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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2017-11-02 48页 doc 99KB 7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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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烟台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姓名张鸿浩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史 指导教师孙季萍 2011-03-12 摘 要 唐代是我国古代历史发展上的重要时期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的文化传统 在彼时 得到了极大的弘扬自三代以降沿袭从秦汉到魏晋各代在尊年尚齿方面的诸多优 秀经验唐代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尊老敬老的法律制度本文立足 于唐代这一典型时期对该时期的各项敬老尊老的措施进行深入挖掘并着重探寻 上述诸项措施的法规描述和制度保障从整...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唐代“敬老”法律透析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烟台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透析 姓名张鸿浩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史 指导教师孙季萍 2011-03-12 摘 要 唐代是我国古代历史发展上的重要时期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的文化传统 在彼时 得到了极大的弘扬自三代以降沿袭从秦汉到魏晋各代在尊年尚齿方面的诸多优 秀经验唐代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尊老敬老的法律制度本文立足 于唐代这一典型时期对该时期的各项敬老尊老的措施进行深入挖掘并着重探寻 上述诸项措施的法规描述和制度保障从整个国家法制规定的层面理解全社会对老 年人权益的重视与维护并总结出上述做法的进步意义与时代局限进一步探讨这 些经验与教训对于当今社会相关制度建设的指导意义和有益启示 本文全文约五万字共分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探寻中华民族敬老尊老传 统的形成与发展第二章是文章的重点讨论唐代敬老法律的具体制度 分别从身份尊崇经济优待家长特权司法保护四个方向共十几个方面结 合现在所能参考的历史文献和唐代律令等法律文本的规定具体介绍该 时期的敬老尊老制度与举措第三章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唐代敬老制度的合 理 价值与历史局限探究这些制度规则形成的原因分析其对于当时社会的进步 意义 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第四章对唐代敬老法律制度的现代启示进行论述总结 唐代在相关方面的得失利弊结合当代的时代背景扬长避短古为今用 关键词唐代尊老敬老法律制度 I Abstract The Tang Dynasty was an important period of Chinas ancient history when the custom of respecting the elderly people formed and being promoted The legal system of of respecting the elderly people which had its own characteristic and efficiency in Tang Dynasty was build up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which were passed from Xia ShangZhou to Weijin period Based on a typical period of Tang Dynasty we will analyze its legal system of of respecting the elderly people deeply and searching for the system guarantee and legal description of these regulations to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and maintenance of the elder mens right by the whole society in the light of the rule of law of the country and sum up the practice of progressive and age limitations so that we can further explore these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for the todays social system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includes 50000 words which is delivered into 4 chapters In the first chapter we explore the custom of "respecting the elderly" of Chinese people the second chapter is the key of this paper which involves " treatment of identity""economic concessions""parents privilege" and "judicial protection "four aspects combined with the historical literature and law of tang dynasty introducing the system and measures of respecting the aged in that period in the third chapter we analyze reasonable value and historical limitations of Tang Dynastys system of respecting the elderly searching for the formation of this social progress and deficiencies of these systems in the fourth chapter the modern enlightenment of Tang Dynastys legal system of respecting elderly is discussed summarizing the advantages and background in that period serving present society Keywords Tang DynastyRespecting elderlyLegal system II 烟台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 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 已经发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 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2011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烟台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 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 电子版 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 存论文在非保密的论文范围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 2011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 任何收存和保管本论文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论文作者同 意不得将本论文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 式传播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引 言 尊老敬老礼遇高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一文化的形成有其深厚的 思想内涵和历史背景从原始农耕社会对老年人生产生活经验的崇拜到封建时期 厚待长者的国家典章再到隋唐之后敬老尊老的法律化制度化敬老文化的发展 伴随着我们民族的兴旺和文化的进步日益完善成熟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皇权专制社会中的政治体制经济运行和思 想文化的发展都达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其在社会保障尤其是老年人权益保障 方面探索出了一套全面而系统的措施从政治身份家庭生活司法保护社会福 利等各个方面对老年人的权利予以特殊照顾并将这些制度和措施规定于帝国各个 等级的法律法规之中使之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确保了国家对老年人群体保护的准 确性稳定性和延续性 当今社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转型时期诸如人口老龄化等的许多问题摆在 我们面前妥善处理好弱势群体特别是老龄人口的权益保护等问题对于促进家庭 和睦理顺社群关系安定社会秩序都有重要意义虽然时隔千年环境巨变但 中华文化的深绵延续使得中国人传统的伦理关系和亲属情谊仍然在家庭生活中发 挥着重要的影响探索挖掘唐代社会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将会 对当今我们社会家庭关系的完善和和谐社会的建设都有益处 1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第一章 尊老敬老的历史渊流 