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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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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08年-2012年荆门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经讨 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1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荆门市规划管理局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2 2008年-2012年荆门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 划 一、 总 则 1、为加强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促进房地产业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2、本规划以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荆门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纲要》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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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08年-2012年荆门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经讨 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1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 荆门市规划管理局 荆门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2 2008年-2012年荆门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 划 一、 总 则 1、为加强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促进房地产业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2、本规划以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荆门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地产管理的相关政 策进行编制。 3、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荆门市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4、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 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 与本规划协调。 5、 本规划坚持以提高住房整体水平和住房保障水平为目 标,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确保住房供求总量基 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 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住房现状和需求 1、住房现状。截至2007年底,荆门城区总人口35万人,实有住房总建筑面积1096.5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31.33 3 平方米。 2、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根据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 到2012年城镇人口将由35万增加到51万,按人均住房面积不 低于32平方米的要求,规划期内城区应建住房512万平方米。根据“十一五”期间住房供应结构、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以 及土地供应情况,规划期内应建商品住房429.3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74.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 住房12万平方米。 三、住房建设目标 1、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以小区建设为重点,调整供应结构,进一步完善以市场 为主导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 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 持续发展。 2、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商品住房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 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住房 二级市场更加活跃,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规划期末, 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住房成套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54885套,总建设面积518.4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43744套,建 4 筑面积429.3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9325套,建筑面积74.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其他性 质住房1316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4、住房建设结构 (1)住房供应结构: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及住房困难家庭 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中低收入家 庭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住房套型结构: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其中普通商品 住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中小套型住房面积控制在其开发建设住房总面积70%以上;市政府认为有景观要求,城市规划中有特殊要求的重点房地产开发 项目,其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中小套型住房面积控 制在50%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和企业解困房、集资合作建房以 及危旧房改造等住房建设,其单套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 5、 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根据荆门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荆 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内 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 2008年,建设各类住房9831套,总建筑面积92.5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7726套,建筑面积75.7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825套,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廉租房100套, 5 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住房180套,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各类住房9975套,总建筑面积93.7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7780套,建筑面积76.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875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住房220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各类住房10724套,总建筑面积101.6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8494套,建筑面积83.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875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100 套,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住房255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 2011年,建设各类住房11689套,总建筑面积110.4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9403套,建筑面积92.