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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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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 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 组监察室工作规程 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职责范围 2 第二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3 第三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4 第四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案件审理小组工作职责 5 第二部分 操作规程 第一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6 第二章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8 第三章 上交礼金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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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 韶关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 组监察室工作规程 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职责范围 2 第二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3 第三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4 第四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案件审理小组工作职责 5 第二部分 操作规程 第一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6 第二章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8 第三章 上交礼金礼品登记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10 第四章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11 第五章 诫勉谈话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14 第六章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16 第七章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19 第八章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26 第九章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33 第十章 纪检监察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37 第十一章 纪检监察案件申诉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39 第十二章 效能监察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46 第十三章 纠风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47 第十四章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49 第十五章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51 第十六章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53 1 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 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职责范围 市纪委派驻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在市纪委和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检查了解市规划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提出表彰、批评、查处和改进的意见。 ,二,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和局党组研究党风党纪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三,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及时查处局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违纪案件,研究决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工作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党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及党员、党员干部的控告和检举,受理由本级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党员、党员干部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五,协助局党组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向局党 2 组和市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六,检查和指导局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纪检干部的考察和培养。 ,七,定期向市纪委、局党组汇报工作~遇有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和局党组请示报告。 ,八,承办市纪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长岗位职责 1.在市纪委和局党组领导下~主持纪检组全面工作。根据市纪委和局中心工作安排~主持制订纪检组的工作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2.负责召开纪检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讨论决定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讨论决定上报和下发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报、决定等文件。 3督促市规划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党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检查了解遵纪守法情况~并向市纪委和局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4.布臵、督促、承办局党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违纪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案管工作。会同人事组织等部门分析党风党纪状况~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5.检查指导局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6.接待处理来信来访~调查了解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7.督促检查局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 8.抓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政策和业务水平。 9.承办市纪委、局党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第三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纪检组长领导下~做好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2. 组织做好来访接待、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来信做好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处理,对转办的问题要及时催办。 3.组织做好纪检监察各类会议的筹备、承办、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起草、文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工作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将查办案件有关文书报送市纪委案管室备案。 5.协助纪检组长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和分析党风、党纪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经常与规划系统纪检人员保持工作上的密切联系并指导工作~及时反映纪检信息~注意总结经验。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市纪委派驻市城乡规划局案件审理小组工作职责 案件审理小组在市纪委派驻市规划局纪检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和受理申诉复查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的纪律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的纪律规定及有关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由本级党组、纪检组决定或批准的案件~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委审批的案件, 二、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 三、受理对本级党组、纪检组作出的处分决定的申诉~请求予以复议复查或复审的案件, 四、上级交办的其他需要审理的案件, 4 五、按照受处分党员、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办理呈报、批复、处分决定等手续。 六、对受处分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将回访情况和受处分人的意见向本级党组织汇报。 5 第二部分 操作规程 第一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是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促进全党动手共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加强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责任追究工作。廉政责任按照干部“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流程图 考核组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成立领导机构 实施责任考核 评定考核等次 责任追究 资料归档 第二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规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 二、实施责任考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由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参加的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 6 ,一,听取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 ,二,由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等次自评~填写《年度责任考核表》。 ,三,召开各类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广泛了解和征求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反映和意见。 ,四,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测评。 ,五,查阅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会议记录等~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六,实地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在本单位自我评鉴的基础上~将群众评议和测评情况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并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八,根据考核情况填写《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量化考核表》,下称《量化考核表》,~按百分制进行计分评估。 ,九,将考核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定考核等次 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并综合其他有关条件和情况~评定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等次。考核依据由量化考核得分与专项测评得分两部分组成~按7:3比例折算构成的考核总分评定等次。 四、责任追究 对责任考核中发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五、资料归档 考核工作结束后~监察部门须将有关资料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7 第二章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对象包括担任正科长以上中层领导干部、副调研员和下属单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第一节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图 党组、人事或党组或 党组 报告人 纪检监察部门 人事部门 受理并及时 处理违规情况 书面形式报告 答复 通报监察部门 资料归档 第二节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规程 一、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人发生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在事后?,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求批准的~应按照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一,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8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7、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 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 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其它收入。 ,三,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个人事项。 二、受理 局党组织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有关情况应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答复 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处理违规情况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 9 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资料归档 监察部门将有关资料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三章 上交礼金礼品登记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上交礼金礼品登记工作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倡导清廉的社会风气~遏制并惩治违规收受和赠送“红包”的行为~避免干部犯错误的重要举措。本系统工作人员公务活动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是依法从政、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 第一节 上交礼金礼品登记工作流程图 监察室 礼金划入局廉 收受礼金 监察室 局党组织或纪政基金帐户 礼品人员 检监察部门 填写登记表,处理违规情况 登记入帐 后勤部门 上交礼金礼品 及有关部门 礼品公用或 公开拍卖 第二节 上交礼金礼品登记工作规程 一、上交礼金礼品 按照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金和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收受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与应上交的礼金和礼品一并由本人或所在部门的兼职监 10 察员上交本局监察室。 二、登记入帐 对上交的礼金和礼品~监察室必须登记入帐~并开具收据交上交人。同时~还要将上交礼金、礼品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监察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对上交礼金、礼品的保管和处理。 三、管理礼金礼品 上交的礼金全部划入局廉政基金帐户,礼品视具体情况拨后勤及有关部门公用或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划入局廉政基金帐户。上交的礼金、红包立即上交委纪检组监察室办理缴交。 四、处理违规情况 对不自觉执行规定的有关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执行~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凡以各种借口和方式索要礼金、礼品的行为~以及受礼后利用职权为送礼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均以索贿、受贿处理。 第四章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科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成员。 第一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图 11 办公室 监察室 上级党组 局党组织 申报召开会议 会前准备 审批 召开会议 监察室 监察室 领导班子 上报会议资料资料归档 填写登记表 制定整改措施 和评估意见 上报审核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规程 一、会前准备 ,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在会议召开10天前完成。 ,二,征求意见一般由局党组指定一名成员负责~由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实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按班子成员分类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材料。 ,三,局党组书记或党组其他成员应亲自组织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 ,四,收集群众意见均要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找准存在问题~所采取征求意见的形式~要利于党内外群众讲真话、提意见~并如实做好记录整理。 ,五,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应将汇总后的群众意见书面材料于开会前3天分别送达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便在会上对照检查。 二、报批 ,一,各单位拟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7天把开会时间、地点、议题及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申报 12 表》报局党组批准。 ,二,各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应请局领导和组织、纪检部门领导参加~给予指导。 三、召开会议 ,一,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人事、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还可以吸收有关部门领导或群众代表参加。首先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精神~进一步明确议题、内容和要求。 ,二,由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报告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三,党组织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作领导班子述廉报告。 ,四,班子成员按照要求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并分别作述廉报告。 ,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汇总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包括落实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七,会议小结,包括落实会议情况上报,。 四、会后整改 ,一,每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要逐个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制定整改措施必须具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应在民主生活会后20天内向群众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五、上报会议资料和评估意见 实行评估制度~即班子要在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填报会议召开情况~提出落实整改及评估意见~由一把手签署后~连同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一式两份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监察部门。 六、登记上报 13 实行登记制度~即在每次民主生活会后~领导干部均要填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交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于会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审核。 七、资料归档 各级监察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章 诫勉谈话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诫勉谈话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政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洁自律、自觉坚持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诫勉谈话的对象为本级的纪检监察对象。 第一节 诫勉谈话工作流程图 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监察室 记录人 谈话对象 确定对象 组织谈话 记 录 签字认定 下发通知 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监察室 资料归档 违规情况处理 追踪检查 执行报告制度 第二节 诫勉谈话工作规程 14 一、确定对象~下发通知 ,一,诫勉谈话的范围为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1、在廉洁自律上有问题~而未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各级领导干部, 2、在本单位廉政建设中~未按《廉政责任制》履行教育、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干部, 3、在廉政考核中被群众评为“差”等级占总票数1/3以上的领导干部, 4、工作中有违反规章制度、不廉洁现象或有违法违纪苗头、不良行为的人员, 5、经检查、调查或群众举报及新闻披露有轻微违纪现象的人员, 6、有其他问题需进行廉政诫勉谈话的人员, 7、定期或重大节日对各级干部进行防范性集体诫勉谈话。 ,二,经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由纪检组、监察室向谈话对象发通知~明确谈话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组织谈话的领导。 