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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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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论文—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最尖锐、最复杂的时期,同是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自永嘉之乱以后,汉族封建地主政权衰落,北方各少数民族统治者逐鹿中原,力图在斗争中建立政权,取得统治地位,彼此之间进行了残酷的厮杀,使民族矛盾白热化。如刘曙攻破洛阳时,“害诸王公及百官以下三万余人。”进攻长安时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弄得“长安城中,户不盈百,墙宇颓毁,蒿棘成林。”石虎“于降城陷垒,不复断别善恶,坑斩士女,少有遗类。”可见民族矛盾斗争的激烈。范文澜先生说:“...
论文—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论文—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最尖锐、最复杂的时期,同是也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自永嘉之乱以后,汉族封建地主政权衰落,北方各少数民族统治者逐鹿中原,力图在斗争中建立政权,取得统治地位,彼此之间进行了残酷的厮杀,使民族矛盾白热化。如刘曙攻破洛阳时,“害诸王公及百官以下三万余人。”进攻长安时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弄得“长安城中,户不盈百,墙宇颓毁,蒿棘成林。”石虎“于降城陷垒,不复断别善恶,坑斩士女,少有遗类。”可见民族矛盾斗争的激烈。范文澜先生说:“民族斗争是民族融合的必经过程,归根还是民族融合。”本文拟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进行一些分析,试图探索民族融合的过程和规律。 一、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的区别 在我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是民族融合还是民族同化呢,史学家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以范文澜先生为代表的主张民族融合,以翦伯赞先生为代表的主张民族同化。他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只有民族同化,没有民族融合”,“如果把封建社会的民族关系也说成是民族融合,那就混淆了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关系的本质上的差异。”1984年11月在华南师范大学召开的《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学术讨论会》上的,基本也与上面两种意见相同,一种意见认为“真正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民族融合,在古代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民族同化。”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中国历史上有些现象不同于民族同化,也可以称之为民族融合。”可见这个问题至今还是一个争论的课题。 我认为在我国古代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既有融合,也有同化,两者同时存在,而以融合为主。到底融合和同化有什么区别呢,我的理解是:所谓民族融合,就是指各民族平等相处、经济文化交流、生活习惯互相感染、生产方式逐渐趋于一致,不一定使一个民族丧失本民族原有的特征,而成为另一个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仍旧保留原有民族的特征。当然也有些少数民族可以渐渐消失本民族的特征,而成为另一个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同化,一般来说,是指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民族被一个经济文化先进的民族用强制的手段,使其丧失本民族的特征,而成为先进民族的组成部分。