能。 注: 本部分中所指的故障可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 —— 设备的一个(或多个)部件或元件的失效; —— 外部干扰(例如,冲击、振动、电磁场); —— 设计错误或有缺陷(例如:软件出错); —— 电源或其它工作干扰; —— 操作人员的误操作(尤其是手动设备)。 预期故障 expected malfunction 在正常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损坏或失效。 罕见故障 rare malfunction 已知要发生,但仅在罕见情况下才会出现的故障类型。两个独立的可预见故障,单独出现时不产生点燃危险,但共同出现时产生点燃危险,它们被视为一个罕见故障。 最高表面温度 maximum surface temperature 在最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 注 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注 2: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出现在设备外壳表面,且可包括确定的粉尘层条件。 正常运行 normal operation 设备在电气上和机械上符合并在制造商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 注 1:制造商规定的范围包括持续运行条件,例如,电动机在工作周期内运行。 注 2:电源电压的变化在规定范围内和任何其它运行容差都属正常运行。 射频 radio frequencies 平均时间 averaging time 阈功率平均值的一段时间。 连续发射 continuous transmission 脉冲持续时间大于热起燃时间的一半的发射。 脉冲发射 pulsed transmission 脉冲持续时间小于热起燃时间的一半,但两个连续脉冲的间隔时间又长于三倍热起燃时间的发射。 热起燃时间 thermal initiation time 火化释放出的能量积聚在其周围小范围的气体中没有明显热损耗的时间。 注: 在小于热起燃时间内,起燃与否取决于火花沉积的总能量。热起燃时间过长时,能量沉积的功率或速率成为起燃与否的决定因素。 阈能量Zth threshold energy Zth 脉冲式射频发射中,能从接收体获取的单个脉冲的最大能量。 阈功率Pth threshold power Pth 发射器的有效输出功率与天线增益的乘积。 额定值 rated value 通常由制造商给定的用以规定设备、装置或元件工作条件的一组数值。 定额 rating 额定值和运行条件的集合。 可更换的电池组 replaceable battery pack 包含一个或多个互联单体电池,与整个保护单元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可更换的电池组合。 工作温度 service temperature 设备在额定运行条件下所达到的温度。 注: 设备的不同部位可能达到不同的工作温度。 symbol used to denote an Ex component符号“U” symbol “U” 用于表示Ex元件的符号。 注: 符号“U”用于表明设备是不完整的,不经进一步评定不适合安装使用。 符号“X” symbol “X” 用于表示安全使用特殊条件的符号。 注: 符号“X”为识别标志,表明防爆合格证包含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一些基本信息。 接线空腔 terminal compartment 与主外壳连通或不与主外壳连通的,包含连接件的单独空腔,或主外壳的一部分。 例行试验,常规试验 routine test 对每台产品在制造期间或制造完工后进行的确定其是否符合某一标准的试验。 型式试验 type test 对一台或多台符合某一设计的产品进行的、表明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试验。 防爆型式 type of protection 为防止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而对电气设备采取的各种特定措施。 工作电压 working voltage 在额定电压下给设备供电时出现的通过特定绝缘的最高交流有效值电压或直流电压。 注 1:忽略瞬态效应。 注 2:考虑开路状态和正常工作状态。 4  设备分类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II类和III类。 4.1  I类 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注: I类防爆型式考虑了甲烷和煤粉的点燃以及地下用设备增加的物理保护措施。 用于煤矿的电气设备,当其环境中除甲烷外还可能含有其它爆炸性气体时,应按照Ⅰ类和Ⅱ类相应可燃性气体的要求进行制造和试验。该类电气设备应有相应的标志(例如:“Ex d I/IIB T3”或“ExdI/II(NH3)”。 4.2  II类 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甲烷气体之外的其它爆炸性气体环境。 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环境的种类可进一步再分类。 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A类:代表性气体是丙烷; ●IIB类:代表性气体是乙烯; ●IIC类:代表性气体是氢气。 注 1:以上分类的依据,对于隔爆外壳电气设备是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 对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是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见GB3836.11-200×和GB3836.12-200×)。 注 2:标志IIB的设备可适用于II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II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IIA和IIB类设备的使用条件。 4.3  III类 III类电气设备用于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 III类电气设备按照其拟使用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可进一步再分类。 III类电气设备的再分类: ●IIIA类:可燃性飞絮; ●IIIB类:非导电性粉尘; ●IIIC类:导电性粉尘。 注: 标志IIIB的设备可适用于IIIA设备的使用条件,标志IIIC类的设备可适用于IIIA或IIIB类设备的使用条件。 4.4  特定爆炸性环境用设备 电气设备可按某一特定的爆炸性环境进行试验,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信息应记录在防爆合格证中并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相应地标志。 5  温度 5.1  环境影响 5.1.1  环境温度 通常情况下,电气设备使用的环境温度应为–20℃~+40℃,此时不需要附加环境温度标志。但当电气设备预计使用在不同于以上环境温度范围时视为特殊情况,标志应包括符号Ta或Tamb和上限或下限环境温度,如果不可行,符号“X”应指明包括上限或下限环境温度的具体使用条件。见29.2项e)和表1。 