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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工资套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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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工资套改年限计算2006工资套改年限计算 文本预览: 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题 1.工资套改时计算的套改年限,是指从本人参加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例如:198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则截至2006年的套改年限为21年。 2.计算套改年限扣除间断工作年限的办法是:间断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扣除套改年限;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每间断满12个月扣除1年,不足12个月部分不扣除。 例1:某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至1992年2月末,因某种原因间断工作时...
2006工资套改年限计算
2006工资套改年限计算 文本预览: 一、关于工资套改时套改年限的计算问 1.工资套改时计算的套改年限,是指从本人参加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例如:198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则截至2006年的套改年限为21年。 2.计算套改年限扣除间断工作年限的办法是:间断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扣除套改年限;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每间断满12个月扣除1年,不足12个月部分不扣除。 例1:某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至1992年2月末,因某种原因间断工作时间11个月,则截至2006年的套改年限为21年。 例2:某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至1994年9月末,因某种原因间断工作时间38个月,则截至2006年套改年限为18年。 3.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学习时间,是指毕业后由政府毕业生分配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发放毕业生报到证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学习时间;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是指参加工作起始时间等于或晚于毕业时间的人员的在校学习时间,计算办法按工资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参加工作起始时间等于或早于入学时间的人员,不涉及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问题。 4.机关工人计算套改年限时合并计算的“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计算办法同公务员的计算办法)。 二、关于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公务员和机关工人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公务员工资套改时计算的任职年限,是指公务员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从正式任命该职务的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例如:1986年任现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则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21年。 2.公务员计算任职年限扣除间断年限的办法是:间断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扣除任职年限;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每间断满12个月扣除1年,不足12个月部分不扣除。 例1:某正处长1996年2月任职,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末因某种原因任职间断11个月,则截至2006年任职年限为11年。 例2:某正处长1996年2月任职,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末因某种原因任职间断27个月,则截至2006年任职年限为9年。 3.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调入机关的,调入前后所任职务属同类别同级别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调入前后所任职务属不同类别或不同级别的,任职年限从调入机关任职的当年累计到2006年。 例1:某人1996年3月在事业单位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999年调入机关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至今,则该人正处级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11年。 例2:某人1996年10月在事业单位聘任讲师职务,1999年4月考录到机关后任主任科员至今,则该人主任科员职务任职年限从1999年算起,截至2006年为8年。 4.机关工人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机关工人2006年6月30日所任技术等级(职务),从考评(聘任)该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例子同公务员的任职年限计算)。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任职年限的计算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计算的任职年限,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用职务(岗位),从正式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例子同公务员的任职年限计算)。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计算任职年限扣除间断年限的办法是:间断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扣除任职年限;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每间断满12个月扣除1年,不足12个月的部分不扣除(例子同公务员任职年限计算)。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受聘到技术工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 当年起计算。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时,在相同类别、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1:某人1996年8月在高校任讲师,到1999年3月被校内研究机构聘为助理研究员至今,则该人讲师和助理研究员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任职年限11年。 例2:某人1996年8月在高校任讲师,1999年3月后,改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至今,则该人正科级领导职务任职年限为8年。 三、关于2010年12月31日前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晋升工资级别问题 在《吉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规定:“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在执行这一规定时,无论是公务员的任职年限达到套改表中套改后级别的上一级别所需的任职年限,还是套改年限达到套改表中套改后级别的上一级别所需的套改年限,都可按规定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但每个符合这条规定的公务员按此规定晋升工资级别的次数最多只可晋升一次。 例1: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正科长5年,套改年限14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22级2档498元。到2007年1月1日,该人任职年限6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中正科职务由22级到21级所需的任职年限,则该人自2007年1月1日起,工资级别从22级晋升到21级,级别工资按原22级2档的498元在21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21级1档504元。例2: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职年限4年,套改年限17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22级3档535元。到2007年1月1日,该人套改年限18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中正科职务由22级到21级所需的套改年限,则该人自2007年1月1日起,工资级别从22级晋升到21级,级别工资按原22级3档的535元在21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21级2档545元。