中华文明滥觞甚早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世代相传众 所周知华夏民族的祖先是起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部落部落以血亲为纽带形成最 初的社会组织形式部落间的征伐兼并促进了早期部落联盟的成型并为未来封建 国家的出现做好了准备在这一巨大变革的过程中血缘氏族非但没有被打破反而 以未来家国同体同构的形式得以强化这是我们早期的民族国家起源的特点应该 说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氏族血亲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在氏族内部不同年龄 辈分的成员的地位与职能是有着严格的划分的从母系氏族社会时起部落里的长 者就以其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熟练的渔猎技术为部落的成员提供指引与帮助因此他 们获得了较高的威望和地位受到其他成员的重视与尊敬尊重长者的观念逐步形 成 后来随着部落联合的不断发展部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社会生活日渐复杂 人们便推举德高望重的老者作为部落的首领组织和维护大家的生活伴随着母系 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转变部落的首领也更多的由男性长者来担任传说中伏羲 演八 卦神农尝百草黄帝战蚩尤夏禹伐共工这些上古记忆中的首领都是智慧和 经验的化身他们率领着我们华夏民族的先民们农牧耕收渔猎养蚕开疆拓土 筑建家园从黄河中下游零散的弱小部落到黄帝领导下的部落联合再到周武王的 一统中原封土建邦中华民族日益成长不断壮大而在这个过程中尊年尚齿 崇祖敬老的风尚也一脉相承世代相沿因为老者象征着经验与智慧代表了传统与 权威相信他们才能获得生活的幸福才能实现部族的进步 一先秦敬老传统的形成 中华民族的先民们早期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我们民 族尊老尚贤礼遇高年的习俗与传统先秦时期是尊老敬老风尚的形成时期 夏商周三代提出了许多尊年尚齿的理念东周末期在儒家学者的努力下这些理 2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论逐渐系统化条理化为其在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夏商周敬老理念之雏形 自三代时期始便有了许多关于尊奉高年孝敬老者的记载昔者有虞氏 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虞夏殷 ? 周天下之盛王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天下久矣次乎事亲也 有虞氏养 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 ? 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 可 见作为敬老尊老的传统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同虽然虞夏商 周敬老之初衷各有其异对待国老与庶老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三代以来统治者 对老者的尊奉国家对敬养老人的重视可见一斑这体现了我们华夏民族自古以来 的敬老风尚和尚祖遗风 从上文的记述看从虞夏到商周尊年尚齿传统世代沿袭而且逐渐发展 完善至周武王建国后平定了四方的叛乱重新分封了诸侯政治格局焕然一新 社会秩序井然有序可以说是宇内初定政治清明物阜民丰四海承平由于社 会政治环境的安然有序国家在敬老尊老制度上的建设也大有进展取得不少成 绩 《礼记?王制》篇说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 ? 周人修而兼用之 燕礼飨礼食礼是前三代不同的饮宴方式安 排长幼按不同的次序落座饮食以其规格之异明其长幼之序周代则兼取前三朝之 经验充分继承又有所发展比如乡饮酒礼就是周代特有的一种饮宴方式 意在以此表达对老者的尊敬与礼遇乡饮酒是周代的一种饮宴聚会方式参与宴会 的以老者为主席间要演奏《诗经》中的许多篇章如 《鹿鸣》《南陔》《葛 覃》《关雎》《卷耳》在笙瑟歌咏的欢愉气氛中使人们感受到礼乐的教化 ?崔高维校点《礼记?祭义第二十四》辽宁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41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王制第五》第40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王制第五》第39页 3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以此明君臣之忠信父子之慈孝《礼记》有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 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 ? 养老也 上文说明了乡饮酒的礼节形式并且道出了乡饮酒的目的于觥筹换盏 的礼数差异中别尊卑长幼之序以吹弹吟咏的先贤圣人之乐熏陶人们尚祖尊老的思 想情感乡饮酒礼所提倡的正是对老者的尊崇与敬仰 除此之外周代还有很多关于尊老敬老的记载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 ? ? 周天子亲临辟雝袒割尊事三老兄事五更 天子巡守诸侯待于境 天子先见年百者八十九十者东行西行者弗敢过西行东行者弗敢过欲言政者 ? 君就之可也 三老五更之类的老者德高望重资历深厚学识渊博天子礼遇 其深厚一则咨其以政事以匡正社稷二则表率于天下扬敬老之风尚 周代的赋税征收制度中亦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特殊情况国中自七尺以及 六十 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 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 而对于老年人犯罪的处罚问题彼时亦有规定西周时期有三赦之法一 ? 曰幼弱再曰老耄三曰蠢愚 此三者虽犯罪亦得赦免《礼记》云悼与耄 ? 虽有死罪不加刑焉 这表明西周时期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即便犯死罪也不可执行 战国时李悝的《法经》中对老年罪犯做出了减轻刑罚的规定罪人年十五以下罪 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 另外散见于各种史料典籍中的关于敬老侍亲的故事更是不胜枚举比如郑 ? ? 庄公黄泉见母 灵辄为母遗食等等总之三代时期是我们华夏民族文明的 启蒙时期敬老尊老的传统亦在此时初成此时期的许多做法尚体现出原始的质朴 与粗陋而它们却为后世尊老风尚的发展提供了范例打下了基础这是我们尊老 尚贤文化的最初源头 ?崔高维校点《礼记?乡饮酒义第四十五》第203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文王世子第八》第62页 ?黄奭编《孝经纬?援神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62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祭义第二十四》第141页 ?林尹注译《周礼今注今译卷第九?地官司徒第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第109页 ?林尹注译《周礼今注今译卷第九?秋官司寇第五》第380-381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曲礼上第一》第2页 ? [明]董说撰《七国考卷十二?魏刑法》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367页 ?刘利纪凌云译注《左传?隐公元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8-9页 ?刘利纪凌云译注《左传?宣公二年》第143页 4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二儒家敬老理论的提出 从启建立夏王朝到东周末年的一千八百多年里中原各部落之间的由松散的联 合体发展到正式的封建国家继而伴随着诸侯间的征伐兼并邦国联盟又接近瓦解 所有这一切皆为日后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的诞生做着准备而我们民族的文化之渊 源也自此而始东周末期那场激荡华夏的思想变革和学派争鸣为中华民族文明的 发展提供了最初的源动力后人之学术研究无不由此发掘素材历代之文化演进无 不以此为本源正宗 东周末年的那场学术大讨论中各学派无不就当前旧体制的崩溃与未来新国家 的建设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各派立场不同观点自异唇枪舌战激辩甚酣虽然 各家的观点有着明显的差异然而在尊老敬老孝敬父母的问题上却有着惊人的一 致儒墨道法乃至阴阳纵横各家都讲求孝道法家有言曰臣事君子事 ? 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 道家的代表著作《老子》中写 ? ? 道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墨家也认为孝利亲也 当然最尊奉孝道提倡 尊老尚贤思想的还是儒家 孔子极为重视孝的意义备受儒家推崇的《孝经》集中体现孔子的主张夫 孝 ? ? 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孟 ? ? 子继承了这一观点提出事孰为大事亲为大 孝子之至莫大于尊亲 儒 家学者认为敬老孝亲是人类最朴素最纯洁的感情它建立在人类社会血缘亲情的 基础之上表达了子女对父母的感激之情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具有的一种感情百 善孝为先孝为仁之本孝是伦理道德的核心是一切善念的起始从孝敬父母 奉养尊长做起人人皆怀仁爱之心有此爱心推己及人遍施于家邦则王道可行 ? 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 ? 下可运于掌 所以孝悌是仁义的基础从亲人间的感情出发才能实现家族以及全 ?陈秉才译注《韩非子 ?忠孝》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5页 ?冯达甫撰《老子?十九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年第45 页 ?谭戒甫编著《墨经分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93页 ?汪受宽撰《孝经译注?三才章第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年第30 页 ?