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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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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东莞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 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采 购 人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 年 十一 月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东莞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东莞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 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采 购 人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 年 十一 月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4 一、投标邀请函 ..................................................................................................................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说 明 .......................................................................................................................... 8 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 8 2. 定义 ...................................................................................................................... 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8 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 9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9 6. 知识产权 ............................................................................................................... 9 7. 投标费用 ............................................................................................................. 10 二、招标文件 .................................................................................................................... 10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0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2. 投标文件编制 .......................................................................................................11 13. 投标报价说明 .......................................................................................................11 14. 投标有效期 ......................................................................................................... 12 15. 投标保证金 ......................................................................................................... 12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4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4 18. 投标截止期 ......................................................................................................... 14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 14 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14 五、开标与评标 ................................................................................................................ 15 21. 开标 .................................................................................................................... 15 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15 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 15 24. 投标文件的评审 .................................................................................................. 16 25. 纪律和保密事项 .................................................................................................. 22 六、授予合同 .................................................................................................................... 22 2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22 27. 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 .................................................................................... 23 28. 合同签订 ............................................................................................................. 24 第 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七、询问或质疑 ................................................................................................................ 24 29. 询问 .................................................................................................................... 24 30. 质疑 .................................................................................................................... 24 八、其他 ........................................................................................................................... 25 31. 中标服务费 ......................................................................................................... 25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25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6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板........................................................................................................ 3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1 一、报价文件格式 ......................................................................................................... 42 附件1. 报价总#表格#式 ................................................................................................... 43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 44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 45 ................................................................................ 61 三、唱标信封 ................................ 四、投标保证金说明 ...................................................................................................... 62 第 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 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一、投标邀请函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2、 采购编号: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 3、 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完成期 质保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系统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项目验收合格1 建设工程并交付使用 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后一年 详细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 11月 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1月 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3.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第 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 四、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2 月12 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 月12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7室。 4、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 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传 真:0769,22889228 报名、保证金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016033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第 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 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 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 性机构。 