二、组织谈话 诫勉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由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实施~集体诫勉谈话由党组织负责人组织谈话。谈话对象应按通知要求接受谈话~如实回答有关问题。 三、做好笔录 组织实施廉政诫勉谈话时要做好笔录。 四、签字认定 谈话结束后~要履行谈话对象签字认定手续~由谈话对象在笔录上签名。 五、执行报告制度 谈话结果要报告本级主要领导并告知谈话对象所属单位的主要领导。 15 六、违规情况处理 对廉政诫勉谈话证实或新发现的问题~视情节给予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或通报处理~情节严重和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追踪检查 对要求谈话对象限期改正的问题由谈话人负责追踪检查。 八、资料归档 将谈话结果和记录等有关资料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第六章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对全市规划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以保证全市规划系统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第一节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检查小组 监察室 检查小组 监察室 提出监察建议 或作出监察 进行检查、 制定监察计划 下发通知 决定 调查 及实施方案 纪检组 检查小组 资料归档 写出检查报告 实施处理 报领导审批 第二节 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16 一、制定监察计划及实施方案 局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要求~制定监察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下发通知 纪检监察部门确定进行检查后~应当在检查前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确定进行立案调查的~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的上级机关或被调查人员所在单位。 三、进行检查、调查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有关单位的人员和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检查、调查工作。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提供检查和调查必需的工作条件。纪检监察部门在检查、调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其他有关情况, ,二,暂予扣留、封存现场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物品和非法所得, ,三,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对与查处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必要时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四,要求被监察部门和有关人员报送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 ,五,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建议主管机关暂停有严重违法违纪嫌疑人员的公务活动。 四、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一,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况可以提 17 出监察建议: 1、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应予纠正的, 2、发布的决定、命令、指示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或撤消的, 3、录用、任免、奖励决定明显不适当的, 4、违反政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 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况~可以作出监察决定: 1、违反政纪按照管辖权限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非法收入~依法应当由监察部门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3、已经给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 4、对于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以及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应予以奖励的。 前款所列情况~纪检监察部门也可以提出监察建议。 五、写出检查报告报局领导审批 六、实施处理 根据审批结果作出有关处理。 七、资料归档 18 第七章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信访举报工作是加强各级经信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拓宽信息往来的重要渠道~是加强对全市规划系统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树立规划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 第一节 处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工作流程图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部 分管局领导 部门 部门 部门领导 填写来信来门阅信、来 访登记表、审 核 访接洽、接 审 批 提出拟办意听来电、接登 记 见 收邮件 纪检监察纪检监察承办部门 纪检监察 部门 部门 部门 核查 审结 催 办 交 办 纪检监察部门 转 办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资料归档 回 复 统 计 第二节 信访举报工作规程 一、 总则 ,一,为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述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结合我委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 19 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治政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3、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4、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6、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二、职责要求 ,四,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是本组,室,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把它列入议事议程~分工一名领导分管信访举报工作。 ,五,负责信访举报的工作人员承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呈报所有信访举报。 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 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或局下属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举报事宜~并对重要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催办。 核查部分信访举报线索~办理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反映信访举报的突出问题~向本组,室,的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重要信访信息。 调查研究信访举报情况~总结交流信访举报工作经验~对局下属单位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 ,六,组,室,的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参与必要的接访~组织、协调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要督促、指导信访举报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三、受理范围 ,七,信访受理范围。受理群众对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决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件。 受理群众对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国家公务员、下属单位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市监察局交办的信访件。 在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中~有些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也列入受理范围。 ,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举报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统一登记~送组领导阅示后~按领导批示办理。本局领导同志或各科,室,直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应交纪检组、监察室登记办理~领导同志有批示的按领导同志的批示办理。 四、 程序办法 ,九,查阅来信。收到来信先检查有无误收~然后拆封,无关人员不得拆阅,、装订、加盖收信专用章。拆封时要注意保持信件完整,不准撕去邮票,~信封内夹有现金、票据、证件等应清点登记~及时退回本人和随信转交承办单位,要用挂号寄出,。 阅信要认真细致,经办人员不要在原信上划批,~根据来信内容、性质慎重考虑处理办法。原则上当天收信当天拆阅~急件要先办。 21 ,十,登记。对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应分别在《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簿,》上按照所列的项目进行登记。属于检举控告的~摘登所检控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人员及其职务和主要情节等,属于申诉的~摘登受处分时间、依据、受何种处分~批准处理机关~申诉理由和要求,其他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政风问题的来访~登记其有参考价值的内容,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也要登记反映的主要问题。一信多投和重复信访~在原登记表上注明件数、重复信访时间~如反映新的问题要补登。凡是领导交办和有批示的信访举报件~均需注明~记录批示内容。登记要使用符合档案要求的笔墨。以传真形式收到的信访件应复印后保存。 ,十一,接待来访,含约访、下访,~要礼貌热情~以诚相待。接访时先问明来访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反映的对象和问题。不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应向来访人解释清楚~告知其受理部门~有困难的应帮助联系疏通。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请其详细陈述~并引导其讲清有关问题~对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可根据有关政策予以解答~但不要随意许诺~重要的问题请示领导后处理。对集体来访要认真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必要时领导要出面做工作。对坚持无理要求~纠缠不休~扰乱机关秩序~规劝无效的~可请机关保安人员或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十二,转办。根据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反映的内容、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归口”的处理原则~将需要转办的信访举报及时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或部门处理。 1、对检举、控告驻在单位党组、党组成员和市监察局管辖的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及时报告市纪委、市监察局。 2、对检举、控告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一般信访举报件~根据纪检组负责人的批示处理~重要信访举报件根据纪检组、局党组负责人的意见处理。 