汪受宽撰《孝经译注?圣治章第九》第42 页 ?[战国]孟轲著王立民译评《孟子?离娄章句上》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 年第117 页 ?[战国]孟轲著王立民译评《孟子?万章章句上》第150 页 ?[战国]孟轲著王立民译评《孟子?离娄章句上》第112 页 ?[战国]孟轲著王立民译评《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第9 页 5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社会甚至是全人类的众爱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教自长始教民顺也? 正是因为尊亲是人伦情感的基础孝悌是实施仁政的前提所以不论从人性情 感上还是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儒家都十分推崇敬老尊老的文化儒家极其重视养 ? 老敬老问题将孝的标准划分为养弗辱和尊 把色养作为孝道的 最高要求提倡子女卑幼对尊长父祖无条件的顺承乐其心不违其志其目的就 在于从推行孝道开始德化民众来构建自己理想中的社会秩序实现其政治主张 在儒家理想的社会秩序中人按照尊卑贵贱亲疏贤愚划分各安其位各司 其职秩序井然天下垂拱而治儒家的思想中从来都不承认人与人的平等而把 尊卑长幼的差别秩序作为其终极的追求目标和价值取向作为儒家思想核心内容的 亲亲尊尊便反映了这一观点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 ? 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儒家强调的教化重点在于尊贤 和养老安邦之本在于敬老养老治国之策重在任贤使能 民知尊长养老而后 ? 乃能入孝悌民入孝悌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 孔孟二人 都将此作为实现天下大治的途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 ? 者皆有所养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 ? 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 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 ? 则庶物从之矣 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以教民孝悌之道秩序井然上下相安各 得其所于朝野则国治邦宁可见尊老敬老风尚的提倡有助于培育民众的仁爱 之心有助于提高长者贤能的社会地位更有助于形成尊卑有序忠孝合一的政治 环境一举而诸善可得所以儒家大力提倡敬老尊老的风尚重视孝道的维护 儒家思想核心在于仁义强调礼节维护名分注重秩序推崇贤能以孝亲 为主旨的敬老文化恰好符合儒家学说的上述要求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敬老养 老的思想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儒家将尊老重孝作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手段 这对 ?崔高维校点《礼记?祭义第二十四》第138页 ? 《礼记?祭义第二十四》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金良年撰《论语译注?学而第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年第1-2 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乡饮酒第四十五》第203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礼运第九》第63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大学第四十二》第197页 ?崔高维校点《礼记?哀公问第二十七》第150页 6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后世历代王朝的政策制定与法律实行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汉唐时期敬老传统的发展 自嬴氏统一各国建立起秦帝国开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政权取代了沿 袭数百年的封建制度尊老敬老的传统也由过去的王室倡导诸侯响应学者传述 转而走向依靠专制政府的公共力量去推进和实施两汉魏晋至隋唐时期这一传 统日渐加深敬老尊老文化得到大力发展随着法律儒家化的推进其在国家法制 中的地位亦日渐显赫 一敬老观念日渐强化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朝施暴政二世亡国的教训采取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政 策加之黄老学说在当时的流行政府更是提倡宽刑减税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当时的几位君主十分重视敬养老人的问题礼遇乡间高年使其参与当地秩序的维 护对天下高年的物质赏赐也十分频繁高祖二年公元前 205年下令国中举 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 ? 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 西汉文帝即位后 礼 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赦罪人怜其亡发赐之巾怜其 ? 衣赭书其背父子兄弟相见也而赐之衣平狱缓刑天下莫不说喜 朝廷将敬 老尊老的做法融合在自己宽政持国的政策中多次下令减免老年人的赋役以使百 姓得以休养国力得到恢复 汉武帝之后儒家学说成为官方确立的正统意识形态因而儒家思想中极为推 崇的敬老尊贤的思想便在朝野之间大为流行孝事父母传为美德敬老尊老成为风 尚官方积极支持并大力推动这一风气的弘扬汉武帝亦十分重视尊养老人的问题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 年四月下诏云古之立教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 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则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 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缺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 ? [汉]班固《汉书》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 年第33-34页 ? [汉]班固《汉书》卷五十一《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第2335 页 7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已有受粥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率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诏中表达了武帝对敬 老问题的重视也表示出对当前民众做法的不满指令其俭省自行善事老人此 外朝廷还通过受粥赐杖等活动抬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以此弘扬社会上尊老敬老 的风气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铺之糜粥八十 九十礼有加赐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鸠者不噎之鸟也欲老人不噎 ? 及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时局纷乱数百年间未出现持续稳固的统一 政府各政权虽将主要精力放在武力征伐上但是儒家学说对于官方思想领域的渗 透与主导已不可改变为政以仁的思想使得尊老敬老的传统在如此动乱的时代仍然 得到各个政府的大力倡导晋孝惠帝永平元年公元291 年赐孝悌高年鳏寡 ? 力田者帛人三匹 梁武帝曾在南京建立 孤独园收留赡养孤苦老人赐 ? 高年孤疾粟帛各有差 南北朝时期继承前代对老年人的赐杖制度吸收借鉴并 有所发展形成了后来的版授制度对高龄的老人赐予其某种荣誉性的官职 以表示朝廷对他们的尊敬北魏孝明帝神龟元年公元519 年正月下诏曰京畿 百年以上给大郡板九十以上给小郡板八十以上给大县板七十以上给小县板 诸州百姓百岁以上给小郡板九十以上给上县板八十以上给中县板鳏寡孤独 不能自存者赐粟五解帛二匹? 虽然经历了三国的战乱和南北朝的纷争敬老尊老的传统在各个政权的认同与 支持下沿袭下来并有所发展此时的许多做法为后世历代所继承而与此同时法律 儒家化的进程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儒家对尊老尚贤的提倡为敬老文化的法律化 买下了伏笔 二敬老传统法律化 前文已述儒家思想注重秩序强调等级尊卑之序不可违长幼之别不可乱 ? [汉]班固《汉书》卷六 《武帝纪第六》第156页 ? [晋]司马彪《后汉书志第五?礼仪中》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十一册 第3124页 ? [唐]房玄龄《晋书》卷四《帝纪第四?惠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91页 ? [梁]沈约《宋书》卷六《孝武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19页 ? [北齐]魏收《魏书》卷九《帝纪九?肃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页 8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尊年尚齿孝敬父祖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法律儒家化进程尊老敬老传 统的法律化亦是势在必然不可逆转了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起自汉代政治上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标 志法律上则以春秋决狱的经义释律为起点占据了官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 学说 逐渐由解释法律的依据上升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从而将儒家的主张完全的贯彻到了 帝国的法律体系之中魏晋时期律学兴盛此为儒家化进程的加速时期李唐建国 法律继承北魏北齐开皇律典之精华融通古今增删修订使帝国的法律达到 前无古人之高度法律的儒家化至此到达顶峰其成果就是一准乎礼的《唐律 疏议》回首这一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尊老敬老的传统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之 一与帝国法律的融合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在儒家思想主导了国家的法典之后敬 老文化也借此身价骤升地位赫然它已从原来的道德风尚民间传统转换成了如 今的国家意志帝国法度 ? 