到2008年1月1日,该人任职年限6年,也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中正科职务由22级到21级所需的任职年限,但由于该人已按此规定在2007年1月1日晋升过一个工资级别,所以该人虽任职年限也达到了22级到21级所需的年限,按规定也不能再晋升工资级别了,工资级别仍为21级2档545元。如果该人2006年和2007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及以上,则可按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级别工资由21级2档545元晋升到21级3档586元。 四、关于公务员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问题 在《吉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对公务员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后高套一个级别、晋升职务晋升级别、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晋升级别、长春市的部分职务公务员按相应职务套改后高定级别等,都规定了“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现分别举例解释如下: 例1:某正处长,任正处长年限2年,任副处长年限16年,套改年限26年,按正处长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8级5档870元,按副处长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7级5档947元,按正处长套改的级别低于按副处长套改的级别。则按规定,这位正处长可先按副处长套改为17级5档,再高套一个级别到16级,级别工资按947元在16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6级4档的969元。 例2:某副厅长,副厅长任职年限3年,正处长任职年限16年,套改年限38年,按副厅长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4级7档1352元,按正处长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5级9档1379元,虽然按副厅长套改的级别高1级,但级别工资低于按正处长套改的级别工资,则按规定,这位副厅长可按正处长套改到15级9档1379元,级别工资按1379元在副厅长套改的14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4级8档1421元。 例3:长春市某局正局长,任正局长6年,套改年限34年,则级别工资先按厅级副职套改为14级6档1283元,再按规定高定1个级别到13级,级别工资按1283元在13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3级5档1320元。 例4:某正科长,2006年工资套改时,任正科长6年,套改年限14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21级2档545元。该人2006年11月3日晋升为副处长,原级别21级低于副处长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20级,则该人从2006年12月1日起级别工资按545元在20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20级1档551元。 例5:某正科长,2006年工资套改时,任正科长16年,套改年限34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8级8档1029元。该人2006年11月3日晋升为副处长,原级别18级在副处长职务对应的级别以内,则晋升一个级别到17级,级别工资按1029元在17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7级7档1061元,该人从2006年12月1日起级别工资执行17级7档1061元。 例6:某正科长,2006年工资套改后级别工资为18级8档1029元,若从2006年7月1日起,该人年度考核连续四年称职及以上,则在2008年1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分别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从2010年1月1日起级别工资为18级10档1135元。若从2006年7月1日起,该人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则从次年1月1日起(如果连续五年称职及以上,则是从2011年1月1日起),该人工资级别晋升一个级别到17级,级别工资按1135元在17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7级9档1175元。 例7: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职年限5年,套改年限16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22级3档535元。2007年1月1日,该人任正科长6年,任职年限达到工资套改表中上一工资级别的任职年限,则该人从2007年1月1日起工资级别由22级晋升为21级,级别工资按原22级3档的535元在21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21级2档545元。例8: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职年限6年,套改年限21年,套改后级别工资为21级5档668元。2008年1月1日,该人的工作年限23年达到工资套改表中上一工资级别的套改年限,则该人从2008年1月1日起工资级别由21级晋升为20级,级别工资按原21级5档的668元在20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20级4档686元。(此举例未考虑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晋升一档级别工资的因素) 例9:某副处长,2006年套改时,正科长任职年限15年,副处长任职年限1年,套改年限25年,按副处长职务套改后级别工资19级5档798元。2007年1月1日,该人原任低一职务正科长职务任职年限达到16年,套改确定级别规定的任职年限达到正科长职务工资级别由20级到19级所需达到的年限,若该人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工资级别由19级晋升到18级,级别工资按原19级5档的798元在18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8级4档817元。 例10: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职年限16年,套改年限37年,套改后级别工资18级9档1082元,该人2006年11月3日晋升为副处长,按规定晋升一个级别到17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17级8档1118元。到2007年1月1日,该人套改年限达到38年,由于该人在晋升副处长职务时,只晋升一个级别,所以,按政策规定,原任职务正科长套改年限达到级别由18级到17级所需达到的年限,则该人从2007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到16级,级别工资按原17级8档的1118元在16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6级7档1152元。 例11:某正科长,2006年套改时,任职年限15年,套改年限23年,级别工资为20级5档731元。该人2006年11月3日晋升为副处长,现级别20级在副处长职务对应级别之内,按规定晋升一个级别到19级,级别工资按原20级5档的731元在19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9级4档749元。到2007年1月1日,该人正科长任职年限达到16年,由于该人在晋升副处长职务时,只晋升一个级别,所以,按政策规定,原任职务正科长任职年限达到级别由20级到19级的年限,则该人从2007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到18级,级别工资按原19级4档的749元在18级工资标准中就近就高套入18级3档764元。 五、关于省直机关副厅级局(二级局)公务员套改工资政策问题 省直机关副厅级局(二级局)局长和副局长分别按厅级副职领导职务、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工资;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分别按省直机关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确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局长、副局长在分别按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分别按省直机关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套改。 六、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现任职务级别相同于或高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按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级别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按转业时部队原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按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同级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执行;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办法与其他同职务级别的公务员相同。 