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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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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申请]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通知/申请]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岗位聘用~构建岗位任务平台~逐步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等《关于福建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10]135号,、《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1、...
[通知/申请]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通知/申请]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岗位聘用~构建岗位任务平台~逐步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等《关于福建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10]135号,、《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1、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本着“以岗位为基础~能力和贡献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院属单位与岗位设臵管理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各类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分配原则 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实施途径 ,1,院宏观调控与研究所自主管理相结合~院制订宏观指导意见~研究所负责具体落实~将绩效工资改革放在基层操作层面。 ,2,院和各单位,部门,按照科研工作目标、责任分别负责建立健全科学的岗位设臵、岗位绩效考核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岗位聘任和岗位绩效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 1 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院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下同,、特殊岗位津贴外~省政府确定的津补贴,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地区补贴、考勤奖,、年终奖~单位自筹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等~纳入绩效工资实施和管理范围。 ,二,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前三项已在工改中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在职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闽人发[2010]147号附件1~下同,规定,基础性绩效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等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原则上按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取得创新性成果、做出超常规业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确定~分为岗位绩效奖励和业绩奖励等~一般按年发放。 岗位绩效奖励是指各类人员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业绩~由各单位发放的薪酬奖励。岗位绩效奖励办法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 2 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类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 业绩奖励是各类人员在科研、产业、服务“三农”、管理等方面取得高水平的学术业绩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其中~符合《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由院发放薪酬奖励。 3、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院属单位根据院下达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减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使用量构成。 ,四,院属单位根据职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中可设臵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50元~不在岗人员不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它项目、标准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时间和人员范围 ,一,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起纳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院属单位经核准使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列入财政核拨的在职工作人员。 2、院属单位退休费核发管理、列入财政核拨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同步实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四、院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的核定 1、院根据院属单位2009年底实际在编人数~按照年人均3.1万元,院机关人均4.3万元,下达院属在榕各单位2010—2011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并报省工改办备案。 2、院属单位因人员增减等原因~个别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实际使用不平衡的~至2011年底向省工改办结算时~院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总量指标使用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平衡。 五、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制定和报备 3 1、院属各单位在院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根据省人事、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规定、精神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以及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岗位设臵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具体分配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职代会审议通过~报院核准和省工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3、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对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应保持合理的关系~并根据单位类别、层级、效益等因素~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3倍的幅度内。 4、院属单位依据省工改办审核后的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编制本单位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和年度财务预算。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审核、审批程序 1、绩效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审核。 2、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工作人员现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经工资基金管理规定程序审批后按月随基本工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按照闽人发[2010]147号文件第11条规定以及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算基数,即在职人员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的计发基数,~同时计算个人整体绩效工资,含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租补贴~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后~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步按月发放。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基数是从退休人员计发基数反推出来~即以省属事业单 4 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参考标准为基数作为同职级在职人员计发基数的70%~相应计算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发基数。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按照规定审核程序~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发放办法执行。院属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前~应将发放项目、金额、方案依据和发放人员花名册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报送审核备案~并记录,扣抵,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使用情况~作为院主管部门向省工改办结算总量指标、核实财政补助和财政预算的相关依据。 七、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贴 院属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现执行基本退休费待遇标准所对应的工资系列、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闽人发[2010]147号附件2,执行。 