2.6. 日期:指公历日。 2.7. 时间:指北京时间。 2.8.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 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定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 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4.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4.2.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 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 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货物,并满 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提 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 5.2. 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 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5.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 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 的检验。 5.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5.5. 货物验收。 5.5.1.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 5.5.2. 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 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 验收。 5.5.3. 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 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6. 知识产权 6.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6.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6.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第 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 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 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 8.1.1. 投标邀请函; 8.1.2. 投标人须知; 8.1.3. 用户需求书; 8.1.4.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8.1.5. 投标文件格式; 8.1.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更变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9.3.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 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 1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 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 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 价格文件 1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1.3.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11.2.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 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 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 责任。 13. 投标报价说明 1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9628.03元,投标人报价超出财政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3. 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 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 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13.4. 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 价不固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3.7. 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第 1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 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 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 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 的金额: 包号 包组内容 保证金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20,000.00 包A 建设项目 人民币贰万元整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 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5.3.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3.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5.3.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5.3.3. 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15.4.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 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5.5.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5.5.1.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3100 1019 0010 0483 95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15.5.2.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本项目开 标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15.5.3. 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 1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15.5.4.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15.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7.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5.8.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6.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1 正本 (内附电子光盘)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注: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五套 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 件,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所有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 16.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 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 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 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 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 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或U盘上注明投标 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 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 16.5. 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 1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 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公章。 17.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 收 件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 ? 2017 年 12月12 日 10时 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唱标信封等)。 17.3. 投标样品(如有):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 少用外包装,但须在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按17.2款要求标记。 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6款和第17.1,17.3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 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 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投标截止期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 1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 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 加。 21.2. 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 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1.3.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3.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 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1.3.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 2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 文件退回: 22.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2.