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马营镇中心学校大滩小学
招标项目:承包大滩小学师生第二食堂供餐经营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为搞好大滩小学师生食堂的供餐服务,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和个人经营师生食堂的餐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本次招标食堂为: 大滩小学师生第二食堂(第一食堂连带招标)
一、招标食堂简介
1、大滩小学设一个师生食堂,共有约40个餐位,可同时容纳950人就餐,教师餐厅设在二层,可同时容纳60人就餐。现师生总人数850人左右,全校每天中午就餐人数约400~600人,全校住校生人数约200人,早、晚就餐主要以住校生为主(详情可实地考察)。
2、食堂配置:
(1)学校食堂: 基本设施齐全。
(2)学校提供厨房、餐厅及厨工住宿。
3、食堂现有设备(实际考察)。
4、乙方自行购买全套厨房设备。
5、餐桌、餐椅等布局由校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
二、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投标条件及须知
1、投标主体
(1)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金5万元(含5万元)以上。
(2)有近3年内有从事学生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投标人必须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餐饮企业的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思想良好,热爱教育事业,为学校利益和学校发展着想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
(5)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
;
(6)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7)制定食堂经营方案的原材料,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l)人员配备
(2)规章
、实施措施
(3)经营方略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4、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15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0元,资料费不退。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结束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在截至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而拒绝签订
的。
四、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餐厅仅由一家餐饮企业或个人负责全面经营。
2、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租赁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
法》要求,依法用工(承租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但在招聘厨房员工是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招聘有传染病或传染病史的员工,所招聘的员工必须有卫生部门所发的健康证)。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租赁者自行负责。
4、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6、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7、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公式饭价和样式,做到:足量(注:每份学生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如利润率,举例),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不准出售零食,更不准出售“三无食品”,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8、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9、餐厅内水、电、暖费用由承包者负责。学校有偿提供食堂水、电,所需水、电费用学校按月按标准收取。操作间、灶具的厨房设备均由承租方自行购买。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其转让工作。。
10、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费用由承包者自行解决,但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租赁者经营如需特殊装修、改造,租赁人须征得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承担任何转让工作。
11、承租方所需所有原材料需征得甲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加工,实行自负盈亏。
12、每次承包期为一年,经过就餐师生评定各方面优者将优先续签承包合同。
五、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像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
3、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
转包他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租赁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奉还。
4、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资料费1500元及投标保证金50000元,中标人资料费不退,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结束后无问题则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在截至日期后送交投标文件的;
⑵中标而拒绝签订协议的。
六、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如属个人投标,尽可能多提供与之相关的材料)。
(1)有企业概况、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三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安全承诺书。
(7)资质证明。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部位加盖公章。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
得撤回或修改。
七、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13年10月23日。
2、发标地点:马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3、投标时间:2013年10月28日,截止到上午9点。
4、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下午2:30唱标。
5、开标地点:马营镇中心学校会议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书进行评估及对考察结果的比较。
7、投标方需交1500元的投标费。中标者如作出放弃,其费用不再退还。非中标者,校方将退还1500元。
八、评标原则
1、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侧重于现经营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等现实因素。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技术力量(现成的员工队伍)及后续经营的稳定性。
4、按时开业的可信性。
九、中标通知
经招标委员会审查、考察、论证后,将在开标后五天内以双方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并同时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