八、关于院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一,院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逐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院制订的各类人员业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及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参考值~对岗位等级的要求依次渐高。工作量参考值作为岗位绩效奖励、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制订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岗位绩效奖励的关键~望院属各单位积极稳步实施。 ,二,院属各单位可从核定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出5%左右或剩余部分用于奖励获得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三,要统筹好各类人员的关系~特别是科研、推广,开发、服务“三农”,、管理队伍和科研支撑系列、辅助岗位,工勤,人员的关系。 5 ,四,考虑到“双岗”和管理职数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履行党政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双重职责的特点~其履行管理岗位职责经考核合格~可适当减免科研业绩工作量。 ,五,对于具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人员~按照就高发放原则~享受其中一个岗位所对应的绩效工资,不含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核算结果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九、院机关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意见 ,一,机关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机关201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原则上延续2010年原自筹补贴分配基本框架、支出总量和各职级间的比例~在大体保持不低于2010年度自筹分配各职级人员待遇的基础上~对个别或部分突出问题适当调整平衡。 ,三,机关201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绩效设臵相应科目按月随工资发放,总量的30%根据处,室,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考核情况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综合业绩考评结果~设臵年度一次性综合业绩考评项目分配。 ,四,根据院机关主要工作职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规定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趋势~为有利于逐步培养和造就院机关规范化、职业化的管理人员队伍~逐步解决院机关工作人员大量存在“双肩挑”问题创造条件~机关执行职员工资系列人员参照同一管理岗位“双肩挑”最低专技等级人员待遇适当“托低”~在机关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部分增设“职员工资系列人员托低 6 补贴”项目。 十、相关政策说明 1、转岗或职务变动~按管理权限经审批、审核后~从发生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人员调动以及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等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新进人员从正式报到的当月,分上、下旬,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刚毕业到院所工作的具有博、硕士学位从事科研岗位工作的青年科技人员~如科研工作量比较饱和~博士按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按专业技术岗位十级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博士两年内未能晋升副研、硕士二年内未能晋升助研~按实际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3、援藏,疆,、任科技副县长、挂职锻炼和省派驻村干部等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比照同类人员的标准发放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4、实施绩效工资后~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5、院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如实自查、申报2010年1月以来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构成中除基本工资外由工资基金支付的省定津补贴,不含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和单位自筹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等属于绩效工资构成的金额总量~并在计算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使用和兑现补发绩效工资时应予以扣抵。 6、改革性补贴,提租补贴、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按照省现行规定项目执行和闽人发[2010]147号文件规定办法计提~不计入院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但在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统筹经费安排时~ 7 应统筹考虑改革性补贴资金的筹措、支出安排~合理安排绩效工资资金的使用。 7、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原省定退休人员各类津补贴以及单位自筹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等~除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退休人员护理费、部分退休老专家特殊困难补助费、归侨退休补贴项目保留外~其他一律归并到新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执行。院属单位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应优先考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资金安排~严格按照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和规定兑现时间执行。 8、根据省工改办关于省属非在榕单位与当地设区市事业单位同步实施绩效工资以及绩效工资标准、退休人员补贴参照当地设区市事业单位标准确定的规定~茶叶、甘蔗研究所根据属地设区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规定,含退休人员标准,、省工改办按属地人均标准下达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并列入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审核管理。参照院在榕单位人均标准、总量指标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补差分配方案~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进行待遇补差。 9、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纳入院财务结算中心管理的财会人员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员编制所在单位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院统筹经费支付,或通过原单位转移支付~下同,,院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奖励~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关于主要领导分配科目,应受1.5,3倍限制,~院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统筹经费支付。院统筹上述人员待遇的部分应占用,扣抵,原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因上述部份人员、项目 8 经费统筹管理形成个别单位指标使用不平衡的~待结算绩效工资总量指标时院统筹调剂平衡。 10、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经院批准借调或经单位之间协商借用的人员~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借调或借用单位支付~但借调或借用单位支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占用原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 11、院属单位之间因借调、借用人员,含院机关统筹部分待遇人员,~用人单位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涉及财政补助经费问题~待财政拨款、单位预,决,算时由院财务部门牵头调剂划转。 12、在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应加强考勤管理~建立健全与实施绩效工资相适应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规定程序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3、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平台任务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全额发放。对病事假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可按聘用或有关规定酌情减发岗位津贴。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岗位津贴: 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工作懈怠、表现不好、群众意见很大的。 十一、组织领导 1、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由院党政班子统一领导~院绩效工资制度改 9 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实施绩效工资是院年度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列为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院属单位要加大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措力度~除财政补助经费和预算外~仍按本单位2009年、2010年发放津补贴资金渠道筹措~并继续通过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开源节流”等取得合法收入并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绩效工资~确保院下达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全部兑现。 