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 一 - 协和医院内网
关于印发
《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处室:
为
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现印发《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协和医院
2010年7月29日
北京协和医院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医院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院务信息的界定与分类
院务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
1、需要员工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2、职能处室工作职责、规章
、办事程序等,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是员工依法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三,不得公开的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院务信息,
2、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3、下列公文类院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
(1)有密级的公文,
(2)主送单位为政府各级部门的公文,
4、不属于我院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四,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
我院工作人员因卫生行政部门等安排~参加评审、调查、鉴定等活动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本人不同意公开其相关信息的~可以不予公开。
三、管理原则
,一,全院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党委综合办、院办公室为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和工会负责监督~各处室第一责任人为院务公开责任人~保密委员会负责保密事项的审核与监督。
,二,院务公开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及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三,院务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管理职责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院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党委综合办、院办公室、纪律检察处、工会第一责任人
,二,党委综合办、院办公室
1、负责承办医院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及协调、咨询事宜,
2、负责院务公开相关规定的起草与修订,
3、编制院务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4、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5、定期组织院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
,三,纪检监察处、工会
1、监督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2、各处室、科室是否依院务公开管理规定落实相关职责。
,四,全院各职能处室
1、负责与本处室相关的院务公开工作,
2、负责本处室院务信息的采集、维护与更新,
3、本处室拟公开的院务信息需进行保密审查的~启动保密审查程序。
五、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 职能处室应主动公开以下相关院务信息:
1、年度工作
及#工作总结#,
2、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改革
及实施方案,
3、各项管理制度,
4、医疗服务、机构设置、医德医风、人事、财务、物价、设备、工程、福利、招生、
等应公开的信息,
5、绩效考核实施情况,
6、院长信箱、书记信箱、院务信箱、信访、表扬及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
7、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事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报告、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8、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9、大额采购项目支出情况,
10、依据上级要求或院领导班子意见~需公开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方式
应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院领导班子会、院行政办公会、院周会、科主任沟通会等管理例会,
2、职代会及各种专题工作会议或情况通报会,
3、院内网、OA系统及官方外网,
4、院区内的院务公开栏、宣传栏、宣教视频等,
5、院报、专刊,
6、其他便于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三,办理程序
1、职代会是医院院务公开的主渠道~医院的年度计划、重大改革及与医院、员工密切相关的事项~应交由职代会讨论、审议后予以公示,
2、处室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和公开方式的书面请示,
3、处室第一责任人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性审核的筛查,涉及其他处室的~应进行会签,
4、不涉及保密性审核的~经办人员按照审批意见予以公开,
5、处室第一责任人不确定是否为保密性内容的~与两办会商确定~确需报保密委员会审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6、各处室已公开的信息需要变更、废止的~按上述2-5程序办理。
(四) 时限要求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
,一,申请的形式与内容
1、申请人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获取信息的申请包括:申请人姓名、科室、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及用途等。
,二,受理与答复
1、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
2、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3、不属于本处室答复的~转党委综合办或院办公室协调处理,
4、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申请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不属于我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更改或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更改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对于同一申请人的重复申请~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
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三,公开方式
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依法不能提供的~告知无法提供的理由。
(四)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现场能够答复的~经口头请示处室第一责任人后予以答复~后按书面程序办理,
2、经办人员现场不能答复的~受理后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和回复方式的书面请示,
、处室第一责任人进行内容审核保密性审核的筛查~涉及其他3
处室的~应进行会签,如需延期回复的~应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同时报党委综合办或院办公室备案,
4、不涉及保密性审核的~经办人员按照审批意见予以公开,
5、处室第一责任人不确定是否为保密性内容的~与两办会商确定~确需报保密委员会审查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办理时限
收到信息获取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考核与处罚
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各处室在信息公开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故意泄露服务对象身份识别信息和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四,处罚条款:
上列一般性违规情形纳入绩效考核,严重违规情形~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试行~《北京协和医院关于院务
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