七、关于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工资套改问题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由干部任免管理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省直机关处级以下职务人员由省人事厅确认;厅级职务人员和副厅级局副局长由省委组织部确认。各市(州)、县(市)机关此类人员的工资套改政策由各市(州)、县(市)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研究制定。八、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人员执行岗位工资标准的问题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联字[2005]41号)规定,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是:聘用在二级职员正职岗位的人员,按照厅局级正职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二级职员副职岗位的人员,按照厅局级副职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三级职员正职岗位的人员,按照处级正职执行五级职 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三级职员副职岗位的人员,按照处级副职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四级职员正职岗位的人员,按照科级正职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四级职员副职岗位的人员,按照科级副职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五级职员岗位的人员,按照科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六级职员岗位的人员,按照办事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九、关于各市(州)、县(市)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套改工资政策问题 各市(州)、县(市)未出台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套改工资办法的,可参照省直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套改工资的政策执行。 十、关于事业单位既聘任领导职务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套改工资政策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行业特点需要,既聘任领导职务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该岗位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但工作人员不能同时聘任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岗位。 十一、关于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政策问题 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指,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按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22号),人事部、国家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 [1994]18号),人事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35号),人事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1994]27号),人事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技术监督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25号),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22号)规定的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此类人员津贴在工资构成中高出的8%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此类人员离退休后,保留的绝对额不计入离退休费。 十二、关于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津贴比例高出部分的政策问题 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作人员离退休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绝对额不计入离退休费。 十三、关于国家批准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问题 在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保留的国家批准设立的岗位津贴项目,按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统一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人发[2002]7号)的“中央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项目”执行。 十四、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构成问题 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在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省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由四项构成,即:现行补贴、岗位津贴、绩效奖金、节日补贴;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五项构成,即:现行补贴、岗位津贴、绩效奖金、节日补贴、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 十五、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构成问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国家和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离退休费构成为: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折算后计入离退休费部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国家规定计入离退休费部分(仅限在25个艰苦边远县市区离退休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的计发比例允许计入离退休费部分(仅限享受警衔津贴、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教护龄津贴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现行补贴扣除10元后计入离退休费部分、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省直垂直管理部门市、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人员除外)、保留地方补贴。 十六、关于无职务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标准问题 无职务离退休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增加离退休费: 1.无职务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标准。单位:元/月 1985年工改前标准工资额(六类区) 增加离休费 138元及其以上 850 137.99元至110.50元 650 110.49元至87.50元 480 87.49元以下 350 注:1、85年工改前工资额按六类工资区标准执行。 2、85年工改前党员干部工资额降低的,按非中共党员标准执行。 2.无职务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标准。单位:元/月 1985年工改前标准工资额(六类区) 增加离休费 138元以上 600 137.99元至87.50元 390 87.49元至70元 260 69.99元以下 180注:1、85年工改前工资额按六类工资区标准执行。 2、85年工改前党员干部工资额降低的,按非中共党员标准执行。十七、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时既任领导职务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政策问题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离退休时既任领导职务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明确其离退休时的主要任职岗位,并按该岗位增加离退休费。今后,按照这次明确的主要任职岗位增加离退休费。 十八、关于厅级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标准问题 厅级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标准,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将另行发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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