十二、纪律要求 1、院属各单位必须确保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无法足额兑现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扣发其年度目标责任奖~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2、院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院属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 3、实施绩效工资后~院属单位不得擅自突破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其他津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严格按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经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报备、审核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程序,按照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一律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十三、附则 ,一,院原来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若国家、我省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10 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 奖励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为推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全体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多出高水平成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科研业绩奖励的基本原则 ,一, 高质量研究成果导向原则 ,二, 学科建设优先原则 ,三, 提升学术影响力导向原则 ,四, 优绩优酬的激励原则 第二章 业绩奖励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 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的奖励标准M 1 M= K /项,K指项目等级奖励金额~单位元, 11 表一:科研项目奖励标准 项目类别 奖励标准K 备注 1 国家863、973项目,课题, 50000 项目,课题,的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0000 担单位和主持人必须 是本院 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20000 省重大专项 20000 11 第三条 获得科技成果的奖励标准M按表三计2 M= K /项 22 表二:科技成果奖励标准 成果类别 奖励标准K 备注 2 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1.获奖第一单位必须 100000 技术发明 一等奖 是本院 2.同一成果就高奖励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80000 一次 省,部,级一等奖 60000 第四条 发表论文的奖励标准M3 M= K /篇 33 表四:发表论文奖励标准 论文类别 奖励标准K3 备注 SCI,SSCI,收录且影响因子 20000 5以上 论文第一单位必须SCI,SSCI,收录且影响因子是本单位 15000 3-5 EI收录且影响因子5以上 10000 第五条 院党政班子确定的其它奖励事项M4 第三章 业绩奖励计算 第六条 业绩奖励总额M计算 M=?M ,i=1-4, i 第七条 科研项目奖励按该项目立项合同起始年份~每个项目只 12 奖励一次。 第四章 业绩奖励办理程序 第八条 达到业绩奖励人员填报《省农科院业绩奖励申请表》。 第九条 各单位“科研业绩评价小组”对《业绩奖励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进行审核~根据本《办法》计算出受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总额。 第十条 本单位公示业绩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总额。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党政班子研究审核业绩奖励结果~经院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上报院党政班子研究确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业绩奖励办理时间与年度业绩评价办理时间同步进行~每年办理一次~业绩时间为1月1日-12月30日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业绩奖励内容~其奖励经费由院统筹支付。 第十四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业绩奖励办法~其经费由各单位支付。 第十五条 对报奖业绩中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一稿多投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退还奖励全额。 第十六条 下列情况不予奖励: ,一,违反院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将技术秘密公诸于众的论文, ,二,未经正常的审批手续而出境交流、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 13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奖励申请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14 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奖励申请表 单位: 奖励年度: 聘任岗位行政姓名 聘任类型 从事专业 等级 职务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来源 经费 负责人 本项奖励金额 科 研 项 目 论 文 名 称 期刊名称 类别 影响因子 第一作者 本项奖励金额 发 表 论 文 奖项名称 奖项类别 等级 授予单位 负责人 本项奖励金额 获 奖 成 果 15 填报人签字: 自评奖励总额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评价小组审核奖励总额 年 月 日 经本单位党政班子研究~该同志申报材料已于 年 月 日-日在本单位公示~情况属实~无疑议~同意 同 志获得院业绩奖励~奖励总额为 元。 单 位 意 负责人: 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院 经院党政班子研究~同意 同志获得 年度院业绩奖励~奖励总额为 元。 审 核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16 福建省农科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调动、保护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院认定应计算科研业绩的其他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为以上各部分业绩之和。 第三条 工作业绩评价是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聘任及绩效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 第二章 科研业绩评价标准 第五条 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类别、项目层次、到院经费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纵向科研项目分S: 1 S,M×K×P/项目研究年度 111 M---项目可支配经费分,自然科学类3万元1分、软科学类2万元1分,, 1 K---项目类别等级系数, P---成员排名系数~下同。 1 表一:纵向科研项目等级划分及系数K 等级等级项 目 类 别 项 目 类 别 系数 系数 1.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专题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国家863、973、项目专题 2.星火计划项目 3.国家转基因重大专项 3.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4.国家支撑计划项目 4..国家资源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5.农业部公益类行业专项 30 20 6.重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农业部跨越计划 7.农业部948项目 7科技部的科技服务项目 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8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9.省重大专项 9.省科技创新平台项目 1.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1..省跨越计划 2.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省农科教结合、省农业综合项目 4.国际合作项目 3.省发改委项目 三级 5.国家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四级 4.省知识产权项目 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5 5.省农业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 10 7.国家标准项目 6.省决策咨询、社科基金项目 8.国家知识产权项目 7.省公益类项目 8.省级标准项目 五级 1.地市级项目 2.院级项目 3 说明:1. 正高计到三级项目、副高计到四级项目、中初级计到五级项目,下同,~双百项目研究员可计分 2.以上项目主持单位应是我院~对于项目中的下一级课题,如子专题、子课题,按降一类计分 3. 参加外单位主持的项目~如没经费~不计分~如有经费按子课题算 17 表二:各类别成员排名系数标准P 排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备注 成员数 1 2 —— —— —— —— 2 1.5 1 —— —— —— 1.各类别P正高只计到前2名、3 1.2 0.8 0.6 —— —— 副高计到前4名、中初级计到前4 1 0.8 0.5 0.4 —— 5名,本单位参加人排名, 5 1 0.7 0.5 0.3 0.3 2.除获奖项目排名外~其他类6 0.9 0.6 0.4 0.2 0.2 别排名系数均以此表为准 7 0.8 0.5 0.4 0.1 0.1 8 0.7 0.4 0.3 0.1 0.08 ,二,横向科研项目分S: 2 S,M×P/项目研究年度 22 表三:横向科研项目可支配经费分M2 实到项目经费 10万元及以下 11--20万元 11-30万元 31-50 50万元以上 M2 3 6 8 10 15 ,三,合作科研项目、协作科研项目分S: 3 按纵向科研项目对应分值表一、二的80%计算,以参加单位合作或协作的项目,。 