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2.1.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 23.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1. 评标委员会 第 1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23.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 选人。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投标人。 23.1.3. 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23.1.3.1. 三年内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 23.1.3.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23.1.3.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23.1.3.4. 就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 2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3.2.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 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23.2.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3. 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 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 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然后, 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数)。 23.2.4. 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24. 投标文件的评审 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4.1.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津法 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未通过 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4.1.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 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24.1.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总价超出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投标文件份数不足; 第 1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6)投标有效期及项目完成期限不符合要求; 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带“?”号要求的内容; 8)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9)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 投标价格的核准 24.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3.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4.3.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须知24.2.2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24.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4.1. 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 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24.4.2. 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 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24.4.3. 价格评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 如下: 第 1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投标报价得分, (Y/X)×30%×100 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 Y: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4.4.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4.4.4.1.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 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4.4.4.2.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第 1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4.4.4.3. 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投 标报价×6%。 24.4.4.4.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 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24.4.4.3条规定给予 其价格扣除。 24.4.5. 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满分30分) (2)商务部分(满分25分) (3)技术部分(满分45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3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1 价格 30分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商务评分(25分) ? 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 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1分,无得0分; ? 具有由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许可范围:)的得1分,无得0分; 公司实力 ? 连续3年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2 17分 和资质 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得1分, 连续3年以 上每增加1年加0.5分,本项最高4分; ? 具有由工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 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贰级或 以上得2分,叁级1分,叁级以下得0.5分,无得0 分; 第 1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壹级得5分,贰级得2分,叁级得1分, 无得0分; ?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专项资质:甲级得4分,乙级得2分,丙级得1分, 无不得分; (以上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2014年至今投标人已完成的智能化同类业绩,单项合 同金额500万(含500万)或以上的项目每个得1.5 分;单项合同金额小于500万大于或等于200万的项 目每个得1分;单项合同金额小于200万大于或等于 100万的项目每个得0.5分;单项合同金额小于100 3 同类项目经验 6分 万大于或等于50万的项目每个得0.2分;本项最高得 3分。(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没 有不得分) ? 投标人承担过的相关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3 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奖项的,得1分,无不得 分。(须提供相关奖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在东莞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广东省(非东莞地区)以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1分,其它为0.5分,以上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分4 售后服务 2分 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或者其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售后服务外包) 技术评分(45分) ? 投标人对用户中心机房最新的UPS配电系统有充分的 认识、熟悉和深刻理解的,能提供准确的用户中心机 房最新的UPS配电系统图的,得3分; ? 投标人对用户中心机房最新的UPS配电系统有理解和对用户中心机认识但不充分,能描绘出部分用户中心机房最新的UPS房现有UPS供5 3分 配电系统图的,得2分; 电系统的熟悉? 投标人对用户中心机房现有UPS配电系统认识较差不和理解 了解用户需求,不能提供用户中心机房最新的UPS配 电系统图的,得1分。 ? 投标人对用户中心机房现有UPS配电系统理解错误完 全偏离用户需求或未提供理解方案的不得分。 第 2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投标人根据对用户现有的机房环境、UPS供电系统的熟悉和本次项目的整体的理解,针对用户中心机房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科学的,具体详细的中心机房建设电缆桥架、母线槽、200KVA UPS设备和两台80KVA UPS电池组的安装施工图。 ? 能提供合理的,科学的,具体详细的中心机房建设电 整体方案 缆桥架、母线槽、200KVA UPS设备和两台80KVA UPS6 5分 响应情况 电池组的安装施工图的。优得5分; ? 能提供一般的中心机房建设电缆桥架、母线槽、200KVA UPS设备和两台80KVA UPS电池组的安装施工图的。 良得3分; ? 提供的中心机房建设电缆桥架、母线槽、200KVA UPS 设备和两台80KVA UPS电池组的安装施工图较差,或 不能提供的。差得1分; 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性能要求满足性,对照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性能要求,完全满足的得6分,带“?”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每项“?”不满 ATS 16A电源转足的扣2分,其他每项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扣1分, 7 换开关性能要6分 最低得0分。 求满足性 (以上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公开的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或技术手册),并根据每项技术指标的满足情况逐条指出在该证明材料的出处。如不能提供公开的证明材料,则视为不满足。) ? 拟投入人员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配电),每名得5分, 最高10分; ? 拟投入人员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 机应用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每名得3分,最高得6分; ? 拟投入人员具备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 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的,每名得2分,最高2拟投入本项目8 28分 分; 的技术力量 ? 拟投入人员持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 电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名得2分,最高得8分; ? 