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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调查报告【精选资料】

2017-09-18 23页 doc 46KB 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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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调查报告【精选资料】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调查报告【精选资料】 【摘要】在提倡干部年轻化的形势下,如何保证领导班子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干部的任职年限如何确定?正是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对白水县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干部年龄结构和任职年限方面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干部 年龄结构 任职年限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结构。事物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部的结构。事物的科学内部结构,可以使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发挥它们单独不能发挥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结构问题的研究,掌握事物...
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调查报告【精选资料】
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调查报告【精选资料】 【摘要】在提倡干部年轻化的形势下,如何保证领导班子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干部的任职年限如何确定?正是带着这个问,笔者对白水县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干部年龄结构和任职年限方面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干部 年龄结构 任职年限 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结构。事物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内部的结构。事物的科学内部结构,可以使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发挥它们单独不能发挥的作用。因此,加强对结构问题的研究,掌握事物自身的内在分子的优化、变异以及组成、排列和配比规律,对于事物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领导班子结构问题也是这样。下面是对白水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情况的调查。 一、现状 自水县科级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共有科级领导干部706名,分布在14个乡镇、72个部门、60个事业单位中,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6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441名。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班子平均年龄40.87岁。具体情况分别是: 1、乡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及任职年限。全县共有14个乡镇,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14名。乡镇党委书记平均年龄40.98岁,最大年龄45岁,最小年龄37岁;平均任职2.86年,任职最长6年,最短1年;乡镇长平均年龄37.29岁,最大年龄40岁,最小年龄35岁:平均任职2.21年,任职最长4年,最短1年:党委副书记平均年龄34.93岁,最大年龄40岁,最小年龄31岁;平均任职年限2年,任职最长2年,最短1年;人大主席平均年龄40.64岁,最大年龄45岁,最小年龄37岁;平均任职2年,任职最长2年,最短1年。 2、部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及任职年限。全县共有县级部门72个,部门共有领导干部420人,党组(机关)书记68人,行政正职70人,行政副职282人;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3.75岁,书记平均年龄47.7岁,行政正职平均年龄46岁。书记平均任职3.5年,局长平均任职3.05年,具体情况是:党组(机关)书记平均年龄47.75岁,最大年龄52岁,最小年龄39岁;平均任职3.5年,任职最长10年,最短1年;行政正职平均年龄46.55岁,最大年龄51岁,最小年龄44岁;平均任职3.05年,任职最长10年,最短1年;行政副职平均年龄44岁,最大年龄52岁,最小年龄31岁;平均任职3.04年,任职最长12年,最短1年。 二、分析 分析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的最终目的是增强班子合力,提高行政效能,消除领导干部由于任职时间过长或过短影响领导干部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分析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要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比较科学的结论。所谓纵向比较,就是和以前各届班子相比,班子年龄结构变化、干部任职年限对行政效能的影响和干部积极性的影响:所谓横向比较。就是和兄弟县市相比较,我县班子年龄结构与干部任职年限存在的优势和不足。 白水县本届乡镇领导班子平均年龄38.46岁,部门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4岁,比去年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前降低了2岁,比上两届年轻了3.2岁。总体来说,我县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这种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直接效果是乡镇行政效率的提高和乡镇工作的长足 健康发展,主要表现是:一是机关建设比前几届大有好转;二是乡镇通村道路建设取得了大的发展;三是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四是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五是机关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从这几个明显变化看,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年轻化带来的积极变化是不可忽视的。但是领导干部年龄结构年轻化带来的一些消极因素也应引起重视,如:在领导班子中没有形成良好的传、帮、带作风;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基层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工作经验,结果领导能力不如机关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处事能力很差。 从横向来看,韩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全渭南市前列,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认为,韩城本来经济基础要比自水好。有其历史原因。