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精华】5
不符合项#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一期(3×200MW级燃机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工程建设中对不符合项的分类、处理、跟踪和验证,旨在纠正不符合项或预防不符合项的发生,规定工程在设计及建造阶段发现的不符合项的控制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的安全与质量,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和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一期(3×200MW级燃机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工程建设中设计、设备制造、验收、装卸、运输、贮存、加工、施工、检验、试验、调试、移交全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不符合项,也包括属于建造阶段产生,而在调试阶段发现的不符合项的管理。
3. 责任
3.1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
负责对建造期间所发生的不符合项和纠正措施的总体管理。
负责对不符合项关闭状态的跟踪并对有关单位不符合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质保监查。 负责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评审和分析,各专业 工程师负责对不符合项的标识、记录、隔离和处理进行归口管理,对各分包商的不符合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跟踪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
3.2计划管理部
负责对设备、材料制造及接受检查发现的C1、C2类不符合项文件的审查。 负责组织或参加设备制造方面公司认为重大不符合项的原因调查和纠正措施的技术审查。 3.3 工程管理部
负责监督监理公司进行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负责组织或参加安装、调试等方面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 负责对安装、调试等方面重要不符合项处理的监督。
负责对设备材料制造及接收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文件的审核。
负责组织或参加设备制造方面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原因调查和纠正措施的技术审查。 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
负责组织或参加土建方面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 负责对建造重要不符合项处理的监督。
负责对土建设备材料制造及接收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文件的审核。
负责组织或参加土建设备制造方面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原因调查和纠正措施的技术审查。
3.4 设备监造单位
负责对设备材料制造及接收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项文件的审核。
负责组织或参加设备制造方面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原因调查和纠正措施的技术审查。 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认为重要的不符合项的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查。
3.5 监理公司
负责C1和C2类方面不符合项的分析。
负责设计、建造不符合项的发现监督、处理和复验过程的监督。
3.6 承包商
各承包商专责人员负责对其承包工程范围的不符合项进行标识、记录、隔离和处理并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原设计单位负责对C3类不符合项认定。
3.7 不符合项监督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质量监督人员应监督监理公司的质量监督人员对建造不符合项进行监督,确认监理公司的质量监督员发现、跟踪 质量问题、验证不符合项处理结果的有效性。
设备物资部质量监督人员应监督制造厂和采购承包商的质量人员的质量控制情况,确认不符合项得到有效控制。
在进行不符合项监督时,江苏华电仪征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可根据情况,跟踪重要不符合项的处理过程,对于重要不符合项的处理情况应及时通报主管领导,必要时对重要不符合项的处理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4. 规定
4.1 不符合项内容
4.1.1 凡是设备、材料在订货、运输、保管、预制、安装、投运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或事件。
4.1.2 凡是在施工、调试过程中不符合技术操作规程或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项
目。
4.1.3 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规程、规定及设备技术要求的项目。 4.1.4 凡是在施工活动中,违反各单位质量文件要求的项目和事件。
4.1.5 根据施工验评
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
4.2 不符合项的分类
4.2.1 C1类:“轻微”不符合项。不符合承包商自己对设备制造及安装的要求,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
及其所列的任何规程或标准既没有要求,业主已批准的采购、制造和执行规范文件也没有要求,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性能及寿命,不发生额外费用的不符合项。 4.2.2 C2类:“一般”不符合项。不符合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或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但能根据现有程序补救,不影响主要性能和寿命,不影响物项或服务的安全性和公司可利用率,经过返工仍能达到原设计的要求和质量标准,物项的不重要部位的少量超差但不影响安全性,处理后可以正常安全运行的不符合项。
4.2.3 C3类:“严重”不符合项。
C1及C2类以外的不符合项,对质量、投资、进度可能有严重影响的不符合项。一般涉及以下情况之一或它们的组合:
不符合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或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但规范或适用的管理验收已获得批准的情况除外。
不符合项的处理将严重影响该物项的工作性能、可靠性、设计使用寿命。 不符合项的处理需要进行广泛的科学鉴定试验和分析,以便确定该物项是否合格。 不符合项的处理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以满足原设计要求。
与参考电厂相比,不符合项处理将降低某一物项的安全、效率和功能。
不符合项的处理将需要专门的工艺补救措施,以便确定该物项是否合格。 仅能以现有程序以外的方法补救,影响工程性能及寿命,处理后可以正常运行,需发生额外处理费用的不符合项。
不符合项的处理将引起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一期(3×200MW级燃机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工程里程碑或主合同进度的变化。
4.3 不符合项的提出及认定
工程项目的所有参与人员(包括工程各施工承包商的员工、设计人员、设备制造厂工代、监理工程师及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均可以提出。但不符合项的认定需经过监理公司和业主的批准后方可正式发布。严重不符合项由原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
定。
4.4 不符合项的处理
4.4.1 原则
《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要求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制定并按照不符合项管理制度对偏离规定要求的物项进行控制;
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必须保证对规定要求的不符合项得以识别、报告、审查、处理、控制并形成文件;
