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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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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52-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 建标〔1992〕930号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 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 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 土用砂质量...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 JGJ 5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52-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 建标〔1992〕930号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 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 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 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 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30日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质量要求 4 验收、运输和堆放 5 取样与缩分 5.1 取样 5.2 样品的缩分 6 检验方法 6.1 砂的筛分析试验 6.2 砂的观密度试验(标准法) 6.3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 6.4 砂的吸水率试验 6.5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6 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 6.7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 6.8 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 6.9 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 6.10 砂的泥块含量试验 6.11 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 6.12 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 6.13 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 6.14 砂的坚固性试验 6.15 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 6.16 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 6.17 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 6.18 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 附录A 砂检测表 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则 1.0.1 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 JGJ 52-92 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 准执行。 1.0.3 砂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5 采取下列措施: 3.0.7.1 使用含碱量小于0.6%的水泥或采用能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掺合 料; 3.0.7.2 当使用含钾、钠离子的外加剂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 3.0.8 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 对素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予限制;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6 JGJ 52-92 3.0.8.2 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3.0.8.3 对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 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4 4.0.1 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 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4.0.2 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 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 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使用新产源的砂时, 应由供货单位按第3章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4.0.3 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 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 测结果;结论等。检测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A。 4.0.4 砂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或体积计算。 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为依据。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 船的容积为依据。用其它小型工具运输时,可按量方确定。 4.0.5 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 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5 5.1 5.1.1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5.1.1.