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875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100套,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住房311套,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 2012年,建设各类住房12666套,总建筑面积120.05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商品住房10341套,建筑面积101.3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875套,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 100 套,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其他性质住房350套,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 6 四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1、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规划期内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 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 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 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重心向南城区转移。 2、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实行住房用地总量控制, 每年可根据实际住房供应量予以适当调整。规划期内住房用地 总量为273.66公顷,其中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30公顷,存量土地盘活总量243.65公顷。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商品 住房用地为20公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用地10公顷。存量土地总量中,商品住房用地210.8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为27.21公顷。 3、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2008年,供应住房用地48.41公顷,其中供应商品住房用 地40.7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用地6.87公顷。其它性质住房用地0.83公顷。 2009年,供应住房用地52.33公顷,其中供应商品住房用 地4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10.33公顷。其它性质住房用地1公顷。 2010年,供应住房用地52.85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 45.08公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6.67公顷。其它性 7 质住房用地1.1公顷。 2011年,供应住房用地57.41公顷,其中供应商品住房用 地49.54公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6.67公顷。其它性质住房用地1.2公顷。 2012年,供应住房用地62.66公顷,其中供应商品住房用 地54.49公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6.67公顷。其它性质住房用地1.5公顷。 五、 政策措施 1、严格控制零星建设。禁止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宅(含带 有住宅的综合楼)和个人新征地建私房,危旧住房改造从严审 批。对单位现有空地和拆除后的其他危旧房用地,符合居住小 区(含组团)建设条件的,纳入其他性质住房规划整体开发; 不符合居住小区建设条件的,原则上用于城市绿地和公共配套 设施建设。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需将原使用的土地转让后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应按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 一拆迁,统一出让,统一开发,不得零星分散开发。 2、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住房开发项目 在供应土地时,首先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 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 条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本着区域平衡的原则,提出套型建 筑面积等控制性指标要求,一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凡 8 没有按要求落实有关指标的住房开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不得 为其办理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3、加大旧城改造的力度。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 主导、市场化运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有计划有步 骤抓好旧城区改造。因地制宜确定各个居民点改造的优惠政策, 确保旧城改造顺利进行。规划期间,重点是抓好胡祠堂、黄土 堰、蔡湾新村、掇刀白石坡等居民点改造。 4、大力发展居住小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一批大规 模、高标准、上档次的居住小区。除开发建设单栋临街建筑外, 对建筑面积北城区在1万平方米以下,南城区在3万平方米以 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审批。规划期内除继续 抓好葡萄园城市花园、亿达花园、丁香苑等续建项目外,重点 抓好香格里拉、帝豪大厦、学府新城和洋丰豪门、怡景新城等 居住小区建设。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推行 规划设计公开招投标,优化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加大对 小区的基础设施、文化、物业、绿化、环保的投入比例,争创 国家示范小区。 1、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坚持适当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规 划期内,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 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及别墅 9 类的土地供应。 2、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开 发建设模式,抓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 出让。 3、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依据国家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 法规,严格查处违法囤积土地的行为。坚持分类指导,妥善处 理历史遗留问题。凡是开发企业故意囤积土地的,严格按照国 家的有关规定查处。建立和完善土地收储制度,积极盘活各类 存量土地,整合土地资源。 1、加快推进和完善住房补贴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停止住房 实物分配的有关规定,按照已出台的住房货币化分配落实 资金,将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到位。认真贯彻荆政发[2005]9号文 件精神,将改制企业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纳入职工安置方案 统筹安排。 2、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 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东方•果园新城等经济适用住 房小区建设,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严格经济适用住房 的购买对象和购买资格审查,建立购买对象的申请、审核、审 批和公示制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准入条件,强化经济 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 10 3、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坚持发放租赁住房 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明确补贴资金来 源、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廉租住房房源、准入和退出条件, 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廉租住房 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和住房公积金在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力争规划期内达到 人均16平方米以下家庭应保尽保。 