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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规定

2021-07-05 1页 doc 36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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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娜

本人自上班以来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学生着想。曾获得优秀教师,县级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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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规定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提高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规范我区城市道路上密闭车辆对建筑垃圾的运输,避免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及《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本规定。一、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在建、待建工地提前介入管理。要求在建、待建工地把土石方、建筑垃圾的运输量进行报备,并对工地基础设施及配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运输。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
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规定
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提高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我区城市道路上密闭车辆对建筑垃圾的运输,避免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及《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规定。一、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在建、待建工地提前介入管理。要求在建、待建工地把土石方、建筑垃圾的运输量进行报备,并对工地基础设施及配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进行运输。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清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垃圾密闭式汽车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密闭运输车辆的技术规定。三、建筑垃圾的运输须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四、建筑垃圾清运实行运输许可制度。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建筑施工单位持申请书、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平基工程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土石方开挖)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处(局)建筑渣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处(局)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现场、密闭运输车辆进行审查、勘查,符合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办理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手续的施工工地、车辆情况予以登记,并填写建筑渣土清运处置申请表,送案件处置中心审核;(三)案件处置中心审核相关申报手续确定合格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需要进行现场抽检的,抽检合格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的,对建筑施工单位处一千元罚款;屡教不改的,可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辆车主处以五百元罚款。五、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七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六、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七、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未密闭运输,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责令及时清除,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暂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附件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附件二:《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申办条件》、《施工单位申请处置建筑垃圾应提交材料》附件三: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审批流程图附件四:《重庆市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手续办理流程说明》2015年1月26日附件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运输单位:全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运输单位地址:施工单位全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地址: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排放证号码:排放总量:申请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车辆总数台申请车辆准运编号:申请受纳场:管理部门核准意见大队审核意见:经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运输车辆及工地现场勘验符合要求,拟同意办理__________台准运证(副本),车辆准运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垃圾受纳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行驶路线必须遵守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办人:时间:年月日支队意见:时间:年月日准运证(副证)编号:申请时间:年月日电脑受理号:附件二施工单位处置建筑垃圾申办条件1.施工场地进出口设有车辆冲洗设施,出水量不低于0.2立方米/分钟,车辆喷淋降尘及车轮清洗设施配齐设备;2.施工场地进出口道路应硬化处理,硬化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向场地延伸的距离不少于15米;3.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少于1.8的硬质施工围挡;4.截水沟、沉沙井的设置符合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施工单位申请处置建筑垃圾应提交材料申请书;车辆行驶证;建筑垃圾运输协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安全运营文件;建筑垃圾的运输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7.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平基工程施工图纸;8.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土石方开挖协议书)。附件三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审批流程图向辖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申报辖区主管部门查验现场和车辆,、审验资料。申请人自行整改不合格合格由辖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上报案件处置中心。现场抽检案件处置中心审核需现场抽检的申请人将相关资料复印件报支队备案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合格合格附件四重庆市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手续办理流程说明申请人向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清运处置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建筑渣土清运处置申请书。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派建筑渣土管理人员对施工工地和车辆进行现场查验。包括施工现场围挡、道路硬化、冲洗、截排水、沉沙井等设施设置运行情况;车辆密闭手续和密闭状态。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查验情况,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办理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手续的施工工地、车辆情况予以登记,填写建筑渣土清运处置申请表,送案件处置中心审核。案件处置中心审核相关申报手续确定合格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需要进行现场抽检的,抽检合格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对未按规定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施工工地、车辆,案件处置中心可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渝府令)[2004]164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直至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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