这两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存在的,所以在中国历史上不仅有胡人汉化,也有汉人胡化的。如果只有同化,那么有些汉人胡化又如何理解呢,至于在阶级社会里各族之间是否出现过平等相处呢,我认为我们说平等相处,只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翦伯赞先生也指出“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要肯定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是主流。”既然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是主流,为什么没有出现过平等相处呢,又为什么不能说融合呢,同时,在阶级社会里称融合,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也称融合,这也并不混淆两者在本质上的差异。因为同一个词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有不同的内容和实质。譬如在封建社会里说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也说各族人民的友好关系,但事实上两者是有所不同的,前者不可避免的或多或少的带有民族的阶级的色彩,后者才是真正平等的友好关系,这点是可以理解的,此处不多赘述。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途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过程,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完成的。 (一)各族人民迁徙、杂居、广泛地接触 当时各族迁徙的情况大致是:一是汉魏以来,各少数民族不断迁入中原,使关中、并州一带成为华夷杂居的地方。江统《徙戎论》说:“关中之民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从魏末至晋初,估计内迁的少数民族总数达“八百七十余万口。”到北魏统一北方之后,北方暂时出现了一个比较安定的局面,各族归服徙居者,更不胜枚举。如高宗时,尉拨为杏城镇将,“大收民和山民一千余家,上党徒各卢水胡八百余落尽服为民。”泰常元年(公元416年)“氏豪徐骏奴、齐元子等拥部落三万于雍,遣使内附。”三年(418年)“河东胡蜀五千余家相率内属。”四年(419年)“羌酋党道子遣使内属。”五年(420年)“杏城羌酋狄温子率三千家内属。”南方的蛮、俚等少数民族亦纷纷向北魏境内迁徙,太和十七年(493年)“蛮酋田益宗部落四千余户内属。„„襄阳蛮酋雷婆思等一千三百余户内属,居于太和川。”永平元年(508年)“汉东蛮民一万七千户相率内属。”南方的蛮、俚等族,不断向北迁徙,以致“东连寿春,西通巴蜀,北接汝颖,往往有焉。”“陆浑以南,满于山谷。” 一是各少数族统治者,为了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实行强制的迁徙。如石勒“徙平原、乌丸展广、刘哆等部落三万余户于襄国。”“勒攻斩准于平阳,巴氏及羯降者十余万落,勒皆徙之于所部郡县。”“(石虎)徙秦雍民及氏羌十余万户于关东。”前秦时“徙江汉之人万余户于敦煌,中州之人有田畴不辟者亦徙七千余户。”“秦王坚,徙关东豪杰及杂夷十五万户于关中。” 一是汉族人民徙居少数民族地区,与各少数族人民杂居。“十六国”时期,因战乱纷纷,为了逃辟战祸,寻求较安定的环境,不少汉人从中原迁至边疆,当时的河西走廊,“中州避难来者,日月相继。”也有为了逃避统治者残酷的赋税和徭役, 而逃入山区与少数族杂居,这种情况南方有,北方也有。南朝“孝武初,罢南蛮,并大府,蛮之顺服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而宋人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入蛮。北魏孝昌中(525年,527年)“山胡刘蠡升自称天子,„„神武击之,获胡魏五万户。”魏是指汉人。可见这时期各族人民彼此杂居,共同生店,山民里有汉人,汉人居住的地区有各少数族人民,彼此之间有了广泛的接触、为各族人民互相学习、互相融合,提供了前提条件。尤其是各少数民族迁入内地之后,大部分都解散了部落,编入郡县,所谓“与华民错居”,“分编郡县,列于编户。”使生产方式逐渐趋于一致,这是促成民族融合的重要因素。因这时期民族矛盾之所以严重,各民族生产方式不同是其原因之一。生产方式既趋于一致,矛盾自然消除,而达到民族融合。 (二)各族统治者联合建立新的统治机构 从“五胡十六国”直到北朝各王朝的更替,各族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政权,不得不拉拢各族上层分子,尤其是汉族封建地主阶级以进行统治。后赵石勒在当时民族斗争最激烈的情况下,为了拉拢汉族地主阶级,正式颁布了“不得侮易衣冠华族”的命令,继续又推行了“九品中正”制,进一步拉拢汉族大地主阶级。前燕的慕容廆也大量利用汉人,“推举贤才,委以庶政,以河东裴嶷、代郡鲁昌、北平阳耽为谋主。”前秦符坚以王猛为相,汉人在其统治机构中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到北魏统一北方后,利用汉族封建地主阶级和各族上层分子更多,《魏书?太祖纪》记载:“帝初拓中原,留心慰纳,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赐见,存问周悉,人得自尽,苟有微能,咸蒙叙用。”“高祖选尽物望,河南人士才学之徒,咸见申擢”利用汉人的目的,主要是使“华族蒙荣”,“怀德安土”来巩固他的统治地位。28所以汉族地主阶级在北魏统治中的作用非常显著。“是时,朝仪典章,悉出于(崔)。浩”“薛聪深为孝文所知,外以德遇之,内以心膂为寄。亲兵禁卫,委总管领,故终太和之世,恒带直阁将军。群臣罢朝之后,聪恒陪侍帷幄,言兼昼夜,时政得失,预以谋谟,动辄匡谏,事多听允。”对其他各族上层分子,也同样以官禄利诱,拉入他的统治机构。“土蛮田朴特,地居险要,众逾数万,足为边悍,遂表朴特为西郢州刺史。”“孝昌初蛮酋桓诞归款,朝廷思安边之略,以诞为东荆州刺史。”(桓诞为桓温之子,系胡化的汉人)所以北魏的政权基本上是以鲜卑贵族及北方汉族地主阶级为主体,联合各族上层统治者所建立起来的联合政权。因此,门阀在北魏时已经形成,统治者用人不受种族之限,而以门第为准。这对于消除民族界限,增进民族融合,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在阶级社会里,民族矛盾主要是各族统治者制造出来的,而各族统治阶级中民族界限既消除,通过各族统治阶级暂时的合作,在客观上亦可促进各族人民的融合。 (三)各族被压迫人民共同起义反抗阶级压迫的斗争 列宁说:“在任何真正严肃而重大的政治问题发生时,集团都是按阶级而不是按民族划分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尽管在民族矛盾严重的情况下,各族统治者往往会立即结合起来,企图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统治集团以进行统治。在阶级压迫和奴役的情况下,各族人民为着共同的命运,也很自然的就会结合起来,共同反对阶级压迫的斗争,对于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融合,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西晋末年的流民起义,不论是那一族人为首领,都有其他各族人民参加,到了北魏时期的农民大起义,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北魏初期盖吴起义,参加起义的有汉人、屠各、新平、安定诸夷首,吐京、朔方诸胡。《宋书?索虏传》记载说:“北地盖吴起,秦川华戎响附。”“关中盖吴反逆,煽动陇右氏羌。”“诸夷戎狄并响应,有众十余万。”《魏书?张骏传》也说到:“盖吴作乱关中、汾阳人薛永宗聚众应之,残破郡县。”说明了各族人民广泛的参加了盖吴领导的反魏斗争。盖吴为了争取力量,推翻北魏的统治、曾两次上表要求南方的汉族政权的支持:“伏愿陛下给旅之众,北临河陕,赐臣威仪,兼给戎械,进可以压悍凶寇,覆其巢穴。”可见盖吴还尊南方的刘宋为正统呢,并未敌视南方的汉人。 北魏末年的六镇起义,形成了规模更为巨大的各族人民共同反抗北魏统治者的斗争。六镇士兵原来是以鲜卑族为主体所组成的边防军,而六镇起义首先是六镇士兵领先,继则六镇各族人民起义参加。在斗争过程中,残破郡县,杀害官吏,直指统治者,消除了民族界限,各族人民结成了阶级的友爱,促进了民族融合的深入和巩固。 (四)北魏实行“均田制”、“三长制”及一系列的汉化政策 北魏于太和九年(484年)实行均田制。均田制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不分民族,按人口授给土地。这一政策的实施,改变了少数民族以游牧经济为主体的生产状况,使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和汉族人民的生产方式结合了起来,在同一生产斗争的基础上,各族劳动人民更加接近和融合了。和均田制有密切关系的,于行均田制的次年又实行了三长制。行三长制的目的固然是统治者为了征收赋税,但其编制是不分种族而是按地域组合起来的,把不同种族的人民编在邻长、里长、党长的统治之下,使各族人民在政治生活中有了更多的往来和接触,因而在客观上亦起了加速各族人民融合的效果。