各承包商每月向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一期(3×200MW级燃机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工程项目不符合项清单。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对该清单进行分析,编制质量信息和质量趋势向厂部和华电集团报告。对现场部分,上海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管理部审核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不符合项报告,如发现不符合项的处理措施或关闭不恰当或有疑问,可请求设计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如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认为任何不符合项的处理措施不可接受,可以发信函给各责任承包商提出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的意见及立场。
对设备制造部分按《设备制造活动不符合项和偏差处理制度》的要求管理。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质保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验证各级承包商不符合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的有效性。
4.4.2 不符合项的处理流程及规定
4.4.2.1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内部:
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在质保体系审核中和在质保专项监督中发现的不符合内容以不符合项报告(附表1)提出,在日常巡检中发现的不符合内容以观察项通知单(附表2)提出,按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制度文件执行。
其它部门在土建、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内容以质监备忘录(附表3)提出,调试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内容以设备缺陷通知单提出,处理过程各自按有关规定执行。 4.4.2 其它单位发现的不符合项,各自按质保体系程序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4.4.3 不符合项应按下述方式编号以便统计和查询:AA,流水号
AA,不符合项归类:SJ,设计 SG,施工 SB,设备 TS,调试 GL,管理 JL-监理 4.4.4 责任单位在收到关于不符合项的通知后立即对不符合项按本单位质保程序进行标识和隔离,标识牌上应写明不符合项名称、发现日期、不符合项编号、责任部门。 4.4.5 隔离主要是针对设备类不符合项,应单独存放在一个独立的区域内。
4.4.6 责任单位根据不符合项性质,按本单位质保体系程序要求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理,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C1类”不符合项的处理及纠正由责任单位自己负责,包括制定纠正措施并采取4.4.7 对“
适当的纠正行动。责任单位处理完成且内部验收合格后,整理好记录(应包括对不符合项的描述、处理方法及结果、预防措施)备查。责任单位质保部门负责监督跟踪预防性措施是否有效,监理公司对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并进行监督备案,同时将关闭情况报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备案。
4.4.8 对“C2类”不符合项的处理,其纠正措施应经监理公司和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审查后,责任单位再按其内部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将全过程做好记录备查。责任单位质保部门负责跟踪不符合项纠正过程,并监督其预防措施是否有效;监理公司将全程对对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进行备案,并将关闭情况报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备案。 4.4.9 对“C3类”不符合项的处理,其纠正措施应经监理公司审查,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批准后,责任单位再按其内部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将全过程做好记录备查。责任单位质保部门负责跟踪不符合项纠正过程,并与监理公司、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分别监督其预防措施是否有效,并将关闭情况报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备案。 4.5 不符合项经处理关闭后应重新标识,取消隔离。
4.6 不符合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符合项属设计问题时,在提出问题并确定处理原则后,仍需按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度执行。
4.7 处理项目涉及第三方时,处理意见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
4.8 重大不符合项在报告正式发出(包括技术处理方案)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报告,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对重大不符合项进行审核。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在收到重大不符合项正式报告七个工作日内,应将重大不符合项审核意见递交相应的承包商,只有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或上级公司认可重大不符合项的处理方案后,相应的承包商方可处理重大不符合项。
4.9 根据不符合项的情况,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可指定工程管理部、计划管理部、监理公司组织审核重大不符合项。审核内容包括重大不符合项的准确性、完整性,根据收集到的信息,重点对技术处理方案进行详细的审查,必要时可聘请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技术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评。审评结论应报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以形成信函或会议纪要等形式发送给相关的责任单位及承包商。
4.10 不符合项处理方案的验证
各责任部门及单位的质量监督人员和质保人员根据各自的责任范围跟踪不符合项的处理过程,监督不符合项是否按已批准的方案进行了处置,并根据情况编制监督报告。 4.11 质量监督人员和质保监查人员在开展各种监查、监督、观察等质量活动中,发现各承包商的不符合项控制存在问题,应通报主管领导并发函要求承包商予以更正。 4.12 如果业主对不符合项处理方案有异议时,可通过信函、会议等形式提出业主的意见及立场。如承包商不采纳业主的意见或业主不能接受其最终处理方案,则业主可拒收不满足要求的物项或服务。
4.13 向华电集团报告的不符合项
对于需要向华电集团报告的不符合项,按《建造阶段向华电集团提交报告的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5. 记录
5.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本月发生或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统计、分析,并在质量月报中反映本月出现的不符合项情况,并体现在质量趋势报告中,于每月25日前报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
5.2 由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及时对不符合项的提出、处理和关闭情况进行统计,在每月的质量管理例会上进行分析,以确定质量趋势,决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并将每月不符合项统计在下月月度工程计划会议上公布。
5.3 除各承包商要保存不符合项有关资料(一式三份作为竣工资料)外,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应保存一份备查。
5.4 不符合项报告原件分别包含在随设备装运的历史文件或建造期间形成的历史文件中,由各承包商向业主移交。不符合项报告原件和分析论证资料属永久记录,业主对不符合项处理方案的评审文件也属永久记录,由责任部门整理后交综合管理部保存。报给业主的月度不符合项清单、重大不符合性通知属非永久性记录,按相应的管理程序管理。 6. 附表