西晋时期服制开始出现在法律中竣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此举开依 服制定罪之先河为我国法律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依据服制定罪的做法清晰的 传达出一个理念亲疏相犯依身份处断理法皆在其次尊犯卑虽重亦得减免 幼犯长纵轻仍不可恕法律崇尊抑卑礼遇尊长的立场彰显淋漓 南北朝时期北朝著名的法典《北魏律》已将官当制度和存留养亲制 度写入留养制度的确立明确的体现了国家对高龄老人的生存权利的重视哪怕是 在其子孙触犯了国家刑律时法律依然对犯人孤老的赡养问题做出妥协允许子孙 养亲送终后再接受刑罚 到了北齐及隋唐两代包含了恶逆不孝等内容的十恶重罪的出现显 示出国家法律已将尊戴父祖敬年尚齿的理念推升到了极致至此敬老文化的 法律化也已宣告完成源承自秦汉两代以战国《法经》为蓝本体现着法家事 断于法精神的帝国法典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造逐步实现了其对家族伦理的接受 和对礼教治国的认同 敬老文化的法律化是在法律儒家化的大背景下推进和完善的但是敬老文 化的法律化并不单指尊老敬老的刑律化或者说法典化虽然在帝制时代的中国社会 ?[唐]房玄龄《晋书》卷三十《志第二十?刑法》二十五史系列第二册第1351 页 9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各朝的律典是当时整个国家法律系统中最核心也是最权威的一部分但除律之外大 量的令例敕和民间习俗家族规约的存在不仅是对律典的补充和调节也在 现实生活的法律运行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是国家法律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而敬老文化的法律化在令例等其他法律形式中也可觅得踪迹 从汉代皇帝颁布的大量的诏令中我们可以看出汉朝时老年人的年龄界定标准 一般为八十岁如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 年三月颁布的诏令规定年八十已上 ? 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 汉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62 年曾下诏令 ? 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他皆勿坐 魏晋时期老年人的 年龄标准开始发生变化自六十一岁赋役减半六十六岁以上为老人免除赋税和 ? ? 田租 北魏认定老年人的标准是七十岁 北周为六十五岁唐朝承袭隋朝旧制 在相关的令中规定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免除赋役随着时代的推进老年人界定的 年龄下线不断降低这使得更多的年老者可以获得国家在行政和经济上的各项优惠 对待除了年龄的认定在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比如中央和地方的敬老典礼仪式 国家对老者的封官赐爵老年人的赋役的减免等等方面朝廷都会经常通过颁布诏 令或指定政策的方式予以指导和推进以弥补国家法典在这方面的滞后与不足由 于内容众多且前文多有提及故此处不做细述 综上所述自秦汉立国以来至魏晋南北之乱中华帝国的发展经历了从合到分 的一个漫长的历程其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经 过这数百年的岁月洗礼和历史积淀及至李唐王朝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帝国 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高峰中华帝国的各种设施建设和制度运行已逐步完善日 益成熟儒家思想改造后的帝国法律呈现出高度礼法融合的特征尊老敬老的法律 法规也已整制完备有序实施 ? [汉]班固《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北京中华书局1962 年第一册第113页 ? [汉]班固《汉书》卷八《宣帝纪第八》第一册第258页 ? 《晋书卷二十六?志第十六?食货》又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 输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 老小不事 ? [北齐]魏收《魏书》卷七下 《帝纪第七下?高祖纪下》二十五史系列第三册第2192页 10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第二章 唐代敬老法律制度详解? 唐代是我国两千年来君主专制历史的辉煌时期作为中华法系杰出代表的《唐 律疏议》更是以一准乎礼的风格全面展示了自魏晋以来数百年法律儒家化的成 果以唐律为代表的各项法规律令章程典范全面体现了儒家的精神尊长尚贤 敬老养老的传统深植其中贯彻完备本章试从身份尊崇经济优待家长 特权和司法保护四个方面对唐代各项尊老敬老的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从中总 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身份尊宠 中国古代社会在思想文化方面深受儒家学说的的影响崇尚礼仪注重伦常 讲究名分这也是传统中国法律的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来说名分都是十分重要的它关乎到自己的权利义 务和社会地位来自官方的对名分的认证有着不可撼动的权威效应在敬老尊老方 面这种效果亦十分明显政府颁布法令采取各种具体的措施进行尊老敬老的政 治宣教并给予老者诸多政治权利上的优惠有利于在整个社会层面形成尊老爱老 的良好风尚 一敬老宣教 在君主专制政治制度下的官本位社会里皇权是帝国肌体的心脏行政是政治 ?所谓法律制度详解并非指唐代各时期颁布的法律中有关敬老养老具体规定的汇总在古代中国法律不是社 会调控的绝对手段更非唯一途径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许多不称之法律的东西比如礼节惯例人情习俗政 府政策家族规约等实则在帝国的运行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了法律的作用即使单就当时的法律这一概 念而言所包含的范围亦远非今人理解的通行于全国的法律文本 本章所论述之内容取材广泛不局限于唐律及各时期的条令规则而是从法律规章典章汇编官修 史籍文人记述等多个角度选取相关的制度规则惯例做法等等进行汇集整理分门别类然后具体分析 如此作文的原因前已述明单纯的记载于帝国法律文本上的规则条例是十分有限的况且其能产生的实际法律 效力也是值得讨论的真正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法律作用的规则并不一定都以法律的名义出现我们只有通过广泛 的取材史料摒弃现代学术意义上的名分差别专注历史语境中的实际效果才能够以历史的眼光客观地分析 当时的各项敬老养老制度它们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文本的规定更是历史对当时已有社会生活的详实的记录它 们才是那个时代真正活的法律制度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3 页 11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运作的全部从皇帝开始到帝国官僚机构末端的各级差吏衙役共同组成了一个大网 网络了整个国家最核心的资源把持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他们的一举一动关乎 到国家的发展民众的福祉他们的一言一行也会对老百姓的行为起到示范与影响 政府主导着整个社会的话语权对百姓民众进行舆论导向提倡尊老敬老做好政 治方面的宣传教育是第一步由此带动社会的风气从而进一步实施政治主张推 广制度规范 1君臣示范 所谓圣主承天作君师于下土良臣当国行政教于家邦欲要天下人皆以 尊老敬老孝敬父母为为荣则君王臣工必先垂拱示范榜样天下从相关的史籍资 料看唐代的帝王与群臣在此方面的作为还是值得肯定的 自隋末李氏举兵时起高祖李渊就注意到尊老敬贤的舆论导向作用高举义旗 笼络民心乞言将智事属高年耄耋杖乡礼宜优异老人等年馀七十匍匐垒 壁见我义旗懽逾击壤筋力之礼知不可为肉帛之资虑其多阙式加荣秩 以赒其养节级并如前授自外当土毫隽以资除授? 太宗在位时亦时时尊奉先祖遗志大力推行孝道百行之本要道惟孝一言 ? 终身恕而已矣春生夏长宽仁之令行焉齐礼道德耻格之义斯在 贞观四 年 公元630年 七月太宗皇帝赐物给八十以岁上的老人诏书中曰尚齿崇孝 德教所先飨饩是加义超常等? 永徽初年公元 650年高宗李治曾令赵弘智于百福殿讲《孝经》后高宗感 慨曰朕颇耽坟籍至于《孝经》偏所习睹然孝之为德弘益实深故云德 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是知孝道之为大也? 玄宗皇帝亲身作则两次执笔注释《孝经》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六月 二日上注孝经颁于天下及国子学至天宝二年公元 743年五月二十二日 ? 上重注亦颁于天下 天宝三年公元744年他又诏令天下命百姓于家中各 ?[清]董浩《全唐文》卷一《授老人等官教》北京中华书局1982 年第一册第17 页 ?[清]董浩《全唐文》卷五《赐孝义高年粟帛诏》第一册第58 页 ?[宋]李昉《文苑英华》卷四百四十《养老德音》北京中华书局1982 年版第2224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十五册第 4922 页 ?[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北京中华书局1955 年中册第658 页 12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藏《孝经》一本时时教习体念圣意勿违孝道 不仅如此玄宗皇帝还赐杖赐 宴以示敬老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九月丁酉宴京师侍老于含元殿庭赐九 ? 