拟投入人员持有UPS厂家的UPS认证工程师的,每名 得2分,最高2分; (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最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第 2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向用户提供科学的、完善的、合理的、和优秀的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方案,包括维护服务承诺、服务能力、保证措施等,并对9 3分 及培训 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实用性等方面综合评分,优得3 分,良得2分,差得0.5分。 24.5.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5.1.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 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24.6. 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5. 纪律和保密事项 25.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 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 情况。 25.2.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 的其他人透露。 25.3.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 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 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5.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 公平竞争原则。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5.5. 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六、授予合同 26.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6.1.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东 莞市政府采购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发布公告。 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2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27. 履约保证金(如有要求) 27.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 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中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 中标通知书编号。 27.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7.2.1. 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 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 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 天内继续有效。 27.2.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 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5号)和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以 及《东莞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实施办法》(东财[2014]328)规定,各投标人可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前往与东莞市财政局签订合作框架的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进行 融资贷款或信用担保。东莞市政府采购融资业务合作协议银行机构或担保机构名单 联系方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网址) 27.2.3. 采用保证金(银行转帐、电汇)方式: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履约保证金账户采购人另 行通知,到期后无息退还。 27.3. 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注明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编号)或履约保函(采购人 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 构。 27.4. 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 金的申请(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 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 续。 2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27.5.1. 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7.5.2. 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 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第 2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28. 合同签订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除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中标人不能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28.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8.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5.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副本交至广东和盛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备案。 28.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7.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 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七、询问或质疑 29. 询问 29.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 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 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 质疑 3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 (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疑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 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 30.2.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 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提出质疑。 30.3.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 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第 2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八、其他 31. 中标服务费 31.1. 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31.2. 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 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费率表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31.3. 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31.4. 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31.5. 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 户 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 号:9550 8802 0474 2200 188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2.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第 2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 2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1 合格投标人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2 供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工程并交付使用。 3 供货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 项目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 ? 项目及货物在安装、调试完毕初验合格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 价的45%。 4 付款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 剩余5%在一年质保期后再支付。 5 质保期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 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的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 试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 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 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6 报价内容 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 中标人中标后需支付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系统建设项目设计费和造价费用,设计费为中标价的5%,造价 费用为中标价的0.4% 7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8 ?重要要求 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第 2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 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产品是厂家的 正规产品及保证招标人采购之货物和服务能够同时享受制造商 提供的原厂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自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提供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设备 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 公章)。