第六条 科研成果根据成果等级、类别和社会、经济效益核定分值。 ,一,发表论文分S按表四标准计: 4 表四:公开发表论文计分标准 期 刊 类 别 分值 备 注 1.学术论文第一单位须署名我SCI,SSCI、ISTP,收录、SCI扩展版 20×P 院、如是第二单位按50%算, EI收录论文 15×P 2. 一类、二类期刊以2008年院 定名录为准, 一类期刊 12×P 3. 研究员二、三级只计到二类二类期刊 8×P 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正 高四级、副高一级计到一般学报一般学报期刊,除一类二类之外的其他公开出版的期刊~副高二、三级计到一般技3×P 省级学报期刊、全国性期刊, 术期刊~P只计到前3名;中初级 计到增刊、论文集~P计到前5一般技术期刊,除以上期刊之外的其他公开出版的1×P 名。 技术性期刊, 期刊增刊、论文集 0.5×P 18 ,二,学术著作分S按表五标准计: 5 表五: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 注 再版书籍按原标准国家级规划、学术著作,著, 4分×P /万字 的10,计分~重印不计省级规划、学术著作,编著, 2分×P /万字 分, 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1分×P /万字 ,三,知识产权分S按表六标准计: 6 表六:知识产权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1.新兽药证分五类~每降一类新兽药证、国家技术标准 30×P 递减一半 畜牧 25×P 国家品种审,认,定、登记 2.同一品种、药证跨省再次审其它 20×P 定时~分值减半 农药登记证、药效许可证 20×P 省级品种,认,定 10×P 部颁行业及地方标准、发明专利 5×P 品种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2×P 肥料等产品证、食品证、外观专利 1×P ,四,科研成果获奖分S按表七标准计, 7 表七: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奖项 国家科技奖、自然科学1.获特等奖的成果按一等奖分值奖、技术发明奖、中国专的200%计,未标明奖励等级的成果60×P 40×P —— 利奖 按三等奖分值的80,计, 2.参与外单位研究的获奖成果按福建省科技奖、省专利奖 30×P 20×P 10×P 获奖等级相应分值的40,计, 3. 凡同一成果重复获奖按就高不农业部丰收奖 10×P 7×P 5×P 就低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 4.学,协,会奖励不计分, 省决策咨询奖 8×P 6×P 4×P 5.正副高级排名计到一级证书~中 初级计到二级证书, 其他地厅局,院,级成果6×P 5×P 3×P 6.P:1,1,、2-3,0.8,、4-9,0.6,、奖 10-20,0.3,。 19 ,五,论文获奖分S按表八标准计 8 表八:论文获奖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国家一级学会 5×P 正副高排名只计第一作者或通讯 作者~中初级计到前3名 二级学会 3×P 省级学会 2×P 第七条 其他科技活动的计分标准 ,一,成果转化S按表九标准计 9 表九:成果转化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知识产权转让 2×P/万元 1.若成果对接方为我院所投资企业的~按1.2系数计 分值, 技术服务 1×P/万元 2.自行转化在多个区县加2×P/项、跨省加3×P/项 技术咨询 0.5×P/万元 3.成果转化纯收入按实际到帐金额计算 自行转化成果 5×/项 4.推广面积必须提供有资质单位的有效证明 获得院成果转化项目立项 2 /项 推广面积 1 /万亩 ,二,咨询、调研报告~被院或各级政府采纳分S按表十标准计。 10 表十:咨询、调研报告计分标准 采用部门 院 地市 省、部 国家 备注 需提供相关证工作量分值 2×P 4×P 6×P 10×P 明原件 ,三,科技下乡基地蹲点S按表十一标准计 11 表十一:科技下乡基地蹲点计分标准 下乡天数 200天以上 100-200天 50-100天 30-50天 备注 下乡一次加0.5分~但分值 10 8 5 3 与天数不重复算 ,四,下乡服务效益S按表十二标准计 12 表十二:下乡服务效益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联系省级以上龙头或一般企业 5/家或3/家 1.需提供有效证明合作建立联合技术创新中心或科研工作站 4×P /个 材料方能计分 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2×P /项 建立企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标准、GAP等 3×P /项 2.排名按负责人提扶持农民合作组织 3×P /个 出的贡献大小名单 指导建立规模标准化生产基地 6×P /个 20 ,五,科普工作分S按表十三标准计 13 表十三:科普工作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电台、电视台讲座 1.0/次 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能计分 大型科技下乡活动技术讲座,区县级, 1.0/次 一般讲座,乡镇级, 0.5/次 科技下乡调研报告,3000字以上, 1.0/篇 ,六,经院所认可~为争取科研项目和成果付出劳动分S按表十四标准计: 14 表十四:劳动分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撰写国家级项目申请书 2/项 不同年度申请同一项目~ 工作量按每年30%递减~申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而未获奖者、撰写标书 1/项 且3年有效。 撰写省部级项目申请书、申请专利 0.5/项 ,七,期刊编辑工作分S按表十五标准计 15 表十五:期刊编辑工作计分标准 常务副主编或编辑部编辑改稿类 别 备注 字数 主任终审字数 科研人员担任科技期刊学术类期刊 0.5/万字 1/万字 相关职务(主编、副主编、技术类期刊 0.4/万字 0.8/万字 编委)计分; 编辑的论文成为省级以上奖励,科技奖1.学报类期刊:10、5、1 1/篇 2/篇 或社科奖,附件 2.技术类期刊:5、3、0.5 期刊获国家级奖励或入选全国核心期刊 30 10 期刊获省部级或全国一级学会奖励 15 5 ,八,测试服务分S按表十六标准计 16 表十六:测试服务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新开展高难度测试项目、新通过认证认1. 测试难易程度可适当递减 10 /项 可项目 2. 测试其他工作量可结合本单开展高难度,高危险,测试项目并提供3 /项 位自行计算 测试服务 熟练掌握检测方法 1 /项 3. 测试服务计分只作为专业测每熟练掌握10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试人员使用 2 /种/项 承担质量体系管理 第八条 社会职务和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一,荣誉称号分S按表十七标准计 18 表十七:荣誉称号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5 1.同等级计一次2.聘期内获得杰出贡献专家、劳 动模范称号者~聘期内免定量考核~直接评为优秀 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2 21 ,二,学会职务分S按表十八标准计: 17 表十八:学会职务分计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 20 1.只记1次~取最高值 国家一级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10 2.任职聘期内有效 国家一级学会理事、国家二级学会和省级学会理事长 5 国家二级学会和省级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3 ,三,人才培养分S按表十九标准计 19 表十九:人才培养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1. 博导、硕导就高记1次 博士,后,生导师 5 2. 人才培养在有效期内 硕士生导师 4 3. 院青年科技人员导师年度考进入省级人才培养计划 3 核合格方能计分 担任院导师制导师 2/人 ,四,学科建设分S按表二十标准计 20 表二十:学科建设分标准 类 别 计分标准 备注 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责任专家 6、3 就高值记1次 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国家认证实验室负责人正职、副职 4、2 省认证实验室、学科,研究室,正职、副职 2、1 第三章 工作业绩计算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基本科研业绩按表二十一标准确定。 表二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科研业绩标准 岗位级别 十十一十二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人员系列 级 级 级 主 研究系列 系 推广系列 列 出版系列 实验技术 支 会计系列 撑 系档案系列 列 工程系列 卫生系列 注:工程系列中从事科研工作的按研究系列标准评价 22 第十条 工作业绩按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职称核算~新聘任岗位少于6个月的按原岗位标准分评价。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年科研业绩总分S按下式计算: S=?S ,i=1~20, i 第十二条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减免条件: ,一,担任院正副领导职务的~科研工作业绩不低于其专业技术岗位对应基本科研业绩的1/3, ,二,担任研究所领导职务的~科研工作业绩不低于其专业技术岗位对应基本科研业绩的2/5, ,三,担任院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科研工作业绩不低于其专业技术岗位对应基本科研业绩的1/4, ,四,担任室正副主任的~基本科研业绩可减少1/8~优秀标准不减免。 第十三条 项目未按规定完成~该项目不记入考核分~每逾期1年~扣总分的5%~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考虑到科研工作的年度不均衡性~当年考核暂不合格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书面申请与次年合并考核~计算方法为两年积分之和除以2。 第十五条 上半年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按所聘岗位基本科研工作量的50%考核~下半年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低一级基本工作量标准考核。 第十六条 在科研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火灾、损坏仪器设备、泄密等~各单位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在其个人科研业绩中扣除一定的分。 第四章 工作业绩评价等级与待遇 第十七条 个人按基本工作业绩的完成情况分为:优秀,,120%,、合格,80%~120%,、基本合格,60%~79%,、不合格,,60%,。 第十八条 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与岗位绩效工资挂钩~未达到基本标准分的可酌情扣发。 