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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要求(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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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要求(通建办)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要求 在贯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中,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通建办)主要负责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验收备案工作,通建办就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相关要求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光纤到户的建设界面分工 (一)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设施包括: 1、建筑部分主要包括:每300户提供一个10-15平方米的电信间,超300户以上的另须提供多1个10-15平方米的设备间。住户内配置380±30(mm) X280±30(mm)X100±10(mm)的家...
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要求(通建办)
关于光纤到户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要求 在贯彻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中,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通建办)主要负责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验收备案工作,通建办就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建设界面分工及验收备案相关要求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光纤到户的建设界面分工 (一)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设施包括: 1、建筑部分主要包括:每300户提供一个10-15平方米的电信间,超300户以上的另须提供多1个10-15平方米的设备间。住户内配置380±30(mm) X280±30(mm)X100±10(mm)的家居配线箱。 2、弱电部分主要包括:铺设衔接人(手)孔到设备间、电信间的管道,铺设电信间到住户家居配线箱的光纤及与之配套的通信暗管、竖井、管槽、光缆交接箱等通信设施。 上述详细要求请查阅《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规范》(GB 50846-2012)。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预算。 (二)通信运营商建设的通信设施包括: 1、从衔接人(手)孔向住宅区外延伸的管道; 2、用户接入点以外、与公用电信网互连的配线光缆; 3、交换局侧的配线箱、配线模块、光分路器。 以上分工界面的楼盘为2013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楼盘。 二、光纤到户备案相关要求 (一)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要求,负责其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提交备案的资料包括: 1、文本文件: (1)住宅及商住楼宇配套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表(单位盖章)1份;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复印件)各1份; (3)全套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物理档一套): A、安装工程量总表 B、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C、交工验收申报表 D、工程验收证书 E、验收测试记录表 2、纸质图纸及CAD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A、电信间、设备间平面图 B、通信管道路由图 C、光缆(含蝶型光缆)路由图 D、光缆(含蝶型光缆)配置图 E、分纤箱面板、端子分配图 F、ODF架或光交接箱成端图 3、施工委托书或施工复印件一份 4、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2013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楼盘,通过通建办竣工验收备案的楼盘才可以接入公用电信网,没有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及未通过通建办竣工验收备案审查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三)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具备电信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电信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验收。 (四)通过验收备案审查通过后,由通建办统一通知各电信运营企业接入公用电信网。 (五)市通建办已在各县(市、区)成立了分支机构,配合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展光纤到户工作。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肇庆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蓓蕾北路13号二楼 电话:2762851 2762853 联系人:张有辉苏东鹏 另附光纤到户相关国家标准及相应执行文件清单,供各主管单位查阅,通建办可根据各局需要将电子版发各局公务邮箱。 一、光纤到户国家标准 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 二、部级文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稽[2014]33号) 三、省级文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粤建科[2013]32号)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通联[2013]8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执[2014]43号) 四、地方文件 1、《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肇建[2013]31号) 2、《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工作要求的通知》(肇建管[2014]22号) 3、《关于成立县(市、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肇通管办函[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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