22 3、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一般转交批准处分,处理,的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原批准处分,处理,的党组织或单位已撤销的~转给申诉人现所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或单位承办。重要申诉可转给批准处理的上一级党组织或单位办理。 4、批评、建议、询问信访和内容反动的信件~转给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酌情处理。 5、一信反映多个不同单位的纪检或行政监察对象的问题~由一个主管单位无法承办的~应将内容分别摘转有关单位承办。 6、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按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原则转给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7、对内容不清、对象不明、没有具体事实和其他无法办理的匿名信件~经组,室,领导同意~可不予臵理~暂存一年。 转办要填写转办单~并注意为信访举报人保密~不宜转原信的要隐去署名摘转。 ,十三,查核。承办单位对检举、控告、申诉信访~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恰当地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 1、对申诉信访~承办单位要根据其申诉~有正当理由的~应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审理违纪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没有正当理由的不予复议、复查~要向申诉人说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控告申述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当事人仍无理纠缠~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影响工作秩序的~可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对已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复核决定不服的申诉,按照《行政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或者监察部的复核决定为最终的决定。” ,十四,回复。承办单位对署名的信访举报人~要给予负责的答复,检举、控告和申诉可给予结论性答复,问题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 23 合理化建议给予鼓励。属于匿名信可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 对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外国人士的来信~一般不直接答复本人~如要求解决的问题涉及内地亲属的~可视情况复其内地亲属。 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在案。 五、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十五,维护检举、控告人~被检举、控告人和申诉人的民主权利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 ,十六,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应给予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原信转给被检举、控告人,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要认真查清情况~按照广东省保护公民举报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粤监发„1991?15号通知给予奖励。 ,十七,对检举、控告信访举报要认真分析、慎重查处。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应该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教育错告者~但不得进行追查,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误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予以纠正。 ,十九,发现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该复议、复查的不认真复议、复查~对冤假错案坚持不纠~对群众的检举、控告不负责任~无故拖延不办~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包庇的~要给予责任人、有关组织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严肃处理。 24 ,二十,查处检举、控告问题时~要听取被检举、控告人意见和解释~有道理的应予采纳~结论不正确或处理不恰当的~坚决予以纠正,党组织在讨论决定对被检举、控告人的党纪政纪或其他处理时~应通知本人参加~允许本人申辩~对其作出的结论和处理~必须同本人见面,被检举、控告人在组织查处其问题过程中~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受理机关要给予保护。 六、立卷 ,二十一,信访举报工作档案根据完整性、系统性和便于保管的原则~采用“谁办理谁立卷”的方法办理立卷归档手续。 ,二十二,信访案件类档案包括:1、局纪检组、监察室直接承办的信访案件,2、督促催办下属单位查报结果的案件,3、转请下属单位处理信访举报的函件,4、下属单位上报的备案件等。 卷内材料排列应注意以下几点:1、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底稿在后。2、定性处理部分的材料~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3、报告历次稿的排列~一般是定稿在前~其他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4、领导对有关问题的批示~放在该文的前面。 七、统计工作 ,二十三,信访举报统计是了解信访举报工作基本情况~为分析党风政风和党纪政纪状况提供数据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制发的“JJT1表”和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制发的《纪检监察信访统计表》的要求填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临时需要某些专项数字~经办人员应及时统计提供。 ,二十四,信访举报的统计工作~应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准确及时统计上报。统计上报的数字~需经组,室,领导审核签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25 第八章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案件检查是依照党章党规、政纪政规以及国家的法律,为查明违纪案件的事实真相,及时、有效地打击违犯党纪政纪行为而进行的纪检监察活动。 第一节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组长 案件受理 呈报拟办意见 审 批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写出初步核实 办案小组 初步核实 情况报告 立案和调查 下级纪检 纪检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 向上级纪检监察 委托下级纪检监部门报告 察部门初步核实 办案小组 案件审理 党组织 纪检监察 委员会 部门 作出 结案 移送审理 审理 处理决定 资料归档 第二节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规程 一、总则 ,一,为规范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案件检查工作~确保办案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 26 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等~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案件检查工作是指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有关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或经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聘任、派遣等形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行政责任所进行的查处活动。本规定所称的办案人员是指案件检查人员以及经批准介入案件检查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案件线索的受理和初查 ,三,案件受理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关于加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纪检组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予以受理:1、市城乡规划局机关除局党组成员以外的党员的违纪问题,2、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单位党员的违纪问题,3、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的违纪问题,4、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关于加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监察室受理违纪问题的范围:1、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国家公务员的违纪问题,2、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违纪问题, 3、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核查的单位及人员的违纪问题。 ,四,案件线索的初步核实。严格初步核实条件。对反映涉嫌违纪且线索具体的问题~必须进行初步核实,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材料~应优先办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案件线索批转到案件检查人员后~主办人应制定初查方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初核。未经批准~个人不得擅自核查。 ,五,案件线索初步核实后的处理。案件线索经初步核实后~ 27 应写出初核情况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纪检组长审批。 经初步核实~对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理的建议,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应按规定予以说明或澄清,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应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三、案件的调查 ,六,立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案件检查人员必须填写《立案呈批报告表》~并附《初步检查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一经批准立案~应制定《立案决定书》~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转有关部门立案的~应办理《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行政监察建议书》。 ,七,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需要立案的~市城乡规划局机关、下属单位科级以下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由纪检组、监察室有关人员集体研究提出立案意见后~报纪检组长、局党组书记批准决定。 ,八,调查终结的时限。党纪案件的调查一般为三个月~政纪案件的调查一般为六个月。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确需延长调查时间的~须按程序报告批准。 ,九,成立案件调查组。案件一经立案~必须成立调查组并指定案件主办人~对案件展开调查。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案件~可抽调相关单位的干部组成调查组。 ,十,案件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调查方案,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收集一切能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制作调查报告,按要求装订案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审理部门或检察机关,,总结调查工作~并协助发案单位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要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有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规定执行。总的原则是:如 28 果不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一般不使用“两规”或“两指”措施。如确需使用“两规”或“两指”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已经掌握了涉嫌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了可能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含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深入调查的,2、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3、重要涉案人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案件经办人要填写《实施“两规”,“两指”,措施呈批表》~按程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在紧急情况下~须立即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可先口头请示市纪委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并尽快补办报批手续。结束“两规”“两指”措施时~须填写《解除“两规”,“两指”,措施报告表》~报有关领导审批。 严格“两规”“两指”措施使用时限。使用“两规”“两指”措施时~应在呈批报告中提出时限建议。“两规”“两指”的时限一般为两至三个月~确需延长时间的~需再次履行报批手续。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自杀、自残、逃匿、伤人、因病死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向领导报告安全事故制度~对因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立案调查期间~调查组认为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停职检查、暂停执行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和免职等措施的~要经组,室,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后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十三,查询存款、暂予扣留、封存有关文件、资料和物品等~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提请人民法院对存款采取保全措施~须经纪检组组长批准。 29 执行暂扣款物时~在场的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与涉案当事人一起逐件查点清楚~当面填写《暂扣款物登记表》一式两份~由调查人员、涉案当事人签名~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暂扣款物的管理。调查组要指定专人管理好暂扣款物。案件结案时~调查组要根据暂扣款物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十五,赃款赃物的追缴。本组收缴的赃款赃物应每年年初一次性上交市纪委统一管理。 ,十六,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后~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了解其对所犯错误的态度~进一步充实调查报告。 ,十七,制作调查报告。案件调查终结后~经调查组集体讨论~由专人执笔制作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有全体办案人员的署名~以示负责。调查报告经室主任审查同意~报领导批准后办理案件移送审理手续。 四、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 ,十八,维护被调查人的申辩权。重视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调查认定的事实材料、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及处分决定应同本人见面~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时~本人有权申辩~其他党员可为其作证和辩护。正确区分申辩与对抗调查的界限~不能因为申辩加重处分。 ,十九,维护被调查人的人身权。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坚持文明办案。不得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对被调查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非法进入被调查人的住宅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保障被调查人的休息权利。尊重被调查人的民族习俗。 ,二十,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知情权。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 30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告知被调查处理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有关事项。 ,二十一,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财产权。保护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财产。正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所得~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产~不得扣留、封存,已扣留、封存的~应及时退还,造成损害的~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保护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被调查处理人亲属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利。 五、案件的移交 ,二十二,案件调查终结后~经查实认定被调查人已触犯刑律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证据材料移送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 ,二十三,凡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包括给予纪律处分和免于纪律处分,的案件~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纪和政纪案件按审批权限分别移送市纪委或我组,室,负责案件审理的人员进行审理。 ,二十四,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由承办人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移送下列材料:1、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2、立案依据,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3、调查报告和承办检查室的意见,4、全部证据材料,5、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6、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7、调查组对被调查人不同意见的说明,8、案件经初审后有关党组织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案件检查工作的监督 ,二十五,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主办人应对其承办案件的组织、实施负直接责任~同时对其他协办人员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进行 31 监督。 ,二十六,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办案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特别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不准利用被调查单位和人员为本人或亲友办理私人事项,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准干预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准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二十七,办案回避制度。办案人员与案件被调查人是近亲属关系、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回避。 ,二十八,案情报告制度。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调查组除按规定程序向领导报告查案进展情况和请示下一步工作外~发现被调查人及涉及其他领导干部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时~必须按保密要求报告~ ,二十九,执纪办案回访制度。案件查结后~案件检查有关人员或领导必要时应到发案单位或部门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廉洁自律、执纪办案的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三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案件证据与调查报告结论不符~造成领导决策错误的~应追究案件主办人员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具体办法~按市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案件审理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 第一节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 32 案件审理机构 案件审理机构 案件审理机构 案件审理机构 按规定权限呈 报审批或移送 受 理 审 核 外单位 集体审议 写出正式 审理报告 案件审理机构 案件审理机构 资料归档 制发文件 执行监督 第二节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程 一、受理 ,一,受理违反党纪案件的范围: 1、本级纪律检查部门直接立案检查~需要由本级党组、纪检组直接决定处理的案件, 2、本级纪检组负责同志或上级党组交办的案件, 3、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有关部门移送的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如已侦查结束或只需个别补证的~由案件审理机构直接受理,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结束后~移送审理机构。 ,二,受理违反政纪案件的范围: 1、以本级监察部门名义立案调查的案件, 2、以上级监察部门名义批办的或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交办的案件, 3、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有关部门移送的需给予政纪处分的案件。如果已侦察结束或只需个别补证的~由案件审理机构直接受理,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则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结束后~移送审理机构。 33 ,三,受理违纪案件时、必须要求报送的材料: 1、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案件需报送的材料: ,1,移送审理的请示和有关领导同意移交审理的批示, ,2,立案依据的原件材料~包括检举材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步核实的批示、《立案决定书》和其他批准立案的材料, ,3,调查报告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处理意见, ,4,全部证据材料, ,5,与受审查人见面后的错误事实材料, ,6,受审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后有不同意见的~调查组要加附文字说明, ,7,受审查人的检讨材料, ,8,如果是违反党纪的案件~还应移送或要求有关党组织报送处理意见。 