除均田制、三长制之外,六镇的军事组织也有各族人民参加,“缘边诸镇,„„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既征发中原强宗子弟,可见六镇组织有汉人参加。又正光五年(524年)诏曰:“诸镇军贯,原非配放者,悉免为民,镇改为州”。有犯罪的人也参加六镇组织,犯罪者当然也包括各族人民。所以六镇组织,这是没有种族界钱,共 同生产,共同卫国的组织,有利于民族间的融合。 魏孝文帝又实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政策,禁胡语胡服,改鲜卑姓氏,曾下诏曰:“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北语指鲜卑语,正音指汉语,即禁止鲜卑族人民讲鲜卑语言,要一律讲汉语,并实行得很严格,凡年在三十以下的鲜卑官吏,在朝廷如讲鲜卑语者,要降爵除官。鲜卑姓氏多为复姓,孝文帝又把鲜卑姓改为与汉姓相同的单姓,这样一改,不仅在字眼上、平时彼此称呼时,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更重要的由于鲜卑改为汉姓,因同姓关系而彼此攀附,尤其是少数族攀附汉姓大地主。南北朝时期因同姓而互相攀附的风气是很盛行。如“侯景以瑱与已同姓,讬为宗室,待之甚厚,此以殊族而附中国也。”《魏书?崔元伯传》说:“崔宽自陇右通款,见司徒(崔)浩,浩与之相齿次,厚抚之。及浩诛,以远来疏族,独不得坐,遂家于武城,以一子继浩弟览,妻封氏相奉如亲。”《宋书?王德仲传》说:“北土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仲德闻王愉在江南,是太原人,乃往依之。”这样因同姓关系而互相攀附,民族界限无形中消逝,而彼此完全混同了。 魏孝文帝除在日常生活风俗习惯上实行汉化以外,在血缘关系上提倡胡汉互相通婚,自道武帝起,他们四个皇后当中,其中必有汉人,因而北魏有不少皇帝是汉后生的,如太武帝、献文帝、孝文帝、宣武帝、孝昌帝皆汉后生。孝文帝又为诸王改聘汉女,广陵王羽聘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咸阳王禧聘颖川太守李辅女,河南王干聘故散犄代郡穆明乐女,颖川王雍聘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始平王勰聘廷尉陇西李冲女,北海王祥聘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改聘汉人的理由是“人非窈窕,族非百两,拟匹卑滥,舅氏轻微,违典滞俗,深用为欢~”从血缘关系上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融合,特别是鲜卑族同汉族的融合,从此使鲜卑族加入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 (五)各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 各族人民既有了广泛的接触,为了满足生活上的需要,有必要进行经济交流,在“十六国”时期,虽然民族矛盾十分尖锐,但南北各族之间经济上的联系始终没有中断过。前秦符健“于丰阳县立荆州,以引南金奇货,弓竹漆蜡,通关市,来远商,于是国用充足,而异贿盈积矣”。南北朝时期,各族之间或者通过“朝贡”方式,或者直接进行商品交换,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经济联系更加密切了。首先是北朝注意与南朝进行贸易。《魏书?食货志》记载:“自魏德既广,西域东夷贡其方物,充于王府,又于南垂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北史?崔浩传》记载:“恒农出漆蜡竹木之饶,路与南通,贸易往来,家产丰富,而百姓乐之,诸政之中,号曰能政。”元象年间,王听“兼散骑常侍聘梁,魏收为副,并为朝廷所重,„„听、收在江东,大将商人市易。”东魏武定初(54,547)北方使者至南方,“前后行人皆通启求市。”这些史实都说明了北朝注意与南朝贸易往来。从南朝来说,也愿意与北朝进行经济合作,《宋书?索虏传》记载:“太祖(刘裕)征祸未深,复兴外略,顿兵坚城,弃甲河上,„„自此以后,通互市,纳和亲。”南朝使节至北朝的,不仅为了政治上的联系,同时也随时进行贸易。《魏书?李孝伯传》记载:“国家有江南使至,多出藏内珍物,令都下富室好容服者货之,令使任情交易。”除南北官方之间加强贸易外,北朝境内各族以及南朝境内各族彼此之间经济往来也很频繁,“韦艺迁营州总管,„„大修产业,与北夷贸易,家资巨万。”北魏后来分裂为西魏、东魏、继之有北齐、北周,但北方各族并未因为政治分裂而使经济联系中断,如“(齐)西界与周接境,因侯景背叛,其东西分隔,士人仍缘姻旧,私相贸易。”南朝境内各族之间经济交往也很频繁,刘宋时有的汉人“商行入蛮。”统治者也“遣使与蛮中交关。”