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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年轻 永远热泪盈眶

2019-01-24 8页 doc 24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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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年轻 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L]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初见这句话觉得矫情的很,真切体会过后,觉得它戳中泪点。原谅我又想讲脏话,尼玛,花季雨季橄榄季还没来得及悼念就已成了桃李成熟季。 我一直不爱念书,某天下雨我没去上课,跪在沙发上趴着窗台,看雨水 跳动无数支音符,心情像吸口纯氧就会漂浮般愉悦,期盼它永远不要停了,可是一想到雨始终会停,还要上学,这让当时的我有种窒息的感觉,实在不敢想象以后痛苦上学日怎么坚持下去。当时问自己十年后我会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记得今天的场景和现在所思所想以及这个自问,幻想要是能略去这之间的岁...
永远年轻 永远热泪盈眶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L]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初见这句话觉得矫情的很,真切体会过后,觉得它戳中泪点。原谅我又想讲脏话,尼玛,花季雨季橄榄季还没来得及悼念就已成了桃李成熟季。 我一直不爱念书,某天下雨我没去上课,跪在沙发上趴着窗台,看雨水 跳动无数支音符,心情像吸口纯氧就会漂浮般愉悦,期盼它永远不要停了,可是一想到雨始终会停,还要上学,这让当时的我有种窒息的感觉,实在不敢想象以后痛苦上学日怎么坚持下去。当时问自己十年后我会在哪里又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记得今天的场景和现在所思所想以及这个自问,幻想要是能略去这之间的岁月,直奔十年后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像胖妹大姐一样,住校多日回家,落日余晖,走在村后的大塘边,个性十足的把双肩包单肩背,满是小桥流水人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片段,荒凉中带有少女心生向往的潇洒。有我跟着我妈在田里拣棉花,回家的田埂上落下一朵棉花,我妈弯腰捡起那一朵放进满满的一篮中,我说就那一个拣它干嘛,我妈说积少成多啊。于是我知道了积少成多这个成语,并反复默念几遍,给自己留下一个问题,十年后的自己能记得是妈妈在拣一朵落下的棉花说的这个成语吗。那一年我六岁。才开始上学就已经厌学,开始对雨天情有独钟,喜欢给未来的自己留各种关于记忆性的问题,问十年后的自己是否记得。我真不善于记忆,丢三落四,迷糊的一塌 糊涂,却对那时的各种“以后会不会记得的问题”烙印一般刻下。 最近流感又肆无忌惮起来,这个词存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非典。那时大陈 村的小学还在,我每天背着书包一个人走长长长长空旷无人的路去上学,又一个人走那个长长长长的迂回的路回家,甩竿打不到人的中午,怕碰到鬼之类的 东西,闭眼奔跑,可惜小短腿啊明明跑了很久却总不见目的地。我就是在那个时 候对大陈村和白天无一人的路产生了阴霾,即使现在走白天一个人的路,还是怕。某天学校莫名奇妙的放假了,非典这个新兴词语丰富了我贫瘠的脑海词汇量。然后我也是第一次体会到了放假的无聊。把头发从一个辫子扎到两个辫子,再辫成三花辫,对着镜子甩头发,看辫子以头为圆心很有节奏的成一个圆。用纸做了个篮子,想象自己是天真无邪穿公主裙的小红帽,门前的几棵水果树是幼时眼中的森林,把被鸟啄掉的杏子全部捡起来,掏出杏核,洗干净,给外公拿去卖了两块钱,这该算是我人生的第一笔财富。跟丹丹大哥下五子棋,我的水平永远停留在一看到两头冒烟就兴奋难以自制的阶段,结果总是被他很多头冒烟逼得棋子全输。