十以上几杖八十以上鸠杖妇人亦如之赐于其家 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 年唐玄宗大宴天下父老与民同乐欢度佳节今兹节日谷稼有成顷年以来 不及今岁百姓既足朕实多欢故赞此时与父老同宴自朝及野福庆同之 并宜坐食食讫乐饮兼赐少物宴讫领取? 皇帝躬亲示范希望通过弘扬孝道观念来提倡人民敬老爱老臣子也身体 力行 侍亲敬老以身作则纵观史料记载唐代的大臣中孝子贤臣敬养亲老的事迹比比 皆是不胜枚举 ? 唐初名相房玄龄父亲常年卧病他尽心赡养不曾懈怠 生母去世后他又敬 养继母孝意备至令人钦佩事继母能以色养恭谨过人其母病请医人至 ? 门必迎拜垂泣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为政爱民关注老者每次赴任新地必 先垂问高年父老咨其以当地之事遇有贫苦老弱求援必然慷慨相助尽心周济 在其诗作中反映敬老爱老思想的作品为数甚多《上阳白发人》写出了老宫女辛酸 《江南遇天宝乐叟》道尽宫廷老乐工的无奈《燕诗示刘叟》借燕喻人劝诫子女 《十二时行孝文》更是不厌细碎逐项列举要求儿女善事父母永徽年间雍州人 元让明经擢第之后以母疾遂不求仕躬亲药膳承侍致养不出闾里者数十余 ? 年及母终庐于墓侧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 中宗朝肥乡令韦景骏遇有 ? 母子相告乃取《孝经》与之令其习读于是母子感悟各请改悔 睿宗朝鸿 ? 胪卿李向秀性至孝事母甚谨母氏庶贱而色养过人 宪宗朝宰相韦温侍 亲疾调适汤剂弥二十年衣不弛带? 2旌扬孝行 通过君臣的示范统治者已经为广大群众做出了尊老敬老的行为指向另一方面 朝廷大量表彰和厚待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恭行孝道善事父母的子民推广表扬他们 ? 《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天宝三载诏天下民间家藏《孝经》一本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本纪第五?玄宗》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一册第123 页 ?[清]董浩《全唐文》卷三十五《千秋节赐父老宴饮敕》第一册第389 页 ? 《旧唐书卷六十六?房玄龄传》病绵历十旬玄龄尽心药膳未尝解衣交睫 ?[唐]吴兢《贞观政要第五卷?孝友第十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第160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第十五 册第4923 页 ? [唐]刘肃撰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大唐新语》卷四《政能第八》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7页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七百五十六《总录部?孝六》北京中华书局1960 年第十册第8995 页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九《列传第九十四?韦贯之》第八册第5158 页 13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的事迹以使更多的人受到影响从而弘扬道义推行孝道政府鼓励孝行的方式 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地方将孝悌事迹上报中央由朝廷出面旌表门闾彰示众人以扬其善 行并给予封赐奖赏孝义之家事须旌表苟有虚滥不可裒称其孝必须生前 纯至色养过人殁后孝思哀毁逾礼神明通感贤愚共伤其义必须累代同居 ? 得其旌表者孝门复终孝子之身义门复终旌表时同籍之人 史籍中亦有此类记 载有汴州孝女李氏年八岁父卒柩殡在堂十余载每日哭临无限及年长 母欲嫁之遂截发自誓请在家终养及丧母嚎毁殆至灭性家无丈夫自营棺 椁州里钦其至孝送葬者千余人葬毕庐于墓侧蓬头跣足负土成坟手植 松柏数百株季昶列上其状有制特表门闾赐以粟帛? 第二种方式是减免孝悌之家的税负徭役以奖励家属对老人的敬养并赐 予米帛 等物资减轻他们照顾亲老的经济负担《唐六典》中记载相关规定若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间者州县申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有精诚致 ? ? 应者则加优赏焉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籍者皆免课役 另外各 代君主对孝悌子孙进行的个别奖励更是难以统计如贞观十三年公元 640年太 宗朝献陵后诏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鳏寡孤独有笃疾者赐物各有差? 第三对于孝敬父母事迹可嘉的人朝廷授予其官职以示奖励凡孝义族表门 ? 闾者出身从九品上叙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 官吏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间者亦具以申奏表其 ? 门闾其孝悌力田颇有词学者率与计偕 孝悌力田风化之本苟有其实 ? 未必求名比年将同举人考试词策便与及第以常为科 可见孝悌力田已 经成为了为官出仕的一种途径朝廷责令地方官员考察本地民情对符合孝悌出仕 条件的要予以奏报 ?冻国栋《中国中古经济与社会史论稿》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 年版第241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八五上《列传第一百八十五上?良吏上》第十五册第4804 页 ?[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第76 页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一《志第四十一?食货一》第1343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二十五《志第五?礼仪五》第三册第973 页 ?[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第49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四?职官三》第六册第1919 页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六百三十九《贡举部总序条制》第八册第7531 页 14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二政治礼遇 李唐王朝尊老尚贤孝义治国的纲领自开国时就已确立二百多年来贯彻如初 不敢废弛除了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力宣扬敬老尊老的优良传统在政治方面朝廷对 高年老者更是给出诸多优待礼遇有加 1 版授高年 所谓版授高年是指朝廷对高龄老人授予某种荣誉性的官职以表示国家对老者 的尊崇版也作板字面意思就是一种木板版授也称之为假版授官 版授的官职是不占正式官员的名额并无实际权力或职位《唐律疏议》中有 ? 相关说明假版授官不着令式事关恩泽 可见版授的实质是一种荣誉性的 奖励版授制度是我国古代一种非正规性的任官制度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前文提 及的汉朝的鸠杖赐老经过魏晋的发展到唐朝时已成定制 有唐一代版受高年的活动十分常见一般逢皇帝巡幸封禅庆典大赦等 ? 都会授官 根据被授官者的年龄给予刺史司马长史县令等不同等级的虚衔 年龄愈高级别越高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唐代对高龄妇女同样授官版授女性的官职 主要有郡君县君乡君等体现了当时人们对年辈较高的妇女的尊崇 高年者被授予官职这是皇家赐予的一种政治荣誉版授之官由此可以获得称 ? 号衣食刑罚减免 等一系列特殊待遇进而提高了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使其能受 到民众的尊崇 2尊亲避官 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冒荣居之祖父母父母老疾无侍委亲之官 徒一年 疏议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假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 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 得居卿任之类皆须自言不得辄受其有贪荣昧进冒居此官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二》第40 页 ?参见 《旧唐书》《新唐书》《唐大诏令集》《册府元龟》《文苑英华》等典 籍中有关版受高年的记载 ? 《唐律疏议 ?名例卷二》其假版官犯流罪以下听以赎论 15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祖父母父母老疾委亲之官谓年八十以上或笃疾依法合侍见无人侍 乃委置其亲而之任所? 从上文可知唐律规定了两种情形子孙不得赴任做官既府号官称冒犯父 祖名讳或父祖老疾应侍而身边无人当时的道德与法律互为表里合为一体在其 看来冒荣居官和离亲赴任是对父祖的不敬对亲老的不孝必须受到严惩 按照这种价值取向遇到上述两种情况作为子孙必须放弃即任之官或令择他职 或居家侍老总之要以尊长的利益为重而社会舆论和国家法律对于这种弃公就 私的做法反倒是认可和支持的 宰相张九龄曾上书《谢两弟移官就养状》表达对朝廷恩准他的两个弟弟移官就 ? 养老母的感激之情 睿宗时崔沔征拜中书舍人因母亲年老患病且远在东都不 ? 忍舍弃请求朝廷另给一闲官以方便侍养老母于是改换他职 更有甚者 为了供养老人而申请辞官玄宗时期拓跋兴宗曾上《请致仕侍亲表》要求弃官退 休回家侍奉老母一表未允再上二表言辞恳切令人动容? 严惩离亲赴任而提倡移官就养一抑一崇之间表明了国家的态度维护 亲情礼遇老者的政治立场也借此彰显国家在行政运行的过程中对尊老行为的让 步旨在于全社会弘扬敬老尊老的风尚成全孝子之心惩处不孝逆行这种政治 上的退让体现了国家法律对于人伦之情和孝悌之义的尊崇亦属于礼遇高年的一 种形式 3 致仕优待 致仕就是现在说的退休退休这个词始最早出现在唐代文学家韩愈的《复 志赋序》中 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唐代的致仕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对于年老 致仕的官员给以一定的优待既是对他们几十年来服务国家的一种肯定同时也 代表了朝廷对德高望重的老臣们的敬意 唐代官员致仕的年龄一般以七十岁为原则年七十已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 ? 