2、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移送的案件需移送的材料: ,1,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要有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的检查交待等材料, ,2,检察院移送的案件要有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书的副本~侦查终结报告~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的交待等材料, ,3,法院移送的案件要有起诉书、判决书或裁定书~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的交待等材料。 二、审核 ,一,案件审理机构审核案件~主要是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所受理的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处理以及办案手续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然后提出审核处理意见。 ,二,按审理案件的规定~指定专人审核全案材料~并拟写出审理报告初稿。 34 ,三,要派两位同志与受审查人谈话~核对错误事实,进行教育~听取意见。 三、集体审议 案件审理应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审议。 ,一,听取审理人员汇报案情、审理情况和意见~审查重要证据、重要事实。 ,二,开展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对主要案情不清楚或有疑点~可阅看案卷材料~以保证审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审理结束后~承办人应根据集体审议的结果写出正式审理报告。 审理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目、主要经历、现任职务、工资级别等。 2、立案依据。 3、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其后果。 4、审理情况及审理结论。 5、处理意见。 审理报告经审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盖章~随同卷宗的主要材料一并提请本单位领导审定~如果集体审议时有不同意见~也应同时上报。如果是由本级机关直接决定处理的案件~审理委员会还需在集体审议后~代本级机关草拟处分决定~随同审理报告一并报本单位党组或局务会集体审定。 四、审批或上报审批 ,一,案件审理机构受理上报审批的案件~按照中纪委的规定~可将本级纪检组初步讨论的处理意见~以书面方式告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逐级上报。不论其所提的意见与上级审批机关意见是否相同~案件审理机构仍要继续审理。 35 ,二,按照审批党纪案件权限规定~属本级纪检组审批的案件~由本级纪检组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后即可拟发处理文件。需报同级党组审批的案件,经本级纪检组审议后,应及时呈送报批请示和规定的材料。 ,三,按照审批政纪案件权限规定~属本级监察部门审批的案件~要经监察部门领导审议~作出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重大或较复杂的政纪案件~由监察部门与纪检组召开联席会议审议决定。需报上级监察部门审批的案件~应以监察部门的名义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与人大有关的案件~应按法律程序及时办理。 ,五,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五、制发文件 案件经本级决定或上级批复后~按规定拟写处理批复、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然后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形成正式文件下发有关人员和部门。 六、执行监督 文件下发后~要发出《处理决定,批复、建议,执行情况回报表》~以此催促受文单位~尽快贯彻落实~限期回报。 七、立卷归档 收回《处理决定,批复、建议,执行情况回报表》后~要按照专业处档的装订顺序要求~整理定案材料~编写目录~一齐立卷归档~移交入库。 第十章 纪检监察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党纪案件处理是纪检监察部门或党组织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决定批准给予违纪党员或一级党组织党纪处理时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方法。 第一节 党纪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36 一、党纪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 支部党员大会 党组织 支委会 支委会 讨论决定 与违纪党员 送审表决 处分意见 提出处分意见 情况或报告 谈话 党支部 党员大会 审批机关 资料归档 通知受处分人 宣布、执行 审批 二、党纪案件处理工作程序 1、与违纪党员谈话。党组织根据调查核实的材料~指定专人找违纪党员谈话~进行帮助教育~并听取本人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2、提出处分意见。在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根据违纪党员的错误事实~按照有关党纪处分条规~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除特殊情况外~应通知违纪党员参加~并允许申辩。支部党员大会由主持人说明会议内容~违纪党员检讨、认识错误~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党员讨论表决。支部大会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表决通过~且同意人数超过半数。 4、按审批权限送审。党支部应将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情况写成报告~并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然后将送审材料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如果违纪党员经再三教育仍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支部也可上报~但要在报告中注明这一情况。 5、审批机关批准。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由上级党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审理批准~并下达处分决定批复。处分决定从审批机 37 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6、宣布、执行。处分决定批复后~由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执行。 第二节 政纪案件处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一、政纪案件处理流程图: 局办公会议 监察部门 主要领导 资料归档 处分决定与 讨论决定 审批 当事人见面 二、政纪案件处理工作规程: ,一,讨论决定 政纪案件经审理机构审理后~写出审理报告~报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处分决定。 ,二,处分决定与当事人见面 处分决定与当事人见面~当事人应签署意见~对处分决定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以及其他意见。 ,三,审批、备案 给予违法、违纪者以行政处分~必须将会议讨论情况作出书面结论~经主要领导审批~以正式文件印发生效。通知人事部门执行。给违法、违纪者以行政处分~必须按权限和要求进行~并通知被处分人。 第十一章 纪检监察案件申诉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案件申诉是对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处理工作。 第一节 政纪处分申诉流程图 38 监察部门 被处分人员 监察部门 上级监察部门 申诉复审 申诉复核 受理申诉 提起申诉 资料归档 第二节 政纪处分申诉工作规程 一、申诉案件的管辖 ,一,监察机关的派出监察机构受理下列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1、不服本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决定的, 2、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 3、不服与派驻部门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下级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 二、申诉的提起和受理 ,一,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 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二,提起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9 1、申诉应当由受到行政处分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提起,受处分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起, 2、有明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 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诉人向监察机关提出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书~并附原行政处分决定书、复审决定书复制件。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2、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名称, 3、申诉的请求和理由, 4、提出申诉的日期。 ,四,申诉人不得借申诉歪曲事实~提供伪证或者诬陷他人~扰乱工作秩序、社会秩序~违者应当依法处理。 ,五,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次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予受理~并告知申诉人, 2、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的申诉案件~移送有权处理的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并告知申诉人, 3、申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4、申诉书未载明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内容之一的~应当把申诉书发还申诉人~限期补正。 三、复审和复核 40 ,一,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由监察机关处理申诉案件的专门机构负责办理,由审理部门负责办理的~应当指定原承办本案以外的人员办理。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由二人承办,复审或者复核重要、复杂的申诉案件~由二人以上承办。 ,二,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应当在受理后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逾期未能办结的~应当向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对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申诉案件逾期未能办结的~本级监察机关应当向上级监察机关申明原因。 ,三,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必须调阅原案的全部材料~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不受申诉内容的限制。 ,四,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应当查清以下内容,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2、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人员是否遗漏~申诉人是否代人受过, 3、定性是否准确, 4、行政处分是否恰当, 5、是否符合规定的办案程序, 6、其他需要查清的问题。 ,五,监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下列形式复审或者复核申诉案件: 1、对案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直接调查核实, 3、与原办案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采取上述,二,、,三,项形式的~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使用政纪案件调查的措施 和手段。 