有天看到他的一篇文章叫知己,虽然不知道知己具体什么意思,只能懵懂的理解为一种青涩而又神秘的情感。当时觉得知己这个词牛逼吊了,新鲜度和文艺度都足够把我提升到了文人的行列了,像黑暗中的陨石瞬间撞击了我的心脏,喷击出各种星光,熠熠生辉。之后的作文里,总是埋伏着 知己的背影,它集动词名词形容词副词于一身,偶尔还可以当目的状语使用。那一年我九岁,年少不知愁滋味,不知知己为何物。 四年级,徐州,留级了。我一点也不觉得留级难为情,因为在那之前,我 从来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优等生,数学考满分,拿奖状和奖品回家。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路口,单纯转个方向,脱去束身缠缚的蚕蛹,完成华丽的蜕变,飞向另一个高度。那年点播台放各种日本动漫,我跟宝宝一起看,灌篮高手,我为歌狂,四驱兄弟,数码宝贝,七龙珠,圣斗士,名侦探柯兰,最让我难以忘怀是棒球英豪,因为不知道结局所以一直惦念着。火影忍者是我最后一部动漫,谁说我不爱佐助我绝对跟他翻脸,每每想到我跟他不是一个世界,虚实两相隔,我就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火影忍者里的人物。哪怕只是个配角,随时被鸣人那三角猫忍术杀死,只要能看佐助一眼,看那深邃忧伤的眼眸深情款款地对我说一句“白痴”,噢,那也是极好的。有一天我的眼红了,为此我十分兴奋地像同样疯狂迷恋佐助的后座女生宣称这是我为了更贴近佐助,上天冥冥之中赐给我的写轮眼。隔天我才知道得了红眼病,几天没去上课。 忘了什么原因,和班级一个男生发生矛盾打了起来,我曾一度怀疑他家是种罂粟卖大麻的,毫不夸张地说他瘦的很有型,前凸胸骨,后翘尾骨。也许是那个男生还处于自我保卫和男性荷尔蒙刚刚“激活”阶段,身体发育及情绪现, 以及体内各器官系统均处于失衡状态,总之他违背了男生不打女生的至理,先动手是小事,他竟然还动起了脚,我真担心他踢我时一个不小心,腿骨断裂,当他一脚踢到我的膝盖,疼痛从腿部神经传到大脑。事实我真的想多了。我忍住想哭的冲动,抬腿朝他有只受伤还未痊愈,涂着红药水的膝盖处猛踹,班级女生跑过来把我往后拖的过程中我还不甘心的朝着他的方向对空气示威性 踢了一脚,附带眼神道“小样,再来踢啊”,我信狗急是能跳墙的,脑子里蹦出 这句话是因为我真看到他像得了狂犬病一样,嗖一下蹿跳到我面前,揣了我一脚。几个女生看我还有继续战斗的趋势,加大力气像拔河一样把我往后拖,我还是不死心,一只脚后跳一只脚踹空气。因为那场战役最后一脚是他踢的我,而我没机会再踢回,这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我把它定义为我人生的败笔。 SHE的SUPERSTAR,周杰伦的东风破,林俊杰的江南,张韶涵的寓言,让我认识到了流行这个词,我的第一个清华同方的复读机没听过几次英语 基本上是拿来听歌的。蔡依林也在那两年以女神的姿势腾空出世,班级有很多女生喜欢她,我那时候就有标新立异的情绪,所以我选择了讨厌她,虽然我压 根不知道蔡依林是个什么情况。 伊利小布丁是那个夏天让空气弥漫着淡淡香甜和淳淳奶味的最好见证,我一 吃小布丁就满满的满足。晚上散步,会选沙皇枣,七毛一根,我认准的东西就会一直吃,吃腻了的时候我正好不在徐州了。夏天的中午吃过饭,爷爷奶奶午 睡,我跑到厨房切半个西瓜带上勺子钻到客厅看点播台,点播台是遥控器上1 4。有时会哭,当然那时的我并没有少女情怀会感春怀古,我哭大多是因为爷爷的话让我憋屈了或想爸爸妈妈了,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哭,看自己抽泣越看越可怜越看越想哭,偶尔会对自己的表情相做相应的评价,今天哭的真丑,今天哭的脸部真扭曲。 五年级,我放学被人跟踪了,跟踪者是我们班一男生,我是怎么发现的呢, 我也不知道,感觉到后面有视线尾随,猛地一回头,他瞬间躲在树后面装模作样,然后我在小区溜了好大一圈,直到确定他被甩开的时候才回家,我为自己集中生智没有暴露家门的行为感到无比自豪,满腔热情暗发豪誓将来要做一位女刑警,穿制服,玩游击,好刺激。第二天他到我跟前报出了我家地址,用看傻逼一样的眼神看着我说,从我发现他之后,他就没再跟了,一直在原地等我 绕圈归来。他叫GQ,按现在的话来说,算是第一位在尚知喜欢却不明爱情的年 纪里明确对我表达好感的男生,我也喜欢他,因为他具备一切我喜欢的理由,聪明,搞笑,双眼皮大眼睛,皮肤荞麦色,最重要的是他数学好。