“以锦袍绛袄”与“蛮交易器仗。”从以上这些简单的史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可以看出各族人民要求经济合作的愿望,统治阶级中的官吏能注意与各族人民进行贸易,发展社会经济的“故号曰能政。”广大人民也因贸易往来,家产丰富“而乐之。”二是说明了此时期各族之间贸易往来之多,如苻健与南方各族贸易而“国用充足”、“异贿盈积”,韦魏与北方各族进行贸易,以致“家资钜万”。如果不是大量的货物交换,何至因此而国用充足,家资巨万呢,广泛的经济交流,对于冲破民族间的壁垒,使各族自然的走向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文化方面,汉民族的文化是比较先进的,素为各少数族人民所重视和学习,从汉族人民来说,也从不拒绝吸收各少数族人民的文化来丰富自己的文化,这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一方面促进了各族人民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促使各族人民走向大融合的重要途径。魏晋南北朝时各族间文化的交流和学习是显著而取得重大成绩的。北方各少数族统治者先后建立的许多王国,无不学习汉族的历史和文化,模仿汉族封建政治制度,吸收汉民族先进的科学技术。石勒在北方的统治,“清定五品”,续定九品”。慕容翰“爱儒学,自士大夫至于卒伍,莫不乐而从之。”苻健“优礼耆老,修向儒学。”苻坚“颇留心儒学,王猛整齐风俗,政理称举,学校渐兴。”后来鲜卑族对汉文化的学习更加重视,北魏统一北方后,便搜集天下经籍,做为“治化之典”。《魏书?儒林传》记载:“太祖初定中原,„„便以经术为先,立太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有余人。”世祖始光三年(426年)春,“别起太学于城东,后徵卢玄、高允等,而令州郡各举才学,于是人多砥尚,儒林转兴。”太安(455—458)初,又立郡学,郡置博士,„„易、诗、书,礼、论语、孝经,虔左氏春秋、休公羊传,大行于河北。”这是北魏中央重视儒学的表现,而各级地方官吏也非常重视儒学的推行,张恂为常山太守,“开建学校,优显儒士。”刘道斌在恒农,“修立学馆,建孔子庙堂。”李平在邺,“劝课农桑,修饰太学,简试通儒,以充博士,选五部聪敏者以教之, 图孔子及七十二子于堂,亲为立赞。”韦彧或为东颖川刺史,“彧以蛮俗不识礼仪,乃立太学,选诸郡生徒于州总教,又于城北立崇武馆习武焉。” 由于文化及其他各方面的影响,很多少数族人民与汉族融合了。如“贺狄干代人也,„„在长安因读书史,通论语、尚书诸经,„„其语言衣服类中国。”鲜卑族因长期与汉族人民相处,使用汉语,以至忘记了本族的语言,《隋书?经籍志》记载:“后魏初定中原,军容号令,皆以夷语,后染华俗,多不能通,故汞其本语,相传教习,谓之国语。”有些地区也因与汉族人民杂处而融合,如“凉州,地居戎域,然自张氏以来,号有华风。”南方的蛮族,也基本上与汉族融合了。《隋书?南蛮传》记载:“南蛮杂种,与华人错居”,经过南北朝时期,“皆列为郡县,同之齐人。”《通典?南蛮》记载:“其獠,初,因蜀李势乱后,自蜀汉山谷出,„„及后周平梁益,自尔遂同华人矣。”这些所谓“语言衣服类中国”、“染华俗”、“号有华风”,“遂同华人”,都说明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融合。在这时期里,不仅是少数民族与汉族融合,也有不少汉人与少数民族融合了,《南史?顾欢传》记载:“今华风既变,恶同戎狄。”“诸华士女氏族弗革,而露首偏居,滥用夷礼。”“冯跋„„家于长谷,遂同夷俗。”桓温之子桓诞,“因少入太阳蛮中,遂习其俗。”可见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影响汉人之深,这也是民族融合的结果。 (六)胡汉混合新的世族地主阶级的形成 经过长期的民族矛盾和民族斗争,通过迁徙、杂居、经济文化交流等各种渠道,最后达到了民族大融合。隋的统一,新的世族地主阶级的形成,是民族大融合完成的标志。 《隋书?谱系篇?叙录》说:“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又有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其为宗长。”不分民族,诸姓有功的子孙都可以为宗长。这些宗长,就是新的世族地主阶级,新的世族地主阶级的形成,说明了民族融合的成熟。范文澜先生说:“西晋覆亡后,居住国境内所谓五胡的落后民族,相继起来建立政权,统治中原的汉族,民族斗争热闹得象开水沸腾。到南朝末年,隋统一黄河流域,这才完成了各民族的融合。”但是在阶级社会里,有阶级压迫的存在,也就有民族压迫和民族界线的存在,所以又有以后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斗争和民族融合。