附表1 不符合项报告
编号: 责任(受审核)单位 检查(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审核)员签字 检查(审核)组长签字
事实(问题及区域):
不符合( ? 标准 ?
? 程序 ? 其它文件 )
条 款:
? 轻微不符合 ? 一般不符合 ? 严重不符合
整改完成期限: 年 月 日
责任(受审核)单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原因及纠正措施:
责任(受审核)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复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工程观察项通知单
主送: 编号: 受观察单位 观察事项
观察时间 观察场所
观察到的事实陈述:
改进的建议或注意事项:
望受观察单位将改进措施及完成结果于 月 日前书面反馈到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
检查人 审核人 本通知一式二份(受检方和检查方各执一份)
附表3 质量监督检查备忘录
编号: 主送: 抄送:
发自: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一期(3×联系人: 电话: 200MW级燃机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工程质监站
主题:
内容: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发 现 人: 年 月 日
监理公司意见:
审核: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质监站意见:
审核: 年 月 日
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质量责任单位应在该备忘录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处理结果,否则工程质监站将责成监理公司与江苏华电
仪征热电有限公司下发停工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质量责任单位承担。
XXX公司
不符合情况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日常生产活动,遵守国家规定要求;按照国家《食品生产审查
》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公司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严格把关,精益求精;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执行本规定之规定。 三、规定细则
?采购中不符合情况管理规定
1.公司采购人员必须优先采购公司内《优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并索取相关的单据、证件、报告等,没有索取而采购的货物按照不合格来处置。
2.公司采购自非《优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索取相关单据、证件、检验报告等国家要求的材料,如果未索取相应材料而直接采购,货物按照不合格来处置。
3.应拓展公司优质供应商的范畴,将新采购,又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列入公司《优质供应商》名录。
4.公司严禁采购无证照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产品,如果失误采购,按照不合格来处理。
5.公司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批批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不合格,不达标的,按照不合格来处理。
?仓储环节中不符合情况管理规定
1.库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对库房进行科学管理,如果管理不到位,按照不合格
处理。
2.仓库管理人员对所要入库的原辅材料、包转材料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填写《检验申请表》交化验室检验,如果未填写《检验申请单》通知化验室,私自认可货物并收取的,按照不符合情况处置。
3.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先填写《质量安全手册》上规定的单据,方可办理货物入库,否者按照不符合情况来处置。
?生产环节中不符合情况管理规定
1.公司生活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企业《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各项活动必须按照手册要求。如果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按照不符合情况处置。
2.公司从业人员必须要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人员不可上岗工作。一经发现按照不符合情况来处置。
3.公司生产环节中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参数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操作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要求,如果工作未到位,将按照不符合情况来处置。
4.公司设备清洗消毒必须按照《质量安全手册》和《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检查发现不合格项目将按照不符合情况处置。
5.公司平时设备维护、清洗消毒;车间卫生、消毒杀菌;更衣室卫生、消毒杀菌;车间空间卫生、消毒杀菌;库房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必须按照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相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不合格项目,立刻按照不符合情况处置。
6.公司质管部、化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养成“严细实恒”的工作作风,如果一旦发现或售后反馈信息显示质管部、化验室未按照公司要求操作,相关领导必须问责,部门必须做出整改。
四、不符合情况处罚标准
1.所有不符合情况,一经发现,全厂停产整顿,排查事故隐患;这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质量安全手册》中《突发情况处置管理办法》、《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停产复产记录》等规定要求操作。
2.所有不符合情况发生时生产的产品必须召回,此项目在实施中,必须遵守公司《质量安全手册》中相关规定操作执行。
3.不符合情况发生时,公司必须视不符和情况的问题大小,给不符合情况分级,如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遵照公司《质量安全手册》相关规定,操作执行。
4.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将按照不符合情况发生部门和不符合情况等级对发生不符合状况的班组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视不符合情况程度,设定为4档,每档为500元人民币;对不符合情况发生的班组领导令处以额外的1000元罚款。
五、企业全员必须遵守制度规定,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由公司办公室所有。
重庆市达沃斯食品有限公司 版号 01 文件名称 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 修改状态 0 文件编号 GY---2.2---2011 页码 第一页 共2页
目的:对不合格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再次出现。
不符合范围
a) 产品不符合: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不合格;
b) 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
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职责:
a) 质量科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b) 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1不合格的发现
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2不合格的处理
2.1不合格产品处理
2.1.1不合格品由质量科负责鉴别、标识、记录并通知责任部门和报告公司领导。