第五章 评价机构与职责 第十九条 院属各单位设立工作业绩评价小组~其成员由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科技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业绩评价小组组长由各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院属各单位工作业绩评价小组成员由其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 院属各单位工作业绩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院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单位工作业绩评价的实施, (二)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的审核等工作, (三)研究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评价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23 不合格人选。 第六章 工作业绩评价程序 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终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填报《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工作业绩评价小组认真审核《评价表》及有关材料附件~根据本单位《实施办法》计算出每人工作业绩总分及评价等级。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公示每人年度工作业绩总分及评价等级。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党政研究确定评价结果。 第七章 工作业绩评价的适用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实行绩效工资中岗位绩效奖励的计发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及竞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工作业绩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业绩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评价办法~各单位评价办法需经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九条 业绩评价总分以百分制计算~各类分值权重既要体现院所高质量研究成果与提升学术影响力的导向作用~同时也要注意各学科、各类别间的平衡性。 第三十条 每年度制定的基本工作业绩标准~原则上各单位要80-90%以上人员达到。,每年未评价后~按每人得分情况再订标准分, 第三十一条 对在工作业绩评价中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一稿多投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扣除相应科研业绩分值、退还工作业绩津贴~同时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本年度工作业绩评价为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得参加业绩评价: ,一,违反院保护知识产权规定将技术秘密公诸于众的论文, ,二,未经正常的审批手续而出境交流、发表的学术成果, ,三,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以及其他需登记的活动, ,四,有产权争议、署名争议的成果, ,五,院所认为不应计分的其他项目。 第三十三条 未体现科研内容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可结合或参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 第三十四条 院属各研究所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意见~报院核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评价表 24 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表 单位: 评价年度: 聘任岗位姓名 聘任类型 行政职务 应完成分值 等级 本项 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 来源及等级 总经费 当年经费 负责人 人数 排名 纵得分 向 科 研 项 目 横 向 科 研 项 目 合 作 项 目 期刊,出版社,本项发论 文,著作,名称 类别 第一作者 人数 排名 名称 得分 表 论 文 著 作 25 本项 知知识产权名称 类别 授予单位 负责人 人数 排名 得分 识 产 权 本项 科奖项 奖项名称 等级 授予单位 负责人 人数 排名 得分 研 成 果 获 奖 本项 论人数 排名 获奖论文名称 类别 授予单位 第一作者 得分 文 获 奖 本项 成类别 成果名称 转化经费 对接方 负责人 人数 排名 得分 果 转 化 本项 咨负责人 人数 排名 咨询调研报告内容 采用部门 得分 询 调 研 本项 下乡地点 下乡任务 组织单位 对接方 下乡天数 负责人 人数 得分 科 技 下 乡 26 本项 下负责人 人数 排名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数量 得分 乡 服 务 效 益 本项 科科普内容 组织单位 科普对象 人数 得分 普 工 作 本项 撰材料名称 类别 材料接收单位 数量 得分 写 材 料 本项 期编辑期刊,论文,名称 类别 期刊,或奖项,主办,授予,单位 职务 得分 刊 编 辑 工 作 本项 测试服务内容 类别 测试服务任务来源 数量 得分 测 试 服 务 27 本项 学会职务名称 级别 授予单位 聘期 得分 学 会 职 务 本项 荣荣誉称号名称 授予单位 级别 得分 誉 称 号 本项 名 称 培养对象 授予单位 人得分 才 培 养 本项 学科名称 授予单位 职务 学得分 科 建 设 填报人签字: 自评合计得分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评价小组审核得分 年 月 日 经党政班子研究~同意 同志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总分为 分~评价等级为 。 单位 公章: 意见 年 月 日 28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完善我院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和督促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我院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设臵及聘用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农科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设臵及聘用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5至10级职员,包括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的人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使考核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第四条 除日常考勤外~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一般在工作自然年的12月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期满前1个月进行~聘期考核得分为聘期内每个年度的各项考核内容的综合得分累加后除以年度数。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其比例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重点考核管理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 29 力,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考勤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10、20、10、50、10。 第七条 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主要考核其管理岗位的履职情况~待聘期届满时对兼职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进行附加考核。 第三章 考核等次及其确定原则、比例 第八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九条 确定考核等次的基本原则为: ,一,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高质量满负荷地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考核综合得分90分以上。 ,二,合格: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综合得分75-89分。 ,三,基本合格:基本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综合得分60-74分。 ,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不能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一,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者, 30 ,四,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意识差~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者, ,五,在评优晋级、职务评聘等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谎报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六,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考核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连续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或考核年度内累计事假超过90个工作日者,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者, ,八,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者, ,九,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兼职专业技术岗位的~其兼职工作完成情况在聘期考核时进行~考核结果只确定合格或不合格~不占兼职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等次的比例。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聘期考核不合格等次: ,一,聘期内出现一次重大工作事故者, ,二,考核工作中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者, ,三,聘期内有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者, ,六,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其中任意一个岗位考核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 五、六级职员获得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院五、六级职员总人数的25%。其他各类各级人员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不 31 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5,。