中华民族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就是在不断的民族矛盾和民族融合的过程中形成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的意义 第一,为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多民族国家的形成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因为我国境内各族人民的接触和融合的第一个时期,可说是始于春秋战国之际,但在这时期主要的还是在于彼此有所接触,而相互融合还是极其有限的。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族之间不仅有更为广泛的接触,而且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融合更为深入,更为显著。五胡种族就是在这时期加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的。在南方来说,长江以南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区,经过这时期的融合,后来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多半加入到南朝政权的统治之下了。据《南齐书?州郡志》记载,当时在豫州、南豫州、郢州、司州、雍州宁蛮府领导下的蛮民,设立的郡有四十四,县有一百三十九。獠自东晋到南朝初期,曾与汉族政府经常发生过战争,由于长期的接触融合,也都加入到南朝政权的统治之下了。在益州建立了东宕渠獠郡、沈黎獠郡、始平獠郡、越嶲獠郡、甘松獠郡等,在政治上加入了汉族政权的统一领导下,使中华民族增加了新的血液。所以,可以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在中国历史上是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是继承春秋战国以来的民族融合而呈列着一次更大规模的融合,另一方面为以后的民族融合开辟了一条更宽广的道路。 第二,为隋唐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隋唐大统一局面的出现,各族人民的融合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统一以后,各族人民在一个统一的政权领导之下,过着平等相处的生活,正如唐太宗所说:“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我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政治上的大统一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尤其是对南方的开发起了重要的作用。“南朝一百六十九年,是南方少数民族同汉族融合和对南方开发的重要时期,少数民族与汉族融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南方开发的过程。因为少数民族同汉族融合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同时也起了相应的变化。„„其中南方民族大融合后,使得至少有数百万劳动力加入封建经济体系,以及少数民族居住的广大地区得到开发,这是隋唐以后我国古代经济重心开始由北向南转移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文化方面,由于大统一以后,吸收了各人民的优良文化,揉合了南北文风,使隋唐文化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诗歌、小说等都表现得生动有力,内容丰富多采,这些不能不说是民族融合的结果。 第三,从各少数民族本身来说,由于民族大融合,促进了他们社会的飞跃发展。在这之前,有的少数民族还是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有的处于奴隶制的阶段,与汉民族的生产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逐渐融合的结果,很快就改变了他们的生产状况,与汉民族的生产方式趋于一致。 总之,各族人民的融合,推动了汉族历史的发展,也推动了各少数民族历史的发展,而呈现着整个中华民族历史的前 进~ [作者:欧阳熙 选自《广西师院学报》(社科)198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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