41 ,六,承办人应当认真审阅申请复审或者复核的原案卷~并制作阅卷笔录。 阅卷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当确定需要核查的主要问题~并拟制核查方案~报部门领导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 ,七,承办人对申诉案件复审或者复核后~应当提出意见~经部门讨论后~写出复审或者复核报告。复审或者复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案处理的经过、原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审决定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论, 2、申诉的请求和理由, 3、复审或者复核的情况和认定的事实、证据、定性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等, 4、复审或者复核意见。 ,八,经复审或者复核~认为原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审决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报经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决定维持: 1、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定性准确, 3、处分适当。 ,九,经复审或者复核~认为监察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作出的原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审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决定撤销,认为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建议该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或者由监察机关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直接予以撤销。 1、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的,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2 3、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属于上述,二,、,三,项情形的~决定撤销后~由原决定机关重新审理。 ,十,经复审或者复核~认为监察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作出的原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审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决定变更,认为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建议该人民政府予以变更~或者由监察机关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直接予以变更。 1、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不当~定性不准确的, 2、处分明显不当的。 ,十一,监察机关作出复审或者复核决定~应当制作复审或者复核决定书。复审或者复核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职称,、住址, 2、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和名称, 3、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所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申诉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5、监察机关复审或者复核后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6、复审或者复核结论, 7、作出复审或者复核决定的年、月、日。复审决定书还应载明不服复审决定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的期限。 8、复审或者复核决定书加盖监察机关的印章。 43 ,十二,复审或者复核决定书由监察机关直接送达申诉人和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的机关~也可以留臵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委托其他监察机关。主管部门代为送达。 ,十三,送达复审决定书和复核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上注蛆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节 党纪处分申诉流程图 纪检部门 被处分人员 纪检部门 上级纪检部门 对申诉 对申诉 受理申诉 提起申诉 进行审查 复议、复查 资料归档 第四节 党纪处分申诉工作规程 一、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承办。 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二、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44 三、经过复议、复查~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处理的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批准结案,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批准执行。如果复议、复查结论和决定是由原批准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作出的~则不必办理上述批准手续。 四、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上级纪律检查部门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复议、复查~也可以责成有关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复议、复查。 五、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组织或纪律检查部门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六、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组成织或纪律检查部门~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45 第十二章 效能监察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第一节 效能监察工作流程图 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 调查摸底 制订计划 查明情况 分清责任 找出原因 严格奖惩 选题立项 做好准备 监察部门 监察部门 提出建议 撰写报告 改进管理 第二节 效能监察工作规程 一、调查摸底~选题立项 根据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抓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本着先易后难、先专项后综合的原则~选择那些领导有决心、群众有反映、问题较明显、容易见效果的项目~作为效能监察的项目。 二、制订计划~做好准备 制订效能监察计划~应根据项目涉及内容的多少~调查的难易程度~工作量的大小~存在的实际困难程度~需要领导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哪些部门配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在制订好计划的基础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查明情况~找出原因 在确定项目、制订好效能监察计划以后~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各种监察办法和手段~深入细致地搞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所要调查的情况。该查帐的必须认真查帐~用准确的数据说话,该取证的一定要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客观地、全面地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 四、分清责任~严格奖惩 46 在调查核实、查清责任、查明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分析当事人的功与过。对政绩突出、行政管理效能高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情节及危害程度~给予严肃处理。 五、提出建议~改进管理 对监察对象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应向其发出《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监察通知书》~提出加强制度建设~改善和加强行政管理~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和要求。 六、撰写报告 每次效能监察工作结束后~要撰写出专题报告~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 第十三章 纠风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简称纠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树立我市城乡规划部门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 纠风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节 纠风工作流程图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调查研究 建章立制 组织行风测评 通报讲评 提出建议 强化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 报告纠风专项 工作情况 47 第二节 纠风工作规程 一、调查研究 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纠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本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原因及根源~并就如何纠正不正之风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纠正不正之风的制度和规定~协助各部门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着手~建立和强化管理制约机制。 三、组织行风测评 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及有关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发放《行业风气测评表》~做好测评表回收、统计和分析工作,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服务对象代表、特邀监察员及有关人员的意见~经过对测评表和座谈会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归纳和分析~查找出本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四、通报讲评 对行风建设成绩突出~社会评价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行风建设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完善相关制度~限期整改。 五、专题报告 行风测评工作结束后~应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写出专题报告~报告纠风专项工作情况。 48 第十四章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党风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其职责及其工作特点结合上级有关部署~在本行业本系统队伍中以强化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觉性为主要目的有组织的思想教育活动。