参加我院考核的处级干部不作为各单位计算优秀比例的基数~核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整体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 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5,。考核综合得分达到优秀等次要求的人员若超过以上比例~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则按照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够为止。 第四章 考核加分和减分 第十六条 考核加分:指接受考核的个人在被考核年度内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我院对个人的奖励~奖励必须要有荣誉称号。获国家级、省级、省有关部门,厅局级,、院级表彰的~在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中分别核加2、1、0.5、0.3分,受到多个表彰的~选最高级别只加分一次,。 第十七条 考核减分,在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中核减,: ,一,全年病假,含累计,5天以内不减分~6-9天减1分~10天以上每5天减1分,事假,含累计,3天以内不减分~4-5天减1分~6天以上每3天减1分,旷工每天减1分,迟到、早退减分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二,无故不参加我院和本单位规定活动的~每次扣1分。 ,三,出现给我院造成其它政治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失职情况~尚未构成一票否决的~视情节情况每次减5-10分。 第五章 考核程序和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考核程序 ,一,五、六级职员考核按照院处、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七至十级职员考核程序 1.自我述评。 32 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年度,或聘期,工作作出书面自我述评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内公开述职和个人自评~测评结果按照1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首先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须召集本单位2/3以上人员专门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照5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3.领导考评。 各单位处级领导对本单位一般职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照4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4.单位审评。 本单位考评小组在认真听取考核对象本人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考核标准逐条审核后进行综合权重加分~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建议~报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即可上报院组织人事处,如有异议~则须将异议和本单位处理建议一并上报院组织人事处。对拟评不合格等次职员的相关情况及拟评理由要作详细书面报告。 5.院评定。 ,1,院组织人事处审核各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建议后~上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将批准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向考核对象本人通知考核结果。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委托院组织人事处将复核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考核对象本人。考核结果即行生效。 33 第十九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由院党政班子领导~日常事务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各单位其他干部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应的党政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5—7人。各单位考核小组名单需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机关以处室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组成。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年度绩效工资~给予年度表彰和奖励。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三,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发年岗位津贴的50%。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当年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一条 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具有在下轮岗位聘任中优先晋级或续聘。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具有在下一轮聘任中优先续聘的资格。 ,三,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在下一轮聘任中降低岗位津贴一级。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聘任中予以降聘或解聘。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相关考核对象处理 ,一,院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由院计划财务处组 34 织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材料及时反馈人员编制所在单位进行归档。 ,二,挂职锻炼的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因病或因私,产假除外,当年工作不满6个月的~不予参加年度考核。 ,四,当年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见习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时~不确定考核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职的依据。 ,五,院内调动或院外调入工作不满半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调入前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六,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原单位根据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七,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不参加考核~无特殊情况~按“合格”对待。 ,八,离岗退养人员~由原单位根据其履行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九,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十,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院原有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35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个人自评表 单位: 姓名: 岗位等级: 年 月 日 时间: 较 一 较 单 好 差 好 般 差 项项 权重 考 核 内 容 积 目 3 1 4分 2分 0分 分 分 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0.5 学习和我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0.5 遵纪守法~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德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10 0.5 拓进取精神 分 0.5 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0.5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尊重管理和服务对象 掌握专业理论、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并能熟练1.5 运用 熟悉业务、办事流程~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能 1.5 题的能力 20 分 1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1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0.5 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0.5 工作勤恳、态度认真 勤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考勤制度~不迟到、不10 0.5 早退 分 0.5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 0.5 工作作风优秀,服务热情主动 2 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1.5 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性地工作~成绩突出 绩 501.5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分 1.5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6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 1 自觉参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10 1.5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分 基本积分 36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领导、群众测评表 单位: 姓名: 岗位等级: 年 月 日 测评人:?领导、?