现在对男生的审美追求多少受到他的影响,比如我对北方男生深有好感,不过在这里强调一句,阜阳绝对不算北方,我说的北方要以中国为单位,要不然我多年建立的北方男子汉的强硬刚烈,荞麦色皮肤,大气不失风度的形象会在我的世界观中完全崩塌。五年级的一天,我告诉他我要转学了,他没说话,隔了很久问我会不会回来,会不会记得他,我完全沉浸在可以歇几天不上课的兴奋状态,听了他的话很真心地大笑,背起书包大步流星走了。通往学校大门的路上,能感觉 楼上目光追随,也许是GQ,也许是ZH,那个跟我一起迷恋佐助的女生,谁知 道呢,反正我没回头,有些值得细细揣摩的情愫泛生在不够用文字来组织表达的年龄,只能沉淀到记忆深处,经过陈年酝酿,时机成熟时将他重新打开是那么清晰明朗,醇美芬芳。那时我十二三岁,依旧不爱念书,但是开始意识到自己具有优等生的潜质,开始有了小情绪,不太喜欢跟一群女生从众,开始喜欢对自己具有独特意义的东西,强调特殊性,有了审美标准和对待不同情感的概 念。 六年级,苏州。班主任是DZL,初进班级时,我站在门口喊了声报告,丁子良很热情的向大家介绍我叫连红,在入学校的考试中,语文得了93。我不知道93是什么概念,下面的同学唏嘘了。丁子良是语文老师,也许是因为我的语文 成绩令他满意,也许我看起来像个好学生,总之他对我很好,喜欢在班级夸我,他耳垂很大,有次我去办公室交作业,还摸了他的耳垂。我们毕业之后,他就退休了,我们几个女生一起去他家看望,他拿旺仔牛奶给我们喝。 那时我还是长发飘飘,没有刘海的概念,发质很好,有时扎马尾,有时编 个辫子从中间挽起,戴上一个粉红色毛茸茸的头花,有时编好辫子盘起来,戴上挂满珠珠的蕾丝淡青色头花,这个头花我一般不戴,因为我觉得蕾丝珠珠太 俗气了,但是盘起头发戴上它却很清爽脱俗。我总是厌烦一种状态,即使一个马尾,我也常换各种扎发,但不会太夸张,没有想通过奇特怪异的着装或发束吸引别人眼球的意思,我只是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标新立异。某一天我终于开始厌烦这一头厚重的长发,我告诉自己头发的主要作用就是装饰,如果它起不到恰到好处的装饰那留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在理发店看到地上我的长发,问自己要不要伤感悼念一下他们呢,多好的头发啊,就这么香消玉损了。年少之所以不知愁滋味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表达情绪和深思熟虑的时间去体会内心,只知道用好奇的目光探索未知的世界,憧憬未来的摸样。 当时真是恨死了牛津英语,天杀的,把我那么幼小的心灵摧残的碎落一地,在我英语水平刚刚达到脱离标注中文能读完整单词的水平,苏州的孩子已经开始玩转is am are do does did ,各种时态语态各种主动被动句。当一个人有了某一方面好的品质,别人就会把其他好的形象加在他身上,不管它存不存在,总之人们愿意相信。DZL觉得我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语文数学好,那英语 理所当然好。承受别人的期望需要肩负很大的责任,因为当时没有负担责任的概念,所以理所当然这么承受了他的期望,过程很痛苦,会因为看不懂什么是主动句被动句干盯着题目盯到哭,心里很是煎熬,常常磨蹭到十点左右困得实在抬不起头才放下英语,一看已经十点了,就会觉得天啊,我怎么熬夜到现在。奇怪的是现在即使每天透支第二天的凌晨才怏怏睡去,心里还嘀咕着怎么这么早,白天一副得了瘟疫晚上打了鸡血似的亢奋状态,亚健康逐渐年轻化,祖国正值最好年华的花朵在尚未开花之前就学会了凋零。那是第一次真切体会到压力原来是这么个东西,像影子,独自走在幽绿昏暗的胡同,给人鬼魅惊悚的错觉,想大喊救命喉咙酸涩发不出声音,前方光芒万丈的出口诱惑着你慢慢挪动灌铅搬颤抖的双腿,身心俱疲,走到出口的瞬间,无数鲜花掌声铺面相迎。 顾是六年级开始认识的,长的漂亮,个子也高,我们常吵架,有时是我莫名 其妙犯病,错在先,每次吵架之后都是她主动找我说话。有次吵架之后我出班级溜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见她气喘嘘嘘地跑到我跟前说担心我出事,去找我了。我是怪胎,总是善于掩盖自己的情绪,内心越是强烈地感动,表情越是千年寒冰,所以我面无表情的当没听见一样继续抄题,心里觉得万分抱歉。初一我和顾不在同一个班级,小琴是我六年级同学,那时没说过一句话,之后成了同桌,她是个单纯的女生,心无旁骛的学习,就是缺乏文艺细胞,英语听写常满分,我最怕听写,一板一眼一字不落,对小琴这样的心细的女生来说是小菜,细节决定成败,我注定是个败在细节上的人,错一句每句抄十遍,两句翻倍,以此类推,我那时对听写的要求真不高,能每句抄五十遍就很好。