注: 环境温度范围可缩小,例如–5℃≤Tamb≤15℃。 表1  运行中的环境温度和附加标志 电气设备 运行中的环境温度 附加标志 正常情况 最高: +40 ℃ 最低:–20 ℃ 无 特殊情况 由制造商规定 Ta或Tamb附加规定范围,例如,-30℃≤Ta≤+40℃或符号“X” 5.1.2  外部热源或冷源 如果电气设备用物理方法与一个单独的外部加热源或冷却源(如被加热或被冷却的工艺容器或管道)相连,则外部热源或冷源的额定值应在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中进行规定。 注 1:这些值的表示方式将根据冷、热源的种类发生变化。对于大体积的设备,通常以最高或最低温度表示就足够。对于小体积的设备,或导热通过热绝缘材料的热源,可采用热通量表示。 注 2:最终安装时须考虑辐射产生的热的影响。见GB3836.15-2000。 5.2  工作温度 如果本部分或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要求在设备的任何部位测量电气设备的工作温度,则温度测定应在额定负载情况下,设备处于最高或最低环境温度和最大额定外部热源或冷源时进行。如果要求工作温度试验,则应按照26.5.1的规定进行。 注: 由制造商给出的电气设备的定额包括环境温度、电源和负载特性、工作周期或工作类型。 5.3  最高表面温度 5.3.1  最高表面温度的测定 当设备承受最高环境温度和相应的最大额定外部热源时,应按照26.5.1的规定或相关防爆型式标准的具体要求测定最高表面温度。 5.3.2  最高表面温度的限制 5.3.2.1  I类电气设备 对于I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按照24章的要求在相关文件中规定。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 150℃,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 —— 450℃, 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煤尘时(例如防粉尘外壳内部)。 注: 当用户选用Ⅰ类电气设备时,如果温度超过150℃的设备表面上可能堆积煤尘,则应考虑煤尘的影响及其焖燃温度。 5.3.2.2  II类电气设备 测定的最高表面温度(见26.5.1)不应超过: —— 规定的温度组别(见表2); —— 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或 —— 如果适用,拟使用环境中的具体气体的点燃温度。 表2  Ⅱ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温度组别 最高表面温度,℃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注: 不同的环境温度及不同的外部热源和冷源可能有一个以上的温度组别。 5.3.2.3  III类电气设备 5.3.2.3.1  测定无粉尘层的最高表面温度 测得的最高表面温度(见26.5.1)不应超过: ——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 ——拟使用的具体的可燃性粉尘层或粉尘云的点燃温度。 5.3.2.3.2  有粉尘层的最高表面温度 除了5.3.2.3.1要求的最高表面温度外,也可测定环绕设备所有侧面形成的粉尘厚度TL的最高表面温度,文件中另有规定时除外,并按29.4项d)的要求,用符号“X”指明具体使用条件。 注 1:粉尘层最大厚度TL可由制造商规定。 注 2:粉尘层堆积可能达到50mm的设备的附加使用信息在IEC61241-14中给出。 5.3.3  I类或II类电气设备的小元件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超过温度组别,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超过温度组别允许温度的小元件,例如晶体管或电阻,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应视为符合要求: a) 当按照26.5.3试验时,小元件不应引起可燃性混合物点燃,并且由较高温度引起的任何变形或损坏均不应损害防爆型式; b) 对于T4组和I类电气设备,小元件应符合表3a和表3b的规定; c) 对于T5组,表面积(不包括导线)小于1000 mm2的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50℃。 表3  a环境温度为40℃时按元件尺寸评定温度组别 不包括导线的总表面积 F II类T4组 I类 粉尘除外 最高表面温度( 最大消耗功率 最高表面温度( 最大消耗功率 ℃ W ℃ W F<20 mm2 275 950 20 mm2 ≤F≤1000 mm2 200,或 1.3 3.3 F>1000 mm2 1.3 3.3 表3b 按元件尺寸对温度组别的评定-最大消耗功率随环境温度变化 最高环境温度 ℃( 设备类别 40 50 60 70 80 最大消耗功率 W II类 1.3 1.25 1.2 1.1 1.0 I类 3.3 3.22 3.15 3.07 3.0 对于电位器,其表面应是电阻元件的表面,而不是电位器的外表面。试验时,应考虑整个电位器的安装布置、散热及冷却所产生的影响。温度应在专用防爆型式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流过电流的印制导线上进行测量。如果这将导致比10%印制线阻值还小的电阻值时,则应在10%印制线阻值时进行测量。 对于总表面积不大于1000mm2的元件,其表面温度可以超过Ⅱ类电气设备上标志的温度组别,或Ⅰ类电气设备的相应最高表面温度,如果这些表面不会出现点燃危险,则安全裕度为: a) T1、T2、T3组为50K; b) T4、T5、T6组和Ⅰ类电气设备为25K。 该安全裕度应依据类似元件的检验,或通过电气设备在相应的爆炸性混合物中进行试验来保证。 注: 在进行试验时,安全裕度可通过提高环境温度的方法来达到。 6  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要求 6.1  总则 电气设备和Ex元件应: a)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符合第1章所列一种或多种专用标准的要求。 注 1:这些专用标准可改变本部分的要求。 注 2:标志为增安型“e”的电缆引入装置的所有要求见GB3836.3-200×。 b) 按照相关工业标准的安全要求制造。 注 3:本部分不要求检验机构验证这些要求的符合性。制造商宜按本部分第29章对电气设备或元件进行标志(并且在文件中写明符合的依据,见第28章)。 注 4:如果电气设备或Ex元件承受特别不利的使用条件(例如:野蛮装卸、湿度影响、环境温度变化、化学剂影响、腐蚀等),这些宜由用户对制造商提出要求。如果要求验证,本部分没有对检验机构确认不利条件的适合性进行规定。当接线端子、熔断器夹、灯座和带电连接件上的振动效应可能影响安全时,宜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符合专用标准规定的除外。I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见附录C。 6.2  设备的机械强度 设备应承受26.4规定的试验。防止冲击的护板应只有用工具才能拆卸,并且在规定的冲击试验时应保持位置不变。 6.3  设备外壳打开时间 可被打开的外壳,其打开的时间应比下列要求的时间更长: a) 内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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