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 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 5.1.1.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 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5.1.1.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 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5.1.2 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 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的砂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节列车(汽车、货船)分别取样和验收。 5.1.3 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5.1.3所规定的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7 最少取样数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 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5.1.4 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 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 取样方式等。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8 JGJ 52-92 图5.2.1分料器 1—分料漏斗2—接料斗 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 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5.2.2 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时),可采用较干的原砂样,但应经 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 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6 6.1砂的筛分析试验 6.1.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6.1.2 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试验筛——孔径为10.0、5.00、2.50mm的圆孔筛和孔径为1.25、0.630、0.315、0.160mm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为300mm或200mm。其产品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试验筛》的规定; (2)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3)摇筛机; (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5)浅盘和硬、软毛刷等。 6.1.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9 按第5.2节的缩分方法进行缩分,用于筛分析的试样,颗粒粒径不应 大于10mm。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10mm筛,并算出筛余百分率。然后 称取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分别倒入两个浅盘中,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冷却至室温备用。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大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 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6.1.4 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4.1 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 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0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1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2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3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4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5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6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7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8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9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0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1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2 JGJ 52-92 (5)鞣酸、酒精等。 6.11.3 试样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筛去样品中的5mm以上的颗粒,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风干备用。 6.11.4 有机物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1.4.1 向250mL量筒中倒入试样至130mL刻度处,再注入浓度为3%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3 的氢氧化钠溶液至200mL刻度处,剧烈摇动后静置24h; 6.11.4.2 比较试样上部溶液和新配制标准溶液的颜色,盛装标准溶液与 盛装试样的重量容积应一致。 注: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取2g鞣酸粉溶解于98mL的10%酒 精 溶液中,即得所需的鞣酸溶液后取该溶液2.5mL,注入97.5mL浓度为3% 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加塞后剧烈摇动,静置24h即得标准溶液。 