1、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激活住 房二级市场,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 化住房资源配置。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 场的中介服务。完善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提高二手房交易、 办证效率。 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 管理程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或规避套型结构要求的行为。对 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违规建设的住房,要公开曝光、从严 处罚。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所 没收的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继续加大商品 房销售、中介服务和广告中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整治 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 11 1、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多部门参加的联 席会议,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社会披 露一定时期的土地供应总量、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区位等信 息,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 者理性消费。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行情,适时调整政策, 合理引导市场。 2、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房 地产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1、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以年度实施计 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 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 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 予核准规划选址,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用地审批。 2、 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住房规划实施 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纠正违反住房规划的行为并追究责任, 加强住房规划实施的检查,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公共参与机制。 六 附则 1、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划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 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3、本规划由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 12 局负责解释。 20082012 单位:套 万平方米 年度 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房 其他性质住房 合计 套数 总面积 套数 总面积 套数 总面积 套数 总面积 套数 总面积 7726 1825 100 180 9831 92.53 2008 75.73 14.6 0.5 1.7 7780 1875 100 220 9975 93.75 2009 76.25 15 0.5 2 8494 1875 100 255 10724 101.65 2010 83.85 15 0.5 2.3 9403 1875 100 311 11689 110.45 2011 92.15 15 0.5 2.8 10341 1875 100 350 12666 120.05 2012 101.35 15 0.5 3.2 合计 43744 9325 74.6 500 2.5 1316 54885 518.43 429.33 12 2 20082012 单位:公顷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用地 年度 用地总量 商品住房用地 其他性质住房用地 2008 48.41 40.71 6.87 0.83 2009 52.33 41 10.33 1 2010 52.85 45.08 6.67 1.1 2011 57.41 49.54 6.67 1.2 2012 62.66 54.49 6.67 1.5 合计 273.66 230.82 37.21 5.63 13 3 单位: 万平方米 当年 套型 序总规规划控制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开工 控制 备注 号 模 指标 面积 面积 葡萄园城市 葡萄园路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续建 1 42 8 花园二期 阳光家园 长宁大道 >70% 容积率<4,绿地率>30% 续建 2 4.5 2.8 龙泉山庄 象山大道北端 >70% 容积率<2,绿地率>30% 续建 3 10.67 3.5 锦绣紫荆城 原青山水泥厂 >70% 容积率<1.6,绿地率>30% 续建 4 23 3.8 香格里拉 四干渠西 >50% 容积率<1.5,绿地率>30% 续建 5 9.7 5 东方名都 掇刀转盘 >70% 容积率<4.2,绿地率>30% 6 7.2 3 帝豪大厦 长宁大道中段 >50% 容积率<6,绿地率>30% 7 4 4 金色华府 水产路中段 >70% 容积率<2.3,绿地率>30% 8 5.67 5.67 万豪国际三期 泉口一路18号 >70% 容积率<2.06,绿地率>30% 9 3.16 2.66 都市泊岸 象山大道北段 >70% 容积率<3.67,绿地率>30% 10 7.5 4 洋丰豪门 原东光集团厂 >70% 容积率<3.2,绿地率>30% 11 32 8 怡景新城 军马场 >70% 容积率<2,绿地率>30% 12 5.1 3 蓝山庭院 掇刀十里牌 >70% 容积率<2.4,绿地率>30% 13 1.3 1.3 金地广场 长宁大道 >50% 容积率<4.85,绿地率>25% 14 5 2 楚天豪都 掇刀军马场 >70% 容积率<1.6,绿地率>30% 15 7 7 佳誉福城 白云大道 >70% 容积率<1.6,绿地率>30% 16 2.4 2.4 畔山豪苑 虎牙关大道 >70% 容积率<3,绿地率>30% 17 5.2 3.2 福城小区 掇刀名泉路南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18 8.8 3.8 雨霖星源 天鹅广场东南 >70% 容积率<4,绿地率>30% 19 1.9 0.9 圣鹰小区 白庙路南侧 >70% 容积率<4.8,绿地率>25% 20 1.7 1.7 14 合计 187.8 75.73 单位: 万平方米 当年 套型 规划控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总规模 开工 控制 备注 指标 面积 面积 葡萄园城市 葡萄园路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续建 1 42 8 花园二期 福城小区 掇刀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续建 2 8.8 5 龙泉山庄 象山大道北端 >70% 容积率<2,绿地率>30% 续建 3 10.67 4.5 锦绣紫荆城 原青山水泥厂 >70% 容积率<1.42,绿地率>30% 续建 4 25 12.5 东方名都 掇刀转盘 >70% 容积率<4.2,绿地率>30% 续建 5 7.2 4.2 雨霖星源 天鹅广场 >70% 容积率<4,绿地率>30% 续建 6 1.9 1 都市泊岸 象山大道北段 >70% 容积率<3.67,绿地率>30% 续建 7 7.5 3.5 洋丰豪门 原东光厂区 >70% 容积率<3.2,绿地率>30% 续建 8 32 15 怡景新城 军马场 >70% 容积率<2,绿地率>30% 续建 9 5.1 2.1 金地广场 长宁大道 >50% 容积率<4.85,绿地率>25% 续建 10 5 3 畔山豪苑 虎牙关大道 >70% 容积率<3,绿地率>30% 续建 11 5.2 2 吉兴大厦 象山大道东侧 >70% 容积率<6.5,绿地率>30% 12 3.03 1.98 祈福新村 掇刀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13 1.86 1.86 南台小区 南台路 >70% 容积率<3.5,绿地率>30% 14 6.4 5 新安里 浏河路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15 1.6 1.6 禹龙大厦 月亮湖路 >70% 容积率<6.5,绿地率>30% 16 1.3 1.3 新世纪花园 象山大道西侧 >70% 容积率<1.8,绿地率>30% 17 7.08 3.71 15 合计 181.34 76.25 16 抄送:省建设厅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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