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
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
格
2004年4月
第16卷第2期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ofHunanPublicSecurityCollege
Apr.2OO4
V01.16No.2
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
刘忠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006)
摘要:在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中强调证据规格,有利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开展,
有利于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包括
主体
方面的证据,主观方面的证据,虚开方面的证据,接受虚开方面的证据以及其他方面的证据.
关键词:涉税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证据规格
中图分类号:D924.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575(20o4)o42—03
一
,在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中强调证据规格的现实
意义
(一)有利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开展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证据适用上增强了制
约性,提高了对收集,使用证据的要求.强调证据规
格,统一对证据的适用
,可以有效地防止在侦查
阶段收集,调取,适用证据上的”证据不足,案件难
定”,”贻误时机,证据难查”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证据
规格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做到稳,准,狠地打击涉税犯
罪分子,推动反腐败斗争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深入
开展.
(二)有利于提高民警业务素质
在涉税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是适用证
据规格的主体.在没有证据规格标准及行为
约
束的情况下,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往往出现认识,使
用证据上的”差异性”,”主观性”,”盲目性”等问题.
统一证据规格,可以规范民警适用证据的行为,提高
民警的业务素质.证据规格不仅对民警具有工具和
指南的作用,同时也是民警自我检查,衡量,约束适用
证据完整性的”尺子”.
(三)有利于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这里所说的执法水平是从宏观意义上讲的,是指
“办案效率快,办案质量高,办案社会效果好”的总称.
有了证据规格,就有助于克服收集证据过程中的盲目
性,增强目的性,提高有效性,及时侦破案件,准确认
定犯罪事实.同时,一些社会危害大,影响大,群众意
见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在证据规格的指导下得以及时
侦破,能够有效地消除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达到
惩治犯罪,警戒,教育群众,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
目的.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证据规格的
构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证据规格包括
如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方面的证据
这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情况,具体包
括:1.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享受税收减免
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银行帐
号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等.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法定代表
人,实际投资者,实际经营决策者,财务主管,财务会
计人员,业务人员等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
底卡,工作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3.已核实的
单位基本情况,即由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有关公司
企业是否存在,是否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是
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正在经营或者已倒闭等
方面情况的证明.
若犯罪嫌疑人为自然人的,证据应当包括户口
簿,居民身份证,户口底卡,工作证,护照或者其他有
效证件等.
(二)主观方面的证据
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
具有虚开,接受虚开或者介绍虚开发票的故意的
证据.
(三)虚开方面的证据
对于虚开方面的证据,可以到涉嫌虚开发票的单
位调查取证,具体内容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购
收稿日期:2OO4—02—12
作者简介:刘忠(1970一),男,湖南邵阳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讲师,主要从事经济
犯罪侦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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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要全面核实并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用,存
等情况;2.涉嫌虚开的发票的记账联,存根联.要核
查其真实性,即核实填开内容,数额与涉嫌虚开的发
票联,抵扣联是否一致,是否为”阴阳票”,”大头小尾”
票等;3.核实涉嫌虚开发票是否在经营范围内填开;
4.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要进行账,证,票相互
比对;5.纳税申报及已实际缴纳税款资料.要核实
涉嫌虚开的发票是否存在对应的进项发票,并核实其
真伪.如果有对应的进项发票,核实是否已申报纳
税;如果没有对应的进项发票或者是伪造的进项发
票,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6.相关货物销售
.要
核实是否存在与涉嫌虚开发票对应的交易,内容是否
一
致;7.资金来源明细账,现金存款明细账,银行存
款明细账,现金收款或者银行收款凭据等.要核查与
涉嫌虚开的发票对应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资金流,
票流是否一致;8.货物出库单据及调取库存商品明
细账.要核实实际库存,查明是否实际出库,是否与
发票内容一致;9.相关货物运输凭证,包括
,
运输费用支出凭证,运输发票等.要核查是否存在相
关货物流通,与涉嫌虚开的发票内容是否一致,票流,
物流是否一致;10.到涉嫌虚开发票单位的生产经营
场所调查其实际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及经营状况,综
合判断是否与涉嫌虚开的发票反映的生产能力相符
合,并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通过以上各
项查证,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开票,发货,收款是否一
致,即票流,物流,资金流是否完全一致;l1.犯罪嫌
疑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包括法定代表人,会计,出
纳,业务经办人,仓库管理员,运输人员等的证言.主
要内容为:(1)查清虚开发票的策划者和策划过程,包
括受票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如何结识受票单位
(个人)的情况,是否有中间人及其基本情况,虚开发
票的动机,决策过程及参与人员,与受票单位(个人),
中间人等的协商过程及具体内容;(2)填开及交接过
程,包括时间,地点,情节及当事人等;(3)收取虚开发
票”开票费”的情况,包括是否收取”开票费”,开票前
如何协商确定获利分配数额或比例,开票方,中间人
分配比例,受票方实际支付数量,支付方式(现金,汇
票等),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地点,资金流向,实
际交接现金或票据的双方当事人,资金使用情况等;
(4)税务机关有无定额,定比例”包税”行为等.
对于虚开方面的证据,也可以到涉嫌虚开发票单
位的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取证,具体内容包括:1.如果
涉嫌虚开发票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由税务机
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审批表及批准
文件;2.涉嫌虚开发票单位发票的领,用,存登记簿
或者台帐.要与涉嫌虚开单位的发票登记,使用情况
进行比对,如果不一致,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3.涉
嫌虚开发票单位的纳税申报及实际缴纳税款资料,特
别是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统计表;4.涉嫌虚开发票
的函调情况,包括发函,回函及登记台帐等;5.税务
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收缴款书和调账记录
等;6.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无对应的进项发票,
是否已进行了抵扣,要请税务机关出具证明,并说明
原因.