如虚假承诺或不能提供的,按取消中标资格处理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中心机房于2008年建成,机房面积约327平方米。从2008年建成运行至今,我局信息化建设经历了8年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中心机房从原来不太多的网络设备,到现在几乎放满所有机房空间,机房内摆放着,服务器,小型机,大存储设备,IBM服务,核心交换机、核心路由器,核心防火墙、核心防病毒等各种大型小型的非常重要设备,并通过这一系列的网络设备构成一个完整的庞大的社会保障业务系统,为全市各项社保业务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任何的相关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都会造成部分社保业务系统或整个社保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影响全市人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给全市人民的生活、工作、医疗等带来不便。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中心机房承载东莞社保的核心业务,重要性高,不允许业务中断。因此为确保东莞市社保系统可靠、安全、无故障的正常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7*24小时方便快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在异常故障和正常维护情况下,确保中心机房的各项业务系统正常工作,核心业务不受影响。东莞市社保局计划根据TIA942标准的Tier4标准建设市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式热备份供电系统,将两组UPS输出分两个单独回路分别布设到负载端,使数据中心供电可靠性要求99.99999,以上。 二、项目建设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 , 《供配电系统》(GB50052-1995) ,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行业标准、规范 ,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1-2000)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40-2005)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T 5098-2005)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 2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企业标准、规范 , 《中国电信IDC产品规范》(试行) , 《中国电信数据中心机房电源、空调环境设计规范》(暂行) , 《中国电信灾备中心机房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外标准、规范 《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TIA-942) 2005.04 — 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 — 美国电信产业协会(TIA)、TIA技术工程委员会(TR42) 三、中心机房双回路动力供电系统建设要求 机房的供电电源技术指标应按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中的规定按A级执行。同时考虑到计算机系统的扩展、升级等可能性,预留备用容量。机房的供电系统应为双回路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具体电源参数如下表: 级 别 项目 A级 稳态电压偏移范围,,-5,,5 稳态频率偏移范围,Hz -0.2,,0.2 电压波形畸变率,,5 允许断电持续时间,ms0,<4 1. 现有一组UPS动力供电系统作为中心机房的第一回路动力系统(已建设好的)。 2. 考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未来业务的发展,并由此带来中心机房网络设备的增加和用 电的增加。增加一路供电系统(电路)向中心机房(在办公大楼4层)提供电力(简 称第二回路动力系统),即本次项目要建设的标的,实现中心机房双回路供电。 3. 本次建设的第二回路动力系统由新进200KVA UPS主机及电池组(200KVA UPS主机 及电池组另外新购,不在本项目内)、相关电路和相关电气设备组成。 4. 配电柜应配有电流表、电压表、电源指示灯、防护等级应达到规范要求。 5. 四楼中心机房第二回路动力系统UPS电由新进200KVA UPS提供,并由UPS机房配 电箱引入,电缆规格均为2条4*120+1*70,需敷设新桥架等。 6. UPS机房总进线:由大楼一层配电房总电箱引入: 阻燃电缆2条4*120+1*70,需敷 设新桥架等。 7. 中心机房供配电系统 1) UPS配电柜2个(配不少于400A/3P AC开关2个,100A/3P AC开关9个,125A/3P AC开关用3个),要求配置承重钢架,确保满足承重要求,空气开关采用同 一厂家品牌,选用知名品牌。 2) 新进的200KVA UPS从市电配电引入进线,然后从200KVA UPS输出配电柜后引 一组线至中心机房UPS配电柜,每个机柜配置两组单独UPS回路电源(含现有 第 2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的一组UPS电源),另非规则设备区需设三相线到相应的机柜。低压配电线全 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塑料铜芯电缆电线,从UPS配电柜 配电线至每一排机柜(1-9排普通机柜)路线缆直径不小于25平方毫米(采 用三相五线制),服务器等重要机柜排(10-12排服务器机柜)不少于35平 方毫米(采用三相五线制)。 3) 中心机房共12排机柜,每排机柜的UPS供电线路采用母线方式,配置不少于 160安铜母线直身段(长度根据用户实际需求计算),250安铜母线终端式电 缆馈电箱不少于12个,为每个机柜配置不少于1个的32A插接箱,并根据用 户实际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母线端封、盖板、断路器和相关配件,确保供电系 统能正常使用。 4) 配置45个PDU,单相32A/12位(2位16A,10位10A),输入端带防水插座接 口(含6mm2连线2米)。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调整、拆除或整合现有机柜供电, 实现每个机柜采用双回路供电,产品选用知名品牌。 5) 配不少于45个32A/220V防水插座(含2米ZR-RVV3*6长线),产品选用知名 品牌。 6) 配置37台 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根据用户需要配置相应的输出 输入连接线。选用知名品牌。 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性能要求: a) 额定电流16A,仅 1U机架安装高度; b) ?16A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标准切换时间?8ms,不会造成IT 类负载断电。既对负载可靠供电,同时又能保证双电源自动转换(切 换)开关在不同相切换时的安全性。 c) ?输入输出接口有IEC和国标两种选择; d) ?支持最多8个10A输出加一个16A输出; e) ?双电源自动转换(切换)开关有IEC网络版,IEC版,国标版三种 版本可供选择。 f) ?新型的LCD显示屏可以实现监测和基本配置功能; g) ?符合IEC/EN 62310-1, IEC/EN 60950-1标准 h) ?支持IPM/IPP集中监控软件,与虚拟化平台无缝集成。使用直观的 图形界面,可显示和控制整个供电系统。 i) ?从单独的局域网中的少量的 UPS和智能化配电设备( ATS)到国际 化企业范围的近千台关键供电系统的集中管理,均可使用 IPP/IPM 轻松实现。 j) 兼容所有主流虚拟化操作软件,其中包括 VMWare、Hyper-V、Citrix XenServer、RedHat KVM等。 7) 计算机主机、服务器等重要设备采用知名品牌防水插座,不少于15个32A/380 (含2米ZR-RVV5*6长线),均采用独立回路供电。 8) 本次工程是在现有中心机房进行施工升级,需对中心机房现有网络设备根据需 第 3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减小对中心机房的网络设备影响。 8. 机房管线工程:机房要求采用上走线方式,管线要求选用知名产品,规格:宽400MM。 9. 机房UPS工程 1) 本次项目新进1台200KVA UPS和160节电池(200KVA UPS和160节电池均为 另购)。 2) 本次项目包括对新进的1台200KVA UPS和160节电池的进行安装调试,保证 设备能正常使用。包含配置新的电池架(箱)、电池开关、开关箱、电池连接 线及安装需要的各种连接线缆、端接和配件等;为200KVA UPS主机配置 SNMP/WEB网络管理通讯模块一块。其中80节用于新购进200KVA UPS,另80 节用于现有的两台8KVA UPS设备(替换旧电池)。 3) 本次项目包括拆除现有两台80K UPS主机连接的电池组、电池线、配线和吊架 等相关配件,用新购进的80节电池替换现有的两台80K UPS主机连接的电池 组,并合理整规划和调整现有两台80KVA UPS电池组,为安装新进的200KVA UPS 设备腾出空间,要求为新配置的两台80KVA UPS电池组配置新电缆、电池架 (箱)、连接线等需要的相应配件,原80K UPS电池开关保留使用。安装调试 完成后两台80K UPS达可用状态。 4) 本次项目要建设的第二回路动力系统,包括:从东莞市社保局市电配电房引2 条4*120+1*70电缆至一楼UPS机房,为新增200KVA UPS配置一台UPS输入输 出配电柜,要求完成新增200KVA UPS的配电工作,新增200KVA UPS要求设置 完全旁路(非设备旁路),线路要求走桥架或金属线槽。 5) 配置智能化UPS输入输出电柜一台(W700*D400*H1900),配不少于630A/3P AC 开关1个,400A/3P AC开关4个,UPS电源防雷器1套,空气开关采用同一厂 家品牌,选用知名品牌。 防雷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额定电压:320V/385V 最大持续工作电压410V/505V 最大放电浪涌电流(8/80):80 kA 标称放电电流(8/20):50KA 持续电流的最大允许值:200A 雷电脉冲电流(10/350):8KA 电压保护等级在5KA(8/20):,1KV 响应时间:,25ns 保护等级:加强型+普通型 外壳材料:红色强化热塑性玻纤材料 最新标准的无卤材质符合UL认证 浪涌防护 根据VDE 0100-443(IEC 60364-4-44) 电压和型号编码:对于浪涌保护器的模块和基座明确分配 6) 所有设备均要求合理接地。 第 3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7) 新进的200KVA UPS主机、UPS输入输出配电柜及电池组安装在一楼的UPS间, 200KVA UPS主机和UPS输入输出配电柜要求配置承重钢架,确保满足承重要求。 8) 新安装的电池组要求进行蓄电池充放电调试,UPS主机要求进行带假负载测试。 10. 设备选型要求 1) 各投标人可选择其定型产品中最接近的产品进行投标,但必须满足技术要求的 标准,同是必须充分考虑用户使用的方便性和设备间的兼容性。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关的产品彩页或有效的厂家产品网址,以方便用户 对产品性能参数的了解和确认。 3) 投标人须承诺如果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响应情况存在疑问的,投标人需在中标结 果公示后需按用户的需求提供一套设备到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测试(使用专业 测试仪器),测试时邀请3个以上行业专家、2个市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不能提供样机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 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并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 理,导致整批货物被拒收和索赔,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货物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及标准。 