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清稿2015.12.22)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清稿2015.12.22)

2019-05-20 11页 doc 55KB 39阅读

用户头像

is_672950

暂无简介

举报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清稿2015.12.22)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省局《关于修订的通知》(豫食药监餐饮〔2015〕254号)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小餐饮单位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及《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餐饮服务活动特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60㎡以下(含60㎡)的小餐饮单位。 第三条 农村小餐饮单位从事加工经营活动,...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清稿2015.12.22)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省局《关于修订<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豫食药监餐饮〔2015〕254号)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小餐饮单位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及《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餐饮服务活动特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60㎡以下(含60㎡)的小餐饮单位。 第三条 农村小餐饮单位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及有关要求,完善#管理#,落实管理措施,加工操作,保证食品安全,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  申请农村小餐饮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的,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选址要求 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无明显影响食品安全的污染源。 (二)加工经营场所要求 1. 加工经营场所固定; 2. 布局合理,能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3.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的,应设置保障食品安全的操作专间(区、柜)。 (三)食品处理区要求 1. 食品加工处理区要求地面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洗; 2. 有排水设施的,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等相应的防鼠措施; 3. 墙壁平滑、无积垢,门、窗装配严密,有防蝇纱网。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配备符合要求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或有可靠方式提供充足、洁净的餐饮具。 (五)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或器具要求 1. 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或器具,经营水产品的,应独立设置水产品清洗水池或器具; 2. 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池或器具应独立设置; 3. 各类清洗设施及用具应有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六)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设备、工具和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并易于清洗消毒; 2. 刀具、菜墩、容器等应生熟分开,标识明显; 3.冷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专间(区、柜)应配备专用的防尘、防蝇、冷藏设施,工具、用具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七)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加工制作场所应安装排风设施。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应配置排油烟机或换气扇。 (八)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并配有盖子。 (九)人员管理要求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人员,管理及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和培训管理制度; 2.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3.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4.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5. 烹调加工制度; 6.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7. 保障食品安全管理需要的其他制度。 第五条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且经营相对单一固定品种的农村小餐饮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限定其经营范围,要求其具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硬件设施。 第六条  农村小餐饮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下列真实完整的书面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加工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布局示意图; 4.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许可申请后,应按照《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据《河南省农村小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现场核查表》(附后)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且经营相对单一固定品种的农村小餐饮单位,还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注明仅限加工经营项目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  农村小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延续、注销、补发等,依照《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九条  依据本办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农村小餐饮单位,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鼓励小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支持其实施提档升级改造。 第十一条  除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外的城市建成区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餐饮服务者,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可参照本办法实施许可审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农村小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                            地    址:                            核 查 人:                            核查日期:                                                        核查内容 核查和评价方法 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1.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和有给排水条件、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 。 1 ***       2.加工经营场所 各加工操作场所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3 ***       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的,设置操作专间(区或柜)。 4 ***       3.食品处理区 地面不透水、不易积垢,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设施。 5 *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6 *       墙壁采用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7 *       门、窗装配严密,设置防蝇纱网。 8 *       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或器具。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或器具。各类水池或器具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9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消毒设施。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0 ***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11 **       5.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或器具 水池或器具数量、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至少在2个以上。水产品的清洗水池或器具应专设。各类水池或器具及用具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2 **       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器具,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13 *       6. 设备、工具和容器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并易于清洗消毒。 14 **       刀具、菜墩、容器等应生熟分开,至少有2个菜墩、2个刀具,并实行标识管理。 15 *       冷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售卖区应配备专用的防尘、防蝇、冷藏设施,工用具专用,并有明显标识。 16 **       7.通风排烟设施 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或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17 **       8.废弃物暂存设施 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并配有盖子。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18 **                     注:1.本表共18项,其中关键项6项,重点项6项,一般项6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 现场审查时应结合实际,允许合理缺项并视为合格。 4. 本核查表及汇总表应纳入许可档案进行管理。 现场核查汇总表   关键项 重点项 一般项 不符合项目(项)               现场核查结论: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 现场核查结果判定规则 表中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其中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符合下表的,可判定为现场核查基本符合: 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 重点项和一般项允许不符合数 0项 重点项不符合数≤1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4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一、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和培训管理制度 1.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小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 5.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区)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6. 从业人员操作前洗净双手,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7. 专间(区、柜)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区、柜)操作前双手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8. 健康体检证明、参加培训合格证明等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二、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 定期清理加工经营场所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餐厅环境整洁,卫生符合要求。 2. 设置盛装餐厨废弃物的容器,严禁餐厨废弃物撒落地面。 3. 餐桌餐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设施等保持干净整洁。 4.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有关要求。 5. 定期进行杀虫除害工作,防止虫害繁殖。 三、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 设置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的大小和数量应能够满足需要。 2. 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器具)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器具)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器具)。各类水池(器具)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 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 餐饮具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要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 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7. 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或设施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或设施要有明显标记,并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或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 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四、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1.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 2. 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
本文档为【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清稿2015.12.22)】,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