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

2018-12-05 10页 doc 23KB 47阅读

用户头像

is_686908

暂无简介

举报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式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仁有效。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人和人员 1.1. 2.2发包人: 1.1. 2.3承包人: 1.1. 2.6监理人: 1.1.4日期 1.1.4.2开工日期:本项目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暂定为XX年X月X日,具体开工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确定。 1.1.4.3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X日历...
施工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式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仁有效。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人和人员 1.1. 2.2发包人: 1.1. 2.3承包人: 1.1. 2.6监理人: 1.1.4日期 1.1.4.2开工日期:本项目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暂定为XX年X月X日,具体开工时间在签订施工合同确定。 1.1.4.3工期:本项目工期为X日历天。 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期完工日期,本项目竣工日期为XX 年XX月XX日。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X年。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包括投标辅助);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和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确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勘察并对其结果自行负责,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2.8其他义务 本款补充内容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义务支持、配合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抢险工作。”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3条约定,向承包人作出合同范围与内容的变更指示; (4)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5)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等其他重大决定; (6)涉及全局进度的工程暂停指示; (7)批准因责任事故停工后的复工; (8)对承包方变更单价要求的答复。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4.2履约担保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项目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规定须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给发包人。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 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1)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签订合同价的10%。 (2)提供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3)不需提供履约担保。 4.3分包 本款第4.3.2项变更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若将非主体工程或工作分包出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给第三人。” 本款第4.3.3项变更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为:XXX 本款4.5.1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派遣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现场,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4.6.1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派遣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且人员应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报监理人同意。”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下列第(20)项内容: (1)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3天; (2)风速大于m/s的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的高温大于天; (4)日气温低于℃的严寒大于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为了确保按期完工,发包人对承包人工程进度按月控制。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资金约定:。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3工程质量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由发包人会同监理人确定。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15%,关键项目:鉴定合同时由发包人另行确定,单价调整方式:根据15.4条约定执行。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由发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视具体情况确定。 15.8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合同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合同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 (20)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价格调整按下列第(1)项规定执行。 (1)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2.2预付款 本款补充下列第(1)项内容。 (1)本合同无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本款最后增加:“(5)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方签字后才有效,每月支付款按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支付,其余工程款待合同完工验收后28天内扣除决算款的10%质量保留金,余款全部付给承包人”。 17.4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1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最终结算总金额的10%。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叁份。 17.6最终结清 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伍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资料:财务决算。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款中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0.5其他保险 其他保险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5附加条件 25.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程、要求完善、落实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25.2承包人应负责做好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发包人除承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5.3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全面完工,若未按计划完成,则同意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奖罚措施。
/
本文档为【施工专用合同条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