3、投标人应保证仪器设备在不需要增配未列出配件(特别指出的除外)的前提下货物功能、技术标准能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无须再增配未列出的配件;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需要增配配件才能达到要求的,所增配的配件须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4、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投标人负责,且投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5、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投标人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6、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如有需要) 五、安装、调试 1、投标人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中标人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中标人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3、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4、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5、货物的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六、培训 1( 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七、图纸目录 第 3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图纸目录 序号 名称 图号 1 图纸目录 0.0.0 2 一楼UPS间80KVA旧电池连线桥架 1.1.1 3 一楼UPS间80KVA UPS电池组拆除作业 1.1.2 4 一楼UPS间80KVA UPS电池组安装作业 1.1.3 5 一楼UPS间200KVA UPS配电系统安装作业 1.2.1 6 一楼UPS间200KVA UPS单机配电系统图 1.2.2 200KVA UPS输入输出电缆敷设路径示意图 7 1.2.3 一楼UPS间/配电房及强电井平面示意图 8 一楼UPS间、配电房、桥架、强电井平面图 1.2.4 9 四楼机房馈线柜、线槽及桥架安装施工 1.3.1 10 四楼机房配电线缆安装施工 1.3.2 11 四楼机房机柜配电母槽安装施工 1.3.3 12 200KVA UPS及中心机房配电系统图 1.3.4 第 3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样板 第 3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合同书样式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中标人 受甲方委托,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 为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 1.1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 1.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品牌/型号/序号 货物名称 配置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产地 备注 规格 1.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总价包含了产品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费、售后服务费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间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二、合同主要条款 1.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 乙方必须在申请验收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全额有效合法的发票。乙方提供发票迟延的,甲方有权延迟验收及支付款项 。 1.2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 1.3本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 。(自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的 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乙方怠于或拒绝履行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4甲方根据项目要求增加其他必要条款。 三、合同一般条款 第 3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技术资料 5.1本合同技术资料(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将以下方式交付: 5.2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出厂测试报告及合格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6 质量保证 6.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6.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第 3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6.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5 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7 检验和验收 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7.2 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7.3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的,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8 索赔 8.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5%)。 8.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8.4 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9 迟延交货 9.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9.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 10 违约赔偿 10.1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 第 3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 10.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12 不可抗力 11.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1.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2税费 12.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3 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违约解除合同 14.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4.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转让和分包 16.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6.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3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 3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16.4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或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17 计量单位 17.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竣工结算 18.1工程竣工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三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应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如承包人不具备编制结算报告能力,可委托符合国家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18.2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暂定结果或对于处理合同价款有错误的,由市财政局在结算中纠正。 18.3其他未尽事宜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2,100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3,126号)、《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东财[2016]40号)、《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严重不平衡报价修正办法》(东财[2007]2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通知》(东建市,2013,31号)的规定执行。 18.4本合同工程造价最终以东莞市财政局审核的结果为准。 18.5为了加快工程结算进度,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2011,153号)执行。 19 合同生效和其它 19.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合计 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9.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9.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 3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 4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 4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一、报价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 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〇一七 年 月 第 4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 报价总表格式 报价总表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包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完成期 质保期 (其它补充说明) 合计(大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总价栏须用文字和数字两种方式表示的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总价必须准确唯一且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第 4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2. 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明细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价 分项总价 „„ 合计 其他费用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内容和标准 报价 备注 „„ 合计 明细报价汇总表: 大写: 报价总计(货物报价合计+其他费用合计) 小写: (人民币,元) 注:1.此表为报价总表的明细表,详细报价可另附页说明。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4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 供电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〇一七 年 月 第 4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第一章 商务文件 1、投标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件2) 3、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3) 4、投标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附件4) 4.