2.1.2责任部门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加以明显标志。防止在未处理前继续使用,未经处理任何人不得动用。
2.1.3质量科组织化验、技术、生产、供应等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2.1.4对不合格半成品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2.1.4.1返工;
2.1.4.2报废。
2.1.5对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2.1.5.1退货;
2.1.5.2让步接收;
2.1.5.3报废。
2.1.6对不合格的水源要停用。
2.1.7对不合格成品要进行报废。
2.1.8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量科进行跟踪验证。
2.1.9召回
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召回,具体按《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要求进行。
2.2工作不合格的处理
2.2.1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责任部门。
2.2.2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2.3公司酌情对责任人员教育和适当处理。
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
一、不符合情况管理
1.目的:
对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控制。
2.2(不合格的范围:
2.2.1.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2.2.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3.2.各部门负责处理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
3.3.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原因分析、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5. 质量管理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工作流程:
4.1产品的不合格控制:
4.1.1(鉴别:
a) 原料不合格的鉴别,按照进货检验标准进行;
b)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鉴别,按产品标准和各种验收标准进行;
4.1.2(标识:
a) 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产品的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待处理;
b) 由检验员开立《不合格品处理单》,记录不合格的事实。
4.1.3隔离:
凡经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在未处置之前继续使用,未经处理,任何人不得动用。
4.1.4评审:
一旦发生不合格品,由车间主管进行评审工作,判定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可接受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报废、召回或待处理品),并报生产部主管批准方可按批准意见执行。
若评审发现是普遍性的不合格,应:
a) 暂停放行同一批产品;
b) 追溯、重检验(全检)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
c) 对不合格的来料,追溯、重检验使用到同一批次来料的成品、半成品,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按《采购管理制度》实施采购。
4.1.5处置:
a) 不合格的来料,由采购部与使用部门沟通,根据实际产品的
采购和使用情况确定退货、调换,并在《不合格处理单》上记录。
d) 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经评审可考虑返工的,或者需报废的,不得让步使用。
c)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必须重新接受产品质量检验;
d). 对不合格的原料、辅料要停用。
e) 成品内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要进行报废。
f) 因产品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参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4.2.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2.1.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4.2.2.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质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2.3.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c)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4.3(召回:
在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安全品在标识和隔离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
5(工作不合格的处理:
5.1 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
5.2 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纠正和纠正措施。
5.3 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量管理部进行跟踪验证。
6 公司产品要有出现不合格品时,采取检验人员一票否决制,即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定的不合格品不许出厂,由检验人员汇总汇报总经理。
7(总经理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管理
1.目的:
对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采取必要的纠正,并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纠正和有效控制。
2(2(不合格纠正的范围:
(1) 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 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不合格纠正和纠正措施的管理。
3.2.各责任部门负责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分析、纠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验证。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
4(管理要点:
4.1发现不合格:
各相关部门如生产车间、销售部、仓库、检验员、人事部等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交质量主管。
4.2标示隔离产品:
如出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作好标示和隔离,等待质量管理部人
员处理。
4.3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进行评价:
4.3.1 经验评估,对以往出现过的不合格直接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
4.3.2必要时对终产品抽样进行物理的化学的或微生物测试评价。
4.4(质量管理部负责处置不合格。
4.4.1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成品按照《不合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理;
4.4.2对不符合工序要求的半成品的处理:
a、不能返工利用的,作报废处理;
b、可以返工的应回收并加以标识,进行返工;
4.4.3. 对于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操作行为导致的潜在不合格应由车间主管及时纠正,由现场品控人员加强监督。
4.5(现场操作人或监控人在出现不合格后,应尽快恢复现场控制,在不发生进一步不合格的基础上重新恢复生产。
4.6原因分析
由发生不合格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切忌“做错辩解”。