亦听厘务 办理退休的程序因品级而异凡请致仕五品以上奏闻六品以下由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卷十职制》第206 页 ?[宋]李昉《文苑英华》卷六百二十九《状二》第四册第3254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第十五册第4928 页 ?[宋]李昉《文苑英华》卷六百零四《表五十二》第四册第3132 页 ?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十三《志第二十三?职官二》第六册第1849页 16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尚书省录奏 官员致仕后的待遇是十分优厚的首先在政治待遇上凡申请致仕 ? 的官员一般都会加阶一级升官而退这是一种习惯的做法 已经退休的官员扔得 保留一定的政治特权比如在犯罪后可以获得减免诸以理去官与见任同不因 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员废州县之类应入议请减赎及荫亲属者 ? ? 并与见任同 其次在物质方面官员致仕后享受原来一半的俸禄 在归养当地的 ? 政府领取俸禄直至去世 除此常制之外皇帝有时也给予大臣一些额外的物质赏 赐如散见于史书上的许多恩赐终身禄恩赐财物和存问故臣的记载 第三按唐代的做法朝廷会给退休的官员举行送别仪式安排车马欢送其荣归故 里颇具人性关怀这起初也是一种习惯做法文宗后形成定制致仕还乡家贫 ? 路远宜假公乘允其所请自今以后更有此类便为定例 最后致仕老臣 终年以后朝廷也会给以厚葬应文武朝官有薨卒者自今已后其月俸料宜皆全 给仍更准本官一月俸钱以为赙赠若诸司三品已上官及尚书省四品官仍令 有司举旧令闻奏行吊祭之礼务从优备? 综上诸举措足见朝廷对病老归乡的故臣的恩遇反映了国家对老臣的感激与 敬意这也是唐代敬老文化在官吏管理方面的一个体现 二经济优待 敬养老人如要落到实处除了国家在政治上进行宣教和提倡以外更多则需要 政府有实际有效的制度措施保障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各项基本权益由于老年人 多体弱多病劳动能力散失殆尽通过政府的公力介入使得他们能够老有所养病 有所医倦有所归终有所葬就显得尤为重要唐代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取得了显 著的成果其中的一些做法与经验值得我们后人整理总结 ? [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中册第1173页 ?参见《旧唐书》中《杨恭仁传》《李玄道传》《刘仁轨传》《虞世南传》《唐俭传》中有关记载 ?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二》第40页 ?参见《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致仕官所请半禄料 ?参见《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起初只有五品以上官员致仕后可享受半俸至离世五品以下只能享受四年 天宝九年公元750年以后取消这一限制致仕官一律得享半俸知终老 ?[宋]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七《致仕官》中册第1175 页 ?[宋]王溥《唐会要》卷九十一《内外官料钱上》下册第1663 页 17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一生活保障 在古代农业社会赡养老人的责任主要是由家庭承担政府对老人生活的保障 有公立救济的意味其目的主要是设置一些基本的制度从宏观方面对整个社会的 老年人群体进行照顾与保护所以政府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的规定只是起到一个 兜底的作用重点在于保护那些因体疾多病灾乱失所孤苦无亲等各种原因而被 遗置于家庭养老环境之外的老人以使他们不至于丧失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现从四 个主要的方面分别论述如下 1 悲田养病 唐代政府设立悲田养病坊救助病弱孤苦的无家老年人悲田养病坊的出现 与佛教在唐朝的传播有关佛教把悲悯贫苦施救病疾的田产称为 悲田唐代 政府要求各州郡政府各自划拨出数十顷面积不等的土地供救助贫苦与育幼扶老的 公共福利机构使用称之为 悲田养病坊 悲田养病坊最早仅在两京周围的佛教寺院中零星出现陕城中选空旷地造龙 ? 光寺又建病坊常养病者数百人寺极壮丽远近道俗归者如云 开元五年 公元717年丞相宋璟上奏曰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国家矜孤 ? 恤穷敬老养病至于安庇各有司存 国家设置专门的官吏负责悲田养病坊的 工作使其功能逐渐完善会昌年间宰相李德裕奏陈对于悲田养病坊各于录事 耆寿中拣一人有名行谨信为乡里所称者专令勾当经过此次改造这时的悲田 养病坊已经完全变成官办的养老慈善机构了后来悲田养病坊的范围推广到全国各 州县建立定制成为唐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唐朝各代君主均比较注意悲田养病坊的经营与管理充分发挥它扶弱救贫善 事孤老的作用完善了对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咸亨元年公元670年高宗诏曰 雍同华等州百姓有单贫孤苦不能得食及于京城内流冗街衢乞丐廛肆者 宜令所司捡括具录名姓本贯属于故城内屯监安置量赐皮裘衣装及粮食县官与 ? 屯监官相知检校 开元二十二年 公元734年玄宗令 京城乞儿悉令病坊收 ? [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九十五《洪昉禅师》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二册第633页 ? [宋]王溥《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中册第863页 ?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一百零五 《帝王部?惠民一》第二册第1258页 18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管官以本钱收利给之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唐令规定诸鳏寡孤独 贫穷老疾不能自存者令近亲收养若无近亲付乡里安恤如在路有疾患不 能自胜致者当界官司收付村坊安养仍加医疗并勘问所由具注贯属患损之 ? 日移送前所 咸通八年懿宗敕曰应州县病坊贫儿多处赐米十石或数少 处即七石五石三石其病坊据原敕各有本利钱委所在刺史录录参军县令 纠勘兼差有行道僧人专勾当三年一替? 有唐一代政府吸收源自佛教具有救济贫苦职能的悲田坊派员管理整治 改 造丰富职能完善制度特别是在扶住孤寡疾弱的老人方面悲田养病坊发挥了 重要作用为许多流离失所无亲赡养的老人解决了生活之忧 2侍丁养老 所谓侍丁养老是指唐代由政府颁布法律诏令为满足一定条件的老年人分 配侍养专员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相当于国家雇请的专门服务员有关侍丁养 老的法规律令如下 按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户令云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丁一人九 十给二人百岁三人皆先尽子孙次取近亲皆先轻色无近亲外取白丁者 ? 人取家内中男者并听 天宝八载公元749年闰六月制其天下百姓丈 夫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宜各给中男一人充侍仍任自简择至八十以上 ? ? 依常式处分 侍丁依令免役唯输调及租 其侍丁孝假与免差科 ?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对于给丁侍养的老人需得满足 一定的年龄限制年龄越大的老人给丁的人数越多其次从开元二十五年公 元 737年到天宝八年给定奉养的老人的年龄起点降低了五到十岁自此后更 多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有丁奉养的优待再次给丁的人选并非任选而是由亲及 疏无近取远这样更便于彼此熟悉的家人对老人的照顾最后朝廷免除了侍丁 的税役之负得以使其全身心的照顾奉养老人 ? [宋]王溥《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中册第863页 ? [日]仁井田升著《唐令拾遗?户令第九》吉林长春出版社1989年上册第256页 ?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十《痊复救恤百姓僧尼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91页 ? [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七《食货七?丁中》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一册第155页 ? [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六十七《礼二十七?养老》第二册第1868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三》第69 页 ?[宋]王溥《唐会要》卷八十三《租税上》下册第1534 页 19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以上之措施颇具人性化尤其是对于广大的农村家庭由于他们本就地少家贫 家中人口忙于农计尚且不足怎有闲手顾及老弱给侍丁免役制度恰好满足了 乡村 庶民养老的需要使为数众多的农村老人晚年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3存留养亲 对于老年人来说如果子孙犯罪被判流死一旦判决生效刑罚执行那么 他们就有可能因近亲离身而陷入无人照养的孤苦困境面对亲人的分离老弱的困 境国法再一次对亲情做出了让步法律规定了存留养亲的制度以解决上述 问题 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家无期亲成丁者上请非 谋反以下内乱以上死罪而祖父母父母通曾高祖以来年八十以上 及笃疾据令应侍户内无期亲年二十一以上五十九以下者皆申刑部具状上 请听敕处分若敕许充侍家有期亲进丁及亲终更奏如元奉进止者不奏 家无期亲成丁者律意属在老疾人期亲其曾高于曾玄非期亲纵有亦合上 请 犯流罪者权留养亲谓非会赦犹流者犯流罪者虽是五流及十恶亦 得权留养亲会赦犹流者不在权留之例其权留者省司判听不须上请 即至配所应侍合居作者亦听亲终期年然后居作流人至配所亲老 疾应侍者并依侍法合居作者亦听亲终期年然后居作 若家有进丁及亲终期年者则从流计程会赦者依常例本为家无成丁 故许留侍若家有期亲进丁及亲终已经期年者并从流配之法计程会赦者一准 流人常例? 