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地 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3投标人资质、认证、信誉、获奖情况、财务状况等(如有) 5、商务差异表(附件5) 6、承诺书格式(附件6) 7、资格申明(附件7) 8、业绩表(附件8)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9)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第二章 技术文件 1、技术参数差异表(附件10) 2、货物详细说明(附件11) 3、对用户中心机房现有UPS供电系统的熟悉和理解(投标人自行编写) 4、整体方案响应情况(投标人自行编写,) 5、交货事项(附件12) 6、项目人员情况表(附件13) 7、ATS 16A电源转换开关性能要求满足性(投标人自行编写)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力量(投标人自行编写) 9、售后服务及培训(投标人自行编写) 10、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14)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 4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受委托人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唱标信封 份,包括如下等内容: 1(价格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 3(唱标信封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我方在此申明并同意: (—)我方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的投标。 (二)服务内容的投标总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四)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相关资料及修正文(如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已清楚,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五)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报价,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六)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七)我方如果中选,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八)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4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质: 地 址: 成 立 时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正面 背面 第 4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3.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私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正面 背面 第 4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4.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 7、公司财务情况: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总资产(元) 资产负债率(%) 年营业额(元) 年净利润(元) 二、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或荣誉:(如有)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备注 备注:以上资质或荣誉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5. 商务差异表格式 商务差异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情况 注:1、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内容等要求作出全面响应。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2、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内容并对商务要求作全面响应。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6. 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我方已完整阅读了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附件7. 资格申明格式 资格申明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已清楚招标文件 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 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二、我方依法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名称)(采购人) 及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授权签字人 名称: 姓名: 地址: 职务: 邮编: 签名: 传真: 电话: 第 52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8. 业绩表格式 业绩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联系人、 完成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 备注 联系方式 情况 注:须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相对应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3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9.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4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0. 技术参数差异表格式 技术参数差异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参数 投标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 注:1、偏离情况项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偏 离的,则说明偏离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5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1. 投标货物详细说明格式 投标货物详细说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 性能及技术参数 备注 1 2 3 4 5 „„ 1、投标人按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详细列出产品的各项技术要求、技术措施或处理。 2、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彩页原件或原厂商的公开网址链接或原厂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 明或者原厂商提供的证明资料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6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2. 交货事项格式 交货事项 我方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交货事项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内容如下: 1、交货时间: 我方保证签订合同后 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案: 4、验收方案: 5、„„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7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3. 项目人员情况表 (一)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经验序号 姓名 职务 年限 证书名称 证号 级别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相关经验年限 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 采购人 类似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所任职务 起止时间 注:须提供证明资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相对应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8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4.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可选)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非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 3、此函随同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一起装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59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附件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 __单位的__ 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 2、此函随同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一起装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 期: 第 60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三、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内装: (1)投标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价总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6)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 61 页 共 62 页 东莞市社保局中心机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系统建设项目 441900-201711-0006002001-0007 四、投标保证金说明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适用于转账、电汇方式)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按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汇出时间: 年 月 日;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汇款帐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 开户银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写内容)均需打印;2、本说明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时放入唱标信封内。 第 62 页 共 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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