群众 时间: 较 一 较 单 好 差 好 般 差 项项 权重 考 核 内 容 积 目 3 1 4分 2分 0分 分 分 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0.5 学习和我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0.5 遵纪守法~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德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开10 0.5 拓进取精神 分 0.5 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0.5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尊重管理和服务对象 掌握专业理论、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并能熟练1.5 运用 熟悉业务、办事流程~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能 1.5 题的能力 20 分 1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1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0.5 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0.5 工作勤恳、态度认真 勤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考勤制度~不迟到、不10 0.5 早退 分 0.5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 0.5 工作作风优秀,服务热情主动 2 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1.5 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性地工作~成绩突出 绩 501.5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分 1.5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6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 1 自觉参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10 1.5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分 基本积分 37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综合评定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群众测评 单位领导 岗位个人自评考核考核姓名 得分 打分 综合得分 评定等次 等级 得分,10%, 加分 减分 ,50,, ,40,, 计分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 1.综合得分,个人自评得分×10%+,群众测评总分?测评人数,×50,,,领导综合打分总分?领导人数,×40,,考核加分-考核减分。考核综合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 2.各类考评打分均采用百分制。 3.考核加分指接受考核的管理人员个人在被考核工作期间受到国家级、省级、省有关部门、院级表彰~分别可得到2、1、0.5、0.3分加分,选最高级别只加分一次,~有表彰加分的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表彰的授予单位和名称。 4.本表作为各单位职员考核结果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审查。 38 -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完善我院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和督促工勤技术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我院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臵及聘用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农科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臵及聘用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上任职的工勤人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使考核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第四条 除日常考勤外~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一般在工作自然年的12月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期满前1个月进行~聘期考核得分为聘期内每个年度的各项考核内容的综合得分累加后除以年度数。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其比例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勤技能人员能力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在内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和岗位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一,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包括: 39 - - 1、政治立场、态度:参加单位的政治活动、公益活动情况, 2、职业道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和其他同志团结协作, 3、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工作态度:对承担的岗位工作能否一心一意、认真负责~并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5、服务观念:为科研一线服务的意识、态度。 ,二,能:主要考核岗位技能业务能力~包括: 1、技术水平:指具备本岗位技能等级的“应知”、“应会”和掌握岗位技能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岗位知识的更新程度以及技能精湛程度, 2、工作能力:指岗位技能业务的组织管理能力、独立岗位任务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以及培养新员工传授技术的能力, 3、工作创新能力:指在岗位技能工作中善于总结、有见解~能提出合理、有效的新办法、新措施。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与劳动纪律~包括: 1、工作责任心:有高度的责任心与集体荣誉感~积极维护单位、科,室,和课题组的良好形象与声誉, 2、遵纪劳动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精力集中~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3、出勤率: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四,绩: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包括: 1、工作任务是否饱和:指承担本等级岗位工作职责任务的满负荷程度, 2、完成任务程度:指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本等级岗位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3、工作质量:指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和遵守工艺流程~工作效率及出现差错、失误情况。 40 - - ,五,廉:主要考核自觉参加单位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活动情况~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岗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10、20、10、50、10。 第三章 考核等次及其确定原则、比例 第七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八条 确定考核等次的基本原则为: ,一,优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业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高、效益好~群众公认~关心我院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为我院或本单位工作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我院和本单位的各项活动~无投诉记录。考核综合得分90分以上。 ,二,合格:遵守职业道德、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熟悉业务~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完全符合要求~参加我院和本单位的各项活动~无投诉记录。考核综合得分75-89分。 ,三,基本合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基本符合要求~无投诉记录。考核综合得分60-74分。 ,四,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一,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者, 41 - - ,四,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意识差~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者, ,五,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考核年度内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连续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或考核年度内累计事假超过90个工作日者,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者, ,七,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批评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者。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聘期考核不合格等次: ,一,聘期内出现一次重大工作事故者, ,二,考核工作中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者, ,三,聘期内有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者, 第十一条 获得优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总人数的15,~核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整体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 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5,。考核综合得分达到优秀等次要求的人员若超过以上比例~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则按照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够为止。 