6.11.5 结果评定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若试样上部的溶液颜色浅于标准溶液的颜色,则试样的有机质含量鉴 定合格。如两种溶液的颜色接近,则应将该试样(包括上部溶液)倒入烧杯中放在温度为60?~70?的水浴锅中加热2~3h,然后再与标准溶液比色。 如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色,则应按下法进一步试验: 取试样一份,用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杂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 至试样用比色法试验时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色,然后用洗除有机质和未洗 除的试样分别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配制两种水泥 砂浆,测定28d的抗压强度,如未经洗除的砂的砂浆强度与经洗除有机质 后的砂的砂浆强度比,不低于0.95时,则此砂可以采用。 6.12 砂中云母含量的试验 6.12.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云母的近似百分含量。 6.12.2云母含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放大镜(5倍左右); (2)钢针; (3)天平——称量100g、感量0.1g。 6.12.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称取经缩分的试样50g,在温度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 至室温后备用。 6.12.4 云母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先筛去大于5mm和小于0.315mm的颗粒,然后根据砂的粗细不同称 取试样10~20g(m ),放在放大镜下观察,用钢针将砂中所有云母全部挑0 出,称取所挑出云母量(m)。 6.12.5 砂中云母含量ω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m 6.13 砂中轻物质含量试验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4 JGJ 52-92 6.13.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轻物质的近似含量。 6.13.2 轻物质含量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和试剂: (1)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及称量100g,感量0.1g,各一台; (3)量具——量杯1000mL,量筒250mL,烧杯150mL各一; (4)比重计——测定范围为1.0~2.0; (5)网篮——内径和高度均约为70mm,网孔孔径不大于0.135mm(可用坚固性检验用的网篮,也可用孔径0.315mm的筛); (6)氯化锌——化学纯。 6.13.3 试样制备及重液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3.3.1 称取经缩分的试样约800g,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后将大于5mm和小于0.315mm的颗粒筛去,然后称取每份 为200g的试样两份备用; 6.13.3.2 配制相对密度为1950~2000kg/m3的重液:向1000mL的量杯中加水至600mL刻度处,再加入1500g氯化锌,用玻璃棒搅拌使氯化锌全 部溶解,待冷却至室温后(氯化锌在溶解过程中放出大量热量)将部分溶液倒入250mL量筒中测其相对密度; 6.13.3.3 如溶液相对密度小于要求值,则将它倒回量杯,再加入氯化锌, 溶解并冷却后测其相对密度,直至溶液相对密度达到要求数值为止。 6.13.4 轻物质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3.4.1 将上述试样一份(m)倒入盛有重液(约500mL)的量杯中,用玻0 璃棒充分搅拌,使试样中的轻物质与砂分离,静置5min后,将浮起的轻物质连同部分重液倒入网篮中,轻物质留在网篮上,而重液通过网篮流入 另一容器,倾倒重液时应避免带出砂粒,一般当重液表面与砂表面相距约 20~30mm时即停止倾倒,流出的重液倒回盛试样的量杯中,重复上述过 程,直至无轻物质浮起为止; 6.13.4.2 用清水洗净留存于网篮中的物质,然后将它倒入烧杯,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用感量为0.1g的天平称取轻物质与烧杯的总 重(m)。 1 6.13.5 砂中轻物质的含量ω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1 以两份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6.14 砂的坚固性试验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5 6.14.1 本方法适用于用硫酸钠饱和溶液渗入形成结晶时的裂张力对砂的 破坏程度,来间接地判断其坚固性。 6.14.2 坚固性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和试剂: (1)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天平——称量200g,感量0.2g; (3)筛——孔径为0.315、0.630、1.25、2.50、5.00mm试验筛各一个; (4)容器——搪瓷盆或瓷缸,容量不小于10L; (5)三脚网篮——内径及高均为70mm,由铜丝或镀锌铁丝制成,网孔 的孔径不应大于所盛试样粒级下限的一半; (6)试剂——无水硫酸钠或10水结晶硫酸钠(工业用); (7)比重计。 6.14.3 溶液的配制及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6.14.3.1 硫酸钠溶液的配制按下述方法: 取一定数量的蒸馏水(多少取决于试样及容器大小,加温至30?~50?),每1000mL蒸馏水加入无水硫酸钠(NaSO)300~350g或10水硫酸钠24 (NaSO?10HO)700~1000g,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242 却至20~25?,在此温度下静置两昼夜,其相对密度应保持在1151~1174kg燉m3,范围内; 6.14.3.2 将试样浸泡水,用水冲洗干净,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冷却 至室温备用。 6.14.4 坚固性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4.4.1 称取粒级分别为0.315~0.630mm;0.630~1.25mm;1.25~2.50mm和2.50~5.00mm的试样各约100g,分别装入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 钠溶液的容器中,溶液体积应不小于试样总体积的5倍,其温度应保持在 20?~25?范围内。