对于虚开方面的证据,还可以到涉嫌犯罪企业的
开户银行调查取证,提取银行资金收款单据,核查票,
货,款是否一致.
(四)接受虚开方面的证据
对于接受虚开方面的证据,可以到涉嫌接受虚开
发票的单位调查取证,具体内容包括:1.涉嫌虚开发
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要核查其真实性;2.相关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要进行账,证,票相互比对;3.纳
税申报及实际缴纳税款资料.要核实涉嫌虚开的发
票是否已作进项抵扣;4.相关货物购销合同.要核
实是否存在与涉嫌接收虚开发票对应的交易,内容是
否一致;5.资金支付明细账,现金存款明细账,银行
存款明细账,现金付款或者银行付款单据.要核实与
涉嫌接收虚开发票对应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资金
流,票流是否一致;6.货物入库单据,调取库存商品
明细账.要核实实际库存,查明是否实际入库,是否
与发票内容一致;7.相关货物运输凭证,包括运输合
同,运输费用支出凭证,运输发票等.要核查是否存
在相关货物的流通,是否与涉嫌接收虚开发票内容一
致,票流,货流是否一致;通过以上各项查证,进行综
合判断,确定接收发票,接收货物,支出款项是否一
致,即票流,物流,资金流是否完全一致;8.犯罪嫌疑
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包括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
业务经办人,仓库管理员,运输人员等的证言.主要
内容如下:(1)接受虚开发票的策划者和策划过程,包
括开票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如何认识开票单位
(个人)的情况,是否有中间人及其基本情况,接受虚
开发票的动机,决策过程及参与人员,与开票单位(个
人),中间人等的协商过程及具体内容;(2)填开及交
接过程,包括时间,地点,情节,现场当事人等;(3)支
付虚开发票”开票费”情况,包括是否已支付”开票
费”,开票前如何协商确定获利分配数额或比例,开票
方,中间人分配比例,受票方实际支付数额,支付方式
(现金,汇票等),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地点,资金
流向,实际交接现金或者票据的双方当事人,资金使
用情况等.
对于接受虚开方面的证据,也可以到涉嫌接受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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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取证,具体内容包
括:1.如果涉嫌接受虚开发票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的,由税务机关提供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审批
表及批准文件;2.涉嫌接收虚开发票单位的纳税申
报及实际缴纳税款资料;3.涉嫌虚开发票的函调情
况,包括发函,回函等;4.涉嫌虚开发票是否已被抵
扣及抵扣税额,要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并说明原因;
5.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
书,税收缴款书等.
对于接受虚开方面的证据,还可以到涉嫌接受虚
开发票单位的开户银行调查取证,提取银行资金付款
单据,核查票,货,款是否一致.
(五)其他方面的证据
其他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
1.对于介绍虚开发票的,除收集上述虚开方和
接受虚开方的证据外,还应收集介绍方的有关证据,
如介绍方的主观故意,介绍虚开的经过,结果,因介绍
虚开而获得的非法收人等.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的认定,可以根据案件
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收集涉案虚开
发票”开票方”的准购证,梳理,核实其购,用,存情况,
根据涉案发票票号,票段等判断其是否为”开票方”依
法从税务机关领购并由”开票方”依法开据等情况,从
而证实涉案发票的真伪;(2)由发放发票的主管税务机
关认定,并出具结论;(3)由造币公司,发票印制单位鉴
定,并出具结论;(4)由刑事司法鉴定机构对有关印章,
笔迹,发票纸张质地等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侦查中收集证
据的基本要求
公安机关的税侦部门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收集,调取,审查,判断证据.对于书证应当收
集,调取原始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
,以及
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
他纳税申报资料等书证,如有说明材料的,应一并调
取.公安机关税侦部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对案件
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聘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鉴定机
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本辖区内确定若干鉴
定机构承担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的鉴定工作.经
税务机关书面确定具有稽查专业知识的税务机关工
人员可以对”应纳税款”等税收征管的专门性问题进
行鉴定.其他方面遵照刑诉法的规定进行.
三,结语
经济犯罪诉讼证据制度,作为我国刑诉法典的重
要内容,在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提请
逮捕,侦查终结等环节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
我国的经济犯罪诉讼证据适用实践中,因证据不足而
导致的案件难定,因贻误时机而导致的证据难查,因
遗弃丢失而导致的证据难补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影响
和阻碍了经济犯罪诉讼证据作用的发挥,这已引起越
来越多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注意和重视.刑事证据
的适用现状表明.实行证据规格势在必行.
OnEvidenceSpecificationoftheCrimeofWritingoutFalsely
SpecialInvoicesofIncreasingTaxes
L/UZhong
(HunanPublicSecurityCollege,Changsha,410006,Hunan,China)
Abstract:Emphasizingtheevidencespecificationincrimeabouttaxisfavorabletostruggleagainstcorru
ptionand
encouragehonesty,attackthedevelopmentoftheeconomiccriminalactivity,helptoimprovepolice’Spr
ofessionalquail—
ficatiom,andalsoimprovewholecompetenceofenforcinglawatthesametime.Thentheevidencespecif
icationofthe
crimeofwritingoutfalselyspecialinvoicesofincreasingtaxesincludestheevidenceofthemainpart,subj
ect,falsely
writing,acceptingtheinvoicesandothers.
Keywords:thecri/n~ofwritingoutfalselyspecialinvoicesofincreasingtaxes;theevidencespecificatio
n
(责任编辑:欧阳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