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014年修订)
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十月
目 录
一、安全生产
1-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制度
1-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1-4、施工项目开工安全验收制度
1-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0、设备管理制度
1-1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1-13、分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
1-15、汽车安全管理及奖罚制度
1-1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二、质量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2-1、质量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2-2、质量安全环境处罚实施细则
2-3、质量安全环境信息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制度
一、公司成立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副经理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最高权力。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及各项安全
、规范、规程;制定公司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处理安全事故,决定安全奖惩,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考核。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质量安全部,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生产单位成立以其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和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协调解决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生产单位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须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责任落实为重点,按照严制度,严管理,严考核,严处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率;2.避免除伤亡事故外的其他经济损失;3.杜绝特大、重大责任交通事故,避免一般责任交通事故,减少轻微交通事故。
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年初公司与各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分目标,年底质量安全部提出安全考核意见,并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
二、安全生产奖罚
1.被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安全文明生产荣誉的工地奖励4000元。
2.对在施工现场发现并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奖励2000元。
3.对瞒报事故单位进行检举揭发的,给予举报者奖励500元。
4.凡对公司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建议者奖励800元。
5.在省、市安全大检查中施工现场被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对公司资质造成实质性危害的,如公司被停止参加招投标3个月或3个月以上、公司安全年检不合格等,对该生产单位罚款10万元。
6.项目施工中,因安全文明生产存在问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被地方、行业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而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项目经理向安委会递交书面检查,安委会视情节严重,给予1-5万元处罚。
三、安全考核奖罚
对公司所属生产单位进行年终考核,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经公司安委会审核认定,对生产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及处罚。年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良好:得分≥85分;合格:85>得分≥70分;基本合格:70>得分≥60分;不合格:得分<60分。不合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安全考核奖罚按以下标准执行:
生产单位年产值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500万元以下
3000元
不
奖
不
罚
-3000元
-6000元
500万~1000万元
5000元
-5000元
-10000元
1000万~2000万元
7000元
-7000元
-14000元
2000万元以上
9000元
-9000元
-18000元
奖罚分配:单位负责人60%,分管副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0%
四、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生产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违反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或潜在的安全隐患按公司《质安环管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3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已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及职责。每个施工项目均应根据安全生产职责签订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分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及管理人员、班组与个人)。
第三条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详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施工项目开工安全验收制度
一、施工项目开工前报质量安全部备案,由分公司安全负责人进行项目开工前安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进场施工前必须查清工地及附近地区高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场内原有的水塘、河道分布、场外交通等情况,对施工环境作安全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施工现场应做到三通(水、电、路)一平(场地),做好施工中的排水、排污工作。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应注意地表荷载的增加和地下水的变化而引起的土体的位移。
四、施工现场的各类机具设备、料场、泥浆池、钢筋棚、道路、泥浆系统等应布置合理,保留安全、消防通道,施工区与生活区分开并设隔离带。工地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五、工地内的危险区域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仓库、食堂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急救药品器具。
六、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台帐,悬挂五牌一图。
七、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并按规定编制相关的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生活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八、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人员花名册。
九、开工前,由生产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项目开工安全验收,确定同意开工或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验收人和被验收工地负责人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由项目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应包括:
1.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危险源。
2.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纪律。
3.不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注意事项。
4.季节性施工、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5.应注意的其它安全问题。
三、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满足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工艺、规范、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技术交底内容包括:
1.施工范围、工程量和施工进度要求、施工准备。
2.解说施工图纸,明确施工部位及工程难点等。
3.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进行责任分工。
4.技术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保证措施。
6.质量验收依据。
7.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8.其他施工应注意的质量技术问题。
四、项目进行期间班组长每天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安全交底。
五、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参加交底的人员须本人签字。安全交底资料纳入项目安全台帐,由项目安全员保存。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技术负责保存。
六、若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应重新进行交底。
6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听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讨论和通过安全生产工作年度
和年终考核结果,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做出决定。
二、公司每半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参加,各生产单位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讨论分析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制定半年安全工作计划,通报上年度安全考核结果,宣布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造成安全事故损失的生产单位或个人处理决定。
三、各生产单位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落实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决策和决定,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及重大隐患的分析,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布置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会议台帐记录。
四、各工程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并主持召开,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方案,研究消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检查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布置一周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是公司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一、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三类人员须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每一个职工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三、三级安全教育
1.新职工进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级、项目部级及班组级的安全教育。
2.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级教育:对新招聘的机关管理人员,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对新招聘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民工等,公司委托分公司安全负责人进行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现代安全管理知识、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历史经验教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现代安全管理知识、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历史经验教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本单位(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环境、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工作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