三脚网篮浸入溶液时应先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样中的气泡。然后静置于该容器中,此时,网篮底面应距容器底面约30mm(由网篮脚高控制),网篮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30mm,试样表面至少应在液面 以下30mm。 6.14.4.2 浸泡20h后,从溶液中提出网篮,放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烤4h,至此,完成了第一次试验循环。待试样冷却至20?~25?后,即开始第二次循环,从第二次循环开始,浸泡及烘烤时间均为4h。 6.14.4.3 第五次循环完后,将试样置于20?~25?的清水中洗净硫酸 钠,再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并冷却至室温后,用孔径为 试样粒级下限的筛,过筛并称量各粒级试样试验后的筛余量。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6 JGJ 52-92 6.15 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 6.15.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中的硫酸盐、硫化物含量(按SiO百分含量计3算)。 6.15.2 硫酸盐、硫化物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和试剂: (1)天平——称量1kg,感量1g;称量100g,感量为0.1g各一台; (2)高温炉——最高温度1000?; (3)试验筛——孔径0.080mm; (4)瓷坩锅; (5)其他——烧瓶、烧杯等; (6)10%(W/V)氯化钡溶液——10g氯化钡溶于100mL蒸馏水中;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7 (7)盐酸(1+1)——浓盐酸溶于同体积的蒸馏水中; (8)1%(W/V)硝酸银溶液——1g硝酸银溶液于100mL蒸馏水中,并加入5—10mL硝酸,存于棕色瓶中。 6.15.3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取风干砂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0g,粉磨全部通过0.080mm筛,烘干备用。 6.15.4 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5.4.1 精确称取砂粉试样1g,放入300mL的烧杯中,加入30~40mL蒸馏水及10mL的盐酸(1+1),加热至微沸,并保持微沸5min,使试样充分分解后取下,以中速滤纸过滤,用温水洗涤10~12次; 6.15.4.2 调整滤液体积至200mL,煮沸,搅拌滴加10mL10%氯化钡溶液,并将溶液煮沸数分钟,然后移至温热处静置至少4h(此时溶液体积应保持在200mL),用慢速滤纸过滤,以温水洗到无氯根反应(用硝酸银溶液检验);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8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9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0 JGJ 52-92 6.17.3 溶液的配制和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6.17.3.1 配制1.000mol/L氢氧化钠溶液:称取40g分析纯氢氧化钠,溶于100mL新煮沸并经冷却的蒸馏水中摇匀,贮于装有钠石灰干燥管的聚 乙烯瓶中。配制后的氢氧化钠溶液应用邻苯二钾酸氢钾标定,准确至 0.001mol/L;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1 6.17.3.2 取有代表性的砂样品500g,用破碎机及粉磨机破碎后,在 0.160mm和0.315mm的筛子上过筛,弃除通过0.160mm筛的颗料,留在0.315mm筛上的颗料需反复破碎,直到全部通过0.315mm筛为止,然后用磁铁吸除破碎样品时带入的铁屑。为了保证小于0.160mm的颗粒全部弃除,应将样品放在0.160mm的筛上,先用自来水冲洗,再用蒸馏水冲洗, 一次冲洗的样品不多于100g,洗涤过的样品,放在105?5?烘箱中烘20?4h,冷却后,再用0.160mm筛筛去细屑,制成试样。 6.17.4 化学法碱活性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7.4.1 称取备好的试样25?0.05g三份; 6.17.4.2 将试样放入反应器中,再用移液管加入25mL经标定的浓度为1.000mol/L氢氧化钠溶液,另取2~3个反应器,不放样品加入同样氢氧化 钠溶液作为空白试验; 6.17.4.3 将反应器的盖子盖上(带橡皮垫圈),轻轻旋转摇动反应器,以 排出粘附在试样上的空气,然后加夹具密封反应器; 6.17.4.4 将反应器放在80?1?恒温水浴中24h,然后取出,将其放在 流动的自来水中冷却15?2min,立即开盖,用瓷质古氏坩埚过滤(坩埚内应放一块大小与坩埚底相吻合的快速滤纸)。过滤时,将坩埚放在带有橡皮 坩埚套的巴氏漏斗上,巴氏漏斗装在抽滤瓶上,抽滤瓶上放一支容量35~50mL的干燥试管,用以收集滤液; 注:为避免氢氧化钠溶液与玻璃器皿发生反应,影响试验的精度,建 议采用塑料漏斗和塑料试管,或在玻璃漏斗和试管上涂上一层石蜡。 6.17.4.5 开动抽气系统,将少量溶液倾入坩埚中润湿滤纸,使之紧贴在 坩埚底部,然后继续倾入溶液,不要搅动反应器内的残渣。待溶液全部倾 出后,停止抽气,用不锈钢或塑料小勺将残渣移入坩埚中并压实,然后再 抽气,调节气压在380mm水银柱,直至每10s滤出溶液一滴为止; 注:同一组试样及空白试验的过滤条件都应当相同。 6.17.4.6 过滤完毕,立即将滤液摇匀,用移液管吸取10mL滤溶液移入2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以备测定溶解的二氧化硅含量和碱 度降低值用; 注:此稀释液应在4h内进行分析,否则应移入清洁、干燥的聚乙烯容 器中密封保存。 6.17.4.7 用重量法、容量法或比色法测定溶液中的可溶性二氧化硅含量 (Csio ); 2 6.17.4.8 用单终点法和双终点法测定溶液的碱度降低值。 6.17.4.9 用重量法测定可溶性二氧化硅含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吸取100mL稀释液,移入蒸发皿中,加入5~10mL浓盐酸(相对密 3度1190kg/m),在水浴上蒸至湿盐状态,再加入5~10mL浓盐酸(相对密 3度1190kg/m),继续加热至70?左右,保温并搅拌3~5min。加入10mL新配制的1%动物胶(1g动物胶溶于100mL热水中)搅匀,冷却后用无灰滤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2 JGJ 52-92 纸过滤,先用每升含5mL盐酸的热水洗涤沉淀,再用热蒸馏水充分洗涤, 直至无氯离子反应为止; (2)将沉淀物连同滤纸移入坩埚中,先在普通电炉上烘干并碳化,再放 在900?~9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m); 2 (3)用上述同样方法测定空白试验稀释液中二氧化硅的含量(m); 1 (4)滤液中二氧化硅的含量应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01); 6.17.4.10 用容量法测定可容性二氧化硅含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配制15%(W/V)氟化钾——称取30g氟化钾,置于聚四氟乙烯杯中, 加入150mL水,再加入硝酸和盐酸各25mL,并加入氯化钾至饱和,放置 半小时后,用涂蜡漏斗过滤置于聚乙烯瓶中备用。 (2)乙醇洗液——将无水乙醇与水(+)混合,加入氯化钾至饱和。 (3)0.1mol/L氢氧化钠溶液——以4g氢氧化纳溶于1000mL新煮沸并冷却后的蒸馏水中,摇匀,贮于装有钠石灰干燥管的聚乙烯瓶中。配制后的 氢氧化钠溶液应以邻苯二甲酸氢钾标定,准确至0.001mol/L。 (4)吸取10~50mL稀释液(视二氧化硅的含量而定),放入300mL聚四氟乙烯杯中,加入蒸馏水,控制溶液的体积在50mL以内。加入浓硝酸3mL,用塑料棒搅拌溶液并加入氯化钾至饱和,再慢慢加入15%氟化钾溶液10~12mL,继续搅拌1min后,放置15min,用塑料或涂蜡漏斗和中速滤纸过 滤。用乙醇洗液洗沉淀物及烧杯2~3次,将沉淀连同滤纸取出放入原烧杯 中,用10mL乙醇洗液淋洗烧杯壁,加入15滴酚酞指示剂,用滴定管滴入 0.1mol/ L氢氧化钠溶液,用塑料棒仔细搅动滤纸并擦洗杯壁,以中和未洗 去的酸,直至红色不退,然后加入100mL刚煮沸的蒸馏水(此水应先加入数滴酚酞指示剂并用氢氧化钠溶液滴至微红色)。在搅拌中用氢氧化钠溶液 滴定至呈微红色。 (5)用同样方法测定空白试验的稀释液。 (6)滤液中二氧化硅的浓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001):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3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4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5 6.18 砂的碱性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 6.18.1 本方法适用于鉴定硅质集料与水泥(混凝土)中的碱产生潜在反应的危害性。本方法不适用于碳酸盐集料。 6.18.2 砂浆长度法碱活性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6 JGJ 52-92 (1)试验筛——应符合本标准第6.1.2.1款筛孔尺寸的要求; (2)水泥胶砂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物理检验仪器胶砂 搅拌机》的规定; (3)镘刀及截面为14×13mm,长120~150mm的钢制捣棒; (4)量筒、秒表、跳桌等; (5)试模和测头——金属试模,规格为40×40×160mm;试模两端正中有小孔,以便测头在此固定埋入砂浆。测头以不锈金属制成; (6)养护筒——用耐腐材料制成,应不漏水,不透气,加盖后放在养护 室中能确保筒内空气相对湿度为95%以上,筒内设有试件架,架下盛有水, 试件垂直立于架上并不与水接触; (7)测长仪——测量范围160~185mm,精度0.01mm; (8)室温为40?2?的养护室。 6.18.3 试件制作: 6.18.3.1 制作试件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在做一般集料活性鉴定,应使用高碱水泥,含碱量为1.2%。低于此值时,掺浓度为10%的氧化钠溶液,将系统碱含量,调至水泥量的 1.2%,对于具体工程,如该工程拟用水泥的含碱量高于此值,则用工程所 使用的水泥; 注:水泥含碱量以氧化钠(Na O)计,氧化钾(KO)换算为氧化钠时乘以22换算系数0.658。 (2)砂——将样品缩分成约5kg,按表6.18.3中所示级配及比例组合成试验用料,并将试样洗净晾干。 6.18.3.2 制作试件用的砂浆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砂浆配合比——水泥与砂的重量比为1?2.25。一组3个试件共需水泥600g,砂1350g,砂浆用水量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选定,但跳桌跳动次数改为6s跳动10次,以流动度在105~120mm为准。 6.18.3.3 砂浆长度法试验所用试件应按下列方法制作: (1)成型前24h,将试验所用材料(水泥、砂、拌含用水等)放入20?2?的恒温室中; (2)先将称好的水泥与砂倒入搅拌锅内,开动搅拌机,拌合5s后徐徐加水,20~30s加完,自开动机器起搅拌180?5s停车,将粘在叶片上的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7 砂浆刮下,取下搅拌锅; (3)砂浆分两层装入试模内,每层捣20次;注意测头周围应填实,浇 捣完毕后用镘刀刮除多余砂浆,抹平表面并标明测定方向。 6.18.4 砂浆长度法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6.18.4.1 试件成型完毕后,带模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24?4h后脱模(当试件强度较低时,可延至48h脱模),脱模后立即测量试件的长度。此长度 为试件的基准长度。测长应在20?2?的恒温室中进行,每个试件至少重 复测试两次,取差值在仪器精度范围内的2个读数的平均值作为长度测定 值。待测的试件须用湿布覆盖,以防止水份蒸发; 6.18.4.2 测量后将试件放入养护筒中,盖严后放入40?2?养护室里养护(一个筒内的品种应相同); 6.18.4.3 测长龄期自测基长后算起2周、4周、8周、3个月、6个月,如有必要还可适当延长。在测长前一天,应把养护筒从40?2?的养护室中取出,放入20?2?的恒温室。试件的测长方法与测基长时相同,测量 完毕后,应将试件调头放入养护筒中,盖好筒盖,放回40?2?的养护室继续养护到下一测试龄期。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8 JGJ 52-92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9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B.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B.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0 JGJ 52-92 反面词采用“严禁”。 B.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B.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 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 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研究所 中建四局科研设计所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福建省建筑科研所 上海市建筑工程材料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 河南建材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陆建雯 田桂茹 张招 周运灿 熊宗铭 李素兰 何希铨 沈 益 耿家义 白云汉 吴瑞锦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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