4.7评价纠正措施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多方面,质量管理部需评价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对不合格的影响效果。当监视结果表明可能有失控的趋势时,应报食品安全小组分析讨论。
4.8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确定纠正措施,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确保措
施实施。
4.9(跟踪和评审
责任部门主管及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实施进度,验
证其有效性,确定不合格原因是否合理正确,以及制定的预防措施是
否可行和有效,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文件名称 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 编制 文件编号 审核 SZX-QS-WI-1.3.2 版本 D.0 日期:2011-4-19 批准
一、不符合情况管理
1.目的:
对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控制。
2.2(不合格的范围:
2.2.1.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2.2.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3.2.各部门负责处理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
3.3.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原因分析、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4.品保部负责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5. 品保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工作流程:
4.1产品的不合格控制:
4.1.1(鉴别:
a) 原料不合格的鉴别,按照进货检验标准进行;
b)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鉴别,按产品标准和各种验收标准进行;
4.1.2(标识:
a) 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产品的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待处理; b) 由检验员开立《不合格品处理单》,记录不合格的事实。
4.1.3隔离:
凡经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在未处置之前继续使用,未经处理,任何人不得动用。 4.1.4评审:
一旦发生不合格品,由车间主管进行评审工作,判定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可接受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报废、召回或待处理品),并报生产部主管批准方可按
批准意见执行。
若评审发现是普遍性的不合格,应:
a) 暂停放行同一批产品;
b) 追溯、重检验(全检)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
c) 对不合格的来料,追溯、重检验使用到同一批次来料的成品、半成品,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按《采购管理制度》实施采购。
4.1.5处置:
a) 不合格的来料,由采购部与使用部门沟通,根据实际产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确定退货、调换,并在《不合格处理单》上记录。 d) 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经评审可考虑返工的,或者需报废的,不得让步使用。
c)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必须重新接受产品质量检验;
d). 对不合格的原料、辅料要停用。
e) 成品内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要进行报废。
f) 产品在出厂后发现不合格时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参照《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g) 因产品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参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4.2.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2.1.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4.2.2.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品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2.3.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c)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4.3(召回:
在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安全品在标识和隔离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召回,具体按《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要求进行。
5(工作不合格的处理:
5.1 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品保部,填写《客户抱怨单》交责任部门。 5.2 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纠正和纠正措施,填写《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5.3 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品保部进行跟踪验证。
6 公司产品要有出现不合格品时,采取检验人员一票否决制,即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定的不合格品不许出厂,由检验人员汇总汇报总经理。
7(总经理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
8 记录
《不合格处理单》;
《客户抱怨单》;
《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管理
1.目的:
对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采取必要的纠正,并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纠正和有效控制。
2(2(不合格纠正的范围:
(1) 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 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不合格纠正和纠正措施的管理。
3.2.各责任部门负责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分析、纠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3.3.品保部负责跟踪验证。
3.4.品保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
4(管理要点:
4.1发现不合格:
各相关部门如生产车间、销售部、仓库、化验员、人事部等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应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客户抱怨单》交品保
部。
4.2标示隔离产品:
如出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作好标示和隔离,等待品保部人员处理。
4.3品保部对不合格进行评价:
4.3.1 经验评估,对以往出现过的不合格直接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
4.3.2必要时对终产品抽样进行物理的化学的或微生物测试评价。
4.4(品保部负责处置不合格。
4.4.1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成品按照《不合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理;
4.4.2对不符合工序要求的半成品的处理:
a、不能返工利用的,作报废处理;
b、可以返工的应回收并加以标识,进行返工;
4.4.3. 对于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操作行为导致的潜在不合格应由车间主管及时纠正,由现场品控人员加强监督。 4.5(现场操作人或监控人在出现不合格后,应尽快恢复现场控制,在不发生进一步不合格的基础上重新恢复生产。 4.6原因分析
由发生不合格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切忌“做错辩解”。并记录于《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 4.7评价纠正措施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多方面,品保部需评价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对不合格的影响效果。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或《客户抱怨单》进行评
审。当监视结果表明可能有失控的趋势时,应报食品安全小组分析讨论。
4.8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确定纠正措施,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确保措施实施。
4.9(跟踪和评审
责任部门主管及品保部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实施进度,验证其有效性,确定不合格原因是否合理正确,以及制定的预防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防止以后再次
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
4.10品保部负责相关记录的纪录和存档。
4(11(相关表单:
《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
《客户抱怨单》
二十一、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
XP-SA-021
1.目的
为消除产生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符合情况的发生或再发生,确保公司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司产品质量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安全管理中潜在不符合情况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的原因分析与控制。
3.职责
3.1技术研发部负责酿造、灌装过程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情况的识别、原因分析、预防措施的制定及监督实施、验证及效果评价。 3.2质量管理部负责原辅料和包装物采购过程、营销过程、检验过程等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情况的识别、原因分析、预防措施的制定及监督实施、验证及效果评价。
3.3生产部负责环境、计量管理过程中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情况的识别、原因分析、预防措施的制定及监督实施、验证及效果评价。 3.4各部门负责针对存在的潜在不符合情况制定本部门的预防措施并负责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不符合情况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3.5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效果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到措施实施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根据评价结果巩固成效或进一步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3.6最高管理者负责在管理评审中对重大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重大的和投入大的纠正措施进行评审。
4.内容
4.1不符合和潜在不符合情况的识别及不合格信息的获得 各有关部门通过以下信息来源识别潜在不符合或不符合信息 (1)顾客投诉情况
(2)质量问题反馈
(3)不合格检验报告
(4)内部审核报告
(5)产品检验/验证不合格报告单
(6)管理评审输出
(7)数据分析的输出
(8)生产过程检查或测量的输出
(9)顾客满意度测量的输出、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市场分析 (10)日常的监控和测量
(11)日常信息交流
(12)相关方抱怨
(13)其他有关记录
4.2确定潜在不符合情况的原因
4.2.1技术研发部对酿造、灌装过程的不符合和潜在符合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和调查,确定潜在不符合的原因,直至能采取措施。 4.2.2质量管理部对采购过程、营销过程、检验过程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潜在不符合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和调查,确定不符合的原因,直至能采取措施。
4.2.3生产部对环境、计量管理体系中产生的潜在不符合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和调查,确定不符合的原因,直至能采取措施。
4.2.4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潜在不符合情况,举一反三,确定不符合的原因,直至能采取措施。
4.3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4.3.1各部门根据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及时制定适宜的预防措施。 4.3.2预防措施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4.3.3各部门制定的预防措施应按计划实施。
4.3.4职能部门根据实施计划进行监督、和验证。
4.4预防措施效果评价及改进
4.4.1每次预防措施实施完成后,职能部门均要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是否能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4.4.2对效果好的预防措施应考虑在程序文件或工艺文件中加以巩固,对效果不佳的预防措施应进一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4.5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4.5.1各职能部门及时收集和获取质量安全信息,对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不符合情况严重性进行评价,对重要问题、严重不符合或反复发生的问题/不符合情况,应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4.5.2责任部门分析质量安全不符合情况产生的原因,确定主要原因。 4.6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4.6.1责任部门根据不符合情况的主要原因制定具体、可行、有效的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必要时,制定的纠正措施需经职能部门/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2责任部门应按计划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4.6.3职能部门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效果验证,并将结果反馈到责任部门。
4.6.4职能部门应及时将有效的措施文件化,对纠正措施无效或效果不佳的应重新进行原因分析,采取补救措施。
4.7记录的填写
发生/制定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表》/《预防措施实施表》(一式两份),措施制定部门/实施部门和验证部门各一份。
不符合情况管理
1.目的:
为消除产品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符合情况的发生或再发生,确保公司管理的有效性和公司产品质量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控制。
2.2(不合格的范围:
2.2.1.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2.2.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3.2.各部门负责处理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 3.3.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原因分析、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3.4.品保部负责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3.5. 品保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工作流程:
4.1产品的不合格控制:
4.1.1(鉴别:
a) 原料不合格的鉴别,按照进货检验标准进行;
b)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鉴别,按产品标准和各种验收标准进行; 4.1.2(标识:
a) 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产品的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将不合格产品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待处理;
b) 由检验员开立《不合格品处理单》,记录不合格的事实。
4.1.3隔离:
凡经发现的不合格品,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在未处置之前继续使用,未经处理,任何人不得动用。
4.1.4评审:
一旦发生不合格品,由车间主管进行评审工作,判定不合格品的性质和可接受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报废、召回或待处理品),并报生产部主管批准方可按批准意见执行。 若评审发现是普遍性的不合格,应:
a) 暂停放行同一批产品;
b) 追溯、重检验(全检)同一批次产品的质量,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 c) 对不合格的来料,追溯、重检验使用到同一批次来料的成品、半成品,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予以标识隔离。按《采购管理制度》实施采购。
4.1.5处置:
a) 不合格的来料,由采购部与使用部门沟通,根据实际产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确定退货、调换.
b) 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经评审可考虑返工的,或者需报废的,不得让步使用。 c) 不合格品经处理后,必须重新接受产品质量检验;
d). 对不合格的原料、辅料要停用。
e) 成品内在卫生指标不合格的要进行报废。
f) 产品在出厂后发现不合格时应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g) 因产品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4.2.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2.1.在超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4.2.2.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先行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品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2.3.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
a)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c)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4.3(召回:
在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安全品在标识和隔离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召回.
5(工作不合格的处理:
5.1 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品保部.
5.2 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纠正和纠正措施,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5.3 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品保部进行跟踪验证。
6 公司产品要有出现不合格品时,采取检验人员一票否决制,即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定的不合格品不许出厂,由检验人员汇总汇报总经理。
7(总经理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管理
1.目的:
对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采取必要的纠正,并进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2(1(适用本公司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纠正和有效控制。 2(2(不合格纠正的范围:
(1) 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2) 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2(3(不合格来源:本公司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客户走访、客户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3.职责:
3.1.品保部负责不合格纠正和纠正措施的管理。
3.2.各责任部门负责在本部门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的分析、纠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3.3.品保部负责跟踪验证。
3.4.品保部负责相关资料的存档。
4(管理要点:
4.1发现不合格:
各相关部门如生产车间、销售部、仓库、化验员、人事部等发现的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以及潜在不安全品,应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客户抱怨单》交品保部。 4.2标示隔离产品:
如出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作好标示和隔离,等待品保部人员处理。
4.3品保部对不合格进行评价:
4.3.1 经验评估,对以往出现过的不合格直接作出原因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 4.3.2必要时对终产品抽样进行物理的化学的或微生物测试评价。
4.4(品保部负责处置不合格。
4.4.1对于不符合检验标准的成品按照《不合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处理; 4.4.2对不符合工序要求的半成品的处理:
a、不能返工利用的,作报废处理;
b、可以返工的应回收并加以标识,进行返工;
4.4.3. 对于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操作行为导致的潜在不合格应由车间主管及时纠正,由现场品控人员加强监督。
4.5(现场操作人或监控人在出现不合格后,应尽快恢复现场控制,在不发生进一步不合格的基础上重新恢复生产。
4.6原因分析
由发生不合格的责任部门或人员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切忌“做错辩解”。并记录于《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
4.7评价纠正措施
不合格的原因可能多方面,品保部需评价拟采取的纠正措施对不合格的影响效果。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处理单》或《客户抱怨单》进行评审。当监视结果表明可能有失控的趋势时,应报食品安全小组分析讨论。
4.8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确定纠正措施,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确保措施实施。 4.9(跟踪和评审
责任部门主管及品保部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实施进度,验证其有效性,确定不合格原因是否合理正确,以及制定的预防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防止以后再次发生。 4.10品保部负责相关记录的纪录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