结合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发现第一对于死刑犯只要所犯非十恶 亲老又满足留养的条件而且户内无期亲年二十一以上五十九以下之人即可 上 请申请留养老人第二对于需要执行流刑的犯人若所犯非会赦犹流即便是 犯了十恶及五流的重罪仍可留养尊亲第三对于那些在流配地服刑的 人员如若居作期间亲老孤苦需侍可先返家养亲亲终再犯以尽其刑第四 留养期间亲老辞世则当配则配恢复刑罚 留养制度的最终实施是以亲子之间的照顾与赡养实现的但该项制度的的设置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三》第69 页 20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并非针对犯罪人本身而是为了犯人的直系亲属的生活有所保障留养制度的实质体 现为在国家刑罚的实现与犯人亲老尊长的生活保障之间发生冲突时国家对 后者 利益的让步 4非亲赡养 有些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自己没有子嗣法律允许这类人收养义子以使 其老有所养唐《户令》规定无子者听养同宗于昭穆相当者并且规定了 养子应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不养而去者将被判处徒刑诸养子所养父母无 子而舍去者徒二年若自生子及本生无子欲还者听之既蒙收养而辄 舍去徒二年若所养父母自生子及本生父母无子欲还本生者并听即两家并 皆无子去住亦任其情若养处自生子及虽无子不愿留养欲遣还本生者任其 ? 所养父母 另外唐律注意到老年女性的赡养问题对继母养母以及父亲的妾 的赡养亦有规定其嫡继慈母若养者与亲同嫡谓嫡母左传注云 元妃始嫡夫人庶子于之称嫡继母者谓嫡母或亡或出父再娶者为继母 慈母者依礼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为母子是名慈母非父命 者依礼服小功不同亲母若养者谓无儿养同宗之子者慈母以上但 论母若养者即并通父故加若字以别之并与亲同? 二赋役减免 赋税徭役历来是各朝百姓最为沉重的负担对于年老体弱需要他人照顾的老 龄人口来说缴税之困难更是甚于常人唐之前许多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对百 姓的横征暴敛以致民变丛生政权不保隋朝的亡国教训就是最好的例子于是 唐王朝的建立者吸收教训终结经验为大唐帝国设计了一套成熟的赋役体制 这 种税收制度颇被后世认可因为它与前代的诸王朝相比对百姓的征敛减轻了许 ? 多体现了一种为民置产 的精神其中对老弱鳏寡的照顾更是值得称道 唐之始时授人以口分世业田而取之以租庸调之法其用之也有节 凡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授田之制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户婚卷十二》第237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六》第136 页 ?钱穆《国史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10页 21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笃疾废疾 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 若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官不课 ? 租庸调制是一套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税收制度它把古代的粟米之征 布帛之征力役之征有机结合既分别列出又设定了三者间相互替代转化的办法 相对于汉朝晋朝甚至孟子推崇的什一而税的王者之政租庸调税制下的实际征税 比例只达到四十分之一这套制度确实可以称得上税目清晰且轻徭薄赋? 以此为基础建立起的整个社会经济体制为大唐王朝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全面发 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持从而实现了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的 开元盛世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农民特别是农村中的老年人确实可以享受到安居 乐业的幸福法律免除了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以及废疾鳏寡者的赋税义务并分配给 他们一定数量的永业田解决了生存的后顾之忧 唐朝中期以后由于时局的变化经济政策的导向出现转变体现了轻徭薄赋 精神的租庸调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两税制 ? 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自 ? 天宝以来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 至 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遣黜陟使按比诸 道丁产等级免鳏寡孤独不济者敢有加敛以枉法论? 两税制的推行满足了朝廷在面对混乱局面时大规模征调的需要合并了税 种但却扩大了收入加重了普通民众的负担相对于租庸调制而言确实是一 种退步但是在这种税制下政府依然考虑到了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给 予了一定程度的照顾鳏寡孤独者属于不能征敛的对象 三年节赏赐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的辉煌时期国力昌盛体制完备遇有年节喜庆之日或是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一 《志第四十一?食货一》第三册第1343 页 ?钱穆《国史大纲》第407页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食货二》第三册第1351 页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一 《志第四十一?食货一》第三册第1342 页 ?[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食货二》第三册第1351 页 22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改元大赦军功报捷等特殊的日子朝廷对民间老者给予物质赏赐也是政府在经 济上优待老年人的一种重要方式此举既体现了朝廷对尊老敬老风气的提倡 也为 许多老年人的生活解决了实际的困难这种赏赐在唐代十分普遍有记载于历史的 不计其数 太宗贞观三年 公元629年四月诏高年八十以上粟二石九十以上三石 百岁加绢二疋十月幸陇州诏岐陇二州八十以上赐物百岁以上尤加优恤六 年 公元632年三月幸九成宫八十以上赐粟帛十一年 公元637年正月宴 长安父老於玄武门赐以帛十三年 公元639年正月朝于献陵三原县人年八十 以上赐物有差十四年 公元640年正月幸魏王宅赐同里老人物有差十五年 公元641年正月如雒阳所过州赐高年帛十八年 公元644年正月癸卯将 以征高丽宴雍州父老百岁以上毡被袍各一帛十疋粟十石九十以上物五段 粟五石八十以上物三段粟一石二十年 公元646年幸并州引太原父老宴 之赐物有差 高宗永徽六年 公元655年十月立武氏为皇后赦天下八十以上老人各赐 粟二石帛三段百岁以上各赐粟五石帛十段显庆元年 公元656年正月辛 未立皇太子赦诸年八十以上各赐粟帛己卯宴京城老人八十以上赐物各有差 二年 公元657年二月幸雒阳父老百岁以上赐毡被一具袍一领丝绢十段 粟二十石仍遣使就家存问九十以上各赐丝绢五段十月幸郑州赐八十以上老 人粟帛有差闰十二月以驾幸东都诏所经处八十以上老人赐毡袍绵及粟有差 乾 封元年 公元666年正月改元诏诸老人八十以上者假授刺史司马量赐粟帛 总章二年 公元669年九月幸岐州赐高年衣服粟帛 玄宗开元三年 公元715年十月诏古者亲问百年义在养老其侍年老九 十以上并笃疾各赐物四段绵帛各一疋十一月亲祠南郊礼毕大赦诏百岁老人 赐帛五段粟五石县令至其家存问给付十三年 公元725年十月东巡至濮州 河南河北五百里内父老各赐帛二疋十一月封禅礼毕徐曹亳汴许仙豫等州父 老各 赐帛二疋十二月至东都京兆父老拜贺各赐帛以遣之十七年 公元729年 十一月诏诸州侍老百岁以上赐绵帛十段九十以上赐五段八十以上赐三段二 十年 公元732年十月祠后土毕诏天下侍老百岁以上赐粟五石八十以上三石 二十六年 公元738年七月册皇太子大赦诏天下侍老八十以上赐粟三石帛三 23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疋百岁以上赐粟五石绵帛五段并假板授天宝三载 公元744年年十二月 祀九宫贵神礼毕诏天下侍老百岁以上赐绵帛五段粟三石八十以上三段粟二 石六载 公元747年正月亲祠南郊礼毕诏天下侍老百年以上赐绵帛五段粟 三石八十以上绵帛三段粟二石仍令长官存问 肃宗至德元年 公元756年即位于灵武诏曰天下耆寿各赐物五段侍老板 授太守县令仍各赐物五段二年 公元757年十二月赦诏天下侍老八十以上板 授有差并赐绯鱼袋授太守县令 德宗兴元元年 公元784年六月发兴元诏本府耆老与板授本县令仍赐绯 顺宗即位初大赦百姓九十以上板授及赐各有差仍令官吏就家存问 宪宗元和元年 公元806年正月诏天下百姓高年赐米帛羊酒十四年七月 册尊号大赦委中书门下选黜陟使分巡天下百姓高年者颁赐有差 穆宗元和十五年 公元820年正月即位十一月令郑覃往镇州宣慰其四州 之 内有高年不能自存者就给粟帛长庆元年正月郊祀礼毕赦制天下百姓高年者 赐粟及绵绢有差? 以上是从《册府元龟》中节录的有关唐代帝王对老者赏赐的一部分内容从中 我们可以发现总的来说唐代对老年人的物质赏赐还是比较频繁的尤其是唐中前 期政局稳定经济繁荣的时期虽然赏赐的起因大多是出于政治原因比如改元册 立大赦等等但从实际效果上看广大的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活较贫困的高 年老者确实从中获得了实惠从很多的记载上看朝廷要求地方官员亲自将物品送 的高年老者家中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的礼遇对老年人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抚 慰 三家长特权 年长者在家族中一般都处于尊长的地位为人父祖守业持家法律为贯彻尊 老敬老的风尚保障家长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与特权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首先树立家长的权威以法律的名义维护尊老在家族中的尊严和体面使幼小望而 敬畏不敢造次反过来如有子孙卑幼不明伦常违背纲纪犯上逆行则重罚 遇之不姑不纵以明国法警戒他人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十五《帝王部?