就发展速度来说,韩城发展速度也要比白水快,这要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从客观方面看,韩城矿产资源丰富,工业起步早,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从主观方面看,韩城更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2007年换届后,韩城市乡镇形成了合理的年龄结构,16个乡镇党委班子换届后平均年龄35.8岁,其中四十岁以下干部100名,占80,;注重配备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党员干部进入党委班子,全市有12个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年龄在30岁以下、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干部,占乡镇党委总数的75,;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各乡镇之间交流干部59名,占班子成员数的46,8,;党政正职100,实现了任职回避。也就是说,韩城乡镇班子年龄结构要比我们白水更年轻,形成了老、中、青三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梯形结构,是其高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班子年龄结构整体年轻化是发展的趋势,也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但是班子年龄结构必须是有利于形成传、帮、带的合理梯形结构,这样更有利于班子形成合力和整体行政效能的提高。 三、实践 几年来,我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央的文件和要求,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开选拔。2000年,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局级领导干部,年龄限定在35周岁以下,努力为优秀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机制,使5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当年没有选拔上的优秀干部22人被列入后备干部后,到目前为止已有16人被提拔使用。县委在认真总结2000年我县首次公开选拔5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又先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4名乡镇苹果站站长(副科级),年龄也都限定在3 5岁以下。通过公开选拔,大大拓宽了组织部门的选人用人视野,使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有的直接走上了领导岗位,有的进入了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视野,以后又陆续被提拔使用。目前,县委公开选拔产生的19名干部已有2人从副科级提拔为正科级。 2、重点培养。我们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重视选调生培养。2004年以来,县委还特别重视选调生的培养和提拔。目前,全县2 0名选调生中,17名已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其中,正科一人,副科16人),平均年龄只有26.5岁。二是异地挂职锻炼。从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副职选拔了12人外出挂职锻练,通过锻练,增加了见识,提高了能力,为充实班子、改善班子年龄及知识结构创造了条件。 3、创造环境。创造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的环境。在去年的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中,我县的具体做法是: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和人大正职领导,年龄在47岁以上(含47岁)者不再提名,党政正职原则上回城在县级部门中安置,人大正职改任乡镇巡视员;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者不再继续提名,其中任副科级职务满5年以上(含5年)者,经组织考察符合提拔条件的可改任为乡镇正科级巡视员。担任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含8年),年龄在45岁左右,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凡经组织考察符合提拔任职条 件的也可改任乡镇正科级巡视员。推荐后备干部中,正科级后备干部人选不超过42岁,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不超过37岁,乡镇长一般不超过42岁。基于这样的做法,新一届乡镇人大班子成员平均年龄由过去的42岁降到40.64岁,最大年龄45岁,最小年龄33岁:乡镇政府班子中,40岁左右及其以下的干部51名,占98,:14个乡镇政府班子中都有1名30岁以下、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干部,乡镇长的年龄比上届下降了2.8岁。 近年来,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在变化的同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也在不断得到提高,领导和驾驭现代化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调查表明,年轻干部往往年富力强,大多数文化程度高,眼界比较开阔,思想比较活跃,开拓进取精神强,许多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他们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缺点和不足: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不强,对理论的运用和对实际问题理论思考的能力欠缺:工作方法简单,处理突发事件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软弱;深入基层少,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少,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忙于应酬,显得心浮气躁。 四、建议 根据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为了使领导班子更加优化合理,发挥整体效能,我提出以下建议: 1、保护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存在的不足,首先要看到长处,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当前,要特别注意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牢固确立领导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长的观念。二是要注意防止把那些有知识、有才能、有见地、勇于发表意见、富有创新精神的干部说成骄傲。三是要注意保护工作有闯劲,有改革开放精神,能把工作搞上去,但因经验不足有过某些失误或在小节、支流上有些缺点、毛病的干部。对他们的缺点、毛病要作具体分析,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就要大胆地把他们放到恰当的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敢于为他们说公道话。当然,对他们的缺点、毛病也不能迁就,要满腔热情地给予帮助,听到一些反映,要及时地给他们指出来,帮助他们改进。 2、改善年龄结构。党委、政府部门领导班子,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各有1名,要有一定数量40岁左右的正职,同时是否可以考虑:(1)年满50周岁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和48周岁副科级领导干部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2)在同一职位任职10年以上,年满50周岁的县局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以便腾出一定的位置让给年轻干部。