是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手段~在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建设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流程图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搞好调查研究 确定教育内容 编写教材 制定教育计划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局 领 导 检查落实 总结正反典型 组织开展教育 审定教材 教育效果 纪检监察部门 向上级纪检 监察部门汇报 教育情况 第二节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规程 一、制定教育计划 包括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每年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计划。党风廉政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党员和干部~搞好分层次的教育~又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 二、搞好调查研究 49 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根据不同时期党员、干部反映出来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工作。 三、确定教育内容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进行以下教育:党纪党规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税风税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等。要从实际出发~对教育内容要适时确定重点。要注意把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和税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四、编写教材 要以《党章》、党的有关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有组织、有计划地编写党风廉政教育教材。教材既要有较强的思想性、政策性~又要通俗易懂~适用于教育活动的开展。 五、审定教材 党风廉政教育教材送有关领导审定~要层层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六、组织开展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通过党课、集训、报告、演讲、影视、广播、报刊、通报、展览、测试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 七、总结正反典型 要在运用好正反典型教育上下功夫。要注意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搞好正面教育~弘扬主旋律。同时~要充分利用执纪办案的有利条件~准确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诫勉教育。 八、检查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要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 50 推向深入。 九、专题报告 每年各单位纪律教育情况应专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五章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纪检组的基本职责就是要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到预防、服务和保障上来。预防~就是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减少漏洞~压缩寻租的空间~减少犯错误的机会~使广大党员干部少犯、不犯错误。服务~就是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与大家共同努力~把全局的风气搞好搞正~少出问题~少出干扰大局的事情。为大家集中精力干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保护~就是要通过教育、监督、诫勉谈话等手段~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使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在抓好预防、服务和保护的同时~如果还有胆大妄为者~以身试法者~将依法惩处~决不姑息。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一要求~胜任并完成端正党风、惩治腐败、从严治队的任务~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节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流程图 派驻市规划局派驻市规划局派驻市规划局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 分析人员及结上报市纪委、提出人员 构情况 监察局审批 调整建议 制定工作规划 第二节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规程 一、制定工作规划 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工作规 51 划~包括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内容包括纪检监察人员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道德作风建设、知识建设、业务建设、教育培训、奖惩考核目标和措施。 二、选强配准纪检监察干部 对纪检监察队伍和干部的基本要求是:政治坚定、素质优秀~公道正派、团结一致~乐于奉献、政绩突出~熟悉业务、知识全面~善于创新、结构合理。 1、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编制与人员结构的具体情况~提出人员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审批。 ,、全市城乡规划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来源主要是从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政工干部、业务干部以及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 三、教育培训 培训的目标是努力造就一支党性强、作风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训练有素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训的途径和方法是院校正规化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建设、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WTO以及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知识。通过培训~不断增强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具备熟练使用纪检监察文书的基本功~熟练查办案件的基本功~并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党的政策来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四、监督和考核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扬长避短~量才录用~唯功晋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包括主管监督、职能监督和专门监督,监督的范围包括政治 52 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方面,监督的程序是确立~调查了解~比较评价、纠正偏差~总结经验~从而起到防范性、补救性、奖惩性和完善性等职能作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考核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执纪办案的本领和才能~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工作成绩,考核采取个别谈话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综合估量与民意测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坚持明确标准~严肃认真~客观公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全面提高。 第十六章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及规程 纪检监察档案是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承办纪检监察公文和查处各种违纪案件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档案材料。纪检监察档案分为案件档案、信访档案、廉政档案和文书档案四种。档案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信访类以及廉政档案、文书档案。 第一节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监察室 监察室 监察室 监察室 收集资料 整理 归档保管 立卷 53 第二节 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工作规程: 一、案件档案管理 ,一,收集、填报资料 案件承办人员从受理办案开始~应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二,立卷 档案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三,整理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其内容包括: 1、排列卷内文件材料。 2、编写页号。卷内文件材料排好后~应按统一方法编上页号~以便查找利用和保护文件材料。 3、填写卷内目录。卷内目录放在卷首~介绍案卷的主要内容~其项目有顺序号、作者、标题,内容提要,、日期、所在页号等。 4、填写备考表。备考表附于卷末~用以注明卷内文件页数及有关情况~便于保管和使用者了解。备考表应由立卷人注明填写日期并签名~日后卷内的变动情况可由档案保管人随时在备考表上注明。 5、案卷装订。案卷装订应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四,归档 1、案件材料归档范围: ,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54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2、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年立卷归档。 3、归档的案卷应做到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明确,装订不掉页不压字。 4、归档时由立卷单位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交档案部门~一份留立卷部门备查。 ,五,保管 1、纪检监察部门应设臵专门的档案库房~并备有防盗、防火、防光、防有害物等安全设施。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2、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以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为准~案件档案和廉政档案一般为长期档案~信访档案视具体情况和内容而定。 二、信访档案管理 信访档案管理工作参照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办理。 三、廉政档案管理 根据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各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的对象为所管辖的干部。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由各级指定专人负责~以 55 年度为单位整理立卷。 ,一,廉政档案的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 2、廉政情况:拒贿赂、拒吃请和拒送礼等廉洁事迹,受廉政表彰奖励的材料,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事迹等。 3、违反廉政纪律情况:因违反廉政纪律受党、政、法纪处分或处理等材料,检查发现或被举报后经调查、核实的违反廉政纪律等结论性材料。 4、廉政自查自律情况:个人廉政自查自律、自我鉴定、自我申报登记等材料。 5、廉政测评情况:群众评议和民主测评个人廉政情况结果等材料。 6、其他情况。 ,二,廉政档案管理参照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办理。 四、文书档案管理 文书档案由监察室指定专人负责~以年度为单位整理立卷。 文书档案管理参照案件档案管理办理。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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