养老》第一册第617-621 页 24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一家长权威 中国的家族是父权家长制的父祖是统治的首脑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他们手中 家族中所有的人口包括他的妻妾子孙和他们的妻妾未婚的女儿孙女同居的 旁系卑亲属以及家族中的奴婢都是在他的权力之下经济权法律权宗教全 都在他的手里同时由于法律对其统治权的承认和支持他的权力更不可撼 ? 摇了 唐时国家法律对于父祖家长权威的确认与维护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人格控制 一家之中总有一个辈高年长的男性老者作为家长作为家庭统治的首脑享 有最高的权力子孙的言行举动婚媒嫁娶全部取决于他的决断即便是晚辈已经 成年仍不能取得完整独立的人格享有自由的意志 在子孙行为失度有违家长意愿时家长拥有对其身体的惩戒权力纵然是因此 而杀伤卑幼国家对尊老的处罚亦轻于凡人间的杀伤若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 父母殴杀者徒一年半以刃杀者徒二年故杀者各加一等即嫡继慈 ? 养杀者又加一等过失杀者各勿论 国家法律承认家长的惩戒权同时赋予家 长将违犯教令的子孙送交官府惩办的送惩权甚至连剥夺生命权这样的核心刑罚权 力也在一定程度内为家长的权威让步 至于婚姻的缔结则更是反映了家长的权威直系男系尊亲拥有绝对的主婚权 他可以命令其子孙与他认为适当的任何人缔结婚姻卑幼的意志在此不起任何作用 家长的这种特权也是由法律明定的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 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 2财产独掌 年长位尊的家长是家庭的绝对权威自然对于家庭的一切财产享有至高无上且 独一无二的处分权利子孙不得私自动用家中的财物诸同居卑幼私辄用财者 十疋笞十十疋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 ? 三等 哪怕是子孙已经成年置业法律亦不允许其拥有自己的财产诸祖父母父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2007 年9 月第5-6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斗讼卷二十二》第414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户婚卷第十四》第267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户婚卷十二》第241 页 25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别籍异财不相须 若是父母尚在而欲分 家析财则更是法律不可能容忍百姓有事亲不孝别籍异财玷污风俗亏败名教 ? 先决六十配隶碛西有官品者禁身闻奏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子孙的身体 也可以认为是家长财产权的客体诸多父母将儿女出卖典质为奴的事实不正印证了 这一点吗 3容隐尊长 家长位尊权重晚辈不得轻易冒犯即便是尊长有违法行为只要所犯不是十 ? 恶重罪 子孙也是不能向官府检举告发的相反为亲者讳为尊者隐乃是卑幼的义 务皇权国法尚且为孝道而屈身家长之权威岂容丝毫之动摇 唐律明确规定了亲属间容隐的范围和条件免除了应当承担容隐义务的子孙的 作证义务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 ? 妻有罪相为隐即漏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 其于律得兼容隐及年八十 ? 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减罪人罪三等 单从上面的规定 看似乎亲属间互有容隐之责不能明显的发现卑幼对尊长有何需要特别敬畏之处 其实不然如果子孙违反荣隐的要求主动告发有罪的尊长那么法律对他的惩处 将比尊长实施相同的行为时重得多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父为子天有隐无 ? 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 诸 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其告事重者减所告 ? 罪一等所犯虽不合论告之者犹坐 诸告缌麻小功卑幼虽得实杖八十 ? 大功以上递减一等 尊卑之间差异一目了然法律之尊抑的倾向不言自明 4举家奉养 家中老者的权威地位体现在其对家庭事务的管理对子女人身的控制以及儿孙 对父祖的容隐同时也体现在子孙对他们奉养与孝敬在正常的家庭结构中儿女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户婚卷十二》第236 页 ?[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十九《帝王部?兴教化》第一册第663 页 ?参见《唐律疏议 ?名例卷六》谋反谋大逆谋叛此等三事并不得相隐故不用相隐之律各从本条科 断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六》第130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断狱卷二十九》第550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斗讼卷二十三》第432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斗讼卷二十四》第435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斗讼卷二十四》第436 页 26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自然是赡养侍奉老人的首要人选孝敬自己的直系尊长是责无旁贷的义务但是有 时家庭遭遇变故亲子不能共居生活时众多其他晚辈亲属就需要承担奉养老人的 责任这便使得那些儿女不在或是因其他原因沦为孤寡的老人免于陷入无人照料的 困境正式的律条规定中虽然没有直接列出这种旁系卑亲属的奉养义务但是在诸 多散见于各种史料文献中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这种举家奉养亲属互 助的首肯与提倡 高宗朝工部尚书刘审礼少丧母为祖母元氏所养元氏有疾审礼亲尝药膳 ? 事母亦以孝闻 天佑年间崔彖为左拾遗充史馆进状以堂叔母在孟州济源私庄 累月抱疾加甚无兄弟可以奉养强近可以告投兼以年将七旬地绝百里阙亲 药膳命迫晓夕今欲暂乞假躬往侍疾粗展劬劳免违教义稍获痊损奔赴阙 ? 廷敕旨宜依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 县李氏未有子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 嫁以养其姊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 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不管是朝廷高官还是布衣民妇在自己的叔伯兄姊等非直系尊长伶仃孤苦时都能 做到侍奉供养视如己亲众多晚辈亲属共同担负起了敬养老人的责任 二严惩不孝 法律从正面规定了老者在家族中的权力与地位明确了子孙供养与孝敬的义务 同时法律也对可能出现的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预设了相应的制裁严惩不孝以 使家长的特权落到实处 在整个唐律中最为恶劣的犯罪当属十恶之罪十恶是唐律在北齐律重 罪十条的基础上对隋律进行改动而继承下来的十恶的规定位于名例篇第一 卷的显目位置与其相配的都是比较严厉的刑罚而且一般的减免赦赎都将 十恶排除在外上述这些严格的举措彰示出帝国法律对于这十种行为的极度 ? 厌恶与排斥因而特别强调以戒民众 十恶之中涉及卑幼对尊长犯罪的主要 ? [唐]刘肃撰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大唐新语》卷五《孝行第十一》第一册第80页 ?[宋]王钦若等编修《册府元龟》卷七百五十六 《总录部?孝第六》第十 册第8998-8999 页 ?[后晋]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三《列传第一百四十三?烈女》第十六册第5144-5145 页 ?参见《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其数甚恶 者事类有十故称十恶 27 烟 台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是恶逆与不孝两条 名例篇中详细解释了它们的含义包括的内容律文 后面的具体篇目列出了相应的处罚现就其中之一二细述如下 1恶逆难容 所谓恶逆即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 ? 夫夫之祖父母父母殴谓殴击谋谓谋计 生养父母义重恩深殴击 谋杀弃绝人伦天理不赦国法难容故疏议中曰父母之恩昊天罔极嗣续 妣祖承奉不轻枭镜其心爱敬同尽五服至亲自相屠戮穷恶尽逆绝弃人 ? 理 对于这种禽兽不如的行为自然决不能轻纵诸詈祖父母父母者绞殴 ? 者斩过失杀者流三千里伤者徒三年 此刑罚不可谓不重尤其是相较 于父母对子女的伤害量刑悬殊甚大法律之所以这般规定意图在于表达这样 一 个理念父母的身体是绝对不可侵犯的以重罚打击对父母的人身侵犯对可能 发 生的遗弃虐待的情况也是一种预警 2供养勿缺 十恶之第七不孝罪中规定礼云孝子之养亲也乐其心不违其志 ? 以其饮食而忠养之其有堪供而阙者祖父母父母告乃坐 《斗讼》篇中规定 了相应的处罚诸子孙违犯教令及供养有阙者徒二年谓可从而违堪供而阙者 ? 须祖父母父母告乃坐 至于供养的标准解释的也很明白及供养有阙者 ? 礼云七十二膳八十常珍之类家道堪供而故有阙者各徒二年 当然 所谓二膳常珍之类并不一定非要按周礼的要求恪守无差这一规定的意图乃 是让晚辈承担起日常供养老人衣食起居义务使老者老有所养不至因劳动能力的丧 失而失去了生存的权利结合前文提到的对父母尚在而子女别籍异财的限制这些规 定都是为了保障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在唐代那样一个社会保 障与公力救济尚不发达的时代家庭养老措施的完善对老年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参见《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 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第6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第6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斗讼卷二十二》第414 页 ?[唐]长孙无忌等撰刘俊文点校《唐律疏议 ?名例卷一》第6 页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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