下课时间我基本上都在罚抄,小琴会去超市帮我带包麦丽素,我吃麦丽素喜欢含在嘴里,让它慢慢融化,麦芽糖的乳香留于口齿之间,甜而不腻,一包麦丽素只有几个,总是吃的不够尽兴。初二我和顾分到了同班,开始我们同桌,像最初一样腻在一起上课说话,下课吵闹,她总喜欢带着一点方言说连红搞笑的嘞。 数学老师是个女性,我为什么强点她的性别呢,因为她让我深深体会到异性相吸的美好和同性相斥的恐怖,她很喜欢用面露绯红又忸怩娇羞的纯情少女姿 态,温柔地跟男性同学搭讪,却在转过头的瞬间以僵紫的面容,眼射X光,用 超声波喷出白沫骂我们笨啊笨的嘞。我正儿八经觉得她是羡慕嫉妒我和顾比她年轻有活力比她和男生在一个班级待的时间长,看到我们大笑很不爽,把我调到另一组最后一排,跟垃圾桶同桌。 陈雪花在一次班会课上想找我上去发表两句,我被“茫茫人海”淹没,她 踮起脚才能跟我目光交流,然后我的座位被前调了。这里有必要提下我的同桌周强宇,开始还有些故作矜持不怎么搭理我,混熟后废话比我还多,我记得他能吹牛,笑起来十三点兮兮的。去年,我们在徐州重聚,他请我吃鱼锅,聊到他的韩国小女友,聊到他当年憨憨的牛逼哼哼说他家祖传做扫把,我说不信,很快他就从家扛了几把扫把贡献给了班级,因为他犯错被班主任处罚了。聊到我当年跟他猜历史试题,看到试卷发现猜中几题后,趁着发试卷的嘈杂,疯癫地笑着敲桌跺脚,很开心,他还记得我的当年,真不容易。聊到W君,当时班级里成绩最差的男生,CXH用纯正的英式发音教他读一个单词,很多遍之后,他还是保持自己的水准,CXH恨铁不成钢地用书敲他说,就是马克思从地下爬上来也教不会你啊,CXH绝对不会想到五年前马克思都教不会的学生现在是皮包店的老板,还有开连锁的趋势,而那些骄子,散落在各地二三流大学,曾经做着象牙塔里相似的前程似锦繁花簇拥的梦,殊不知毕业后又有多少梦在现实前支离破碎,散落一地,待风吹起,肆意飘零。开始我们认为生活本来是一场非常风花雪月又非常豪迈的事情,触手可及,随后的日子,你所期待的东西一样样失去光华,归于尘土,一切尘埃落定,唯剩年华似水,往前,往前,再往前。 语文老师是个彻底的变态,总是极其亢奋的把自己想象成激进愤青,说着一 些听起来很有文学功底的语段。“《孔乙己》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情的冷漠,鲁迅先生以第三人称作为眼线,角度更为全面的反映了当时的现状,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现实的批判和讽刺。《范进中举》通过别人态度的前后行为对比,极尽讽刺之能事,充分反映课科举制对人精神毒害之深。”她会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唾液横飞扼腕痛惜,好像自己就是最深的体验着,对鲁迅的文章总是千篇一律地评价,我想,也许鲁迅本人当时根本没有想这么多,他只是单纯写这篇文章混口饭吃,却被后来的蛔虫解析出各种极具内涵却又脱离不了现实轨道的版本,其实这些解读也许只是他们的个人见解,这也无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问题是她喜欢用她觉得好的哈姆雷特统一我们的思想。每上一篇文章都要听写各种问题的,回答不够官方就要按你错的多少翻倍抄,语文试卷不及格的从头抄到尾,题目也不能放过,及格听起来很简单,可她不会轻易给你及格,抄其实并不算事,顶多就是浪费几根笔芯,加剧手指的变形程度,真正让我觉得她变态令人发指的是,她要我们抄完之后去她那儿语速稳重有序,语调抑扬顿挫地背给她听,背错自觉回去重新开始。而她常常用屁股翘起椅子的前腿,双脚搭在桌子上一手拿着你背的本子或纸卷,一手抠鼻屎,我几次排队等待背诵的时候,看见正在背的同学双腿发抖,我在脑子闪过无数种报复她的画面,比如一把推倒她的椅子,让她摔个狗吃屎,比如手指着她说“你不配为人师表”却也只能想象,也是那时开始深深深深体会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是多么让人气结无奈。公平点说,她的黑板字写的着实不错,正楷,比她长得好看多了。那是一段水生火热的日子,我在下午的语文课上,强撑起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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