第四章 考核加分和减分 42 - - 第十三条 考核加分:指接受考核的个人在被考核年度内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及我院对个人的奖励~奖励必须要有荣誉称号。获国家级、省级、省有关部门,厅局级,、院级表彰的~在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中分别核加2、1、0.5、0.3分,受到多个表彰的~选最高级别只加分一次,。 第十四条 考核减分,在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中核减,: ,一,全年病假,含累计,5天以内不减分~6-9天减1分~10天以上每5天减1分,事假,含累计,3天以内不减分~4-5天减1分~6天以上每3天减1分,旷工每天减1分,迟到、早退减分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二,无故不参加我院和本单位规定活动的~每次扣1分。 ,三,出现给我院造成其它政治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失职情况~尚未构成一票否决的~视情节情况每次减5-10分。 第五章 考核程序和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考核程序 ,一,自我述评。 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年度,或聘期,工作作出书面自我述评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内公开述职和个人自评~测评结果按照1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首先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须召集本单位2/3以上人员专门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照5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43 - - ,三,领导考评。 各单位处级领导对本单位工勤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照40%计入考核对象的量化考核总分。 ,四,单位审评。 本单位考评小组在认真听取考核对象本人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考核标准逐条审核后进行综合权重加分~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建议~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即可上报院组织人事处,如有异议~则须将异议和本单位处理建议一并上报院组织人事处。对拟评不合格等次工勤人员的相关情况及拟评理由要作详细书面报告。 ,五,院评定。 1、院组织人事处审核各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建议后~上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将批准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向考核对象本人通知考核结果。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委托院组织人事处将复核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考核对象本人。考核结果即行生效。 第十六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由院党政班子领导~日常事务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小组~负责各单位其他干部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由相应的党政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人数5—7人。各单位考核小组名单需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44 - - ,三,机关以处室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处领导组成。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年度绩效工资~给予年度表彰 和奖励。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三,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发年岗位津贴的50%。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当年的岗位津贴。 第十八条 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具有在下轮岗位聘任中优先竞聘或晋级 资格。 ,二,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具有在下一轮聘任中竞聘资格。 ,三,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在下一轮聘任中降低岗位津贴一级。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聘任中予以降聘或解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院原有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 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45 -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个人自评表 单位: 姓名: 岗位等级: 年 月 日 时间: 较 一 较 单 好 差 好 般 差 项项 权重 考 核 内 容 积 目 3 1 4分 2分 0分 分 分 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0.5 学习和我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0.5 遵纪守法~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德 10 0.5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分 0.5 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0.5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好 能 2.5 具有相应岗位职业能力 20 2.5 熟悉业务流程~具有较强操作技能 分 0.5 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0.5 工作勤恳、态度认真 勤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考勤制度~不迟到、不10 0.5 早退 分 0.5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0.5 工作作风优秀,服务热情主动 2 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1.5 工作勤恳~成绩突出 绩 501.5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分 1.5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6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 1 自觉参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10 1.5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分 基本积分 46 -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领导、群众测评表 单位: 岗位等级: 姓名: 测评人:?领导、?群众 时间: 年 月 日 较 一 较 单 好 差 好 般 差 项项 权重 考 核 内 容 目 积 3 1 4分 2分 0分 分 分 分 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0.5 学习和我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0.5 遵纪守法~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德 10 0.5 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分 0.5 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 0.5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好 能 2.5 具有相应岗位职业能力 20 2.5 熟悉业务流程~具有较强操作技能 分 0.5 服从领导~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0.5 工作勤恳、态度认真 勤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考勤制度~不迟到、不10 0.5 早退 分 0.5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0.5 工作作风优秀,服务热情主动 2 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1.5 工作勤恳~成绩突出 绩 501.5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分 1.5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6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廉 1 自觉参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10 1.5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分 基本积分 47 - -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量化考核综合评定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群众测评 单位领导 岗位个人自评考核考核姓名 得分 打分 综合得分 评定等次 等级 得分,10%, 加分 减分 ,50,, ,40,, 计分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1.综合得分,个人自评得分×10%+,群众测评总分?测评人数,×50,,,领导综合打分总分?领导人数,×40,,考核加分-考核减分。考核综合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 2.各类考评打分均采用百分制。 3.考核加分指接受考核的工勤人员个人在被考核工作期间受到国家级、省级、省有关部门、院级表彰~分别可得到2、1、0.5、0.3分加分,选最高级别只加分一次,~有表彰加分的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表彰的授予单位和名称。 4.本表作为各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结果报院组织人事处备案审查。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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