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区专用停车场经营权转让协议[修订]
市区专用停车场使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经过市城管局、交管局审批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
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停车场的基本情况
,一,停车场名称:
,二,停车场地位置:
,三,停车场泊位数: 个
二、停车场使用权转让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专用停车场使用权转让金 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力、义务
甲方有权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对所办理的专用停车场进
行监督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对所办理的自用停车场有管理使用权。
,二,乙方只能自用~不得收费经营~不得转让。
,三,乙方所办理的专用停车场只能停放车辆~严禁场内修车~堆放轮胎、配件等杂物~不得擅自设置管理用房、仓库等设施。
,四,乙方需保持所办理的专用停车场环境整洁、停车有序。
,五,乙方应保证专用停车场及场内设施的完整与安全~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严格执行《 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车辆在专用停车场中停放~否则~造成
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及处罚
乙方如有违约、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消除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将停车场使用权收回~停车场使用权转让金不予返还。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