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电力折标系数

2017-10-01 4页 doc 15KB 961阅读

用户头像

is_219945

暂无简介

举报
电力折标系数电力折标系数 1、等价值和当量值 能源的品种很多(多达几十种),各种能源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和计量单位(t、m3)也不一样,不同的计量单位无法相加。因此为了能够对不同的能源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需要规定一个标准值(如标准油、标准煤),作为各种能源的度量标准。我国规定,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 MJ(或7000 kcal)的固体燃料,称1 kgce。 能量的等价值(energy equivalent value),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载热工质)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
电力折标系数
电力折标系数 1、等价值和当量值 能源的品种很多(多达几十种),各种能源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和计量单位(t、m3)也不一样,不同的计量单位无法相加。因此为了能够对不同的能源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需要规定一个值(如标准油、标准煤),作为各种能源的度量标准。我国规定,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 MJ(或7000 kcal)的固体燃料,称1 kgce。 能量的等价值(energy equivalent value),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载热工质)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能源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源/转换效率(%)。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热量,按热量的多少可以折算成标准煤。当量热值的计算原则上要进行实测,按国家标准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测算的。 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区别 “当量值”是单位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 能源折标系数也有当量系数与等价系数之分,当量系数是按照燃料的当量热值(理论发热量)与标准煤发热量之比;等价系数是指二次能源的等价热值与标准热值之比。 2、电力折标带来的节能管理问题 电能是使用面最广的一种二次能源,电能消费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在不断提高。在日常能源统计和节能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电力折标问题。我国电力折算成标准煤采用2种方法--等价值和当量值,而同样的电量,用这2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可相差3倍左右。在企业的能耗统计中,对电力我国一直使用等价值折标,而200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的通知》(国家统计局[2005]85号文)出台,规定从2006年开始,企业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费的折标煤系数取消原用的等价系 数4.04,而统一采用当量系数1.229。此外,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也提出了电力折标既可用等价值,也可用当量值折标,而此前该标准规定电力折标只用等价值(如GB/T 2589—1990规定:“任一规定的体系实际消耗的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为一次能源”)。正是由于以上调整,使得电力折标统计时出现混乱,有人认为应坚持以等价值为主(和以前一样),也有人认为应统一使用当量值折标,这给节能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1)电力折标当量系数 基层企业计算电力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消费折标则采用当量值核算(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1.229吨标煤)。 (2)电力折标等价系数 电力等价热值是火电厂每供应1千瓦时电所消耗的热量,故电力折标准煤等价系数就是供电标准煤耗,供电的标准煤耗,随着发电机组效率的提高而逐年下降,电力等价热值的折标系数以当年的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计算。折标煤等价系数随着发电煤耗的变化而变化,当量系数则是一定的,就数值大小而言,电力的等价系数是当量系数的3倍。自2006年起,能源统计中“电力”的折标系数,统一采用当量系数0.1229,即1万千瓦时电力,折合1.229吨标准煤,在此之前为4.04吨标准煤。 以上谈到电力折标的2种方法,其实所有的二次能源,都存在着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折标方式,但由于其他二次能源生产时转换效率较高(如原油加工成汽油、煤油、柴油等,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因此无论采用等价值还是当量值,计算结果都差异不大,而只有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差异最大。此外,如果其他二次能源也都采用等价值折标,则能源统计工作量会大大增加,不利于提高统计效率。因此,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2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具体折标系数可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A),这种方法中,加工转换能量损失由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承担。 每一个企业必须对每种能源的低位发热量进行实地测定,然后才能据以折算能源的标准量,尽量减少由于折算系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而引起的误差。有些企业无测试能力,则可以采用国家统计制度中提供的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来进行换算。 在计算能源折算系数时,绝大多数的能源都按当量热值计算。唯有电力采用两种系数。一种是当量热 值,即每千瓦小时按3596千焦(860千卡)计算,其折算标准煤系数为0.1229千克/千瓦时(国际上普遍采用);另一种是等价热值,每千瓦小时按11826千焦(2828千卡)计算,折算系数为0.4040千克/千瓦时。当前这两种系数同时并存,是有其原因的: 等价热值是发电时每千瓦小时电量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将生产电力时所消耗的加工转换损失量全部分摊到每1千瓦小时电量中(各种能源加工转换中,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以煤转换为电即火力发电为例,只有35%左右),由用电者承担,这对压缩各单位的用电量有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当年的发电煤耗要到年后才能计算,平时使用的都是上一年度的发电煤耗,不能完全符合当年的要求;其次,由于加工转换损失全部转嫁为用户承担,不利于电力企业加强对发电煤耗的控制。 当量热值,是每千瓦小时电力的含热值,它可以正确地反映电力工业的加工转换效率,因此世界各国在编制能源平衡表时,都采用当量热值。但对消费者来说,采用当量热值后,由于电的折算量很低,有可能导致用电力来代替其他能源的消费,加深电力供应的紧张程度,而且电力是优质能源,主要用作动力,将电的热能来代替其它能源的热能,则是一种莫大的浪费。 基于上述情况,当量热值和等价热值各有利弊,各有用途,应区别不同情况和目的而灵活选用。在当前的日常工作中规定,各用能单位在统计能源的各项指标时,均按等价热值计算,而在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统计加工转换平衡时,则按当量热值统计。
/
本文档为【电力折标系数】,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