(3)在保留退下来领导干部原有待遇的前提下,改变现在将非领导职位让给退位领导干部的做法,将非领导职位留给相应层次的年轻干部,作为他们进入相应领导层的一种过渡,作为干部提任上一级职务时的一个必要台阶。在选拔领导班子时,除了做到年龄合理以外,还要注意选拔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以保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合理。 3、健全知识结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一般都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50,以上。所有领导干部都要成为分管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应配备具有较强专业造诣的领导人才。 4、提高整体素质。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正确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要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特别是要把党政主要负责干部选配好。要切实解决目前领导班子中正职年轻干部少的问题,重视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对于新进班子的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作为一把手人选培养的,应当适当往前排,也可以直接放到常务副职岗位上。 五、对策 今后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否可以尝试主要解决上、活、下这三个字的问题。 1、“上”的问题:即要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和机制,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在全县范围内每年重点培养1—2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一是要加大民主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力度。推荐不一定要等到换届、考核和出现职位空缺时进行,可以每年实行一次;推荐的任用意向也不要很明确,大范围的无明确目标推荐,力争把优秀人才都网罗进来,成熟的马上可以提拔使用,目前还不适应进班子但有培养前途的可以列入后备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大公开选拔干部的力度。公开选拔干部是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形式,我县两次公开选拔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两次公开选拔产生的18名干部,平均年龄37岁,年龄最小的29岁,而且这些同志原先大多不在组织部门的视野内。要进一步加大这项工作的力度。公开选拔干部工作要制度化,每年搞一次;选拔的对象和范围可以是一个单位的副职领导干部,也可以尝试对一些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部门可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另外,结合机构改革,也可以推出整个班子的公开选拔。 2、“活”的问题:即要激活干部队伍,促使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经济工作要不断攀登新台阶,干部队伍必须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现在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干部提拔之初工作热情高,对自己各方面的要求比较严,但三、五年后如仍在原位置,得不到提拔,工作积极性就会下降,对自己的要求也会放松。这就提出了一个如何不断地激活干部,促使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的问题。要鼓励干事的、批评混事的、处理捣蛋的、惩治腐败的,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在工作上,始终保持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 、“下”的问题:即如何促使领导干部职务能上能下,为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创造条件。 3 领导职数有限,要让尽可能多的年轻干部上,就要使一部分领导干部下。在问卷调查中,当问到“你认为要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最重要的应做什么”时,有48,的同志认为应尽快实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关于领导干部下的问题,具体要从四个方面着手:(1)犯错误的下。这是理所当然的。(2)到了一定的年限要下。不是一定要等到退(离)休年龄才下,身体不好的、干不满一届的、年龄快要到杠的也要下。(3)不称职干部要下。这里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何谓不胜任现职干部,即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关键是三条:一是群众的认可度低,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投其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票超过30,(群众测评要有一定的面,对十几、二十几个人的小部门、小单位,百分比可适当降低):二是考核谈话中反映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足以影响班子的形象、工作的开展等;三是从组织平时掌握的情况看,确实不宜再留在领导岗位上。第二个问题是,认定其为不称职干部,怎么让他下来,即不称职干部下的途径方法有哪些,下来后让他干什么。(4)任期满要下。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根本出路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比如:是否也可以作一条规定:在同一职位任满8年、年满50周岁的一般也要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如果这条能实施,此举对加强我县领导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十分有益。 总之,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和以往相比已经有了明显改善,和中央的要求也不断接近。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年龄结构的变化,同时也是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知识层次等等的变化。但科级领导班子年龄梯形结构不明显,没有形成良好的传、帮、带作风,有些领导干部任同一职务时间过长,形成了岗位疲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相对年轻化更有利于班子合力的发挥,干部任职交流是解决干部岗位疲劳的有效尝试。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改善和干部任职年限的确定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分析和完善。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 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4〕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 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 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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